第 134 节
作者:泰达魔王      更新:2024-04-21 18:19      字数:4814
  抚平她微微凌乱的头发,那剧烈起伏的两团柔软狠狠的撩拨着莫傲宇的理智,他吻过那两点红梅,味道该死的迷人。
  林雨荻快要被莫傲宇的灼热目光烫痛了,紧身小套装包裹着她玲珑的娇躯,那高耸的酥胸随时着她的呼吸而急促起伏,似乎随时都要撞破那薄薄衣服的束缚。
  “哼,是你先惹的火,自找的。”
  “莫傲宇,别逼我辞职。”
  “你敢!”
  “我就敢!”
  佞笑了一声,不想跟林雨荻理论,莫傲宇直接把她扛起,用力踢开了休息室的房间,然后把她压倒在大床上。
  ☆、番外之兔子不吃窝边草(十一)
  报纸上又出现了林子曦跟市长千金共进晚宴的新闻,女的风情万种、美眸含情,男的狂野邪魅、性感惑人,虽然照片里的两人没有任何的暧昧动作,但各大报纸已经纷纷揣测,一向与绯闻绝缘的莫家二公子已经跟千长千 金共浴爱河,两家本来就门当户对,说不定很快就会传来两大家族定亲的好消息。
  “老婆,你说这臭小子是不是真的开窍了,终于舍得放弃聿尊家的笨兔子。”
  “老公,孩子们的事你就别管了,有时间多管管你女儿,宝宝就是给你宠坏了,她才十三岁就烧了拉斐尔的城堡,现在整个王族的人都找上门了,你看看该怎样处理。”
  “哼,谁叫拉斐尔那色狼跟我抢女儿,他们的人来了又怎么样,宝宝是不会离开莫家的,就算她要结婚,也是她老公入赘莫家。”
  对于莫傲宇的话,林雨荻无奈的摇了解摇头,晨晨和宝宝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让她担忧了,他们是同父同母的亲生兄妹,宝宝对晨晨的依赖、晨晨对宝宝的独占/欲,似乎都太过不正常。
  其实,林雨荻还是觉得拉斐尔不错,起码这些年来他都只钟情于宝宝一个,宝宝性格古灵情怪,也只有拉斐尔能受得住她。
  林雨荻还想说话,这时候林子曦从楼梯上走了下来,看样子应该是要出门,林雨荻想说说他跟聿小兔的事,可林子墨也是她儿子,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两个儿子都喜欢上同一个女人,她也很无语。
  “曦曦,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林雨荻希望儿子能幸福,就算不能跟聿小兔在一起,她也希望他选的是他喜欢的女人。
  “妈妈,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林子曦揽过妈妈的肩膀,在莫老头的冷眼下,他挑衅的在妈妈的脸上亲了一口,莫老头赶紧老婆抢回怀里,然后恨恨的瞪了他一眼。
  “兔崽子,要女人自己娶一个去,别动我老婆。”
  哼了一声,林子曦对于父母间的恩爱也很羡慕,他相信自己的努力是不会白费的,聿小兔早晚逃不出他的五指山。
  ***
  聿小兔把手里的报纸扔到一边,她也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受,但这一刻,她还是感觉有点难过,林子曦才跟她扯清关系没几天就跟这个市长千金在一起,一切都太过巧合,而且他真的没有再来找她一次,连电话也没有,是不是他真的已经有了答案,早就下了结论,他和她只能是朋友。
  “哼,我就说这个什么林子曦不是什么好东西,口口声声说非我家兔兔不娶,看看吧,现在不是跟这个市长千金打得火热。”
  “说不定曦曦这是为了引起兔兔的注意而特意搞出来的。”
  “媚媚,你就是偏心,林子曦再好也不能跟墨墨比。”
  “聿尊,你是故意想跟我吵架对不对?”
  “媚媚,你别动,乖,别动了胎气,儿子可是我们聿家九代单传的宝贝。”
  “聿尊,我说过儿子不是你的。”
  “怎么不是我的?黑龙那家伙想跟我抢儿子,他想也别想!”
  看着爸爸妈妈在打情骂俏,聿小兔已经看习惯了,她的视线重新回到那几张照片上,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觉得林子曦嘴角处勾起的笑容好刺眼。
  这一晚,林子墨和聿小兔一起去餐厅吃饭,走进去的时候迎面而来的是一对俊男美女,这两个人的面孔聿小兔都很熟悉,一个是林子曦,另一个是她的校花同学兼市长千金。
  毕竟都是熟人了,聿小兔本来想跟林子曦和金旖玲打个招呼,但林子曦似乎根本就看不到她一样,他们相隔不到十公分的距离,呼吸相闻,但他的目光很冷,冷到都要把她冻伤。
  气氛有点尴尬,林子墨淡淡的掠过林子曦故意做出来的冰冷表情,他冷嘲的勾了勾嘴角,看到林子墨紧紧扣在聿小兔腰际的手臂,林子曦眼底的妒忌一点点儿沁出来,脚下的步伐也加快了许多,见他理也不理自己,金旖玲一边轻叫着他的名字,一边狼狈的踩着十五厘米的高跟鞋追在他的后面。
  “小兔,要不要换个地方?”
  对于林子墨的体贴,聿小兔没有说话,直到现在才发现,原来被林子曦漠视,而自己根本无法辩驳的情境,却是这般伤人。
  “不用了,我没事。”
  看着聿小兔,林子墨轻轻把她拉到怀里,手臂也在同时疾速收紧,从林子曦的角度望过去,聿小兔已经被林子墨完全抱在怀里,聿小兔对林子墨的全然依赖和爱恋,林子曦心里狠狠的一痛,他的眼神始终是凉的,仿佛夹杂了极度的失望与冰凉。
  “曦,明晚有空吗?”
  对于金旖玲过于亲密的称呼,林子曦眼底掠过一丝轻蔑与不屑,他最讨厌这种矫揉造作的女人,如果不是为了刺激那只笨兔子,他根本就不会多看她一眼。
  “有事?”
  “嗯,我爸爸妈妈想请你去我家吃晚饭。”
  金旖玲娇羞的红了双颊,看着她艳丽的脸庞,林子曦眼底的不屑更浓更深。
  “明晚我没空。”
  他是要刺激聿小兔没错,但他不会给其她女人贴近他的机会,同样的,他不会再给聿小兔任何逃避的余地。
  “可是曦……我……喜欢你……”
  “你喜欢我,我就非要喜欢你吗?”
  “曦,你明知道的,聿小兔她不喜欢你!”
  “金旖玲,你觉得你能跟她比吗?”
  林子曦毫无温度的冷音,金旖玲的眼泪落了下来,一颗颗的砸在鼻梁和脸颊,楚楚可怜的样子,林子曦重重的把杯子砸在桌面上。
  “金旖玲,别给脸不要脸,我连你的手都没有碰过一下,只是跟我吃了几顿饭,你别真的以为你就是我女人了。”
  “曦,是我不对,我会乖乖听话的,你别生气。”
  “滚开,别碰我。”
  因为是在包厢里,林子曦根本就不给金旖玲任何面子,听到她呜呜的哭声,林子曦瞳眸里的冷芒更甚,他拉开包厢的门想到外面抽口烟,刚好另一间包厢的门也开了,看到是聿小兔,林子曦眉头一拧。
  “你也在这里,真巧。”
  “是挺巧。”
  林子曦的声音冰冷如霜,因他眼底的疏离和冷漠,聿小兔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她不想让他误会,可是她没有别的办法,她刚想抬起双脚往前走,谁料到林子曦手臂一伸,把她圈在手臂和他的胸膛之间。
  “聿小兔,我说过,叫你不要再出现在我眼前。”
  “我、我不是故意的。”
  听到聿小兔软糯的呢哝,林子曦死死盯着她的唇瓣,直想用力的吻上去,但他还是忍住了,并且慢慢的移开了身体,聿小兔头一缩,两只脚丫慢慢的退了回去,她的后面站着林子墨,他冷冷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温柔圈住了的她的腰。
  “不是要去洗手间吗,怎么又回来了?还是说,你有心事?”
  聿小兔那张小脸蛋,根本就是藏不住心事,林子墨叹了口气,他搂着她,细碎的吻自她的眼角一点点的吻了下去,动作很轻,像是怕吓到她一般。
  “子墨哥,我们结婚好吗?”
  对于聿小兔的话,林子墨没有回应,他的唇很凉,却也很软,起初,只是温柔的游移在她的嘴角,但渐渐的,他的力道大了起来,他的一只手固定住她的后脑不让她逃开,另一只手慢慢的展开,林子墨挑起聿小兔的下巴,让她直视他的双眼。
  “小兔,这是你的真心话吗?”
  “是的,我爱子墨哥。”
  “嗯,我知道。”
  林子墨的指尖遮住了聿小兔的双眼,他的薄唇再次细细在她唇边游移、吸吮、轻轻啃噬,他的动作不紧不慢,眼中含笑,不管怎么看,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依旧给人一种斯文、优雅和干净的感觉,聿小兔愉悦的呜咽着,双手主动圈上/他的脖子。
  伴着窗外的一声响雷,骤然黑暗的房间,让聿小兔的每一根神经进一步打开,浓密的睫毛轻颤着刷过林子墨的手心,怦怦的心跳声中,林子墨的喉头轻轻颤了一下,瞳色慢慢加深。
  “小兔,明天我们去民政局。”
  聿小兔才十八岁,但林子墨想做的事情,从来没有说不行的时候,他虔诚的吻着她,节奏很慢,像是奏着一曲优美的乐章,动人的音符划在彼此的心上,让聿小兔有种飘浮在云端的感觉。
  越来越暧昧的气氛,外面的雷声也越来越大,包厢的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轻轻的打开,林子曦就站在门口,看着吻得忘乎所以的一男一女,他的鼻息之间,充斥的全是聿小兔身上散发的淡淡的奶香味道,他的拳头攥得紧紧的,唇瓣抿得僵硬。
  这只该死的笨兔子真不知羞,她才十八岁,竟然主动向林子墨求婚!
  林子曦很想马上把吻得痴缠的男女狠狠的分开,但他没有出声,也没有再进一步,就如石雕一样只是站在原地,他看到聿小兔把头靠在林子墨的肩上,她看着他,笑声清脆如泉。
  在聿小兔看不到的地方,林子曦的目光直直的对上林子墨幽魅的黑瞳,如果没有聿小兔,他们会是最亲密的兄弟,但现在因为同一个女人,他们必然斗得势如水火。
  (上一章可能因为擦边被禁了,偶跟编编说说看能不能解禁,汗!)~
  ☆、番外之兔子不吃窝边草(十二)
  早上六点,远处的天空还带着灰蒙蒙的暗光,窗帘在微风的轻拂下微微晃动,隐隐约约的淡金色光线,房间的大床上,依稀可以看见床上的一对男女相拥而眠。事实上,林子墨一整晚都没有睡觉,怀里是聿小兔柔软的身段,鼻尖是她身上散发的淡淡馨香,他的指尖在聿小兔的唇线上慢慢的滑动着,眷恋的舍不得离开。
  听到手机提示有信息的声响,林子墨缓缓的移开视线,跟平时相比,他眼里多了分慵懒与迷离,打开短信看了一眼,他把手机扔到了一边,他伸手轻轻的抚了抚聿小兔露在被子外面的光滑手臂,滑腻的肌肤透着淡淡的粉红,他俯下头凑到她浅绯色的唇边啄了啄,听到她娇软的呢哝,他的嘴角扬起浅浅的弧度。
  “小兔,过了今天你就是我的妻子了。”
  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林子曦的心思他比谁都懂,能在晨醒时拥吻爱人的幸福与满足感觉,他可不想与别一个男人分享。
  今天要做的事情很多,聿小兔的户口本和身份证都在他这里,要来个先斩后奏并不难,看着聿小兔圆嘟嘟的小脸,林子墨忍不住又在她的腮帮上咬了一口,聿小兔抗议的抱着被子滚到了另一边,但很快又被林子墨抓了回来。
  “子墨哥,我困。”
  舍不得把聿小兔吵醒,林子墨尽量将动作放轻,他慢慢的掀开被子正要下床的时候,一只软软的爪子抓住了他的大掌,然后,便是一具肉嫩的身躯贴了过来,林子墨转头看去,刚好同聿小兔朦胧惺忪的盈盈水眸两相对望。
  “吵醒你了?”
  “现在几点?”
  “六点。”
  “不许起来,陪我。”
  往林子墨的胸膛靠了靠,聿小兔的手环住他的腰身,嗓音娇哝而软腻,林子墨看看时间还充足,他拍了拍她的后背,又揉了揉她软软的发顶,他顺着她的意思把她圈在臂弯里,湿热的唇瓣轻吻着她的眼睑,声音温柔万分。
  “去民政局的事,都想清楚了吗?”
  “子墨哥,是不是你不想娶我?”
  “我不娶你,我还能娶谁?”
  “如果你敢娶别人,我就哭死给你看。”
  边说边轻轻在林子墨的下巴处蹭了蹭,聿小兔那双黑眼珠水汪汪的盯着他看,林子墨很淡定给她掖了掖被角,然后拉开被子往卫生间走去。
  本打算等吃了早饭就出去,可是聿小兔实在太困,不知不觉便又睡着了,等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九点了,她呀的叫了一声,赶紧爬了起来。
  十分钟的时间,她已经迅速的洗漱好,林子墨的屋子里有她的衣服,想到今天是她和林子墨的大喜日子,她挑了件粉红色的及膝连衣裙换上,脚上是一对七厘米的高跟鞋,整个人看起来颇有几分新嫁娘的味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