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节
作者:风格1      更新:2024-04-18 10:53      字数:4737
  心塌地没话说,那天你凑巧看见的是她的师兄,以前在同一个大学念书,学习上,生活上都帮过她很多忙,这我们都是知道的。那天你看见他们在一起吃饭只是朋友之间的聚餐,还有,她这个师兄是有女朋友的,而且还正是我女儿的好朋友,所以他们才会经常来往,更亲近了一些。那女孩子我还见过的,长的清清秀秀,尤其是那一双眼睛水灵水灵的,人家已经有那么好看的女朋友了,又怎么可能看得上我女儿?”罗莉华说的有板有眼的,一本正经的样子就连穆建国也觉得就快要相信那个沈微真的是黎程的女朋友了,更别说齐欣芮这个还被蒙在鼓里的人。
  虽然嘴上没有说话,但是齐欣芮心里还是动摇了几下。
  罗莉华赶紧乘胜追击,继续在她耳边煽风点火道:“你不相信我女儿,就等于是怀疑你儿子的魅力,他们之间的感情你扪心自问一下,真的了如指掌吗?”她就不信这女人对自己的儿子也不在乎。
  齐欣芮听着罗莉华的话,思绪不由自主的就回到了那次在医院的走廊里,陆良生跟她说的那些话,似乎还隐隐在耳边作响:你是不是想看着我去死才会放手……那样痛击人心的话,她只要一想起来,就觉得心口处像是被锋利的尖刀狠狠地戳了几下。
  罢了,她已经答应了儿子,只要他不再说这样伤她心的话,无论让她做什么都可以。
  罗莉华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的在沈微面前说了自己的想法,然后撺掇韵夕也帮黎程说好话。沈微倒还是一副淡然若素的样子,不说好,也不说不好,但终究还是抵不住罗莉华那三寸不烂之舌的狂轰乱炸,华丽丽的去赴了约。
  而黎程那边自然是罗莉华去联系的,随便编了一个理由就把他拉了出来。
  约好的地方是一家西餐厅,离紫城·蓝郡倒不是很远,所以沈微决定就步行走过去。
  她当然知道这个城市的每一天里,都会有各种各样的都市男女像她现在这样去赴约,说白了不过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通过一顿饭的时间来确定对方是不是自己的那一杯茶。
  也就是俗称的相亲,仅此而已。
  其实她目前暂时还没有想再找一个男人的想法,不是因为江隅的伤害,也不是因为害怕儿子没人照顾,她只是单纯的不想去考虑。她又想起罗妈妈的那些话,小微啊,一个女人,一辈子若是没有丈夫,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又怎么能称得上是完整的女人呢?所以就听伯母的话,去看看吧,若是真的不合你的心意,就当多交了一个朋友,怎么样?
  这几天相处下来,韵夕他们一家人并没有把她当外人来看,其实她也知道,一半的原因也是看在她千里迢迢的从A城赶过来看望韵夕。不,其实不是这样的,只有她自己清楚,之所以会带着小原过来,一方面是这个原因,但更多的还是因为自己想冷静一段时间,这么做不过是给自己找了个更好的理由离开A城,离开那栋房子。
  所以罗妈妈对她那么好,又怎么好开口拒绝。
  她走的很慢,可是就算是一步一步慢慢悠悠的踩着自己的后脚跟,也还是到了目的地。
  侍者领着她进了提前就预定好的餐厅包间里,身形稍稍一动,自天花板上垂下来一串串晶莹剔透的珠子便哗哗作响。
  人还没有到。
  她百无聊赖的撑着脸,靠在柔软的靠垫上,那柔软就像是温暖的云朵,整个人顿时不由自主地就放松了下来。她闭目养神,渐渐的就有了睡意,昨天晚上小原半夜做了恶梦,折腾的她后半夜都没有睡着过,所以此时越发的困了起来。
  身后有匆忙的脚步声响起,越来越近,终于停在了包间的门口。
  她顿时惊醒了,还剩下的一丝睡意在看见黎程的身影后也渐渐的烟消云散了。
  明明是很简单的休闲装扮,却被这个男人穿出了某种说不出的英挺俊美感,气宇轩昂,长身玉立,气喘吁吁的脸上在看到包间里就她一个人以后,似乎有什么破灭了一般,神色渐渐的就黯淡了起来。他一只手正轻轻的撩起了眼前垂下来的一排水晶帘子,顿时间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清脆悦耳声便响了起来。
  不过黎程反映倒是很迅速,放下帘子,收敛了脸上所有的不愉快,边走进来边笑着解释道:“不好意思,我有一个手术,所以来晚了,你等很久了吧?”
  她起身,有些局促的扫了一眼他额头上细密的汗水,轻轻的摇了摇头,“没有,我也刚来。”
  黎程也没有说破,他进来的时候自然看见了她正靠在沙发上假寐,若不是因为等的时间太长,又怎么会无聊的快要睡着。
  这家西餐厅的氛围很好,其实并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包间,因为原本是墙壁的地方,正从天花板上垂下来一长排水晶珠串,珠子晶莹剔透,闪闪耀眼。而珠帘的外面则整整齐齐的栽种了一排半人高的芭蕉树,绿绿的芭蕉叶紧密连接,形成了一道绿色的环保树墙,透过芭蕉叶的缝隙间望出去,大厅里侍者正来回走动着,间或还会听见低吟婉转的缠绵意大利歌曲。
  那水晶珠串因为刚刚黎程的动作,还在左右摇摆着,她看的有些久了,只觉得眼花缭乱,眼前一片全是亮晶晶的光芒,忍不住就伸出手揉了揉眼睛,眨巴了几下。
  因为低下头的缘故,她自然没有看见黎程嘴角的浅笑,云淡风轻的笑意,但是却清清楚楚的浮现在他的脸上,短暂却很明朗。
  真真是剑眉星目,英气挺拔。
  黎程番外(上)
  我宁愿你能将我微笑地忘记,
  也远远胜似你把我悲伤地记起。
  克里斯蒂那·罗赛蒂
  “起床了,小懒虫。”温柔的声音不断的打扰着她的美梦,穆韵夕皱了皱眉,伸出手想挥开那个扰人清梦的声音。
  手却一把被人握住,温暖的触感让她一瞬间就清醒了过来,嘴角的笑意已经抑制不住的漏了出来,睁开眼睛,就看见那张清俊儒雅的面孔正离自己不到五公分的距离。她小嘴一咧,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笑得眼睛也挤在一起,弯弯的像是挂在天空中的月牙儿。
  “真是佩服你啊,我不过出去买了两杯奶茶,你都能睡着,啧啧……”说话的男生尽管是一副责怪的口吻,可是谁都听得出来那话里蕴含的宠溺和爱意,是满满的,几乎就快要溢出来。
  “图书馆里静悄悄的,这么完美的睡觉场地怎么能浪费呢?”韵夕趴在黎程的耳边小声说。黎程只觉得耳朵痒痒的,女生呵气如兰,有一种悸动自心底缓缓上升,温暖的让他忍不住贪恋。
  黎程吻了吻她光洁的额,鼻翼下是清清浅浅的茉莉花香,整齐的刘海服服帖帖的挨着额头,柔软的像是新生婴儿的皮肤。
  “好香。”他忍不住呢喃。
  韵夕脸颊上飞出两抹红晕,“快坐好,有人看着呢!”
  黎程起身坐直,又看了她一眼,女生一直低着头,细白如凝脂的皮肤上晕开了淡淡的粉红,让他想起了家乡满山遍野的粉红色的桃花,每到春天就开的很繁盛,仿佛全世界都变成了花的海洋,入眼处均是浅浅的红,就像她此刻脸上洇开的红晕。
  “哎,我下午请你吃饭吧!”
  “为什么?”一直低着头的女生忍不住疑惑的问道。
  “因为我拿到奖学金了啊,说好了要请你去吃火锅的,那家的火锅你不是一直都很想去的吗?今天刚好可以满足你的心愿了。”
  天知道,其实她不过是想跟他一起去。
  她高兴的忍不住踮起脚尖,在他唇角边留下一个浅浅的吻,温柔的就像是最轻柔的羽毛,缓缓的拂过他的脸颊,待他反应过来,始作俑者已经规规矩矩的坐了回去,目不斜视的盯着桌上的书本,他忍不住又想笑了。
  明明还是个孩子,天真的像是初涉世事的样子,可是只要他一说她像小孩子,她便会跳起来为自己辩解,委屈的就像是被恶婆婆训了的小媳妇儿,一张小脸皱皱巴巴的,忍不住就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奶奶,他其实真的很想看到她白发苍苍时候的样子,会不会也像自己的奶奶那样难看:有着深深地犹如沟壑一般的皱纹,只要张嘴一笑,就会露出已经脱落的门牙,黑幽幽的,看不清楚。
  脑海中只是轻轻的闪过这一念头,便被他迅速地否决了。不会的,她这么漂亮,皮肤又好,身材也很棒,还有小脑袋瓜子很灵活,又怎么会变成奶奶那种样子呢?她从来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公主,什么家务活都不会干。她的皮肤保养得那么好,又白又嫩,光洁柔软,每一次的亲吻,都让他忍不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她娇小柔软犹如蜜糖一般香甜的粉唇,总是会让他失去所有的思考能力。
  真真是应了那一句:自古以来,都是英雄难过美人关,他自然是称不上英雄的,但是也是一个男人,更何况这个美人还是自己最喜欢的人。
  所以又有什么关系呢?等结婚以后,所有的家务活他都可以包揽下来,只要每天都能看见她的笑容,这已经是最大的幸福。
  只是如此微小的愿望,老天爷一定会满足的吧。
  他还记得,刚进大学的那一年,学费都是家里的亲戚零零碎碎凑出来的。当时是母亲含着泪,一步一步的送他去了火车站,身上除了要交的学费,只剩下几十块钱,那已经是家里可以拿得出来的最后一点积蓄。
  他没有哭,只是握紧了拳头,发誓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
  他没有遇到韵夕之前,一直都是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寝室——图书馆——食堂,在旁人的眼里,他的人生,单调而又乏味。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样的痛,比起家里的劳作的父母,根本算不了什么。
  遇到她以后,他才渐渐的开始改变,偶尔也会去球场打球,他一直都觉得女生是一种脑细胞比较简单的生物。二十岁出头的少年,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白衬衣,也会穿出不一样的味道,翩翩君子,玉树临风,或许也就是那个样子了吧。再加之那个时侯,他在一帮五大三粗的男生里,算得上是很清秀的那种,于是渐渐的就有了女生暧昧的目光追随。打球的时候,围观的总是女生,欢呼声,尖叫声……
  他却从未在意过,因为他的眼里只有她。
  初见她时,只是觉得这个女孩子一双眼睛生的很好看,黑黑沉沉的颜色,漆亮如昔,仿佛不谙世事一般,望得久了就带了魔力,不知不觉的让他沉溺在其中,可是明明清晰透彻的像是最珍贵的琥珀,没有一丝杂质。对上她眼睛的那一刻,他觉得世界仿佛都停止了转动,天地间只剩下他和她,相看两不厌。
  后来的接触中,他渐渐的了解了她的家世,她是高干家庭的孩子,母亲还是大学教授。最初知道的那一瞬间,他只觉得自己的人生仿佛再也没有了光明,前途黑沉沉的一片,压抑的他呼吸无法顺畅,只能按着心口,恨恨的对自己说:放弃吧,那不是你能承受得起的。
  只是再后来,他终究还是没有经受住自己那颗已经很久没有跳动过的心。尤其是在知道她和他有着相同的心思之后,他欣喜若狂,恨不得立刻告知全世界。
  可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老天爷还是这么的不开眼……
  即使是他那么微薄的愿望,也无法实现。
  原来,幸运真的从来都没有降临到自己的身上过。他前面经历过的所有幸福,都不过是为了映衬这一刻的痛苦,痛到就快要死掉……
  原来真的是爬的有多高,摔得就有多痛。
  有些事明知道是错的,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
  有些人明知道是爱的,也要去放弃,因为没有结局;
  有时候我们明知道没路了,也还在前行,因为习惯了。
  他接到邻居的电话就买了火车票匆匆忙忙赶回家去。
  虽然在和火车上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你是男人,你一定要坚强。
  可是当他面对着那三具已经分不清面目的尸体时,内心所有的坚持都消散到九霄云外去了,泪水顺着眼角,转眼之间就滑落到了嘴里,苦涩的就像是此刻他那颗苍白千疮百孔的心。
  邻居在一旁呜咽着告诉他,是因为家里的电路突然无故着火,而且还是在半夜时分,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
  火灾发生的太过于迅猛,屋里睡着的三个人完全不知情,等到醒过来的时候,早已经置身火海之中,一切都来不及了……
  他还没有听完,就已经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慢慢的垂下头,仿佛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再也没有一点点的力气。
  手指无意识的插进蓬乱的头发里,原本白净清秀的脸上,在晌午灼人的光芒下渐渐的就生出了犹如死灰一般让人窒息的绝望,胸口因为极度的悲伤而起伏不平。泪水也紧跟着啪嗒啪嗒地滴落在尘土四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