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节
作者:谁知道呢      更新:2024-04-14 09:14      字数:5071
  不过那是间很特别的店。店名素心居,专营玉器,店主是位气质特别的年轻女子。因为受父亲的影响对玉石有特殊的好感,再加上种种机缘巧合,我便成了素心居的店员。很神奇的,当我跨进店门的时候,心居然能安定下来,尤其是那位叫做秦相侯的主顾到访的时候。按照他的说法,这叫缘分。
  “哟,打工时间还不忘用功学习那?”门口有把嗓音朗朗入耳,调皮得不像一个三十七岁的男人该有的。
  我已经习惯了这个人的随时到访,合上笔记本电脑,朝他客气地微笑:“秦先生来得不巧,胡老板她还没回来。”
  “我知道。霞儿没个一年半载是不会回来的。”他走过来坐到我对面,手肘支在檀木桌上双手托腮,做出一脸伤心表情,“我说小纪啊,咱们都那么熟了,什么时候你能不再用先生两个字称呼我啊?”
  “……对不起,我不习惯。”我只能抱歉地笑笑,然后转移话题,“那么秦先生今天来是需要什么吗?”
  对面那张脸似乎又垮了一些下来。
  事实上他是个十分英俊的男人,眉眼长得很有气势,身材也很挺拔丝毫没有发福,初见的时候我以为他不足三十。报刊专访爱用“钻石王老五”这个词帮他打标题,撇开身价不谈,他的确有令女性着迷的本钱。
  只不过这人的个性实在令人……呃,至少让我有些哭笑不得。用一个词来概括:随性。
  “没事就不能来坐坐么?”他大叹一口气,手一伸把我的电脑拨了过去就要打开,“刚才做什么那么专注?我在门口看了你半天你都没发觉。”
  我一掌拍在机盖上按住。他一缩,看看我,随即咧开嘴笑:“难道是写给我的情书?”
  我忍不住笑出声。情书?他真有想象力。我只是不希望被他看到我的胡言乱语罢了。我不习惯被人了解,就好像我不习惯亲近别人一样。
  “只是些人生感言,胡乱写的。”
  他定定看着我,突然没头没脑说了句:“你啊,还是爱去想些有的没的。”
  我不明所以的看着他,只从他表情里读出一丝与他气质不符的沉静,这时候的他才有些显出他这个年龄该有的睿智。
  他又咧嘴笑,伸长手来揉我头:“傻瓜,过去的没必要想,将来的想了也没用,不如看着现在,那才是最真实的。”
  如此豁达的人是怎么在这尔虞我诈的社会取得今天的成就的?
  我好奇起来,随口问道:“秦先生的人生目标是什么?”
  “目标?”他抓抓头,嘿嘿地笑,“过理想生活吧。有大把钱花,有美人可以欣赏。”(叹气,猴子毕竟是猴子啊……)
  我瞪着他愣是一口气没接上来。没进取心到他这个地步还能事业有成,我算开了眼界。
  “咳,这算是活着的理由?”我追问,潜意识里希望他能给我一个合意的答案。
  他却闭上一直咧着的嘴,突然不说话了。
  我以为我说错了什么,也就不好意思再开口,有些抱歉地看着他。这问题的确是我有所唐突。
  沉默中,他垂下眼淡淡一笑。
  “我活着,是为了等一个人。”
  胸口似乎被鞭子抽了一下。他的表情犹如晴朗天空中突来的一场阴霾,无端令我郁闷。
  “等到了么?”
  他点点头,看向我。琥珀样的瞳仁里有一种深刻而沉溺的东西,那是我看不明白的。
  “我已经见到他了,但是我还在等。”他扬起嘴角,笑容一扫脸上阴郁,“我在等他重新爱上我。”
  有什么随着他咒语般的一句话一起撞到心里去了。我面对他的凝视竟然移不开视线,就好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连心脏都被灼痛。
  潜意识里清楚认识到,我还是我,只是身体里某个部分起了变化。
  尽管曾经热衷于心理学研究,但爱情这个词于我来说依然陌生。故事里王子对公主的一见钟情经理论证明身理需求大于心理需求,然而那算是爱情;白头相对执手偕老也许习惯与默契多过于激|情,然而那也是爱情。怎样的感情可以叫爱?我不明白。或许正因为我不懂,才轻易被感动了,感动于那个人对爱情的执着。
  十七年来,不是没有女孩子向我示过爱,但对其中任一我都没有心理与生理上的反应。由于早已习惯在人前淡然处之,我的内心也很少会被撼动。所以我不知道,这样的感动算不算爱情……
  午夜,寝室里仍然热闹着,却不是我能融入的。我带着混乱的思绪,决定出去走走。
  背后响起铁门上锁的声音,我踌躇了一下,走到街边拦了辆出租车,报了个常去的酒吧名字。
  我不喝酒,但却喜欢看别人喝酒。尤其是心情不好的时候,看看那些人醉生梦死,倒也能安慰自己并不是唯一无为的一个。
  酒吧门口停着一辆银灰色宝马,一边蹲着个人正掏心掏肺地呕吐。
  秦相侯!
  我甩给司机五十块钱头也不回的跳下车,冲到那人跟前拉起他,摸出手帕递上。
  他刷白脸自顾自吐着酸水,缓了半天才抖着手接过手帕,没抹两下手一松又给掉地上了。惺忪两眼看我好一会儿才认出我是谁。
  “小纪啊?哎……那什么,我没事……”
  瞎了眼的才看不出他有事呢!这是往死里喝啊!那张表情无辜的脸让我莫名火起。我摸出他口袋里的车钥匙把他塞进汽车后座,自己座上驾驶席,忍不住一拳擂上方向盘:“说,住址。我送你回去!”
  他喘了两口,指指仪表盘边上的液晶显示器,全球卫星定位。好家伙,果然是精英备车。一脚油门下去,三秒内加速到180码,无视路况照着显示器上路线飞驰。
  后座上又一阵干呕声。
  “纪,哎,那谁,没忘了考驾照吧?怎么还跟F1似的……”
  “去年刚拿。”我不跟他计较他那些不恰当的用词,心里止不住地气闷。
  一路上我试图静下心来分析自己的心理,他却在后面一直折腾。好不容易到他家楼下,他跌跌撞撞自己下了车,没走两步就往地上趴。我架起他走进电梯间,他还有点意识,朝我伸了五个手指。
  “五楼?”
  他想了想,伸出另一只手,再加上三根。
  我连拖带抱把他弄进电梯,按了八楼。好在他不重,瘦的跟猴似的,白长那么多身高。
  这家伙还是不懂得照顾自己。搂着他没几两肉的瘦腰,我被自己心里突如其来的念头唬得一愣,这样责备得心情,竟像是对熟捻已久之人自然的流露。
  甩头不作多想,拿钥匙开了他家房门。房间亮起灯的同时,似乎有一团白影自墙角一闪而过。我没在意,把他往沙发上一扔,进浴室随便找了条毛巾盖在他脸上。他烂泥一样瘫着,嘴里含糊呢喃。我站在沙发前看了他一会儿,确定他不会再闹了,便转身打算离开。电话偏偏在这个时候毫无警兆地响起。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起来。
  “猴子你没事吧!不是说去吹吹风怎么吹着吹着人就不见了?我跟老赵找你半天!喂喂……醉死啦?说话呀!”
  这个……应该不是打错的电话。我清清喉咙问对方:“请问你是找秦相侯先生?”
  线那头的呱噪嘎然而止。我喂了两声,那人才再度开口:“你哪位?”
  “我,呃,他一个朋友。碰巧看见他醉在路边,就把他送了回来。”
  那人“哦”一声,立刻又一通话鞭炮一样砸下来:“唉,还真辛苦你了。这猴子酒品不好,酒量又差,今天被人摆了一道,挺不住了。这一晚有的折腾,我先跟你打个预防针。啊对了,他要醒了告诉他我和老赵已经把金胖子搞定了,明天下午还有个会,让他别睡过头。那就这样了,我代表公司先谢谢你。改天让猴子请你吃饭,拜拜。”
  不等我接话,那头“吧嗒”挂了。
  我苦笑,猜想那或许是他的助理,敢情他们今天是谈生意呢。谈生意谈到酒吧?真是怪老板怪助理外加怪客户。
  这通电话一接,我立即变得肩负重任,今晚倒也不得不留下了。沙发上某只醉鬼突然蹦起来往浴室冲,我只好跟进去,他边吐,我边帮他洗脸,最后干脆让他就着水龙头冲凉。
  别怪我粗鲁,实在是因为没有照顾醉鬼的经验。看他一身狼狈,湿嗒嗒沾了不少秽物,于是我认为该让他洗个热水澡换身衣服。
  热水倒是随开随来,很快放了一浴缸。我把他身上的西装衬衫丢到一边,却在解他皮带的时候突然别扭起来。都是男人,他有的我也有,可我还是没敢多看,三下五除二让他躺进浴缸,自我感觉逃一样跑出去帮他找睡衣。半天才从他卧室衣橱深处翻出一件维尼熊印花的棉布睡衣,显然这人平时不常穿。莫名地,脑海中想象出他笑得一脸奸诈地说:我平时爱裸睡。顿时一阵血气上涌,禁不住脸红。
  再进浴室时却惊出我一身冷汗。他整个人居然沉到浴缸底部,躺着一动不动。要不是看到还有气泡自他鼻孔冒出来,我真要以为他呜乎哀哉了!手脚并用把他打捞上来,幸好还有呼吸,也不敢让他继续洗了,半干不湿地把他塞进那套有些嫌小的睡衣,一路拖进卧室扔上了床。
  一抹脑门全是汗。以为暂时能松口气了,不料他这时候又高一声低一声开始叫唤。
  要水,我送了一杯到他嘴边,大半让他喷在了我身上。
  一会儿喊热,我找不到空调遥控器,只能帮他用扇子扇风。
  一会儿又喊冷,我把能盖的统统压到他身上却被他拳打脚踢掀到一边。神智不清的他好像要找什么东西,双手不停摸索,最后拽住我的手整个人都往我身上蹭,险些掉下床。
  不得已,我只能自动爬到他身边给他当抱枕用。好在他的床够大,能让我将就一晚上。
  就着样他终于安宁了。除了时不时含糊地喊着一个名字。开始我以为他叫的是我,因为发音听起来实在很像。但我知道那绝对不是纪煦尹三个字,因为他对那个名字说:“你再敢不打招呼一个人跑路,看我下辈子还理你!”
  他喊的,是他一直在等的人。
  枕在我胸口的他呼吸逐渐均匀,我却睁眼瞪着天花板了无睡意。心情意外地复杂,有些悲哀,掺杂着喜悦,期待而忐忑。心口有许些滞闷,感觉有许多话要说,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天朦朦亮的时候,我才迷迷糊糊打了会儿盹。醒来时被近在咫尺瞪得老大的一双眼睛吓了一跳。
  “你醒啦?”我慌忙坐起来,意识到自己不经主人同意就留宿实在欠缺礼貌,一时有些手足无措。
  他直直看了我好一会儿才哑着嗓子说:“帮我拿点退烧药,药箱在床头柜里。”
  我一惊之下去摸他额头,竟是滚烫的。
  “怎么烧起来了!我送你去医院。”我慌慌张张想拉他起来。他无力一笑推开我的手,指指床头柜说:“没事,大概是昨晚上洗澡时候受的凉,吃了药发身汗就好了。我不太喜欢医院那种地方。”
  他的话不由让我脸上发热,强烈的负疚感伴随而来:“昨天晚上你都知道?抱歉,我不太会照顾人。”
  他抓抓头,不好意思笑笑:“知是知道,不过基本上行动不受大脑控制。我酒量不好,还没谢谢你送我回来呢,不然我说不定就横尸街头了。”
  我知道他是安慰我。拿了药倒了水送到他手里,他手一软差点就把水泼了。一量体温,39度7。我执意要他去医院,他死活不肯,嚷嚷着要去上班,还赶我回学校上课。我一气之下甩手就走,临跨出门槛之际却听见他长叹一声,自言自语了一句:“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要留下他不过一句话,我却希望是因为另一个理由。”然后是他招牌式自我解嘲哈哈一笑,接着咣当一下,有重物坠地。
  我重新折回他的房间,帮他拾起地毯上的杯子,抹干水渍,把他摁回床上掖好被角。
  “在你病好之前,不介意我留在这儿吧?”我问他。
  “不需要。”他顽劣地扬起眉毛,“内疚吧?内疚死你!”
  他的脸烧得酡红,眼睛却是晶亮的。我心里一动,不由自主伸手帮他把额前凌乱的头发轻轻理到脑后。
  “内疚是另一回事。我要看牢你,因为我担心你。”
  他笑起来,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你好像把我当小孩。”
  “的确,有时候我会有你小我许多岁的错觉。”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