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卖吻      更新:2024-03-24 15:47      字数:4863
  “大人!”
  展昭本欲劝他先行休息,但想到包拯的脾气,还是生生把话咽了回去。上前缴了莫研手中的软剑,将她带至书房。
  “包大人!我是冤枉的!”
  包拯才刚刚坐定,莫研就飞快道。
  “那么,姑娘倒说说看,他们冤枉你什么呢?”包拯微微一笑,问道。
  “冤枉我偷东西啊,可我没偷!”莫研委屈道,“我都说了,我只是想看看那封信。这开封府里头的东西,还没有几样……”她眼角溜过展昭手中的巨阙,“是我看得上的。”
  “莫姑娘,展某并未说你偷东西。”展昭道。
  “你虽然没说出口,可你的眼神就是那个意思。”
  映着烛火,她的眼睛亮得出奇,理直气壮地看着他。展昭一时语塞,虽然此言颇有些强词夺理,但自己当时倒确实是这么想的。
  “姑娘想看信,可以对本府直言,为何要夜探开封呢?”
  “这个……展大人再三地说你们衙门的事,不让我插手其中。我想,你们大概也未必肯给我看信。再说……”她笑嘻嘻道,“包大人日理万机,劳心劳力,为这点小事打扰您我也不忍心,所以干脆就自己来了。”
  包拯方才已看过桌上东西,竟还是自己方才离开时的情形,并未缺少物件。他阅人无数,看这姑娘虽然天真浪漫,但眸正神清,不似奸佞之辈,想来所言非虚。
  “姑娘,那封信在这里,你看吧。”包拯从旁取了信,示意王朝拿给她。
  莫研接了信,并不急着拆开,将信封对着烛光端详了片刻,又凑到鼻尖闻了闻。接下来,取出信笺,同信封一般端详半晌,方展开来细看:欲擒凶犯锦丰天字二号“姑娘可有何发现?”包拯问道。
  莫研皱眉摇摇头,道:“从这信上看,我也猜不出这人究竟是谁。”
  一旁的王朝马汉心中不禁好笑,这信无提名无落款,也无地址,根本没有由来可寻,她自然是不会知道。
  包拯并不以为杵,仍问道:“那有何线索么?”
  “这纸是浙东的竹纸,无加粉、加腊,也不印花,市面上随处可见,普通得紧,并无特别之处。”她凝眉道,“墨是松烟墨,并不加龙麝助香,也是寻常,可见这写信之人并非什么风雅之士。”
  闻言,包拯点点头。
  “上面的字是小篆,墨迹透纸而出,按提间力道有余而轻灵不足,居然还学人金错刀,写出这样的字……”她看着直摇头,“……我若是他,羞也羞死了。此人必然是个粗通文墨的习武之人。”
  “何以见得是习武之人?”王朝忍不住问道。
  “非但是习武之人,而且还是个使剑的。”莫研微微笑道,“这字虽然丑,但笔势劲挺流畅,运腕颇为干脆。只是护尾却时有时无,东汉蔡邕《九势》称:‘护尾,点画势尽力收之。’,此人不会护尾,多半是被习剑所误,可见他所习的剑招必是一去无回,没有余地。”
  “姑娘所言确有几分道理。”
  包拯与展昭相视微笑,目光中满是赞许之意。其实,此信他早已与公孙策展昭二人细细探究过,得出的推论与她所说相差无几。不期然,公孙策日间说的话浮上心头——“我倒真想请大人将她召入衙内,定是个得力助手。”
  “姑娘有这般本事,有没有想过为朝廷效力?”他问道。
  旁边的王朝等人听他如此问话,便知他意,都是一怔,心中皆道:纵然这姑娘聪明伶俐,但终是年纪尚幼的女儿家,又是江湖中人,如何能让她入公门做事。
  独展昭一人,嘴角隐隐含笑,心下却是赞同。他对江湖中人本无偏见,何况这姑娘论才智见识,并不在自己之下。
  莫研很干脆地摇头:“我师父说这官府里头没什么好事,我不入公门。”
  话音刚落,展昭眉宇微颦,心中暗道:这姑娘倒真是口无遮拦,如此一句话就把这满屋子人都得罪光了。
  包拯却不恼,只微微笑道:“姑娘既然这么说,那本府想帮你也帮不上了。”
  “此话怎讲?”
  “展护卫所言不错,朝廷之事,确容不得外人插手。姑娘想要调查此案,必得入公门才能方便行事。”
  莫研不满道:“不入公门,我一样可以查清楚。”
  “姑娘所言差矣,死的是朝廷三品大员,这官场上的事错综复杂,既不足以为你们外人道,也非你们局外人能明白的。”
  听他说得有理,她一时间也犹豫起来,咬着嘴唇想了半晌:五师兄之事才是当前要务,等师兄的事了结之后再离开公门,岂非两全其美。
  如此一想,她便抬头笑道:“好!我答应你便是。”
  包拯颔首:“如此便先委屈姑娘,在开封府当个捕快吧!”
  “捕快?”莫研歪头想了想,“小是小了点,不过管用就行。”
  包拯遂起身,朝王朝道:“明日到制事取个牌给她,此时也晚了,大家也都早些歇着吧。”
  看他点了莫研当捕快,王朝马汉虽心中颇有疑虑,但仍依言退出书房。
  “莫姑娘,你的剑。”
  既然莫研已是捕快,那自然不能再扣着她的剑。展昭看莫研也跟着施施然地往外走,浑然忘了自己的剑还在他手中,只好赶上去递给她。
  莫研接了剑,随手往后腰间一插,那剑嗖地一声从她腰间穿进去……展昭定睛望去,这才看清原来此剑的剑鞘便是她身上的绞银丝腰带,软剑轻巧,正好盘在她腰间,倒也方便。
  “这捕快,月俸有多少银子?”她抬头问他。
  “月俸三两。”
  她皱眉:“才三两银子……”
  前面包拯刚步下台阶,听见他们说话,转头道:“对了,姑娘夜闯开封,此罪若饶,难以服众,就先扣三个月的月俸吧!”
  “……”
  莫研瞠目结舌,连银子响还没听到呢,怎么就没了!
  第四章
  清晨,开封府衙的后街已颇为热闹,从卖早食的小铺里升腾出团团的雾气,一家一家的,豆汁、馒头、包子、汤面等等,林林总总,热气中夹杂着香气扑面而来,直引得人食指大动。
  王朝又叫了碗豆汁,然后望向坐在他对面的人——莫研正在吃她的第三个包子,一脸的乖巧模样。却不知马汉絮絮叨叨说得那些衙门里头的规矩,她究竟听进去多少。
  “莫姑娘,你初入公门,一时半会也记不清那么多规矩,好在来日方长,你自己多加留心谨慎才是。”马汉热心地讲了这半日,自己连一个包子都未吃,“待会我领着你去见梁捕头,你先和他从巡街开始把。”
  “我不……街……”
  这话含含糊糊的,莫研费劲地咽下口中的包子,又饮了一大口豆汁,方清脆道:“我不巡街!我是为了我师兄的案子才当的捕快。我去巡街,那我师兄怎么办?”
  “你……当捕快都得从巡街开始。”马汉急道。
  莫研奇道:“都去巡街了,谁来查案?”
  王朝拍拍马汉的肩膀,示意他莫要着急,才缓声道:“莫姑娘,你初入公门,不懂规矩。这新来的捕快都要巡三个月的大街才有资格开始查案。”
  “三个月!那我师兄早就过堂了!”莫研不由有些着急,“你们这规矩实在不好,应该改改了。巡街和查案又没有什么关系,难道巡街巡多了,就愈发能查案了?实在是没道理啊!”
  不远处还有几个正在用早食的捕快,听见她的话,都往这边望来,王朝马汉顿时大为尴尬,一时也不知该拿她如何才好。
  “这个……就稍后再说吧。”王朝硬着头皮接着道,“待会你和我先去领牌,领了牌你便算是走马上任了。这个衣裳嘛……虽然还有几套现成的,只怕尺寸都大,还得请裁缝量了重新再做。”
  “不做也没事!这个衣裳,又是黑又是灰,我瞅着实在不好看。”她皱皱眉。
  马汉是个粗直的汉子,日里打交道的不是同行就是犯人,说话间自然不懂含蓄。此时看她诸多挑剔,他不满道,“你又不是什么天仙下凡,还挑什么衣裳。”
  这话语气颇冲,莫研却也不恼,笑吟吟道:“正因为不是天仙下凡,所以才更得留意衣着装扮。难道长得不好看,还愈发把自己往丑里打扮不成。”
  王朝马汉相视无奈,心中皆道:这姑娘怎得事事都有理!
  两人正在为难,抬头见展昭朝这里步来,忙起身让道:“展兄!过来坐。”
  展昭依言过来,看王朝马汉皆是一脸郁郁,莫研则满不在乎地在吃包子,两相对比,不由让人觉得有几分滑稽。
  王朝见展昭眼圈隐隐发青,遂叹道:“昨夜里直闹到三更多,展兄回去也没落下觉吧?”
  展昭笑道:“我历来睡得浅,早就习惯了。你待会可是要带莫姑娘去领牌?”
  “正是!”王朝颔首,无奈地扫了莫研一眼,后者已开始吃第五个包子了,“我原说让她跟着梁捕头巡街,梁捕头是出了名的好性,不会欺负新人,谁知这姑娘她就是不肯。”
  “你让我先巡三个月街,那我师兄怎么办?我自然是不肯!”莫研抬头没好气道。
  展昭闻言微微一怔,他倒是忘了这规矩,新捕快都得先巡街三个月,想来包大人也未曾考虑到这层。她一心是想为师兄脱罪才勉强入的公门,此刻让她去巡街,想来也知她定是不肯。
  “规矩不可废,”他缓缓道,装着没看见莫研瞪他,然后又道,“不过莫姑娘关心师兄,也是情有可原。不如让她先查此案,待此案结束后,再去巡街,二位以为如何?”
  论起官阶,展昭比他们要高出不少,但他与王朝马汉相识甚早,又同在包拯门下多时,故对他们一直兄弟相称,并不端架子,说话间也甚是柔和。
  “如此也好。”王朝见展昭肯打这个圆场,自然再好不过,“既是这样,那案子展兄最为熟悉,不如就让她跟着你吧。”
  他顺手就把这个烫手山芋抛给展昭。
  展昭倒也不介怀,点点头。自昨日看她聪明过人,他心中也存了几分好奇,若是她能发现自己未尝发现的破绽,确也是好事。
  王朝马汉见展昭点头,顿时都松了口气。马汉忙又叫了一屉包子,将刚才未吃的都补上。
  王朝唤了莫研起来,先带她去领牌,再到巡捕房里转了一圈,不过是认认脸,免得日后有什么误会。不一会儿,两人仍旧回来,莫研手上多了块小铜牌,随随便便地拿着晃荡,很不当回事。
  “姑娘收好!这牌子虽小,但若弄丢了,让别人拣了去冒充捕快,那罪可不小。”马汉看她拿制牌浑不在意,忍不住道。
  “哦。”
  她老老实实地依言收入怀中,没再冒出什么话,倒让马汉有些错愕。
  王朝笑道:“方才领她去巡捕房,里面的兄弟直说:包大人莫非是想效仿杨门女将,也弄个开封女巡捕来给咱们衙门增增色。”
  闻言,展昭和马汉都笑。
  其实这话虽是玩笑,但那些人说时语气口吻却颇有些瞧不起莫研的意思在里头。王朝自己心中也对莫研不以为然,自然不会替她说话,不过是大家笑一阵罢了。
  展昭用完早食起身,放了几个铜板在桌上,朝王朝马汉略一拱手:“两位慢用,小弟有事先行。”又对莫研道:“我今早正好要去案发官驿一趟,你就随我来吧。”
  莫研点点头,也跟着起身,似乎又想起一事,转头认认真真对王朝道:“以后给嫂夫人买胭脂,别买那些二、三钱银子的便宜货,味道实在太冲。上好的也越不过二两银子,质地味道都要胜出许多。你又不是拿不出银子,下回可记着别抠门了。”
  王朝愣在当地,一时也不知改说什么,待他回过神来,她已随展昭走远。
  “嫂夫人用的胭脂,她怎么知道?难道你身上有味道?”马汉凑过来,在他身上一通乱嗅,奇道,“我怎么没闻出来?”
  “去去去!”王朝忙把他推开,心中直犯嘀咕:她怎么知道我买的是二、三钱银子的胭脂?
  ……
  展昭看莫研在自己身边安安静静地走着,也不说话,一双眼睛只在大街两旁的铺子溜来溜去,目光中透着股新鲜劲,活脱脱还是个孩子模样。
  她倒真是观察入微,王朝脖颈处衣领沾上的一小点胭脂膏汁也没逃过她的眼睛,想是刚涂了胭脂的夫人为他整理衣领时不小心沾上去的。展昭不由微微一笑,可以想见,方才莫研的寥寥几句话足以让王朝犯上一天的嘀咕。
  “莫姑娘,”他忽想起,略住了住脚步,“我们还是先去验过白宝震和那名官役的尸身,再去案发所在吧。”
  “尸身!”
  她的脸刷得一下变得煞白,结结巴巴道:“那个、那个……那个不是有仵作吗?”
  “虽说有仵作,但只怕难免会有疏忽,此案事关重大,我想,应当再细细验过。”
  “展大人说得是……不过……我们还是先去那家官驿瞧瞧,我一般习惯最后再看那个……”
  莫非她怕见尸首?展昭心中奇道。
  姑娘家见了尸首胆小怯懦原也是常事,只是他原以为莫研是江湖中人,胆子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