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节
作者:淘气      更新:2024-03-18 14:46      字数:4982
  写贾宝玉忽然肯做八股文,忽然肯去考举人,也没有道理。高鹗补《红楼梦》时,正当他中举人之后,还没有中进士。如果他补《红楼梦》在乾隆六十年之后,贾宝玉大概非中进士不可了!
  对高鹗的续书,胡适既肯定其核心部分保存的悲剧结局,又批评其“兰桂齐芳”
  、“贾家延世泽”等庸陋之见,分析颇有见地;而且与那时鲁迅等一些人士的看法,简直是不谋而合,或者竟是相谋而合了。
  对《红楼梦》的版本,胡适也作过一些考证。他对80回本与百二十回本的分析,对程伟元二次排印本的评断,都比较中肯。但对《红楼梦》的各种原抄本,他那时还缺乏感性认识。因此,当看到上海有正书局石印的“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即戚本),“已有总评,有夹评,有韵文的评赞”,他就误以为是“很晚的抄本,决不是原本了”。他根本没有想到,《红楼梦》的原本,竟是有评注的。
  因为不识货,后来,他几乎错过了收买脂砚斋甲戌本的好机会。胡适自记这件事的经过说:
  去年(1927)我从海外归来,便接着一封信,说有一部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愿让给我。我以为“重评”的《石头记》大概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当时竟没有回信。不久,新月书店的广告出来了,藏书的人把此书送到店里来,转交给我看。
  我看了一遍,深信此本是海内最古的《石头记》抄本,遂出了重价把此书买了。
  这部乾隆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虽然是只存16回的残本,却是至今发现的《红楼梦》最早的抄本。其中朱笔细评,许多评语是其他本子所没有的,对于考证曹雪芹的身世和逝世时间,“脂砚斋”与作者的关系,《红楼梦》成书与修改的经过,及80回以后预定的结构或残稿情形等,都有较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六部分:整理国故与考证小说开创“新红学”(3)
  而在《红楼梦》版本史上,甲戌本更占有一个重要的位置。胡适对此本作了一番整理和研究之后,发表了《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一篇长文。其他研究者也相继运用甲戌本的材料获得新成果。从此,研究《红楼梦》的人都渐渐看到了旧抄本的重要,也开始懂得怎样识别旧抄“原本”了。后来,又陆续发现了“庚辰本”
  、“甲辰本”、“靖藏本”、“杨藏本”等许多种抄本,使《红楼梦》的版本研究,开了一个新局面。
  胡适曾经宣称,他考证《红楼梦》,要“把将来的《红楼梦》研究引上正当的轨道去:打破从前种种穿凿附会的‘红学’,创造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1921年,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发表,亚东图书馆的新式标点本《红楼梦》问世,便标志着“新红学”的正式成立。1923年,又有俞平伯的《红楼梦辨》一部著作出版,更加强了新红学的阵势。于是,新红学派以注重实际材料的新方法,“作者自叙传”的新观点,和“整理过的”《红楼梦》亚东新版本,对旧红学发动了全面总攻击,打破了各种穿凿附会的《红楼梦》谜学。从此,胡适派的新红学便取代了旧红学的地位,左右《红楼梦》研究达30余年,至今在海内外犹有相当影响。
  至于这种新红学,是否“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得由红学专家们来评论。刚好著名红学家又是新红学大将的俞平伯先生,曾经有一段评论,他说:
  近年考证《红楼梦》的改从作者的生平家世等等客观方面来研究,自比以前所谓红学着实得多,无奈又犯了一点过于拘滞的毛病,我从前也犯过的。他们把假的贾府跟真的曹氏并了家,把书中主角宝玉和作者合为一人;这样,贾氏的世系等于曹氏的家谱,而《石头记》便等于雪芹的自传了。这很明显,有三种的不妥当。第一,失却小说所以为小说的意义。第二,像这样处处粘合真人真事,小说恐怕不好写,更不能写得这样好。第三,作者明说真事隐去,若处处都是真的,即无所谓“真事隐”,不过把真事搬了个家而把真人给换上姓名罢了。
  俞先生说的很在理。所谓“自叙传”说确有它“着实得多”的一面,它是从生平家世等客观方面考证所得出的结论,基本上符合《红楼梦》的实际情况,也大致符合文学创造的规律。因此,它与旧红学索隐派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但是,“自叙传”说又有偏向,也即“过于拘滞”,以致把艺术与生活混为一谈,抹煞了艺术典型化的特点和意义。因而新红学派虽然捣毁了旧红学索隐附会的迷宫,后来却也陷入了以《红楼梦》附会曹家人事的新迷宫;从旧的主观唯心主义烦琐考证的泥淖里爬出来,有时又往往栽进新的主观唯心主义烦琐考证的泥坑。胡适后来甚至还把《儒林外史》杜少卿兄弟家世的材料,当作吴敬梓及其家世的材料,塞进了他所撰的《吴敬梓传》和《吴敬梓年谱》,这就完全混淆了艺术典型与真人真事的界限,“自叙传”说大约也发展到极至了。
  ① 从1921年的《红楼梦考证》始,到1962年2月逝世前四日写的《红楼梦问题最后一信》止,胡适一生共写有关《红楼梦》的考证研究文章书信,共约15篇,计10万余字,差不多占了他的小说考证文字的四分之一。他所开创的新红学派在红学史上的地位和影响,更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抹煞的事实。
  ② “脂砚斋”是何人?与曹雪芹是什么关系?近人看法颇多歧异。胡适的说法也前后不一,拿不定把握。最初,他认为:脂砚斋是同雪芹很亲近的“同族的亲属”,或“亲信朋友”;后来又说,“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到了晚年,胡适又回到了原先的看法,说脂砚斋是曹雪芹的“最亲信的朋友”。
  《胡适口述自传》关于“新红学的诞生”一节,有唐德刚先生的一段按语,说“适之先生始终认为‘脂砚斋’是作者曹雪芹本人”(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41页)。这话自然是未曾细检胡适论《红楼梦》诸文所致。
  ③ 《石头记索隐》,原载1916年《小说月报》第7卷第1至6期,后于1917年9月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
  ④ 蔡元培在《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中,说到他的“三法推求”:
  ……知其所寄托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于是以湘云之豪放而推为其年;以惜春之冷僻而推为荪友;用第一法也。以宝玉逢魔魇而推为允;以凤姐哭向金陵而推为余国柱;用第二法也。
  以探春之名与探花有关,而推为健庵;以宝琴之名,与孔子学琴于师襄之故事有关而推为辟疆;用第三法也。然每举一人,率兼用三法或两法,有可推证,始质言之。其他若元春之疑为徐元文,宝蟾之疑为翁宝林;则以近于孤证,姑不列入。自以为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蔡元培全集》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9月1版,第69页)
  ⑤ 《红楼梦考证》1921年3月初稿,载同年5月上海亚东图书馆初排本《红楼梦》。同年11月改定稿,载1922年5月亚东初排本《红楼梦》再版;并收入《胡适文存》,亚东图书馆1921年12月出版。引文据1926年8月9版,卷三,第185页。
  ⑥ 袁枚《随园诗话》卷二,有一条记云:
  第六部分:整理国故与考证小说开创“新红学”(4)
  康熙间,曹练亭(按,当作楝亭)为江宁织造,每出,拥八驺,必携书一本,观玩不辍。人问:“公何好学?”曰:“非也,我非地方官,而百姓见我必起立,我心不安,故借此遮目耳。”素与江宁太守陈鹏年不相中。及陈获罪,乃密疏荐陈。
  人以此重之。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我斋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我斋题云: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
  犹恐意中人看出,强言今日较差些。
  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风流夺绮罗。
  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据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9月2版)
  ⑦ 胡适考证《红楼梦》,曾得顾颉刚俞平伯的帮助。他在口述自传时也曾说到:
  在寻找作者身世这项第一步工作里,我得到了我许多学生的帮助。这些学生后来在“红学”研究上都颇有名气。其中之一便是后来成名的史学家顾颉刚;另一位便是俞平伯。平伯后来成为文学教授。这些学生——尤其是顾颉刚——他们帮助我找出曹雪芹的身世。(《胡适口述自传》,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1年3月初版,第243页)
  他们当年为此曾有频繁的书信往来,后由赵肖甫辑为《考证红楼梦三家书简》,连载于1943年至1944年上海沦陷时期文化界印行的《学术界》杂志。分2编:上编为胡适与顾颉刚的通信,共27封;下编为胡适与俞平伯的通信,共登出17封,似未完。1943年8月《学术界》开始刊登这些书信时,有编者的按语,录如下:
  在过去20余年考证《红楼梦》的工作中,胡适之顾颉刚俞平伯三位先生,自居于极重要的地位。这三个人,于考证工作进行之际,相互讨论商榷,极为密切。其间书翰往还,数不在少。我们可在这些书翰中,见出三家治学论证的方法,其重要性,有过于考证之结果者。兹由赵肖甫先生搜集三家讨论《红楼梦》书札,检付本刊,以飨读者,实深欣幸。(《学术界》第1卷第1期。)
  这些书简多作于1921年4月至9月间,充分说明在用新方法考证《红楼梦》的初期,他们师生是通力合作的,胡适得到顾颉刚的帮助尤多。
  ⑧ 1921年5月,胡适在天津图书馆查阅《楝亭全集》,于《文钞》卷中得许多重要材料,可考定曹寅生平、曹家禄田所在及康熙南巡等事,与《红楼梦》所叙相符。又见《诗别集》卷中,《辛卯三月二十六日闻珍儿殇,书此忍恸,兼示四侄寄东轩诗友》三首之二有“承家望犹子”诗句,以为“曹寅当时年老无子,故曹承继为后;曹已立为嗣之后,曹寅又生子,此子疑即是雪芹,因为老年得子,宠爱之极,故打破侄辈从‘页’的单名例,而取名‘天佑’”。参看《胡适的日记》,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1月1版,上册,第29~34页。按,曹是寅之子,非嗣子;其嗣子为曹,是曹寅去世后过继的,即雪芹的父亲。而“天佑”,应为曹之子,非寅子,亦非雪芹。(三版改注)
  ⑨ 参看《胡适的日记》上册,第40页。
  ⑩ 此条材料,原见杨钟羲《雪桥诗话续集》卷六,第23页。胡适曾摘抄在1912年5月20日的日记里。见《胡适的日记》上册,第59页;后又引用在《红楼梦考证》的改定稿里,见《胡适文存》上海亚东9版,卷三,第212页。
  胡适关于《红楼梦》是作者的“自叙传”说,多年来影响很大,或赞扬、吹嘘,或批判、打倒,各走极端,都不符合实际,都不公允。我们应该作一点历史的分析。一方面,胡适在考得曹雪芹“半生经历,绝似石头”(鲁迅语)以后,才得出结论说:
  《红楼梦》明明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自叙的书。若作者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即是《红楼梦》开端时那个深自忏悔的“我”!即是书里甄贾(真假)两个宝玉的底本!懂得这个道理,便知书中的贾府与甄府都只是曹雪芹家的影子。(《胡适文存》卷三,第219页)
  所谓“自叙传”,也就基本上是这“底本”与“影子”的说法,与今天所说的“模特儿”及“生活原型”的意义大致相同,是对生活和艺术关系的正确理解。因为有扎实的事实材料作根据,所以“自叙传”说便绝非索隐派毫无事实根据的随意附会所可比拟;而且对批判旧红学各种牵强附会的谬说,起到了摧陷廓清的作用。
  但是,另一方面,“自叙传”说,在“底本”与“影子”说法的基础上,又将真理往前跨了半步,把艺术典型等同于生活原型,将作品中的人物与曹家一一比附,说:
  《红楼梦》里的贾政,也是次子,也是先不袭爵,也是员外郎。这三层都与曹相合。故我们可以认贾政即是曹;因此,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之子,这一层更容易明白了。(《胡适文存》卷三,第224页)
  这就混淆了艺术与生活的界限,否定了艺术典型化的意义,因此也就否定了艺术本身。胡适晚年对《红楼梦》的思想艺术价值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