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0 节
作者:老是不进球      更新:2024-03-18 14:44      字数:4738
  羽明对徐晓晓的平淡冷漠和生硬强烈刺激着徐晓晓的征服欲望,更强烈地刺激着徐晓晓对他柔情的向往。羽明越是多远她一分,她想亲近他的欲念就会增加十分。羽明若是冷她一度,她对他的爱的渴望就会增加十度。从爱上他的那一天开始,她就渴望着有一天能够嫁给他。而从嫁给他那一天开始,她又渴望着有一天他能把他的情他的心还有他的许诺都一并给她,期待着有一天他能像一个真正的爱人一样把她抱在怀里,说一些温柔缠绵的情话,这才是她想要的东西。她想要的绝对不是这个冷冰冰的妻子的名分还有尽也尽不完的对公公婆婆以及那个半死不活的小姑子的义务。看着羽明进了书房,徐晓晓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尽自己的一切力量结束这种不人不鬼的生活,永远结束。她坚决不做棋局中的棋子,她要做棋局外执子的人。
  第二天一大早羽明就去了机场,因为太早的关系,他没忍心去吵醒羽清,跟她说再见。他不知道他这一走就是和妹妹的永别,如果他知道,他一定不会就这么走掉,不对,是根本就不会走。
  大雅之堂(126)
  羽明走后的第二天,阳光明媚的早晨,李静醒得很早,再也睡不着,就起床披上睡衣从卧房里出来,出门刚一抬头,就看见一身运动装的徐晓晓也从房间里出来。徐晓晓看到李静,先是愣了一下,随即便笑着说道,“妈,你怎么起这么早啊,是不是我弄出声音把你吵醒了?”
  “不是,和你没关系,做了一晚上的噩梦,醒了,就再也睡不着了。”李静一边揉着脖子一边把门带好,“你怎么也起得这么早,年轻人不是都很贪睡的吗?是不是因为羽明不在,你就睡不着了?”
  “不是的,妈,今天早上阳光特别好,空气也清新,我想出去跑个步。本来想叫妹妹一块儿去,我想早晨的阳光和新鲜空气对她有好处,可是我又怕这么早去叫她她会不高兴。”
  “这是好事情啊。”李静顿时开心地笑了,“羽清是该早起出去走走了。她好像好几年都没早起出去跑跑步了,给你这么一说连我都想出去跑了。不过我真是老了,跑不动了。你等一会儿,我去叫羽清,让她跟你一起去。”李静一边说一边直奔女儿的卧房去了。
  十五分钟后,李静把也穿上了一身运动装的羽清从房里拉了出来。羽清面无表情,眼神空洞迷茫,机械地被李静牵到徐晓晓的面前,“羽清,乖女儿,听妈的话,跟你嫂子一起出去跑个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这对你有好处!今天早晨,妈亲自下厨房,给你们准备早餐。你们跑步回来就可以吃了。”李静一边兴致勃勃地说,一边把徐晓晓和羽清一起往门口推,羽清就像个木偶一样又机械地被妈妈推着和徐晓晓出了家门。
  出了家门下了楼,徐晓晓开始在前面跑,却发现羽清并没有跟上来。她回头看看,也只好停下不跑了,转身回到羽清身边,“你不想跑那就别跑了,就这样散散步说说话也挺好的。”
  “……”羽清却并不答话。
  “怎么样,心情好些了吗?还为那件事不高兴哪?”哪壶不开提哪壶,徐晓晓用心良苦。
  “……”羽清依然不说话。
  “其实也难怪你不高兴,不瞒你说,就连我心里也不好受。现在的闽乔你是没见到,那可真是春风得意,要多风光有多风光。不能弹钢琴对她来说反而成了一件好事情,就拿你和我来说吧,我上了音乐学你出国深造,可到头来还不是这个样子。你再看看人家闽乔,现在那是爱情美满,家庭幸福。养父养母把她当成宝似的捧着,楚天那就更不用说了,对闽乔好得让所有的人都羡慕。感情上如意,事业上更是前程似锦,如今办了一家旅行社外加一家旅社两间酒吧,生意别提多红火了,她和楚天还有那个赵元和玲玲如今都是腰缠万贯的老板了。回头再看看咱们,咱们得到什么了?”
  “闽乔她……办了旅行社? 当了老板?这是真的?”羽清看着徐晓晓茫然地问道。
  “可不是吗,当初她考进了外国语大学,读的是工商管理系。毕业了找不到工作,没办法才去当导游的。她英语不错,导游当得又好,可是,谁能想到呢,毕业时连工作都找不到的人现在居然办起那么大的事业来了。很多人羡慕得眼睛都红了。”
  “那就好了!”羽清停住脚步呆呆地说道,“这样真的挺好的!”
  “你说什么?!”徐晓晓不知道是没有听清羽清的话还是不相信自己听到的,大声反问着。
  “没什么……”羽清摇摇头不再说话。
  “想想当初在附中的时候,你和我那也都是风风光光的,可是现在再看看,还不如一个从福建来的要饭的寄人篱下的丫头有出息。有时候我常常会想,这样还活个什么大劲儿。和你哥结婚以后,我的日子也不好过,你哥他……咳,不说了,说这些也没意思。很长时间了,我一直都睡不好觉。最近更是经常失眠,前儿我买了一大瓶安眠药,放在床头的抽屉里,想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吃一片。可是又怕吃那个会上瘾,到现在还没动过呢。这种鬼日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有时候我真想把那一大瓶子药都吞下去算了,那就彻底解脱了。”
  “………”听了徐晓晓说的这些话羽清不再搭言,而是轻轻地抬起头,静静地望着太阳升起的方向。清爽的晨风扑面而来,她看见那天边有一大片红艳艳的朝霞。那就是东方了,她想,很美的东方。
  羽明到旧金山后的第二天,他联系上了远皓,在电话里两个人约好下午五点钟在唐人街见面。
  当羽明见到了已有两年多没有谋面的远皓的时候,他惊呆了。他没想到,仅仅两年多的时光就会把一个人完全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现在的远皓,他简直不敢相认了。虽然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了,但是羽明还是能很清楚地看到他的样子。他头上带了一顶灰布旧帽子,皱皱的,帽沿压得很低,无论站在哪一个角度都只能看见他的鼻子和嘴,根本看不见他的眼睛。身上裹着一件旧的夹克,本是蓝色的,不过也许因为时间太久了或者是洗得太多的缘故都已经掉色发白了。一条皱巴巴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已经磨出小洞的黑色球鞋。弓着肩塌着背低着头站在古色古香的写着天下为公的牌楼的下面,就好像远古的河流经这个牌楼时遗留在它脚下的一堆沙土,让人隐隐的能够嗅到来自远古时代的霉味儿。而就在他周围,一切都是那么的生气勃勃,来来往往的行人,车辆,街面上鳞次栉比的招牌广告,不知从哪家店面里传出的音乐声,甚至连路边摆着出售的铸铁椅子上坐着的古铜色的雕塑人都是那么的鲜活生动,而远皓那一身的腐朽之气让他沧沧然遗世独立了。
  早在一年多前远皓就离开了原来的城市,来到了旧金山。这是羽明知道的,只是羽明怎么都没想到他来到这个城市的理由不是钢琴不是音乐不是举世闻名的金门大桥更不是加利福尼亚永不凋落的阳光。他来到旧金山仅仅是因为这里有海外最大的唐人街。
  当他们走进路边的一家小酒馆,找了一个安静的位置坐下,点好了酒菜开始叙旧的时候,当远皓在一杯啤酒下肚之后告诉羽明自己来这里的缘由的时候,羽明忍不住困惑了。
  “既然这么想中国为什么不回去呢?”羽明问道。
  “你看看我的手,这样的一双手还能弹琴吗?”
  “这是怎么弄的?!”看着远皓伸到自己面前的一双粗糙的布满了细小裂纹关节粗大肥厚的手,羽明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脑海里浮现出另外一幅完全不同的画面,修长细致优雅的手指在钢琴键盘上灵动飞舞,那是远皓原来的手,那双手如今哪里去了?
  “我爸妈早在一年多前就离婚了,我妈受不了了,主要是受不了那些闲言碎语。据说生了一场大病,治病花了很多钱。反正家里的条件和从前不能比,我的学费生活费早就断了。我只能出去打工,什么活儿都干,在餐馆洗碗,当搬运工,送报纸。我没车,连外卖都没法送,只能干些粗活儿。后来我发现靠打工赚够学费简直是天方夜谭,我拼死拼活地干,也勉强付得起房租,吃饱肚子罢了,别的想都不敢想。所以我不得不放弃音乐了,我学不起,坚持不下去了。想回去,可是我没脸回去,我丢不起那个人,也不愿意让人家戳我的脊梁骨。更何况家又没了,还有我的父亲……。我真不知道回去还能不能面对那样的一个父亲!我很想中国,又没办法回去,我知道旧金山有世界上最大的唐人街,是一个有很多华人的地方,我打起背包就来了。现在不过就是每天打点零工赚点钱糊口,也就这样一天天地混日子,我知道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混吧,过一天算一天吧。今天也就是你,再换第二个人我都没脸来见。你不一样,我在心里把你当成这辈子唯一的一个朋友,在你面前我勉强能做到不顾及自己的虚荣心和面子。”
  “你父亲的事我也听说了,可是你爸妈离婚的事我是真的不知道。远皓,你受苦了。”
  “ 我爸……真是难以启齿!你知道吗?出了那件事都没人告诉我,我想是人家都没法儿跟我说吧。我是后来感觉出事了,打电话逼问我外婆,我外婆被我逼得没办法才告诉我的,外婆气得在电话里哭,大骂我父亲。你知道我现在最后悔的是什么吗?”
  “什么?”
  “是我太听我爸的话了。这些年我都忘了我自己还有意愿。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他就不停给我灌输他的人生哲学,我被他洗脑了。我真是后悔相信他那些鬼话,整天谈论的都是什么等级,出身,血统,还有什么要把我培养成真正的贵族,你见过像我这么惨的贵族吗?”远皓又端起羽明刚刚给斟满杯的啤酒一口灌了下去,“现在说起来还真是让人笑掉大牙。他整天说这个不上档次那个不登大雅,你看看他干的那个事儿,那才真叫上档次登大雅呢,真是雅得不能再雅了。丢人啊!”远皓一边说一边发出一阵阵的苦笑声,眼泪顺着脸颊流到了唇边,泪珠儿挂在唇上,抖动着,“更可笑的是他说的这些屁话鬼话我居然还奉为经典。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参照这个经典。这些年我窝囊啊,爱不敢爱,恨不敢恨。如今我也不想瞒你,这些话憋在心里憋得我难受,要是再不找个机会说出来,我怕我真的要发疯了。我知道你喜欢闽乔,我早都看出来了。告诉你,我也喜欢她,我心里的人根本就不是羽清,从来都不是。可是我可怜啊,和闽乔在一起的时候我连多看她一眼都不敢,更不敢多亲近她一步,两句话都要并做一句说。我怕多看她一眼多跟她说一句话多亲近她一步我就没有办法坚持我爸灌输给我的那些人生信条了。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到闽乔,那个时候她才十岁,才十岁啊!我第一次见到她就喜欢她,我从没见过长得那么好看那么讨人喜欢的小姑娘,真的,大大的眼睛,黑亮黑亮的,非常有神。小脸儿圆鼓鼓的,特可爱。多少年了我都忘不了她那个时候的样子。她不但长得好看,而且特机灵特有眼力见儿特懂事儿。说看了就让人忍不住想疼她。 可你猜我爸说什么,我爸血统这个东西马虎不得,乞丐的后代就算不再乞讨了,那也还是乞丐的后代,身体里流着乞丐的血液,这是什么都改变不了的。像闽乔他们家祖祖辈辈都是渔民,到了她这一辈又沦为了乞丐,靠给人擦皮鞋为生,这样的出身注定了他们一辈子都登不了大雅之堂。没想到吧,这是我爸说的,都是他的原话。虽然我心里喜欢她,可我也相信我爸的话,也许是他说得太多了,我满脑子满耳朵都是那些东西。我什么都按他说的做,我可悲啊,连路边摊上的东西都不敢吃,不明身世的同学也不敢随便交往。这条成长的路我走得的是步步惊心。可到头来我得到什么了,还贵族,我连乞丐都不如。乞丐起码不会像我这么痛苦。”
  “远皓,这些都过去了,你应该振作精神重新开始!”
  “重新开始?哼!”远皓冷笑道,“太晚了,没有机会啦。要是能重新来过就好了。要是能重新来过,我会按照恩师指引的方向走的。他尝试过,也努力过,好多次他语重心长地跟我谈,说的话都和钢琴没有关系,可我当时………他想在我心里开一扇窗,可我呢,把自己的心关得死死的,一步都不让他走近。我知道,他对我完全失望了,从他的眼神我就能看出来。可是他人好,始终都不说他失望了。闽乔的手伤了以后,我就匆匆地去看了一眼,说了几句场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