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节
作者:指环王      更新:2024-03-15 21:40      字数: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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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莎是很开朗的,不是因她走了我才想到她这点好处,她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也欣赏她。
  谁不辛苦呢?一个年轻人过五关斩六将才捱到大学毕业,自学校出来又还得寻工作,找到工作要盼升级,无穷无止境的挣扎……这年头也很少有妇女可以坐在家中被供养了。
  下午我像木偶般履行着公事,我跟自己说:你不是活着,你是一具行尸……
  我想放两个星期的假休息一下,又不能确实该逛到哪里去,光在家坐着也是会发狂的。
  这一切都是为了丽莎吗?
  她在的时候我的情绪很平稳,她临走的时候我的情绪也很平稳,为什么现在会这样?
  啊!她在伦敦恐怕一点也不寂寞吧?她在伦敦可以巡博物馆观遍舞台剧,学校里有新的朋友,生活平添许多新鲜刺激。
  而我,我在这间写字楼里马上要老死了。
  月底开会,总经理宣布我升级加薪。
  我心内有一点喜悦,虽然只升了芝麻绿豆的职位,但是同事公认为我是应当人选,就不容易。
  我想找个人庆祝一下,却一个人选都没有。
  如果丽莎……又是丽莎。
  我烦恼的想,天下又不是只剩她一个女人!
  我妁了咱们公司的营业经理嘉露出去吃晚饭。
  她是个野心勃勃的事业女性。
  但我被她闷得几乎痛哭流涕。
  嘉露辨事的效率无异是一等一的,但是老天呵老天,我们只是在公司办公,我们不为八小时的工作而活,除了工作,至少还有其他的事值得做吧。
  但是她下了班也等于没下班,一边喝着最好的“香白丁”白酒,,一边说:“总经理摩土如何如何……”“董事长李察臣怎样怎样……”“瑞土总公司的宗旨是……”“人事部部长彼得其实……”
  惨遇结婚──白天对牢这些人不够,下了班嘉露还对他们念念不忘,我胸口佗闷,呵欠频频,但嘉露似乎不觉得,一直拉扯下去,把她所知道的“秘闻”一股脑儿灌输给我,终于我施出杀手涧,我说:“嘉露,我有点不舒服,我们走吧。”
  结果是,她在公司里看到我,再也不跟我打招呼。
  我记得以前,约了丽莎出来,我们可以谈到梵哥的画、威尼斯的风景,西厢记中曲子的特色。
  天呀,我是多么想念丽莎。
  那时候,工作特别起劲,因为下了班可以见到丽莎,两人畅饮一杯啤酒,那时候,八小时办公时间过得特别快,因为可以打电话给丽莎略聊一两句。
  但是我怎度能够留住她呢?人家要到伦敦去进修学问,她回来的时候自然另有一副光景了,说不定带着丈夫孩子回来。
  该死的!我诅咒看天气、文件、渡轮、同事、老板、整个世界──
  但是我不肯承认爱上了丽莎,爱情不是这样的,爱情应当轰轰烈烈,我与丽莎,一直那么平和……不不,不可能。
  然而我是这样想念她。我需要她的巧笑倩兮,我需要她一双忍耐的耳朵,我需要她的存在。(二)
  我是丽莎,到英国已经三个月了。
  与张国栋走了两年有多,做他那有名无实的女朋友做得我混身不耐烦,我到伦敦,不是为了进修,而是为了逃避一段毫无结果的感情。
  叫我如何形容国栋呢?他是一个好男孩子,第一次见到他,我已被他吸引。
  他是一般女孩子心目中的好对象,港大毕业,有一份稳定而有前途的工作,而且国栋有一张非常温柔、清秀的脸,他稍微疲倦的时候,喜欢将头靠在墙上,看上去很孩子气,激发女人的母性慈爱,忍不住想在他额头吻一下。
  看得到这一点的,自然不止我一个人,因此他在女人堆中受欢迎,是可以想像的事。
  但是他毕竟打了电话来约我午膳,看电影、吃茶……我们变得很熟络,一般人以为我是他的女朋友,事实上却不如此。
  他在人前跟我非常的亲热,一到我们单独相处,却又是个守礼君子,我们在这些日子里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寻常的关系。
  我不会说他聪明,这个年头,男人并不需要对女人负责任,肉体上的欢愉也不过是双方面的你情我愿,他并不见得会因此脱不了身。
  我觉得他是尊重我的一个君子人。
  但为什么,我老认为国栋不会娶我?他像老在等待一个更好的女郎。
  我知道。
  他理想中的对象不是我,而是一个穿白色衣服,神态寂寥的艺术家,她凭感性生活,富创作天才,气质清秀,态度高傲的女郎。
  国栋不止说过一次,香港的女孩子不是不好,只是太俗气,他自然也嫌我俗气,因为我不是一头直发,穿双平底凉鞋,那种潇洒得不知道油盐柴米的艺术家,所以他嫌我。
  国栋对我像个妹妹,但我对他,却不像个哥哥,我承认我平凡,我觉得一个女人的最终目的是结婚生子,我自小到大都没有大志,也不想轰轰烈烈的干事业,能够嫁与国栋,我已够开心。
  因为一年多没进展,我只好与他摊牌。
  那夜我说:“我要到英国去念一年书。”
  谁知他诧异地说:“你有心念书便起码念个学土,念秘书课程才一年,除了假期,剩七八个月,不三不四,有什么好?”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
  他又说:“大学生的气质是两样的,不管前程如何,培养那份气质也是值得的,尤其在欧洲进修──丽莎,我替你庆幸有这样的机会。”
  我黯然,原来他巴不得我走,他真是有一手,不但不留住我,而且还替我出主意,叫我去念足四年。
  我心灰意冷,偷偷的哭,终于咬咬牙,提起行李走了。
  国栋有到飞机伤来送我,与我握手,祝我锦绣前程,我强忍着眼泪。
  就这样,我上了飞机,到了伦敦,表姐夫与表姐来接我,替我办妥入学手续。
  对着风光明媚的异国风倩,我却没有心情欣赏与享受,神情是憔悴的,终于在表姐的追问下,我把心事说了出来。
  表姐冷笑,“这么坏?嫌你?我不过是中学生,但你表姐夫是博士,他可没嫌我。”
  我说:“这里是英国,香港是两样的,香港人势利,什么样的人眼什么样的人走,不能越界,女孩子若没有一张文凭傍身,叫夫家的人看不起。”
  “现在流行大学文凭做嫁妆?”表组问:“多么古怪,笑死人。”
  “香港便是一个那样的地方。”我无奈的说。
  “我劝你别回去,这里好的男孩子要多少有多少。”表姐说:“在这里嫁个博士,完了回香港探亲,向他说声哈罗,气气他。”
  我烦恼的说:“他才不气,他会为我庆幸嫁得好,他心中根本没有我。”
  “那么更应该认识别的男人。”
  我不敢说,我偏偏就是喜欢他。
  住下来以后,一边上学一边表姐也介绍男孩子给我,但多数应酬一两次之后,完全没了下文,我可不想嫁予唐人街餐馆的主人做女掌柜,或是面目可憎,自以为是的大学生,于是我努力修我的秘书课程。
  偶而在同学会中,我也会看到一两个出色的女孩子,她们神倩倨傲,法语流利、来去自若,我就想:这一定是国栋心目中的理想对象。
  我也尝试学那种打扮,自觉不好看,我情愿穿一条裙子,一双高跟鞋,老实朴素地做人。
  我羡慕她们有长腿、穿袋袋牛仔裤,男装的缚带鞋,大风衣,与男朋友像兄弟似的无牵无挂,我不知怎地,非常老土,永还想结婚。
  或者是落后了,我很感叹,我不想试婚,不想同居,不想长时期地恋爱,我只想结婚。
  我与表姐最爱在周末到附近的公园散步,带着她两个孩子。
  我所羡慕的生活,也就像表姐,安居乐业,把孩子带大。
  “你会是一个好太太。”她说:“女人都是好妻子,只要有这种机会。”
  我抬起头,“也有例外,有些女人是非常能干的。”
  “我觉得假如对方不能欣赏你的好处,假使结了婚,也是毫无幸福的。”表姐说。
  我轻轻答:“这件事在我离开香港之时,已经结束了。”
  “他有没有写信给你?”
  “没有。”
  “你有无写信给他?”
  “没有。”
  “算了吧。”
  我看着几乎一望无际青葱的草地,“是,算了算了。”我说。
  我同班有一个以前做模特儿的女孩子,她瘦长苗条,有一把乌黑的头发,因为快要结婚了,所以心情特别好,常抽空照顾其他的女同学。
  我对她说:“你未婚夫一定与你很相配。”
  她点点头,“是,非常相配。”
  我们终于见到了那个幸运的男孩子,他与未婚妻并不相配,比她起码矮三寸。
  我问她,“怎么了,为什么挑他?”
  “他有什么不好?”她反问:“我们非常谈得来,而且他能补足我的短处,两夫妻这才叫相配,若两个都是诗人,光双对吟诗,没人去煮饭,岂非很快饿死?”
  我觉得她说得很对。
  我认为我与国栋根相配,他富才华与幻想,不切实际,如果我替他做好日常生活上的琐事,他才可以尽心去发展事业。
  很明显地,他的想法不同,国栋啊国栋,我怅惘了。
  抵英不久,我考得了英国的车牌,并且自己开车到苏格兰去玩。
  回来的时候,表姐很紧张的说:“喂,有人打长途电话来找你。”
  “什么?谁?”再也没想到是国栋。
  “你那心上人。”她神秘地说。
  “啊!”我既喜又惊,又怕自作多情,故作平淡状,“他?他找我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
  我耸耸肩,“可见不过是问候一声,”我停一停,“事隔三个月才来问候,你想,──”
  “就是因为没事,才显得想念你,男人自尊心强,他内心矛盾,斗争了近三个月才给你打电话。”
  “可是他怎么找得到我的电话?”我诧异。
  “要找自然是找得到的,”表姐说:“他不想与你说话,你对牢他也没用。”
  “几时打来的?”我问,心渐渐热起来。
  “你去苏格兰七天,他打过三次来。”
  “哗,三次。”
  “如果他叫你回去,”表姐板起了睑,“你可要端点架子,可别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我沉默一会儿,“我会读完这几个月书。”
  “对了,”表姐舒出”口气,“除非他答应马上娶你,否则你就此依他回去了,仍然是无名无份跟牢他,算什么,不准走。”
  “是。”我说口
  “男人打几个长途电话来!花不了什么钱,不必心花怒放,听不到只有好。”
  “是!”
  表姐说:“这次去苏格兰倒是去对了,他找你不着,也好叫他知道,你并没有打算随时恭候。”
  我低下头。“要是他今天又来找我,我如何回答?”
  “照平常呀,自然大方就好。”
  “是。”
  我没有想到,当天晚上他马上打电话来了。
  我很紧张,不能控制自己,声音都震抖。
  他问:“还习惯吗?功课如何?”
  我答:“还可以,住表姊冢里,跟香港没两样,很舒适,吃得到咸鱼鸡饭。”说完了就觉得自己无聊。“你呢,你好吗?”我问他。
  “还不是老样子,闷得要死。”他一向是不合重的。
  “你也好久没放假了,不是说想去南美洲吗?”
  “南美没有文化,还是欧洲好。”他说。
  “那么你就逛欧洲,别闷出病来。”我很姐心他,他在香港,并没有朋友,他不好应酬。
  “丽莎,我很想念你。”声音很孩子气,很腻。
  我感动得差点落下泪来,“我也想念你国栋。”
  “改天再聊,好好念书。”
  “好,谢谢来电话,国栋,保重。”
  “你也保重。”
  他挂了电话。
  表姐在一旁冷笑,“妹子,不是我说你,你感情也太丰富,你对他太好了。”
  “你不明白,”我儒嚅的说:“他这个人傻呼呼的,不懂讨好女人。”
  “我是不明白,总之你不准回去,知道没有?”
  “他又没叫我回去。”
  “你巴不得他叫你!”
  “我不会放弃功课啦,表姐。”我表明心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