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节
作者:两块      更新:2024-02-15 11:17      字数:4700
  来,你都知道她的身份?也不告诉我。”她也笑到:“要说男人小气起来,真真是我们没法比的。”我有些尴尬:“说句大实话,开始我就没弄明白,我到底喜欢她这个人还是心里闲得太久了。现在一听说了这档子事,觉得还是避开好好想想。”唐唐点点头:“你的想法原也不错。不过,要知道缘分这东西倏忽不定,等你想明白了,佳人早就在水那方了。”
  我听了有点怅然若失,不禁喃喃自语:“现在说什么也是一方之词,其实,杨菲菲待我,都不如我与你亲密呢。”唐唐轻轻的笑到:“林晓风,说你聪明呢,你到底有点呆气,她若不待见你,何必应酬你?就她的人品,家世,能少得了追求的人么?”我听了默然不语,其实,心里却乱成了麻。
  对于菲菲,我待她象兄弟更多于女人。她待我也是朋友一般,如今,忽然弹破了这一层纸,还让我真的有点难作。不过,我自己非常明白,搅乱我思维的,并非我的对她的感情忽然与日俱增,而是她那“特殊”的身份。
  见我默然不语,唐唐也不再说话,只是笑着说:“我已吃饱,赶紧买单吧。”我答应了一声,刚想起身,却见菲菲直走了过来。我愕然的回头看唐唐,她调皮的冲我笑,不用说,这个局定是她设的了。
  果然,两女子一见面就亲热异常,似乎我是一个透明体。鉴于这里已经吃的杯盘狼藉,两人建议转战茶屋,说罢便勾肩搭背一起出门,我苦笑的想了一下,只好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了。
  菲菲也对唐唐的藏区很感兴趣,一边听一边提问。唐唐和耐心的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少了宁馨和猫的这段情节。菲菲忽然问唐唐:“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不可思议的现象么?比如有人拥有某种特殊的能力,比如未卜先知?”唐唐回答:“当然。象你说的那种,也是人与某种生物的一种因缘。不过,这种因缘有恶有善,有的只是来求一些人间的香火供奉,有的则是报答先恩。我也不太懂,只能很简单的理解了。”菲菲紧接着问:“你了解多少?”唐唐想想:“在我皈依之前,我和世人一样,极好算命,到处寻访能人异士。我曾见过不少以此为生的,有的以批算四柱八卦为业,还有的号称有灵仙附体的。”菲菲饶有兴致的问:“你觉得他们的能力如何?”唐唐笑笑:“都是懂得皮毛的,说实话,真正的高人并未见到多少。我总觉得,无论是四柱八卦也好,所谓的灵仙也罢,都是道行有限,人的命运,跟上世甚至上几世的因果紧密相关,加之今生的性格,业造等。哪有人可以推算得如此缜密。所谓的高人,算的准确的,也不过是误打误着罢了。”看到菲菲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唐唐又说:“我知道,还有人拥有通鬼神的能力,能和阴间沟通,不过,这项能力还是少用为妙。”菲菲睁大眼睛问:“为什么?”唐唐叹道:“这还用问,那么多鬼怪小说可不是一味的瞎蒙,真的常行此道,不仅折损运气,对本人的身体也很不好。”听到这,我不禁看了一眼菲菲,她的脸色异常苍白,还不自觉的抚摩了自己的脸庞。唐唐看看她:“怎么,有人请你?”菲菲勉强笑道:“确实有这样的人,不过我给推掉了,我天生胆子小。即使看到了,估计也会吓的睡不着。”唐唐嘘了一口气:“那就好。还有一句更重要的,有人认为,从佛教的观点来看,这些都属于外道。不入流的。生死,富贵,都是前因业造,多累智慧,多做好事,自有改观,算有何用?都是看不开的俗人。”
  我听得扑哧一乐,两女都愕然看我。我急忙正容到:“不碍事,不碍事,你们继续谈,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百日书!我都听出仙风道骨的意思了。”唐唐笑出来:“我说了半日,口都干了。好了,也卖弄得差不多了,我先走了,菲菲,这茶算我叨扰你的。”说罢,竟不顾我们挽留,飘然而去。
  第四十八章
  茶桌前就剩下了我和菲菲,空气一下子变得暧昧而尴尬。菲菲抬起头,挑战似的看我:“喝茶不适合我俩的风格,要不,我们喝酒去?”我不禁微笑,因为我回想起以往的很多时候,我和菲菲总是走街串巷的找那些风味独特的小店,各点上两瓶啤酒,对斟对饮,直喝得酒酣耳热,才晃晃悠悠的走出店门。在那么多的啤酒品类里,菲菲对一种H牌的啤酒情有独钟。偏偏这种酒价格还不算贵,而且酒质清冽,入口极爽,每当菲菲准备一醉方休的时候,她总是点这种啤酒。现在想来,以她的口味,却偏好这种便宜的啤酒,一定是在照顾我的钱包,她还真的是用心良苦了。
  现在,我和菲菲就坐在一家猪肉炖酸菜的小菜馆。这是我最近的新发现,不过,想来唐唐不会对这种油麻麻的小馆子有兴趣,我就一直没敢提议过来。猪肉炖酸菜是北方的主打菜,这家馆子在炖汤和调料上都特下功夫。酸菜汤必须是炖过两起以上的,能够剔除酸味。猪肉必须是五花三层,切得极薄,入汤即熟,少了食客们等待的时间。调料有通红的腐乳,莹绿的韭花,炸得鲜红的辣椒油,一碟子切得极细的蒜末。单是这些调料这么一罗列,再闻着刚上桌的酸菜汤的浓香。那滋味,足能把馋虫勾出来。
  我已经陪唐唐吃过一顿了,这顿只好看着菲菲吃。还不错,刚才进饭店时还紧崩着脸的她,这会吃得已经笑容可掬了。我一边喝啤酒,一边看她,心里在想:“若有这样的女朋友,也真不错,性格和我很相象,还挺随和,长相拿得出手,家世也不错。。。”刚想到这里,忽然有点难受,我这是怎么了?是隐忍了?还是堕落了?我口口声声宣称,要找到自己的爱情,可是,我现在正在给一份感情贴标签,计算它的筹码?!
  菲菲也喝下一大口啤酒,满意的说:“冬天里,吃热汤,喝啤酒,感觉还不错呢。”我笑笑:“你要是喜欢,咱们多来几次,反正酒便宜得很。”菲菲悠悠的檠着手里的杯子:“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喝酒么?”我笑到:“怎么不记得。你闹着要去酒吧,号称自己很能喝,结果,三杯啤酒,半瓶红酒就醉得走不稳了。”菲菲也笑:“那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失心疯了一样,就是想喝酒撒欢。”我笑到:“你想到找我,我很高兴,毕竟喝醉的样子只能在朋友面前出现。”菲菲盯住我:“你原也说的不错,当时只想找个可靠的朋友陪着。算来算去,我身边竟没这样的人,除了你。”我笑着没说话。她挑战似的看看我:“你知道你犯了什么错误么?”我茫然的看着她,努力的想了想,只记得当时的她醉得走路都费劲,我只好送她到她家门口,替她打开门,然后扶进屋,才离去。我想说我没占你便宜呀,总没敢说出口,怕这话太轻佻。她叹了口气:“你的错误就是,你那么君子的把我送回家了。然后,在临走的时候,最后抱了我一下,我们的手指交叉在一起,紧紧的,好象情侣一样。”
  我呆呆的看着菲菲,似乎回想起有这样一个情节,似乎又什么都无法记得住。菲菲悠悠的叹了口气:“我现在是相信人的缘分了。我们认识那么久了,都没什么感觉。但是,就在你握住我的手的时候,我居然发现,我喜欢你了。”我偷偷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双手,是哪只?无端惹下了这样的祸事呢?但是,我仍没敢说话。菲菲继续说:“自从我发现自己的心情之后,我就没法象以前那么大大方方的联系你了。可恨的是,你居然也不搭理我了。直到今天,唐唐姐替我约了这么个局。”她吁了一口气,又倒了一杯啤酒。我望过去,了不得,已经是第三瓶了。怪不得这丫头上来就要了一溜啤酒,我还以为是跟我叫阵,原来是想一醉吐真言呀。
  可是,我能说什么呢?
  菲菲的脸颊已经有些飞红,看上去非常妩媚。我的心不觉动了一下。我拿过来她的酒瓶:“不许再喝了,你不知道。把你提上楼可不是容易的事。”菲菲顺从的放下酒杯,直视着我:“一辈子也没讲过这么多的废话,你一定听腻了。”我的心动了一下,我知道她在逼问我的态度,只好也以实话相告:“菲菲,我不过是个普通人,我家三代都没逃得了小市民的身份。”菲菲楞了一下,既而大笑:“我当是什么,晓风,你这个说法倒好笑得很,”她向我探过头:“你知道我家的成分是什么?从我爷爷那会,就是一个算命先生,走家串巷批字摇卦,到了我爸爸,我叔叔他们那会,脑子笨的出奇,接不了父业,只好去当矿工,没想到,赶上了好年节,包了一个煤矿,没想到,就此发了。那一阵子,家里还真是阔绰,家里的小表弟结婚,为争门面,迎亲的车辆都是奔驰,一下子请了四五十辆,浩浩荡荡一上街都赶上一列火车了。”我听得发了呆:“这又讲究的是什么套路呢?”她做了个鬼脸:“有钱呀,摆阔呗!可惜,大有钱了之后,反倒不知道怎么花钱了。说起我那些婶婶,大娘,足能把人笑死,听说市里面流行裘皮大衣。阖家大小,人手一件,也不管适合不适合,合身不合身。碰上那身体肥胖的,套上毛茸茸的黑皮货,活象下来巡山的狗熊将军。”我听得一口酒没含住,全喷了出来。只笑得只指着她,说不出话。
  过了一会,我忽然明白过来,看住菲菲:“菲菲,你真是个鬼精灵,你故意这么说,怕我多心自己是个穷人,对么?”菲菲有点尴尬,笑着说:“林晓风,你这话没意思了,拐着弯的又抬举自己了。”我们互相注视了一下,不禁一齐哈哈大笑。
  从那天开始,我和菲菲形成了一种类似亲密,却有些拘谨的关系。于我,知道了她的心事,又不愿拒绝她,只能多曲从些。于她,说了女儿家最大胆的话,竟害羞起来,不肯再多流露一点,多表示一分。我们,竟真的成了公众意义上的恋人。
  父母知道我和菲菲谈恋爱了,兴奋得不行,早早就开始谈论给怎样的聘礼,办什么样的婚事。事实上,菲菲矜持得很,自从在我家吃过相亲饭之后,并没再登门。我们约会也只是在外面进行。
  唐唐也不大联系我了。不知是避嫌,还是再次去青海找她的老师。我的生活里,多了一个女朋友,却少了所有的朋友。
  时间过得如此之快,竟然还有两天就过年了。我和杨菲菲都在踌躇要不要在这个时候去见对方的父母。菲菲一直没有明说,但我看得出来,她非常希望我可以去见她的爸妈。不知为什么,我心里总是存了一个疙瘩,似乎走了这一步,就离结婚的日程更近了一步。这是我实在不愿意接受的事实。
  晚上,我把郁闷不乐的菲菲送回家,却接到了一个陌生的号码,我的天,居然是陈非这家伙死回来了!
  还是那家老酒吧,风尘仆仆的陈非甚至还没脱掉他的行装,就迫不及待的拉着我冲进了这里。简直象倒啤酒一样,一大杯一大杯的灌进了他的喉咙。我笑嘻嘻的看着他:“怎么着?两个月就馋成这样?”陈非抹了抹嘴,叹了口气笑道:“你不知道那鸟地方,酒有的是,就是不敢喝!生怕不小心头疼感冒什么的。”我惊讶的说:“你不是去新疆么?又去哪了?”他得意的说:“我又转路新藏线,又去西藏了。”“啊?”我的下巴几乎掉到了桌子上。
  陈非又喝了杯啤酒,满意的说:“拉萨,只有拉萨,才有那种晒到骨子里的太阳,满目刺眼的琳琅。大街上,各种肤色的人群穿杂而过,还有那些身穿红衣的喇嘛,冲着你温暖的微笑。在拉萨,每个早晨,我都象当地人一样在9点才睡醒,然后带上我的草帽,晃晃荡荡的去闹哄哄的茶馆喝甜茶,那里永远放着旋律欢快的藏歌。我笑嘻嘻的看着从不认识,但笑容却如亲人般温暖的陌生人。喝完甜茶,会有一种饱满的幸福充荡整个身体。这一次,我可不象一个半吊子游客一样,惶惑的在各个古老的寺院乱窜,被满目的景色惊的心神激荡,却不知所措。我胸有成竹的慢慢的在一个又一个的寺院悠闲的游荡。准备一裤兜的零钱,象当地人一样准备随时供奉。我会在一个让我格外心迷神醉的佛像面前久久停留。凝视着它,感受来自心底最奇妙的回应:几时,还是曾经几世,我也这样,就在这里,久久的停留?!”
  他的话让我陷入沉思,我想起了宁馨,想起了那个高原上的爱情故事。我看看陈非,他也是这个故事的当事者,可是,他几乎忘记了所有的过去,只是在自顾自的诉说。
  我和陈非一起喝得酩酊大醉才回家。我的头脑似乎还很清晰,手脚却一点也动弹不得。半夜里,我依稀听到了手机的铃声,响了很久,终于陷入沉默。我知道,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