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节
作者:这就是结局      更新:2024-02-08 11:47      字数:4813
  远处站着几个凑热闹的人远远地看着,狠狠的剜他们眼,他们不但不怕,还朝猥亵的笑,眼中满是促狭的神色。有时候事情就是样,人生如戏,有人在门内唱,有人在门外看。所有的痛苦,所有的悲哀,所有的无可奈何,所有的进退两难痛不欲生,在别人眼里也不过是笑话场。
  ******
  戒烟二月又开始复吸,抽得比从前都凶猛。
  安眠二月又开始失眠,拥着被子坐在床上,看着门缝隙渗进来的光线变亮,不知道是什么心情。
  身体离开,感情却离不开。
  梦中那个面目模糊的人仍然时有出现,那句貌似看透切的“撒谎”,犹如把锋凉锐利的刀子,常常把从夜寐中惊醒,身冷汗。
  于是工作突然地就异常勤奋起来,李萧萧,要不是做们行的有着自身的特殊性与隐蔽性,没准他还真会考虑向市里申请朵大红花给当今年的劳模。
  前几“怡红”里那个歌手走,今上午有个人又来试音。
  进去,就看到那个那新招来的大学生歌手貌似很痛苦地在唱着:
  “面对就要失去的爱情 ~有释怀有彷徨 ~最怕的其实是孤单~啊啊~~总是微笑如花 ~总是看沉醉和绝望 ~却迟迟都没发现真爱~~啊啊~~”
  那孩子的声线估计还没发育完全,奶声奶气的,却偏偏喜欢“啊啊~啊啊~”的大作感叹,好让自己看起来特成熟,特唏嘘。
  听几分钟,实在听不下去,丫那拖长颤抖的尾音听得尿急,溜出去上个厕所之后回来,看到李萧萧也被轰出来。相视眼然后苦笑,跟李萧萧勾肩搭背的来到“怡红”门口抽着烟。
  气不错,远远的,看到猪下水走来。
  不得不,有时候还真佩服猪下水,个世界什么都在变,唯不变的,就是那吓死人的大浓妆,超过七厘米的细跟高跟鞋,阳光下那依然傲人的三围,还有身边的人,都如既往的高大、英俊、挺拔、多金……
  嗯?等等。
  那个身影怎么么熟悉……怎么么像……
  “咦?”萧萧用手肘顶顶,“那不是家家谦么?”
  “是、是啊……”看着远处两人携手的身影,吐字艰难。
  “那还等什么!林涵,快把家孩子抢回来啊!”李萧萧不怀好意的怂恿,他就喜欢看跟猪下水吵得面红耳赤的样子,丫个唯恐下不乱的烂人!
  然而他失望。
  “算,”摇摇头,“该是的就是的,不是的去抢也没有用。”着往墙边的阴影地方缩缩。
  “哟!”李萧萧诧异,“林涵是怎么啦?”
  是啊!是怎么?
  “萧萧,就么跟吧。”想想,叹口气。
  “不也知道是怎么。明明离开他是自己选择的,可听到他切安好的时候却又忧郁。觉得是自己把幸福给亲手断送,过会又觉得自己特伟大,老想替家谦终于放下个猥琐而高兴,可却怎么都笑不出来,因为刹那间又觉得自己是个世界上最蠢最蠢的人……”
  “萧萧,”觉得自己越越是语无伦次,有担心的问:“懂不懂的意思?”
  “懂。”萧萧头,潋滟的眸中有丝笑容,他:
  “林涵,不就是他妈的爱情吗!”
  怔。
  李萧萧放声大笑。
  “念间离,念间合,任性且自以为是。想信又不敢信,不断的试探,不断的猜疑,无法爽快,无法绝决,庸人自扰而又杞人忧,不就是他妈的爱情吗?”
  怔怔地看李萧萧半晌,咬咬唇,把烟狠狠的摔在地上踩灭,然后站起身来。
  个时候东南风乍起,只见边流云涌动,路上过往行人熙熙攘攘,车如流水马如龙。股豪气自胸臆中升起,猎猎江风吹起的短发,轻轻拍打着的脸颊。任衣袂随风上下翻飞,只脚踏在夜总会门前的石阶上,双手叉腰提气向远方声长吼:
  “靠!丫的猪下水!敢跟林涵抢人?老娘跟拼!”
  三步两作的走上去。
  “程家谦,他妈的也太不够意思吧!”拦在他们两面前,勇气指数蹭蹭的往上飙,豁出去!
  “程家谦,好歹跟认识么多年,难道咱们之间的革命友谊还不及个外人?”手指着猪下水,“出去问问人,谁不知道蘑菇姐的大名啊!什么样的人找不来给?偏偏要找个样的!”看着猪下水陡然变色的脸,心情很爽。
  “是吗?”家谦挑挑眉毛,转过身来,眼睛看着,缓缓开口:“那么蘑菇姐,要找的,姓林名涵,能给找到吗?”
  拍胸脯,豪气干云:“能!”
  还没反应过来,已然落入个坚实的怀抱,“不过收费很贵的……”想想,还是坚持把话完。
  “没关系,有很多钱。”家谦附在耳边。
  样啊,那好吧。不反抗,站在那儿任由着他抱着。
  很蓝,草很绿,鸟儿的叫声也很清脆。
  阳光下家谦站在那里,挑眉看着,语气中又显当初年少时的傲气飞扬,他:
  “事实证明,林涵,不用追,也跑不掉。”
  心中阵荡漾,欣喜夹杂着酸楚等各种不知名的味儿齐涌上来。
  “哟,家谦,、别样……看都……”低下头去掰他的手,掰几下掰不开,哟,不行,忍不住!
  连忙伸出手往上指:“哎,们快看,那什么,UFO!”
  “在哪?”趁大家都往上看的时候,赶紧拿手在脸上乱摸气。
  唉!可屡试不爽的招今儿个却失手,不能怪,里个是人,个是发小,两只都对太解!
  “林涵,”猪下水看着脸的鄙视,“咋就么别扭呢!哭就哭呗,有什么可丢人的!”
  “胡,哪里有!”抵死不认,擦擦眼睛,突然发现什么。
  “哟!”看看家谦又看看猪下水,“们也忒俗吧?还故意气的哪?”
  “林涵得吧,”猪下水白眼,“就觉得最近有些奇怪,想找人家家谦出来问问,还没开口呢,倒被先给骂顿!”
  猪下水看着们不屑的撇撇嘴,“连看着们都怪累的,谈个恋爱跟打哑谜似的!”
  “懂个P!叫情趣!”大声,然后转过头叉着腰看着脸笑容的家谦,大声道:“笑什么笑,很得意是吧?找谁不好找?不知道是的死对头啊!就不怕害!”
  家谦还没有出声,猪下水就在旁叫起来:“林涵,以为谁都像么小气啊?”又气又好笑,“就狗脾气,还真只有家谦才受得!”
  啊啊啊!真是尖锐的讽刺啊!怒,很想跳过去跟干架,像以前样。
  可家谦把搂的么结实,实在挣扎不开。只好在他怀里向狠狠地比比中指,自己却忍不住笑。
  “瑕水,谢谢。”
  PART 24'VIP'
  赵扬那孙子临死前还给记狠狠的反击:把“怡红”卖给某商业集团。他知道在乎“怡红”,所以趁他还有能力的时候赶紧的卖。而没有“怡红”,也没有可能像别的妈妈桑样晚上率领着大帮姐姐妹妹们各大娱乐场所的乱窜。手里拿着半用怡红换来的钞票,无言。掂掂,挺沉,然后转手就给怡红的小姐妹们做遣散费去。
  人世遭,匆匆数十年,就么过,钞票东西,还真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好歹还有份像样的工作,虽然总编是刻薄,同事是无语,但至少还能活得下去。可们不同,们除剩下的青春和美貌,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不是上帝,能做的只有些。转眼间又从小富婆成穷光蛋,人生真是无常啊!
  “怡红”到底还是被拆迁。
  家谦很抱歉的看着对不起。
  摇摇头没关系。
  飘飘要嫁人,看过他的照片,实话,和旁边的飘飘比起来,真是朵鲜红插在牛粪上—如果不看身份的话——人家是博士。
  李萧萧他想去旅游,看看世界各地的HOST俱乐部是什么样的,他答应三年之后回来,和合资重新开间“怡红”,自己做老板。
  个主意喜欢,好,等回来。
  然后李萧萧笑,上飞往欧洲的飞机。
  小姐妹们终于各奔东西,再也无能为力。过不是上帝,能保住自己就不错。
  站在昔日车水马龙的门口心情迷茫。
  送走萧萧以后,独自在马路上晃荡,思绪恍恍忽忽,不知不觉的竟走到“怡红”旧址来。听“怡红”被个什么公司收购,准备在儿盖个商场,以后里会卖人的时装,人的西服,婴儿的童装玩具吸嘴奶粉。是啊,卖些,总比卖笑好。
  今好像就是最后拆迁的时间。“怡红”已经被拆大半,仅剩下支撑的钢筋骨架上的水泥白灰还在簌簌的往下掉。
  蹲在对面的人行道上掏出烟开始抽。
  阳光很好,人来人往,想起很多东西。
  比如,程家谦。
  好吧,现在可以承认,爱他。
  可那又怎么样呢?虽然他对,只要肯回来,他随时欢迎。
  可还回得来吗?
  当初那个程家谦喜欢的林涵,还回得来吗?
  狠狠的抽着烟,在路人或诧异或厌恶的眼光里
  死死的盯着对面的那栋大楼,想知道经历么多事情之后的心肠有没有变硬些,想知道看着老妈和两代人的心血毁于旦的瞬间会不会流眼泪。
  然而,个问题却永远也不会有答案。
  因为在大楼轰然倒下的那霎,有人遮住的眼睛。
  修长的手指,淡淡的烟草味道。
  诧异回头,家谦在阳光中笑得温柔。
  他拉着的手……“走,小涵,们回家。”
  ******
  鉴于经常磨磨叽叽,反复无常的恶劣行为表现。组织对表现出极度地不信任。为彻底掐断杜绝逃跑的后路,下午,在家谦的押送下,灰溜溜的回到的小破屋。
  敲开房东家的门,交钥匙,退押金。
  临走时家谦还不忘居心可测地叮嘱房东太太,让人家早换把大锁,以防不法份子利用以前配制的钥匙入室行窃!
  那房东太太“嗯啊嗯啊”的应着,拿钥匙转身就回房间带孩子去。
  那个为先锋诗人个为摇滚青年的左邻右李,个时候由于那异于常人昼伏夜出的生活规律,现在应该还处于休眠状态。而那个堪称是胡同里最最热心的居委老大妈,现在也应该正舞动着小锅铲给家老头子做饭。
  在里住么多年,走的时候竟没有个人出来送送。
  走到胡同口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回头看看。
  “看什么?”家谦问。
  “没什么,”摇摇头,然后感叹句:“啊,的单身生活啊,就么结束!”
  “林涵,”家谦脸不满地着的脑袋,“不要告诉还很怀念啊!”
  “没怀念呀,不就感叹下子嘛!”
  “不怀念感叹什么!”
  “……”
  血色夕阳中,胡同口那个们直以为他睡着的老头儿估计被们给吵吵醒,嘴里“吧嗒吧嗒”地又冒出几口白烟来。
  “哟喂,猛回头避雨处风景依然……”
  那反串青衣极其别扭的苍老嗓音随着晚风飘荡得很远很远。
  和家谦相视笑。
  远处边,那只盘旋很久的倦鸟,终于,归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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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近年末,工作都在收尾的时期。
  家谦的房子好风水,恰恰坐落在离杂志社不远的地方,所以每都可以睡得很晚才去上班,下班之后又是第个回到家,不像以前那样得早早的就起来挤公车,就算家谦后来把买菜做饭的权力赋予,在全部搞定之后还有时间看会儿《大风车》。那个乐得啊,家谦有些懊恼,当初他逼退房子的事情简直是多此举,照现在的情况看来,是赶都赶不走的。而他最近应酬似乎比较多,回来得都挺晚。
  又是比他先回来,没事可做,就拿起花洒跑去给阳台上种的仙人掌浇水。
  才浇会儿,就看见家谦从小区外远远地走回来。他沿途和保安还有居委老大娘打个招呼;弯下腰帮个小鼻涕虫捡起掉落在地上的橙子,然后直起身来摸摸人家的头;啊——还有个漂亮妹妹来搭讪,大概是问路怎么走,然后家谦就很客气地指给看方向,那姑娘道谢,俩人分开。家谦继续往边走,走会又像是想起什么,回过头去士多店买几支酸奶。
  他还记得喜欢喝酸奶,不喝牛奶。
  么多年,的口味还是没有变过,他就么记着。
  是,很多东西在变。
  但个世界,还是有些东西,不会变的。
  就像努力多年也只得B的罩杯……呃,扯远。
  太阳有些西斜,晚风轻柔地吹啊吹。不知出于种什么心情,没有叫他,趴在阳台上看楼下的家谦在夕阳的余晖中,提着袋子酸奶,不徐不急地向走过来,走过来……最后消失在的眼皮子底下。
  心满意足的吸口气,回头打算继续浇花。
  脑子却突然灵光闪,想到个极为不符合逻辑的事实!
  拿着花洒就愣在阳台上。
  时传来钥匙在门锁中转动的声音。
  “回来。谁要喝酸奶?”家谦打开门,喊句。见没有回应,就走过来阳台。
  “林涵,”家谦在旁边蹲下,揉揉的头发,“发什么呆?仙人掌都快要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