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节
作者:      更新:2024-01-31 11:10      字数: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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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云端的世界也有不完满。女人的爱中一旦掺杂了母性,便会更加地不可救药。我可怜他,虽然我清楚,我的怜惜要是被他知晓,该是多么的可笑和不值一钱,可是他还是成了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我的爱是隐蔽的,无望的,我不是韵锦,学不会克制自己的感情,理智明明让我远离他,感情偏偏背道而驰。所以我选择了在高三的最后一天晚上,对他和盘托出,我不奢求一个结果,只求问心无愧。
  我在最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最美丽的少年,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在学业上倾注的心血永远比在人身上的投入要实际一些,高中三年,我的勤奋苦读没有白费,如愿地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成了全村人有史以来第一个跳出农门的“女状元”,带着乡亲父老的资助和期盼,我踏上了南方的那座大城市。大学的生涯在我看来,无非是从一个实验室辗转到另一个实验室,我并不是个有趣的人,天性的拘谨,和不善言谈让我并没有多少朋友,还好有韵锦,同在一所城市的我们成了对方惟一的知交。
  大一结束的那年暑假,韵锦迟疑着给我带来了他有了女朋友的消息。其实我早已知道,网上的同学录里我很少留言,可我常常登陆在上边,因为我渴望从中看到他留下的只字片语,他是如此高调地恋爱着,将他和女友的相片贴满了同学录里的电子相册,那个女孩跟他一样,有张天使般美丽的脸。看着相片里他满足而甜蜜的笑容,我知道他是真的在爱着,而且幸福着,他不会记得我,也许只有在跟女友调笑时,才会偶尔提起,曾经有个记不起名字的乡下女孩,可笑地对他表达过她的爱。
  我以为我的一生便是如此,在暗处遥望着他的幸福。没想到再见他时,已是高中毕业的第六年,他已在房地产方面混地风声水起,当初的女朋友成了心爱的未婚妻。他在G市出差时做东邀请高中时的同学聚会,是程铮给我打来的电话,我知道他的意思,他害怕如果我不去的话,韵锦更不会去,他需要一个机会缓和他和韵锦之间一触即发的裂痕。可是程铮不知道,即使没有他的电话,我也会参加那天的聚会,我不是个善于躲起来的人,或者说,我是如此渴望着理直气壮地再见周子翼一面。
  那天晚上,周子翼来到我的身边,有意无意地跟我寒暄,他说:“郁华,你变漂亮了。”我是个多么虚荣的人呀,明知道他的话只有三分认真,可是一颗心早已在胸腔中雀跃,至少他记得我的名字。
  六年的时间让原本俊美的他变地更加倜傥,但是也让我学会装作若无其事,我们对坐着喝酒,多年前何尝想到会有这天。彼此六分醉意的时候,他嬉笑着问我,有没有找到心仪的那个人。我亦笑道,你忘了高中时候我还暗恋过你来着,这么多年了,可能我还没有找到更爱的那个人。我的话让他笑地前俯后仰,他豪爽地拍着我的肩膀,仿佛认同我的幽默,为此我们又干了一杯。
  世事有时是多么无奈啊,假作真时真亦假,我爱的人就在我的面前,可是他不知道,有些事情,我从来不说假话。
  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我也一样,虽然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话多的人。最后他醉得一塌糊涂,我拦车将他送回酒店的路上,他沉沉地靠在我的肩上,还不忘嘟囔着说:“郁华,你真是个有意思的人,要是回到几年前,我说不定会爱上你,嘿嘿。”我的反应是同样的一笑。我不傻,周子翼是个商人,即使在喝得烂醉的时候,他不会吃亏。他说要是回到当初,他会爱我,可是谁都知道,没有人可以让时光倒流,所以他永远不会爱上我。
  回到酒店的时候,我摇摇晃晃地半拉半将他送回房间,电梯里的乘客闻到我跟他身上的酒味和缠在一起的身体,不禁暧昧地皱起了眉。让服务员开了房间门,我筋疲力尽地把他扔在了豪华套间的地毯上,一个高中同学的义务也仅尽于此了。他躺在地板上,迷糊地扯着自己的领带,我看不过去,蹲下来帮了他一把,解下领带的那一刻,他似醒非醒地就着领带的另一头用力地往他身上一拉,我晃了一下,差点没扑到他身上。“别走……”他说。我起身叫来了值班的男服务员。
  在走回电梯的时候,我用手冰镇自己发烫的面颊,我承认在刚才的那一刻,我确实心跳加速,一个正常的女人,不可能在她一直爱着的那个男人面前无动于衷。我完全可以留下来,用“酒后乱性”的绝佳理由跟他分享一个晚上,然后我的一生都可以有了回忆。但是,我,莫郁华,偏偏没有办法跟一个在醉后仍不停诉说着对女友思念之情的男人上床,我做不到,所以我注定只能在暗处思念他。
  第二天,他电话向我致谢,并邀我单独出来吃饭,我以学校有事为由拒绝了,我禁不起一再的撩拨,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
  后来,他自然是回了上海。这次聚会改善了我和他的关系,他会给我打来电话,有时只是闲聊,有时会跟我说起事业和感情上的不顺心。陈洁洁,他的未婚妻,也是周子翼嘴里提到最多的名字。她真是个幸运的女孩,竟然可以让浪子一般的周子翼那么长时间一直爱着她。她放心地留他在国内,自己一个人在欧洲游学,我不敢说他守身如玉,但至少在心里,他对她忠贞。我想,除了美丽,她必然也有她的过人之处。
  我的日子在越来越繁重的实习中一天天过去,学医也有学医的好,它让我忘了我已经二十五岁,身边却从没有男性的伴侣。
  大学刚步入第七年,我刚跟着医院带我的医生做完一个简单的阑尾手术,就接到了孟雪的电话,周子翼在上海出车祸,整个人剩了半条命,现在躺在医院高危病房里,生死未卜。她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飞去上海看看他,我拒绝了。我去上海,没有任何意义,他的家庭环境足以给他最好的医疗,只要他不死,他会得到最好的照顾,如果他死了……如果他死了,对于我来说,其实一切没有什么改变。
  我怔怔地站在原地,为自己的想法而心寒。我的指导老师,也是我的师兄吴医生走过我身边,他惊讶地看着我:“小莫,你怎么哭了。”
  我哭了吗?为什么我不知道?我胡乱地摸了一把脸上的湿痕,原来我真的流泪了。“没事,我眼睛有点发炎。”我说。
  吴医生笑笑,没有追问,“也许你需要到洗手间处理一下你‘发炎’的眼睛。”
  接下来几天,我照常上班,照常休息,不去打听千里之外的那个地方,他究竟怎么样,只是到了梦里,总是只见一片血红。第六天,孟雪给我打来电话,她在那头叹息道:“还好命大,人是救过来了,但也够呛的,肋骨断了三根,其中一根差点插进肺里,脾脏破裂,割去了三分之一,左鼻骨折,左大腿粉碎性骨折。唉,不过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苦衷,人都成那样了,他爸妈因为生意上的事情,只陪了他两天就各自忙去了,女朋友更好,光是一天一个电话,人却说准备面临考试,没回来过,他家请了三个高级护理人员三班倒地照顾他,可再好的护工毕竟比不过家里人,看着他的样子,也挺可怜的。”
  我挂了电话,想了很久,在我的决定出来之前,我已经开始收拾东西。然后我给吴医生打了个电话,向他请了个长假。他在电话那头沉吟,“小莫,你要知道,这次实习对于你们毕业生来说相当关键,这甚至关系到最终你是否能得到最后签约的名额,你平时表现一向优异,院里对你是很有意向的,你这次请长假……总之,你要想清楚。”
  “师兄,我很清楚。”
  当天下午,我带上实习期间的所有补贴飞到了上海,直奔医院,在病房里看到裹着层层白布的周子翼时,我完全不能将他和那个风流倜傥的人联系起来。我立在他的身边,随手放下行李,当时他还虚弱得不能说话,看到我时,一滴眼泪顺着眼角留下,没入脸上缠着的纱布里。
  接下来的日子,我跟护工做好了协调,她们的工作照旧,但一些贴身的照顾和专业性强的细节可以交给我来做,她工作量得到减轻,工资照领,自然乐得轻松,至于医院那边,我只说我是他的朋友,可是我想,大多数医护人员都把我看成了他的女友,当然,在大多数人眼里,谁会相信一个普通朋友会这样衣不解带地照顾一个卧床的病人。所以,一段时间后,当值班医生打趣他,“小伙子运气不错,车撞成那个样子人还能捡回条命,还有个专业的医生女朋友这么照顾你”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撇清。
  他的身体素质原本就很好,所以伤口恢复起来速度也很快,20多天后,他已经可以在床上半坐起来,脸上身上的纱布也拆了不少,只是手脚都还打着石膏,生活仍然不能自理。他清醒后,给他擦身的时候,每次擦到下半身,他的脸就会涨得通红,全身不自然地绷紧,对于我而言,不管男女身上的任何一个器官对于我而言,都只是一个器官而已,所以我通常对他说,“你完全没有必要在一个医生面前感到异样,我见过比你大的,也见过比你小的,你完全可以放心,它一点也不特别。”只是在一个月后的某天,我再次习以为常地为他清洁时,发现某个部位居然有了异样的反应,当时我承认我的尴尬不输于他,只得轻咳一声:“看来你真的恢复得不错。”
  两个多月的朝夕相伴,我几乎就要以为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们,我住在他VIP病房的陪护床上。每晚我会陪他天南地北地聊几句,然后各自躺在相隔五米的床上道晚安:他嫌弃护理的工人手太重,一般都不愿意要她们贴身照顾;就连饭菜不经过我的手,也不肯老实地吃;甚至有一次我在医院里四处走走,回来得晚一点,还没进病房,就听见他找不到人,对护理人员大发脾气。我真的几乎要以为我对他而言是重要的,直到他病愈出院的那一天,我到医院食堂打过早餐回来,就再也挤不进他的病房,他的父母、亲友、公司的下属将病房堵得水泄不通,很远之外,都可以闻到鲜花的气息。
  我在医院的另一边,独自将两份早餐吃完,当胃很充实,人就不容易悲伤。我结束一切走回病房的时候,人已经散去,多么可悲,我甚至还在内心深处渴望着他能像八点档的男主角,在我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一个人留下来,说:“我还在这里。”
  他当然已经离去。人就是这样,明明知道不可能,可仍然会有期望。
  留在病房里的是一个自称是他父亲助理的中年男子,他很客气地代表周子翼和他的家人表达了对我的谢意,看得出他是个老于事故的人,所以当他说:“我们都很明白莫小姐是出于好朋友的情义来照顾周先生,但是耽误了你这么多时间,如果你不能收下这个的话,就未免不当周先生是朋友了”然后把那个牛皮纸的资料袋递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好像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于是我接过,放在手中掂了掂,周家果然财大气粗,这笔前足以请到国内任何一个最好的护理人员。我将信封拆开,从里面认真地数出二十张粉红色的钞票,然后把其余的交还给他。“麻烦回去告诉你们周先生,谢谢他给我回去的机票钱。”
  飞回G市,我回到医院销假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韵锦。她躺在病床上,脸色跟白色的床单没有什么分别。看到我,她很久才说出一句话:“郁华,孩子没有了。医生说我永远不会再有孩子。”
  我坐在她的床沿,抓住她的手,跟我的手一同覆于我的眼睛上,泪水从她的指缝间渗了出来。她是这样一个善于保护自己的女人,原来也会做这样的蠢事。女人是不是一生中总要傻过这一回,然后心才会慢慢变得坚硬,她是这样,我也一样。
  在韵锦病床前,我接到了周子翼的电话。他说:“郁华,我感激你,永远都不会忘记,如果有一天你需要我,风里来火里去我都会为你做的。”
  我静静听他说完,然后告诉他,“我要你风里火里地干什么,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我去上海,不是为你,是为我自己。你没有亏欠。”
  挂上电话,我对韵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