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作者:      更新:2024-01-31 11:10      字数:4715
  业,于是才在附近的大学找了个家教。韵锦性格谨慎安静,授课耐心,偶尔小女孩撒娇耍赖让父母都忍受不了,偏偏韵锦也只是一笑置之,颇得学生家长赞许。幸而男女家长都算谦和有理,也无报纸网络上广为流传的女大学生家教被骚扰的担忧,所以韵锦的这份家教也就安心做了下去。每个月的酬劳加上在系办的所得,也足够她平日生活所需。
  韵锦的大一生活就是在这样波澜不惊的忙碌中度过的,教室里她基本上是来去匆匆,不是休息时间一般也不待在宿舍,让每个大学生津津乐道的社团生活她也无暇体味过。她的成绩不好也不差,没有出色到让任课老师青睐,也远没到补考的份上,在班上和宿舍里虽然没有特别好的朋友,但人缘还算不错。她觉得自己的默默无闻看起来和高中时并无多大不同,惟一的区别是她现在的心里有着属于自己那份小小的快乐,青春期那些晦涩暗淡的自卑和惶然,好像随着高考结束那一晚的道别慢慢淡出了她的心。只是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告别了卑怯,不再老是低头敛眉苏韵锦慢慢的绽放出自己的光彩。其实她有一张白皙清秀的面庞,高高的额际,眉目深秀,虽然衣着朴素,但身材窈窕,气质沉静,即使是走在这所以盛产美女而著名的学校里,也不是不吸引周围的目光的。有句话说,不知道自己是美女的美女才是最动人的,如今的韵锦正属于此类,就连她一次去到莫郁华的学校后,莫郁华的同学中亦有向她打听的,不过既然当事人浑不自知,莫郁华也就从未点破。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到莫郁华,算来也是巧合,高考录取完毕后,韵锦和她一联系,才知道两人竟然在同一个城市上学,不同的是郁华的勤奋有了更好的回报,她考上的是这个城市最负盛名的一所全国重点大学,这所大学以伟人的名字命名,医科为全国楚翘,而她正好是被该校本硕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当时也一度是高中母校重点宣传的对象。高中同班同学中,韵锦的同桌宋鸣是当年全校的理科状元,因为志愿没填好,最后上了哈工大;孟雪高考成绩不理想,但还是如愿以偿地考到了北京,虽然只是个名不经传的三流大学,毕竟跟“他”在一个城市了;至于周子翼,听说他在上海的一所大学,关于这个人,郁华没有再说起,韵锦也就绝口不提。
  韵锦和莫郁华两个人,高中同学两年,虽说在同班属于关系比较近的,其实都并不算深交,反倒高中毕业后,倒是渐渐亲厚了起来,也许是因为高三最后的那几个月发生的事情让她们互相加深了了解,人总是这样,分享了对方的秘密和伤痛会让两个人更加贴进。看上去她们两个都是安静的人,但实际上性格却不尽相同,韵锦外表沉默,内心实则敏感倔强,莫郁华跟她相比多了几分豁达清醒。韵锦把莫郁华当作自己仅有的朋友,虽说一个忙于勤工俭学,一个整天泡在实验室里,真正聚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多,但若遇上什么事情需要一个人倾听,总是能想到对方。
  大一结束的暑假,韵锦在回家的火车上,第一次跟莫郁华提起了沈居安。沈居安是韵锦同系的师兄,今年大三,没有认识他之前,在宿舍的卧谈会上韵锦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过他的名字,真正认识他则是系办,韵锦没课的时候就会在那里收发文件、打打字、跑跑腿,而沈居安是他们系的学生会主席,深得老师喜爱,所以也经常出现在那里,一来二往,难免熟悉。刚开始的时候韵锦对这种所谓的学生干部内心颇不以为然,然而在近距离接触沈居安之后,她开始明白,一个人会受别人欢迎绝对不会是毫无理由的,她从来没有从一个告别了孩童时期的人那里看到像他那样干净的眼神。对,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形容沈居安,那就是干净。据说他的家境也不是太好,跟韵锦一样也来自于小县城,不过这完全不影响他在别人看来的出类拔萃。关于他的成绩优异,在各类比赛中频频获奖的传闻并不很让韵锦在意,优等生她不是没有见过,让她印象深刻的是他看人的时候的样子,目光澄澈坦然,笑容柔和,当然他的样子也是好看的,这种好看跟程铮的硬朗清俊、周子翼的邪气漂亮截然不同,沈居安身上有一种霁月清风般的特质,一如他平时待人接物,令人说不出的舒服妥贴。
  韵锦记不清自己对他的留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某个夏日的午后,她从一堆凌乱不堪的文件中抬起头,恰恰看到他的沉静的侧脸,当时她的脑子里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了: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然后他似乎意识到她的注视,看向她微笑,韵锦没来由地就红了脸。
  就这样有意无意间,两人也渐渐熟悉了,可越是熟悉韵锦就越觉得看不透他,他待谁都很好,让人如沐春风,但他的温柔是无法触及的,好像明明在身边,却无法贴近。不过他对韵锦分外照顾,偶尔两个人也会在一起聊聊天,开开玩笑,韵锦忙着做家教,系办的事情忙不过来的时候,他也默默替她把该做的做完。
  “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喜欢他?”莫郁华这么问。韵锦想了很久才说:“我也不知道,只觉得跟他在一起很舒服,很容易就想到天荒地老。”
  “天荒地老?那么程铮呢?你跟他在一起又会想到什么?”莫郁华饶有兴趣。
  韵锦愣了愣,随即脱口而出:“天崩地裂。”
  话一出口,两人均扑哧一笑。
  第十二章
  暑假的时候,高中同学中的好事者组织过一次同学聚会,不知怎么地神通广大地联系上了韵锦,非要她参加不可。韵锦本不想去,但心里偏又想:怕什么,既然老想着要克服自己的羞怯内向,不如就从现在开始。
  于是聚会那天她一早从家里坐车去了省城,聚会安排在市郊的一个公园烧烤,韵锦到的时候人已经来了不少,好像经过了一年大学生活的洗礼,原本被高考压抑得木衲寡言的同学都变得飞扬跳脱了不少,看见韵锦,一帮男生开始咋咋呼呼地喊着:万恶的大学把恐龙都折磨成了美女。韵锦笑笑,不以为忤,莫郁华没有来,她便跟着其他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他也在,她一来就看见了,只是他正眼也没瞧她一下,她也便不好做声。他头发短了一些,显得五官更醒目了,只是嘴角微抿着,比以往多了些凌厉的线条。即使是在他那所精英荟萃的大学里,这样的男孩也应当是引人注目的吧,韵锦想。不过也许他现在只需要一个人的注视就够了--孟雪跟他坐得很近,手不停地在为他烤东西吃,态度很是亲昵。这样也很正常,两个人从小青梅竹马,现在又在一个地方上大学,郎才女貌地,走在一起再自然不过了。
  韵锦正准备动手填补一下自己的胃,一双漂亮的手已经将一只盛满了烤肉的纸碟递到她面前,她扬起头,就看见周子翼笑得灿烂无比的脸。
  “我喜欢为美女服务。”他大大咧咧地在她身边坐下来。
  韵锦失笑,“周公子谬赞,‘小芳’受宠若惊。”
  周子翼嘻嘻一笑,也不放在心上,说道,“不错嘛,会开玩笑了。唉,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这颗鱼目里的珍珠呢。”
  韵锦半开玩笑道:“你有眼无珠也不止这一回了。”
  “是吗?”周子翼略扬眉,痞痞地说:“不介意的话就给个机会嘛。”
  韵锦正待接口,就听见不远处好像传来一声冷笑,不由地看过去,只见程铮似笑非笑地看着周子翼说:“机会太多了你就不怕你的洁洁对你实行‘爱的惩罚’?”
  周子翼闻言顿感无趣的摸了摸鼻子:“出来了就别提那个凶狠的女人了行不行?”
  原来他有女朋友了。韵锦顿时明白,想到郁华,不由替她感到几分酸楚,一年多来,郁华好像完全忘了周子翼这个人的存在,可韵锦知道,有些东西就算在心里结了疤,仍然是不能触碰的。
  接下来,周子翼不着边际地说笑了几句,见韵锦心不在焉,也就讪讪地走开。程铮倒是兴致陡然高涨了一些,跟孟雪有说有笑的,直到韵锦提前告别,他也没有看她一眼。
  暑假结束回到学校后,韵锦一直在矛盾该不该跟郁华说起这件事情,终于一天晚上在宿舍里跟她通电话,扯了一通无关紧要的事情后,韵锦还是说了出来:“听说他有了一个要好的女朋友。”她说得没头没脑,电话那头也没问缘由,只是静默了几秒钟,然后只是“哦”了一声,郁华淡淡地说“这很正常,我有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的权利,他也有。”
  “可是为什么你选择那个人会是他?”那样一个轻浮浪荡的男生,居然会让心如明镜一般的莫郁华这样地喜欢着。
  “有时候理智叫我们做一些清醒正确的事,可感情偏偏逆道而行。”
  第十三章
  大二的课程比大一要安排得紧一些,韵锦周旋在系办、家教和教室间如同陀螺一般。这年的清明她没有回家给爸爸扫墓,妈妈打来了电话,告诉她自己一个人去上了坟。妈妈再说起这件事时,终于可以不再流泪,时间过去了,多深的伤都会结成一个面目模糊的痂,跟血肉长在一起,这个受伤的地方就会变得更坚硬。最后,妈妈还说,自己经人介绍,在县城里最大的一个服装厂做了临时工,累是累了点,收入还可以,以后韵锦打工也不必那么辛苦。
  “不要紧,我都做惯了。”韵锦说。比起不用打工,她更高兴的是妈妈不再终日以泪洗面。
  另外盘旋在韵锦心中的一件事,是沈居安大四了,再过几个月就要离校,这个时候的大四学生基本上都找到了签约的单位,前一段时间传出了系主任钦点他留校的消息,但最后又没了下文。韵锦想知道他的去向,于是趁着两人都没课的一天,约了他在图书馆见面。
  她赶到图书馆的时候正值下午三点多,看书、自习的人比较少,大阅览室里长长的凳子只坐了稀稀拉拉的几个人。远远看到沈居安的背影,她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才发现他居然闭着眼睛伏在桌上,一本书半掩着脸。韵锦觉得有点好笑,这是她第一次看见他睡着的样子。四月午后的风透过阅览室半敞的百叶窗,拂在人身上容易产生一种熏然的沉醉,的确是个适合偷寐的时间。韵锦轻轻拿开了他掩在脸上的书,那张干净柔和的面容此时更有一种让人心动的安详宁静。风微微撩动他的发丝,韵锦心念一动,慢慢探出手去拂开他额前的一缕头发,刚触到他的脸,他原本安放在书桌上的一只手飞快地抓住了她的指尖,然后手的主人才睁开眼,淡淡地含笑看着她。
  韵锦怔了一下,见他没有松手的意思,也不急着挣脱,只微笑回应,两人相对无言,那纠缠的手指却有种暧昧的默契。直到有人从身边经过,轻咳了一声,沈居安才徐徐松开手。韵锦将手收到桌下,过了一会才问他:“前段时间不是听说你留校吗?怎么换成了别人?”沈居安一只手支住下颌,若无其事地说:“是我拒绝了,我没打算留校。”“那你……”韵锦迟疑地问。
  “我已经签了永凯。”他淡淡地说。
  永凯集团?这个名字任谁都不会陌生,即使是在这个外企、大型国企如林的中国南疆大都市里,永凯的名声也是如雷贯耳的,传说它招聘的概率是千里挑一,而他竟然悄无声息地签下了这个公司。
  “可是,在我的想像里,总是觉得在高校任教更符合你的形象。”韵锦带着一点遗憾道。
  “相信我,我更清楚自己适合什么。”不知是否因为刚从一场好梦中醒来,沈居安的脸上有中懒懒的笑意,这是韵锦所不熟悉的。“不管是工作,还是人。”他看着她,忽又补充了一句。
  “郁华,告诉我,我不是在做梦。”韵锦晚上在电话里跟莫郁华说起白天的事,心中尤泛涟漪。
  郁华在电话那头声音透出笑意:“我只能说恭喜。”
  “可我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真不真实要什么紧,感觉幸福就好呀。”
  “幸福?”韵锦回味这个字眼,她幸福吗?谁能说不是呢?
  刚挂了郁华的电话躺上床,宿舍电话再次响起,舍友接过,然后喊了一声:“韵锦,又是你的电话。”
  韵锦匆匆起身,接过话筒喂了一声,却良久不见回音,她以为电话接触不良,拨了拨电话线,又喂了两声,另一端还是沉默。她本能地想挂掉电话,然而脑子电光火石间像感应到了什么,握话筒的手不由骤然捏紧。
  “……是你吗?”她有些不能相信地问了一句。
  没有回答。
  韵锦于是也沉默,良久,她似乎听到对方发出了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然后响起了断线的嘟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