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4 节
作者:冥王      更新:2024-01-06 10:43      字数:4914
  更何况,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弘晖做为雍正的嫡长子,只要雍正如历史上的一样继了位,弘晖当下一任皇帝的可能性很大。
  李氏的三个儿子虽然健康平安成长,四爷也挺疼的,不过,这三人,压根没见过康熙的面,虽然功课也不错,可也只是不错罢了,绝对不像弘晖这样是优秀。
  而雍正也不会脑残到让弘历继位,所以,只要雍正上位,知微绝对可以保弘昼一世的平安喜乐。
  而那时候宁华见弘昼不愿意出去,便自己给他念书听,或者叫几个丫头念书给他听,弹琴给他听,怎么着也培养下他的艺术情操,谁让他比较坐得住啊?
  以前知微难得乖的时候,自己让白薇给她弹琴,她可是会跳起来炸毛的,之所以给弘昼也弹,也是想试试,弘昼会不会炸毛,怎么着也是一母同胞,可惜,又让宁华失望了。
  反而还养成了弘昼一个不好的习惯,他在听丫头念书的时候,必须得有人在旁边弹琴,不弹他就一手揪着你的衣领,一手咦咦呀呀的指着弹琴的那处儿,然后两只乌黑溜圆的大眼睛就一眨也不眨的看着你。
  基本上当他这样看着你的时候,你的心也早化成了一汪春水了,哪会拒绝啊,那时候宁华还想着,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啊,这艺术修养细胞就是高,看,这品味多好,知道听书还要有音乐相伴,怎么着以后也是一大才子啊。
  因此,更加卯足了劲自己念书给他听,自己没空的时候叫丫头念。
  应该说成果是斐然的,至少人家现在挺得四爷夸奖的,在背书方面,更是比弘历强多了,当然了,弘历不爱念书,强过弘历倒也没啥值得自豪的。
  不过,听张姑姑所说,康熙倒也赞过弘昼的基础功扎实,因此,宁华倒是挺开心的。
  儿子倘若没继承七爷的爵位,以后成为像纳兰容若的人,也不错啊,才子啊,自己的儿子是个才子,这自己倘若哪天穿越回去,和人显摆显摆那也是很瑟的一件事情啊。
  毕竟整个清朝也就出了一个纳兰容若,倘若儿子可以和纳兰比肩,可比在现代的时候,自家孩子考上清华北大强多了。
  毕竟清华北大可是年年有人考上的,纵观清朝三百年,不就出了一个纳兰容若嘛,含金量完全不能比的。
  “宝贝儿啊,你不爱吃肉丸子,要不明天咱们去溜马如何?你姐姐可是给你送来了好几匹温驯的小马,可好玩了。”宁华见弘昼看了看那盘子,又看了看自己,然后又回去看他的书去了,便有些郁闷了。
  虽然知道弘昼对骑马也不怎么感兴趣,不过,咱再试试,这次知微送的马是蒙古马,和之前的不一样,怎么着也应该感兴趣了不是?
  “宝贝儿啊,等你学会了骑马,到时候就可以跟着弘历哥哥一起去热河,说不定,也能带只小老虎回来呢,你不是见过飓风了?是不是特乖特可爱啊?”
  小孩子不是都喜欢小动物的嘛,不管是知微还有弘历,虽然弘昼和别的小朋友略有些不同,不过,喜欢小动物的心思应该一样吧?
  果然弘昼从书本上抬起了头道,“好。”然后又低下头去看书了。
  而在一边的先生实在是觉得,自家的这个东主太不像话了,你说你女儿生得顽劣教不好也就算了,可现在,你儿子难得喜欢读书,也爱读书,也会读书,你还老引诱他去外面玩,这算什么??
  这个先生就是知微当初的启蒙老师,也略有才华,教弘昼这年纪的孩子也够了,因此,宁华也没辞了人家,之前也让这位先生去给庄子上的孩子们授课,有好的苗子,就由宁华出资,供人家读书,不得不说,这十来年,倒也供出了五六个童生了。
  虽然还没有一个考上秀才,不过,有这成绩也算不错了,毕竟庄子上的孩子,又要帮家里干活,又要忙庄子上的事情,还要抽空带弟弟妹妹们,还要念书,有这成绩,别说宁华了,连隔壁庄子上的人都是十分佩服的。
  因此,前几年开始,隔壁庄子上的一些家境比较殷实的人家,便和宁华商量了,看可不可以也把自家的孩子送来读书。
  宁华是想着,反正一个孩子也是教,十个孩子也是教,便在询问过了先生之后,便答应了。
  而弘昼开始启蒙后,便让先生上午给庄子上的孩子们教导,到了下午便指导弘昼。
  一开始,人家先生挺不愿意呢,谁让知微给人家的印像实在太糟糕了呢,正所谓,有其姐必有其弟。
  要知道,先生给庄子上的孩子们教,人家先生也尝出了乐趣了,毕竟看着自己的几个学生有了功名,也是很高兴的。
  人家的起点低,家里穷,几辈子全是贫民,这完完全全是自己的功劳啊。
  做为一个先生,有优秀的学生考取了功名,那是自己莫大的光荣,可比自己考取功名还在让他有满足感。
  不过,宁华是东主,他也不敢得罪,因此,只能来教弘昼了。
  不过一教之后,发现,这姐弟可真不怎么像,一个成天只知道玩,一个则是很用心。
  因此,那先生觉得,自己终于苦尽甘来了。
  可哪知道,这个东主,居然一天到晚把自己的学生给送到外面去,好吧,这点咱就忍了,反正学生回来后,也没耽误功课,不过,真没见过这样的家长,一天到晚用好吃的,好玩的去引诱自己的学生的。
  你说你既然不希望你儿子成材,那让自己来教干嘛?
  因此,这天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先生便找上了宁华。
  第三百二十二章 弘昼的玩伴
  “什么?你让我少接近我儿子?为什么?”宁华有些无语了,话说,先生,你搞没搞清楚,你在说的人是咱儿子,亲生的,好不,那是姐十月怀胎生下来的。
  “我自然知道东家是怕小少爷饿着,不过,我也算对小少爷有些认识,他是个有主见的人,东家何必去耽误小少爷进学呢?须知道,读书实乃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东主一味的打扰小少爷,实属不智。”
  “先生,我只是怕孩子饿着,这小孩子……”
  “书房早已备了茶点,小少爷饿了,自会使用,无须东家过于担心,倘若东家再一味的打扰小少爷,恐怕有妨小少爷的前程。”那先生见宁华还是执迷不悟,声音便更加冷硬了几分。
  虽然他大概也知道,这是满人家的少爷和太太,也知道满人家的人身份显贵,并不像平民百姓一样,不是很在意考取功名,反正人家有生来的爵位可继承。
  可既然入得他门下,他自然是希望自己的学生有功名的,哪怕只是童生,而在他看来,这小少爷,天资聪颖,家境也不错,以后考取一个举人那是绝对没有问题。
  倘若这东主少来打扰儿子读书,虽然当不得状元,不过,考个一甲进士那也是绰绰有余啊。
  宁华是绝对没有想到,自己的一片慈母之心成了儿子上进的拦路虎的。
  自己那是为了儿子的身体健康好不,虽然给自己找了一大堆的借口,不过。宁华是觉得,还是必须得和儿子好好谈谈。
  虽然儿子和知微有略些些不同,不过,怎么着也是自己的孩子。主见应该有的吧?
  弘昼听了宁华的话,扭了扭衣角,低下头,过了好长时间才抬起头来,很认真的看着宁华道,“儿子确实不怎么喜欢额娘老让儿子进食。儿子已经吃饱了,不想吃,至于会不会嫌额娘烦……”
  弘昼红了红脸,又小声的说道,“额娘为儿子着想,儿子知道的,虽然略烦了些,不过,儿子不怪额娘,儿子知道额娘心疼儿子。倘若,倘若额娘能减少来书房的次数,儿子会更爱额娘的。”
  自己居然要少去书房给他送吃的,才能让儿子更爱自己一点,这是什么世道,这是什么理由。不过,看着弘昼红扑扑的小脸那羞涩的样子,宁华也是意识到自己好像真打扰到儿子上进了,便深吸了几口气,好容易压下了快要奔溃的情绪道,“那额娘以后少来书房了,不过,宝贝儿,你可要好好学骑马,学射箭才好。”
  自己倒没认为满人是马上得天下。骑射乃是根本这种屁话,实在是弘昼老这样宅,可是不行的,对身体健康绝对有损。
  小孩子,自然是蹦蹦跳跳的才更加健康。
  更何况。自己虽然挺想儿子成为纳兰容若这样的才子,可不想儿子像人家那么短命,正所谓慧极必伤,还不若弘昼像历史上的弘昼那样才好,当个糊涂王爷其实那也是本事。
  “儿子不喜欢在太阳下晒,臭臭的。”弘昼嘟起了小嘴撇开脸不乐意的说道。
  “啊,不喜欢啊?要不,跟着白胡子和尚一起练练拳?咱们在寺庙边上不是有宅子嘛,咱搬去哪儿住,一大早和人家打打拳,这样,不用晒到太阳了。”
  宁华虽然面上不显,不过,内心可是想哭了,这儿子和女儿真是换了个样儿啊,知微那是匹马,你想拉她也拉不了,一点也不怕晒黑的喜欢在外面疯玩。
  这儿子呢,居然喜欢死宅在家里,帮忙,哪个男生不喜欢晒太阳,喜欢玩的啊,至于男生本来就臭臭的,臭臭的才叫男生好不?
  “白胡子和尚啊?好啊,他烧的斋菜可好吃了,弘昼喜欢的,不过,他还会打拳?”果然是人不貌相啊,看上去会不会走路还是个问题啊!!
  “那咱们收拾收拾,下午就搬过去。”虽然宁华对弘昼喜欢吃人家的斋菜这点很让人郁闷,不过,先让儿子锻炼身体才是关键。
  而先生对于弘昼搬到山上去倒是没所谓,这个学生的学习还算自觉,因此,给弘昼布置了一大堆功课后便放行了,宁华也答应,五天让弘昼下山来一趟,让先生检查一下功课。
  临行前,宁华把翡翠嬷嬷给带上了,这些年,翡翠嬷嬷对研究菜色也略有心得,倒是研制出了不少的糕点菜色,糕点的配方自然是被宁华带去了茶庄,成了茶庄的招牌糕点。
  还会根据,人家客户所点的糕点,每年会给翡翠嬷嬷分成,虽然不多,一年大概只能分个二十两,不过,对翡翠嬷嬷来说,也是种鼓励。
  而这次翡翠嬷嬷接到的任务就比较艰巨了。
  就是如何把荤菜素做,谁让咱家的小主子,居然比较爱吃绿色蔬菜不吃肉呢?
  虽然宁华也知道多吃蔬菜有益健康,可儿子毕竟不是和尚,而且小孩子在长身体的时候,怎么着也得营养均衡些。
  你说光会读书有啥用,身体好才是最关键的。
  应该说荤菜素做比较有难度。
  倘若是素菜荤做,那是因为几百年来一直有人在致力研究,因此,只要揣摩下,或者小小改进一下,便没有问题了。
  而真没有荤菜素做过,这对翡翠嬷嬷来说,那是绝对的一大挑战。
  这些年来,翡翠嬷嬷也表示接受过不少的挑战了,因此,倒也欣然接受。
  不过,也是在怪自家主子,那绝对是太疼小主子,你说庄子上的孩子们,哪个会挑食啊,倘若不是你一直逼着小主子多吃点肉,你小主子会不喜欢吃吗?
  自己是真没见过不爱吃肉的,看看寺庙里的那胖和尚。还会趁老和尚不注意挟几块肉,或者去后山逮只兔子来过过嘴瘾呢。
  宁华带着弘昼上了山后,拜访了下老和尚师徒,现在老和尚的寺庙多了一人。是个清秀的小和尚,年纪和弘昼差不多大,三年前被人遗弃在寺庙门口。
  估计是人家父母看见孩子是个哑巴,再加上穷因此便不要了。
  老和尚没法子,便把这个孩子给收养了,成了寺庙里的第三个和尚。
  基本上。每年来投奔的和尚也挺多的,不过,老和尚身为一寺主持,基本都回绝了。
  这几年由于香火少了,因此,听清一大师(就那胖和尚)说,一年来个五六个投奔的,不像早年,一个月有十来个,光应付这些人就够他呛的了。
  而那小和尚。老和尚取法号叫做清文,虽然这孩子不会说话,不过,据说干活干得挺不错,也挺乖巧的。
  弘昼对清文也认识,便朝人家笑了笑。给了人家一些糕点。
  老和尚虽然自己是很守清规戒律,不过,对清文还是很宽容的,毕竟年纪小还在长身体,营养要均衡。
  因此,那时候向宁华哪儿要了三只老母鸡,一只羊,老母鸡自然是拿来生蛋用,给清文炒炒鸡蛋,另外喝点羊乳补充点钙质。
  宁华那时候还让人隔三岔五的拿些肉和水果给小和尚呢。这孩子也可怜的,被爹娘抛弃,咱能帮点就帮点。
  不过,那小和尚可比人家师兄守清规戒律多了,水果吃了。但肉不吃。
  而且人家吃咱的水果,人家也有付出的,比方说,每个月会下山来听先生讲课的时候,会给自家的小厨房劈一下午的柴。
  虽然宁华是真没放在心上,也没希望人家来劈柴啥的,自己让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