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节
作者:飘雪的季节      更新:2023-12-19 19:49      字数:5342
  “你怎麽光著就来了?”以前的班长向真笑著拍我肩膀,他那貌美如花的女朋友亭亭玉立陪在一边。
  “现在女孩子都高不可攀,我又没你英俊多金,人家怎麽会看得上我。”
  向真打量我两眼,奸笑:“少装了,你知不知道那时候我们年级有多少女生喜欢你。”
  “…………你开玩笑的吧。”
  “你真不知道?”向真比我还吃惊,“03班的邹文郁暗恋你四年,难道都没人跟你说过?”
  “………………”一滴冷汗。我从来不知道我还具备让班花爱慕如此之久的魅力。
  原来我对异性不是没有吸引力的。……做GAY真是白白浪费了……
  “她们…………看上我哪一点哪?”无视身边高大男人不大友善的目光继续追问。作为一个据说“长著同志会喜欢的脸”“很讨男人喜欢”的不幸男性,我会对女孩子的垂青分外好奇也是理所当然的。
  向真再次不那麽正经地打量我一遍:“因为你长得很不错……成绩又好,最重要的是,你几乎从来不和女生说话。”
  有,有吗?原来我不知不觉中还是遵循了自己的性向,自动把女性全部格式化了。
  “我们班女生还比试过看谁能最先跟你对话超过十句,大家拿这个下过赌注的。”
  “……………………”完全没印象……,“最後谁赢了?”
  “黑马一匹。”向真很惋惜,“居然是卓蓝,害我们都赔惨了。”听他的语气好象是在买马票。
  “卓蓝,快过来,亦辰在这里。”这很鸡婆的女人是邵纤,听说她很快就要结婚了,新郎身价百万,未来公公还是X城实权人物。从她身上的GUCCI和手里的LV也能看得出来。邵纤火辣漂亮,善於把握机会,一切都顺理成章。
  相比之下卓蓝就素净含蓄得多。她和以前比起来并没有多大变化,还是纤纤瘦瘦,干净秀丽的娃娃脸,长直黑发,满脸羞涩的乖巧,赏心悦目,一点也看不出来还大我三岁。
  之所以对这两个人印象分外深刻,大概是得益於大学时代邵纤一天到晚带著卓蓝在图书馆围追堵截我,请教形形色色匪夷所思的难题。拜她们所赐,无论教授出多麽天怒人怨的怪题我总能轻松拿一等奖学金。
  邵纤明显对陆风的兴趣比对我这个旧日同窗要大得多,快结婚的人了还冲著帅哥猛放电。剩下我和卓蓝两个不善言辞的人相顾无言地傻笑。
  寒暄几句,各自散开拿盘子吃自助,三三两两凑在一起聊天叙旧。期间陆风差点出了大丑,那家夥惯性作用地去总台结帐,把晚到一步的向真吓了一大跳。同学会大家都是AA分帐,筹好钱交给班长由他主持大局,谁知道会被一个素不相识的“同事”抢了先。
  向真这一吃惊非同小可,连连盘问我一个月薪水有多少,还以为单位是美金,得知数目并不特别丰厚以後,就感动得热泪盈眶地握著陆风的手连声说他太客气了,无论如何要原款奉还,并且坚持不肯收陆风的份例。陆风捏著被硬塞进手里的一大叠现金表情僵化,完全不知如何是好。
  “你白痴啊。”我冲他小小声。
  “我怎麽知道你们是AA制。”他闷闷地。
  “废话,大家都是工薪阶层,又没有什麽豪富巨头,不AA能找谁做冤大头?”
  “豪富?要说豪门千金,你同学里也不是没有。喏。”他朝著邵纤她们的位置扬扬下巴。
  “邵纤不过是刚要嫁入豪门,目前还是平名百姓而已。”
  “不是她,是她旁边那个黑头发的。”
  一群都是染得亮丽夺目的咖啡色亚麻色浅褐色,黑的是……开什麽玩笑,卓蓝?
  “你看走眼了吧?”我记得刚进大学时家庭调查表上父母职业那一栏五花八门的资料里,她填的是“母:待业在家,父:公司文员”,谁都知道她从来不像其他的女生一样去昂贵的时装店买衣服鞋子,大学女生引以为傲的时尚品牌在她身上都看不到,据说因为X城物价比其他城市要高出许多,她的日常生活用品都是家里一箱一箱按时寄过来的。
  “咖啡色头发那个从头到脚加起来还抵不上她一只鞋子呢。”
  我第一感觉是荒谬,但陆风的眼力又实在是不容置疑的。
  “你是不是觉得她的衣服在哪个成衣名店里都没见过?因为那全都是HANDMADE。”
  我疑惑著去望卓蓝,恰好她也抬起头来,四目相对,巴掌大的小脸上突然一抹绯红,局促一笑,急急忙忙又低下头不再看我。
  隐约有种奇怪的不安从脊背上凉飕飕地爬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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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现在……认为会落入俗套……认为会是无聊肥皂生死剧的……大家…………我,我(百口莫辩中)……
  小蓝不好对故事的设定再多解释预言什麽,只不过……
  如果对小蓝有信心,那就看下去吧。
  双程之殊途(五)
  弟弟亦晨兴高采烈地问我们要不要看明天晚上的演唱会,还扬著手里的两张票。
  “什麽类型的音乐?”
  “ROCK。”
  “BAND的水平怎麽样?”
  “当然是一流的啊。”亦晨得意洋洋竖起麽指朝自己指了指。
  “是你们的乐队?”早就该猜到了= =||。这样就不能不看,当哥哥的有义务支持鼓励弟弟的艺术事业。
  预备著下午就直接飞往京都的陆风脸色不大好看,以他的计划我们明天晚上应该就在京都只园的料亭吃淡而无味的白水煮豆腐,在樱花树下两个人泡著温泉赏落樱,而不是坐在小酒吧里跟一群陌生人混在一起听他完全没兴趣的摇滚。
  在X城比预想的多呆一天半,只好带他四处消磨时间。我发现对X城闻名美景兴致缺缺的陆风只有在听到我介绍说:“我以前常来……我以前常吃……我以前常……”才会振作起精神来,便投其所好地每到一个地方都要补充一句:“这是我以前XXX的XX。”到咖啡厅喝个下午茶也不忘说:“这个地方我以前经常来,摩卡很纯正哦。”
  陆风啜了一口,喃喃道:“就这样?你品位真差。”
  不好意思啊大少爷,我以前穷学生一个,只能来这种小馆消费,难道你还指望能有现磨的单品蓝山?
  吃完最後一个小松饼,去台前买了单,正准备推门出去,眼角扫到坐在小屋正中央悠闲地叠著腿的一个年轻男人。
  这时候咖啡馆还不是营业高峰期,生意清冷,多的是空位。正常人都会挑靠墙或靠窗的清净位子。特意坐到最醒目的地方去花枝招展的男人,据我所知只有一个人,不过他现在应该还在东京吃饭团啃生鱼片才对。
  试探地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秦朗?”
  男人回过头来,漂亮的眼睛瞪得老大:“小辰?!!”
  他看起来比我还吃惊。
  “你什麽时候回来的?”今年是什麽日子?怎麽大家全往X城跑,“亦晨知道吗?”
  他脸上些微的尴尬。
  “小辰,他是谁啊。”陆风用有点嫌弃的表情皱著眉上下打量他。秦朗这种孔雀型的男人是他最不感冒的。
  俊朗的面孔迅速变了五六七八变,突然跳起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肉麻兮兮地凑上来:“小辰,这两年你过得怎麽样,我挺想你的!”
  你找死啊!
  连我都不敢扯陆风尾巴,他倒是想蹲在陆风头上撒野,真不知道那颗徒有其表的脑袋都在想些什麽。
  我比他还温柔还肉麻地笑了回去:“是吗?我过两天正好要去找亦晨,你说的这些话我会一字不漏地转述给他听的……”
  话没说完他就脸色发绿地倒退两三步缩到一边去了,看向我的眼神有点哀怨。
  “有空去看看亦晨吧。”这些话不得不说,“他瘦了好多。”
  秦朗用更哀怨的眼神看了看我和陆风扣在一起的手。
  “这小子就是亦晨的那个?”陆风难以置信,“有没搞错,花孔雀一样的……”
  为了加强印象分我习惯性地要加上那条咒语:“我以前常常和他……”
  “恩?”
  一滴冷汗从头顶淌下来:“没什麽……”差点一失言成千古恨。
  亦晨的BAND演出当晚一看见弟弟上台那别别扭扭腿脚不灵便的姿势我就知道秦朗已经得逞了。这家夥手脚真快。
  演出是在沈超的酒吧里举行的,来捧场的人还不少,其中自然包括我们抱著大束鲜花坐在最靠近BAND的位子笑得一脸花痴的秦家大少爷。
  秦朗那股肉麻劲连我看著都脸红,不知道弟弟怎麽受得了。
  对摇滚半窍不通只能听得出很吵的陆风索性坐到吧台去喝酒,沈超和亦晨的学姐一脸好奇地挨到他身边搭讪。难得他们和陆风能谈得来,我就放心地专心致志欣赏弟弟抱著话筒在台上做猛烈甩头状。
  事实证明我只有把陆风拴在腰上才是安全保险万无一失的。
  演出结束我刚要去跟笑得幸福满足无比的秦朗说两句话,就被人从背後抱起来扛出酒吧,直接塞进计程车里。
  可怜我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丢到酒店的大床上折磨得死去活来。该天杀的这个混蛋又没有润滑,还粗暴到极限,最要命的是还持久…………
  “你是不是对他还余情未了,恩?因为被他伤头了心才泪走S城,这麽说我是备用的了?他碰过你哪里?这里,这里,还是这里?要不就是这里?…………”
  我惊叫狂叫惨叫哀叫一直到不会叫,从头到尾从内到外彻底接受了他好几遍的洗礼,才终於奄奄一息地被抱到浴室去洗干净。
  “我警告你啊,要是你敢对我以外的男人心存幻想或者有所越轨,小心我打断你的腿……怎麽,你不信?我可不是跟你开玩笑,你给我记清楚了。”
  ……
  “背叛我的人都会死得难看,不过你例外。”
  ……
  “你要是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 =|++++++
  真是的,每次都要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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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忍不住又用了“没有钱”系列的图… =
  虽然不美型,但那大1的肌肉实在是可以和风风相媲美……
  缅怀ING……
  双程之殊途(六) (此篇为正文;请把以前的作为番外)
  way of difference
  陆风动不动就利用体能上压倒势的胜利来对我滥用私刑。那个……H本来是很幸福的事情,自然多多益善,不过要是被当成刑罚来用那就实在是一点也不美妙,尤其是超过你生理承受范围之外的那种一昧蛮干。我对此深有体会,拜陆风所赐,我很快就光荣地,不可避免地,那个了。
  你问我是哪个?
  …………
  “我不要去医院!!不去,死也不去!!都是你的错,你这个王八蛋……我宁可死,你让我死好了,你不要管我…………”
  “乖,别这样。不去医院会更严重的,你不要讳疾忌医……我也不忍心看你这么难受。”
  “那就让它严重好了,不就是死嘛!!!死了我也会变成厉鬼缠着你的,你这个混蛋……”
  陆风哭笑不得地掀开我蒙在头上的被子:“不会死的,只是一个小手术而已,只要你乖乖的,很快就OK。”
  “手术?你的意思是让别人在我那个地方动刀子?!一群人看我的那个地方耶!!有男人也有女人……你现在怎么突然这么大方了?!!”
  “这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倒霉的人不是你,你当然这么说了!”我委屈得直哭。
  是的,没错,我痔疮了。
  早知道做小受的会有这种隐患,那我是坚决不干的。
  谁有我怕痛啊!!
  可是熬了一天我就不行了,在卫生间里痛得放声大哭,陆风百般无奈,也顾不得我进医院毋宁死的意愿,用他新买的极其拉风的跑车把我送进手术室去。
  据医生说我也是罕见地五毒俱全,XX,XX,XX,XXX都有了(因为这些名词看起来太过恶心,此处省略…
  …),不做手术都不行。幸好手术很快,半个小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