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飘雪的季节      更新:2023-12-19 19:49      字数:5228
  归途
  ───谨以此文献给我生命中所有离去和停留的人
  喜欢的一位诗人说:“有一个故事,也只有一个故事值得我们细细讲述。”对我而言,正是如此。
  LONG WAY HOME
  一条兔子尾巴长的序:
  巷子口那个算命的瞎子对我说,你情路注定坎坷,一辈子要和男人纠缠不清,而且不得善终。
  我把喝剩的汽水塞在他手里,拍拍屁股走了。
  “喂,你还没给钱哪!”瞎子远远地还在後面狂吼。
  有没弄错,连老子是男是女都没算出来也敢要钱?不掀你摊子那是老子我日行一善。
  以上是我高一第一篇周记的主要内容,老师评语曰:“一定程度上揭露了封建迷信的虚伪性,但用词过於粗俗。”
  第一章
  除了作文老是因为离题万里或者如上所述的用语欠文雅而一直拿不到高分以外,我的各门成绩基本上都是呱呱叫,简单说就差不多是个优等生啦。所以期中考排名出来之前我和小胖他们打赌能进年级前十五。这还只是保守估计,作文能及格排前五都没问题。
  结果成绩一出来,我排在第十六。
  无言地请了小胖们去吃学生餐厅的特级炒面,一人两大盆吃掉我半个礼拜生活费(那时候老爸老妈拨款给我和弟弟是以周为单位的)。明明这次作文破天荒没挂居然还挤不进前十五,我简直死不瞑目。把七门科目的卷子翻出来一张张核对分数,百分制语文87,数学90,英语92,物理89,政治86,历史69。历史跌到70线下难怪扯我後退。心又不甘地捞起答案卷仔细检查想找出一两出算分失误,第十五名的陆风也是我们班的,只不过多我一分而已,捡回一道题就能跟他并列。这不是虚荣的问题而是关系到这礼拜是喝西北风还是喝其他的什麽度过的问题。
  这一查查得我青筋暴跳热血上涌心花怒放,选择题我全对了,老师只给打个大大的红勾,二十分一分也没加上去。
  二,二十分哪………十五名内半分都能咬死人,何况是四十个半分。
  本来还躺在八人间小宿舍上铺装睡等死的我立刻意气风发从床上爬下来,套好鞋子准备先找小胖们讨回炒面再去办公室讨回分数。冷不防一抬头看见下铺的陆风兴冲冲从门外进来,手里捧著个花花绿绿的纸盒子。
  “程亦辰,来看看我的CD机。”
  那时候是96年,我们那小镇里很多孩子还只能享受笨重的卡带式放录机,带著AIWA的随声听走路已经算是时髦身价远胜於现在的MD…PLAYER的时代,我也带著说不出的好奇和豔羡汤头过去看那个深黑色的机器,不小心忘了自己不大搭理陆风的立场。
  开学以来不过半个学期,男生之间固定的小帮派已然形成。我和陆风怎麽都是无法有交集存在的两种人。我的话,如你们所见,乖学生好宝宝,小我一岁的弟弟还在念初一我已经是高一快班的学生了;除了成绩以外各方面都有点低能;家庭经济条件极其普通(一对工薪阶层父母要养一对毫无理财观念在学费不菲的重点中学念书的儿子,你倒来试看看),从小被灌输了书中自由黄金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外加考不上大学就回到乡下耕耘祖传的十来亩果园的恐吓,所以绝不攀比吃穿永远都是蓝色或者黑色长裤白色上衣白色球鞋初中制服还可以留到现在勉强将就著穿,留最中规中距的学生头,戴著样式最土气的黑边眼镜趴在桌子上埋头苦写。
  陆风就不一样了,他…………呃……背後说人坏话是不对的,所以就力求简单明了客观公正,挑点别人的传言来说。
  外貌:据说他是全年纪最有型有款的男生,跟他比起来什麽刘德华郭富城之流的都如滔滔江水一去不复返了(有吗?怎麽没人觉得一个中国人高鼻子深眼睛眼珠颜色是琥珀色有点奇怪呢?)
  家世:恩……听说他老爸是美裔华人或者旅美华侨,反正陆风是中美混血,顺便提一下从初中开始陆家每年都会拨大笔款子给学校修这个建那个的。
  成绩:唔……他能进前十五就像我进不了前十五一样没有天理。
  品德:咳,这个敏感问题不好下结论,反正他老爸捐进来的钱很有一部分是为他硕果累累的打架斗殴记录破财消灾的,初中有一年他奇迹般地没有因为打架而被记过,传说财务部为此忧郁了好一阵子。
  简单下结论,我们谁都不抬举谁。
  今天这个希奇的机器显然是让我们彻底忘了这一点,凑在一起试听陆风收藏的那些我所不认识的摇滚时代名歌手的CD。
  “音质不错吧。”陆风兴高采烈,“我爸说话算话。这回考进前十五全靠运气。”
  我明白过来了,这是陆风从他爸那里要来的奖品。
  捏捏手里的历史卷子,我迟疑了一下。我不喜欢陆风,但也不忍心在这个时候兜头泼他冷水。
  “喜欢吧?我下午去踢球,要不要先借你听?”
  唔,讨厌归讨厌……他还是很大方的。
  我把藏在身後的卷子揉起来。算了,那些炒面加在一起也买不到半根CD机的耳线。
  陆风操起放在桌底下的足球,高声叫著隔壁男生们的名字出去了。那个机器躺在我桌子上。我叹气指著它:“你呀你,为了保住你害我这两天没饭吃。”
  把卷子一扔,捡本英文参考书靠在陆风床上看著看著就昏昏欲睡。
  睡吧睡吧,睡著了就不饿了,5555。
  醒来的时候陆风已经回来,正边擦头发边站在床边上拿著张东西认真研究。我迷糊了一会儿想起来那是我的历史考卷。
  “你分数算错了。”见我睁开眼睛,陆风扬扬卷子,口气平静却不友善。
  我含糊地“哦”了一声。
  “怎麽不去改回来?加上分你恐怕会是第一。”
  “改的话你不就……”刚睡醒果然不能说话,一说全是错。谁都知道陆风心高气傲,理所当然地他就变了脸色。
  “知道你看不起我。期末考我一样能排在你前面,用不著你假惺惺。”
  真是好心还要遭雷劈。
  “我没别的意思。那机子挺好,爱要不要都是你的事,和我有什麽关系。我用不著巴结你,也没瞧不起谁,你少小人之心。”我懒得多说,抢回卷子用力白他一眼。
  屋子里安静了好一会儿才听到他说:“这样吧,我不欠人情,请你吃顿饭。”
  这人真犯贱,骂完了还要请吃饭。
  鸟为食亡,我想了想最近真的会很饿,就点头“好啊。”
  後来常常想,如果不是这次平淡不过的交手,如果我一直和陆风泾渭分明擦肩而过,以後的人生,我的,他的,也许都会不一样。
  想不到陆风说的吃顿饭要跑那麽大费周章。
  再重复一次那是96年,肯爷爷麦叔叔远没有现在这麽普及到泛滥。吃个KFC要坐破烂公车颠簸一个多小时到所谓的县城,搞得跟朝圣一样。坦白说一对这种著名美式快餐的认识仅止於听说以及在书上和电视里看到,所以陆风说我土气,因为我居然用那麽崇敬虔诚的表情严格地用薯条蘸著番茄酱,比做化学推断题还要全神贯注。
  即使被他无情地指责嘲笑,那还是成为我终生难忘的一次用餐经历,以後我在厦大学生街的KFC里嚼著汉堡鸡块就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
  也许的确是第一次会令人记忆深刻的缘故。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麽我在多年之後都一直做不到忘却陆风这个人。
  因为他给予我的第一次就像从我这里夺走的一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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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看米?有人吗?……
  (有回声……)… …、、、、
  LONG WAY HOME(二)
  从那以後我和陆风自然而然就熟络起来。两个人在充分认识到对方原来没有自己设想得那麽讨人嫌相反的有时候还相当可爱之後,深厚的感情就迅速建成。我觉得我们俩先是异性相吸(个性…
  …)而後慢慢同化,表现在陆风越来越少的缺勤记录和我越来越多的脏话。
  朋友这层关系刚稳定没多久,陆风就开始对我评头论足指手画脚。
  “你戴这个眼镜很丑耶,像只蘑菇。”
  妈的,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染坊。
  “关你屁事。”
  “是很丑的嘛。”
  “再罗嗦作文自己写。”那时候我正埋头替旁边这个好逸恶劳的废物写作文,以换取三个第一食堂著名的卤鸡腿。作文题目是“作弊之我见”,学校什麽什麽杯的征文比赛收不足稿子就给每个班下指标定死数量,质量不限,和拉壮丁没本质区别。
  我和陆风双双雀屏得中,亏他在听到我的名字时嘴巴笑得老大,下一个念到的就是他,换我笑得嚣张。陆风数理化还算个中强手,双语烂到让人落泪,根本无法相信他是中国人,更无法相信他还有一半是美国公民。据说他中考作文是意识流的,他所谓的意识流就是看到什麽写什麽,譬如说窗外飞过的小鸟前排女生短到大腿的裙子云云,勉强凑成一篇印象派诗歌还可以说得过去,应试作文那就……
  最後拿到不低的分数推测大概是老师被那神秘无比不知所云的开头结尾给镇住了,再加上陆风那手从字帖上一个个拆下来的好字实在强化印象分。
  不过奇迹重复发生那就不叫奇迹了,所以陆风的作文一向是死状凄惨,怎麽看都只是小学生水平,给他及格都嫌太多。虽然我分数也不高,那是怀才不遇风格非主流,跟这种烂人明显不是一个档次。陆风也清楚这一点所以早就买好鸡腿装在便当盒里摆在我面前给予精神动力,一边还很狗腿地拿扇子给我扇风。(当时是需要穿毛衣的十一月下旬)。
  我自己那篇写的循规蹈矩完全一副社会主义好青年的陈词滥调,痛心疾首对於考场的不正之风进行检举,剖析,以及反省,最後进行深沈真挚的呼吁:“同学们为了监视社会主义打好学习基础我们千万不能作弊呀!”
  为陆风代笔的话,笔锋一转,跳起来痛快淋漓地大放厥辞信口开河针砭时弊痛骂教育制度。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当作弊这种行为已经从个别转为普遍,由想象蔓延为习惯,就该进一步考虑他的合理性……”
  “‘君子善假於物’,‘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当自身能力有限时适当假借外力以达到目的,这不能不说是种捷径,从教育角度来看,我认为……”
  “再者,正如治安的不稳定反应出来的并不仅是人民素质的降低而更多是政局的动荡一样,作弊的泛滥也不能完全归咎於学生认识的不足与思想的缺陷,真正应当负起责任的是该国漏洞百出的教育制度,教育改革远比抓考场考纪更来得迫切和有效……”
  之类云云,全是不怕死的胡言乱语,骂得我通体舒坦。陆风看我下笔如有神行云流水刷刷刷一大篇洋洋洒洒才半个锺头,看得眼睛都直了,哪里知道我在栽赃他。
  写完了我边啃鸡腿边嘿嘿笑,陆风那大傻看也不看就签上自己的名字塞进包里准备明天带去交差。
  “小辰,你别戴这副眼镜了,真难看。”典型的过河拆桥。
  “……”我抹抹嘴,“眼睛长得不好看,戴这个遮丑的。”男孩子长相没那麽重要,不过三番两次被他强调我的其貌不养,心里还是不太舒服。
  “摘了吧,反正不会比现在更差。”
  “…………”我转头不理他。
  “对啊小辰,我门都不知道你不戴眼镜是什麽样子咧,拿下来让我们看看嘛。”
  “不要了……很难看的,吓坏你们。”长得丑不是我的错,出来卖丑就没必要了。
  冷不防眼前一花,眼镜被陆风摘了下来。我高一就已经左眼375右眼425(这个数据似乎後来保持了七八年),加上不算轻的散光,突然失去镜片的辅助,眼前一片模糊,只好茫然地瞪大眼睛微微张开嘴。
  周围一片寂静,半晌才听到舍长小尚干巴巴笑了两声说:“小辰……你其实长得挺可爱的嘛。”
  陆风把眼镜又架回我脸上:“算了,你还是一直戴著它吧。”
  “都说了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