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节
作者:左思右想      更新:2023-09-05 21:13      字数:4899
  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
  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
  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
  识见褊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趣味中见哲理
  ——《秋天的况味》导读
  自庄子以后,中国散文创作中的哲理性与趣味性并重的一脉是显得比较
  单薄的。但近代却出了几位能把哲理和趣味相融合的大家,林语堂就是其中
  的一位。
  强调哲理性并不是重弹“载道”的旧调,而是要求作者注重于对整个宇
  宙人生的观照,注重于对生命真义的探索;强调趣味性,也并非要求脱离时
  代,而是希望我们的文章写得更为活泼、新颖,洗去道学气。林语堂的散文
  就能把哲理和趣味融为一体,让人既有兴趣读下去,又能引起深深的思索和
  豁然的顿悟。
  《秋天的况味》出现在1936 年出版的林语堂散文集《披荆集》,这时,
  作者自称已消磨了“少不更事的勇气”,而转入“长进见识得来的冲淡心境”
  和“沉寂”,散文风格也由早期散文集《剪拂集》中的披肝沥胆、慷慨激昂,
  转为超脱、旷达,追求一种闲适自得的意趣。
  《秋天的况味》开篇,就是一幅悠然自得的画面:秋天的黄昏,独自一
  人在轻松、自由的情绪中,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缕缕烟丝的飘飞。这好像是
  在纵意而谈,即兴而作,在消磨闲云般的生活,但是,作者笔锋很快一转,
  由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引出自己对“秋天”的偏爱。作者把自己心目中的
  秋和“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加以对比,指出秋并不是只有萧杀和凄凉,它
  代表的是“成熟”,是收获,甚至是平和。在此基础上,作者上升一步,谈
  到人生亦有“秋”这样的纯熟时期,人应珍惜“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
  读至此,不由人不掩卷深思。这是在描写“秋”,其实也是在论述一个哲理,
  它值得人们去细细地回味。
  这篇文章篇幅不长,只有一大段,文中又时时出现“香烟”这一形象,
  好像一位智者一边抽着烟,一边和你缓缓谈论一个早就存在的真理,让你在
  不知不觉中恍然顿悟:哦,秋天还有这种意味!
  这种闲适中见哲理的风格,正是林语堂散文的特色。
  (王卫华)
  买鸟
  林语堂
  我爱鸟而讨厌狗。这一点我是不算特别的,我只是一个中国人而已。正
  如一切的中国人一样,这在我也是很自然的。因为中国人对于鸟往往有一种
  偏爱,但当你对他们说起对于狗也仁爱一点时,他们便要问你了:“你说什
  么呀?”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要同一只动物去做朋友,去偎倚它,宠
  爱它。我了解这种对于狗的感觉的唯一的一次,便是在读A·蒙塞(AxelMumthe)的圣·米契尔的故事时。他那叙述为了一个法国人踢狗而与之决斗
  的一部分,的确使我感动。我简直有点希望我也有一只忠诚的猎狗蜷伏在我
  身边了。但这无非是他笔头的魔术而已。那种同狗做朋友的焕然灿然的感情
  不久便在我心头死灰了。我一生中最恼人的时候,便是在一个美国朋友的客
  厅中,一只硕大的圣伯纳种的狗要来舐我的手臂同我做朋友,更糟的还有那
  位女主人在絮絮向我叙述它的家世。我那时候的神情一定像一个土佬儿了,
  只是茫然地向她呆望着,简直想不出一句适当的敷衍的话。
  “那是我的一个瑞士朋友从楚里希带来的。”我的女主人说道。
  “是,白太太。”
  “它的母系方面的曾祖曾在阿尔卑斯的雪地里救过一个小孩子,它的父
  系方面的叔祖是一八五六年国际狗展览会的优胜者。”
  “唔。”
  我本来不是要失礼的,但我想恐怕是难免要失礼了。
  我知道英国人爱狗。但英国人是什么都爱的。他们甚至爱大雄猫。
  有一次我同一个英国朋友谈起这件事。
  “大家说同狗做朋友,这些全是无谓的。”我说道,“你们只是爱护动
  物。但你们真是一个说谎者,因为你们叫这些狗去猎捕可怜的狐狸。为什么
  不去宠爱一下那狐狸,叫它一声我的可怜的小东西呢?”
  “我想这一点我能够给你解说的。”我的朋友答道,“狗这种动物,是
  特别有人性的。他懂得你,同你亲近。。”
  “且慢!”我打断他道,“我讨厌狗正因为它们很有人性。我对于动物
  是自然地爱护的,我不能仔仔细细地去弄死一只苍蝇,这便可以充分证明。
  但我却讨厌一切自以为是你的朋友,一直来缠住你,用爪子来搔扑你的动物。
  我喜欢知道自己的地位,守住自己的地位的动物。。好好的待狗,不错,可
  是为什么要去宠爱它,亲昵它,偎倚它呢?”
  “啊,好了,”我的英国朋友说道,“我不同你争辩了。”于是我便打
  断了话头,另谈别事了。从这一次以后,我便养了一只狗,因为我家里的情
  形需要它的缘故。我按时喂它,给它洗澡,它睡的是一个很好的窝。但我只
  是不许它用爪子在我身上满身乱抓来表示它的爱与忠诚。当然,要我领了它
  在街上走,像许多时髦太太们带着她们的狗那样,我是宁可死的了。我有一
  次看见一个赤足而穿着高跟皮鞋的江北阿妈(分明是一个外国人家的娘姨)
  一手拿了一根拐杖,一手牵了一只哈巴狗。这真是奇观,而这种怪样子我自
  己是不要做的。让英国的人去做好了。他们爱那样,但我却不爱。当我走路
  时候,我是要像一个绅士那样地走的。
  但我要来说说鸟了,特别是说一说有一天我去买鸟的经历。我有一大笼
  的小鸟,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比麻雀小一点。雄的有红色的胸脯,身上
  有白色斑点;其中有几只在去冬因故陆续死掉了,我想再去买几只来给它们
  凑伴儿。那一天是中秋节,全家的人都出去赴宴了,只留着我同我的最小的
  女儿在家里。所以我便向她提议我们到城隍庙去买鸟,她同意了。
  城隍庙的鸟市对于任何住在上海的人不用描写的。这里是一所每个真正
  爱好动物的人的天堂,因为那里不仅有鸟,还有青蛙、白鼠、松鼠、蟋蟀,
  背上生着水草的绿毛龟、金鱼、麻雀、百足、蜴蜥,以及其他的自然界中的
  异物。你得去看一看那些卖蟋蟀的人以及围在他们四周的孩子,然后再断定
  中国人是否爱好动物的人。我走进了一家山东人开的鸟店,问明白了我所要
  的那种鸟的价钱,毫无困难地买了三对。它们花掉了我恰好二块一角钱。
  那店铺是在一处街角上的。那笼子里这一种鸟儿共有四十只。当我们讲
  定了价钱,店中人便开始给我拣出三对来,笼子里的一阵扰动扑起了一蓬灰
  尘,我站得远远的。当他快要拣好时,店门前已聚了一大堆人——也许是节
  日的游人,这也无足怪的。可是到我付了钱拿起笼子走出来的时候,我却成
  了大家所注意的中心,以及大家所羡嫉的对象了。四周有了一种无可比拟的
  高兴。
  “这是什么鸟呀?”一个中年人问我道。
  “你问店里的人去吧。”我说。
  “它们可会叫吗?”又一个人开口道。
  “你花了几个钱买来的?”第三个人问道。
  我约略地回答了,像一个大贵人那么地走了开去。因为我是这一群中国
  人的一个可骄傲的养鸟人哩。有一种东西使这些人们聚了拢来,一种共同的
  喜悦,完全是自然而本能的。这种自然与本能解放了我们人类的共同友好与
  打破了同陌生人不理不睬的矜持。当然,他们是有权可以问我关于这些鸟儿
  的,正如有权可以问我种种问题,如果我当着他们的面中了“航空奖券”。
  我带了我的孩子和我的小鸟笼走去。每个人都转过了头。如果我是那孩
  子的母亲,我便要以为他们是在赞羡我的孩子了,但因为是一个男人家,所
  以我知道他们是在赞羡我的鸟儿。我自己寻思道:难道这些鸟儿是稀见的吗?
  不,他们只是对于一般的鸟都感到兴趣而已。我走进了一家馆子。那时是在
  午后还早的时光,楼上是空着的。
  “要一碗馄饨。”我说。
  “这是些什么鸟啊?”那堂倌问道,肩上搭着一块毛巾。
  “我要一碗馄饨,一碟白斩鸡。”我说道。
  “是了,会叫的吗?”
  “白斩鸡会叫的吗?”
  “噢,噢,——馄饨一碗——白斩鸡一盆!”他对着楼下的厨房喊——
  或不如说唱——下去。“这些是外国鸟呢。”
  “噢?”我只是为了客气一点问道。
  “它们是生在山上的。山,你知道,大山。喂,掌柜先生,这些是什么
  鸟呀?”
  所谓“掌柜”便是账房先生。他戴着一副眼镜,正像所有的能识字能写
  字的账房先生一样,对于任何儿童的玩物,或除了洋钱角子以外的任何事情,
  你是难以希望他发生兴趣的。可是当他听见有鸟的时候,他不仅答应着,且
  竟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地,摆着腿寻起拖鞋来,离开了账柜,缓缓地向我的
  桌子走来了。当他走近到鸟笼边时,他那板着的脸也和缓下来了,他变得像
  小孩子一样的有说有笑了,这对于他的样子是有点不合适的。于是他说出他
  的判断来了,头朝着天,肚子突出在短褂外。
  “它们不会叫的。”他正色地说道,“只不过样子好看,给小孩子们看
  着玩玩罢啦。”
  于是他又回到他那账柜的高座上去了,这时我也恰好吃完了馄饨。
  我在归家的路上也受到了同样的命运。人们都俯着身子来看看我手里拿
  的是什么。我走进了一家旧书店。
  “你们有明版书吗?”
  “你这是什么鸟呀?”那书店里的中年老板问道。这一问使那店里的三
  四个顾客把注意转到我手里的鸟笼上来了。当时又有了一阵扰动——我说的
  是鸟笼外面。
  “让我看看。”一个学徒说道,他把那鸟笼从我手里拿了过去。
  “你拿去看个仔细吧。”我说道,“你们可有什么明版书吗?”但我已
  不再是受注意的对象了,人家丢着我让我自己四处搜看着。我搜看了一番毫
  无所得,便拿了鸟笼走出来,可又再度成了被注意的中心了。人们对着鸟儿
  微笑,或因为我有着那些鸟而对我微笑。
  于是我在四川路与爱多亚路的转角上坐了一辆出差汽车。便是在这地
  方,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在最后一次我从城隍庙买鸟回来的时候,那人走出
  来看看我的鸟。这一次他并没有细看,我也不高兴去引起他的注意。但当我
  走进了车子,那车夫的眼光看见了我的小鸟笼,他的脸舒展了,他也像我上
  次买鸟时的车夫那样,显得孩子气起来了。他对我极友好,我们简直无所不
  谈,到我抵家的时候,他已不但告诉了我养鸟以及怎样叫鸟儿啼叫的秘密,
  而且也告诉了我全部云飞汽车公司里的秘密,他们有多少辆车子,他们有多
  少生意,他的整个幼年时代的历史,以及他的所以讨厌婚姻的原因等等。
  我现在知道了我在人群堆里怎么办,以及怎么去平静一群发怒得像要吃
  你的血一般的中国人了。我要带一只鸟笼去,给他们看一只青雀或一只很会
  啼唱的黄莺。这会比水龙或催泪弹更有用,而且可以比狄莫生①的一篇演讲更
  快地说服他们,于是我们便可和好无间了。
  (选自《讽颂集》)
  文化差异一侧面的形象描绘
  ——《买鸟》导读
  20、30 年代的林语堂所经历的是由叛逆者到隐士的道路。他在“语丝”
  时期的散文,多有金鼓杀伐之声、慷慨悲歌之调。但到了“论语”时期,他
  的散文已随着革命热情的消退而离政治、社会日渐其远,时代性越来越冲淡,
  而津津乐道于瞬息的感触、偶发的幽思。但从审美角度看,这一时期他却不
  乏优秀之作。《买鸟》就是这一类作品中的重要篇什。
  以“两脚踏东西文化”自许的林语堂,对于东西方的民族特点常常表现
  出极大的兴趣。这篇以英美人宠狗、中国人爱鸟立意的散文就表现了作者的
  这一特点。文章对英美人宠狗、中国人爱鸟的文化原因虽没有作出分析,但
  对这种现象的描绘却达到了令人惊叹的生动程度。阅读此文,既可以使一般
  读者解颐,也可以使有心于文化比较者深思。
  反衬手法的运用,是作品写作的另一特点,作者用了接近二分之一的篇
  幅来写狗的可恶,以达到反衬鸟的可爱的目的。作者将抑狗的文章做得很足,
  自然而然地抬高了鸟的地位,增加了鸟的可爱程度。
  《买鸟》是散文,但已具有许多小说因素。这一特点也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