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3 节
作者:朝令夕改      更新:2023-09-03 10:33      字数: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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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奈温变得沉默了,每日话也不说,只是在家里只是拼命的干活,把院子里的柴堆满,把家里水缸的水打满,把地里的杂草除得一根不剩,为家里养的猪捂了半间屋子的烂芭蕉……
  那天晚上,在寨子后山的小溪旁,奈温和拉茵茵约会的地方,美丽的拉茵茵眼睛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闪亮,在族里,拉茵茵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美丽而文雅,拉茵茵人如其名,是山寨里的一朵鲜花,林中的一只孔雀,也是年轻的奈温心里面的一块圣地,羞涩的拉茵茵在小溪旁送给了奈温一个亲手做的背包,奈温欣喜若狂,最近这几天的愁闷在拉茵茵亲手绣的那个背包面前烟消云散,一个女孩亲手做一个背包或笼纱给男孩,那就只有一个意思……
  奈温激动得把拉茵茵抱在了自己的怀里,这是一个大胆的动作,可此刻的奈温心里已经被幸福填满了,第一次抱着这个心爱的姑娘,奈温感觉自己就像抱着一团软软的棉花,奈温的心跳得很快,但他却希望自己的心不要跳动,最好,就让时间在这个时候永远停止住。
  拉茵茵羞涩的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颤抖着,像一把精巧的刷子,温柔的摩挲着奈温结实的胸膛,这个美丽姑娘的声音细若蚊鸣,但奈温还是清清楚楚的听在了耳朵里,“我阿爹说,要把我嫁给寨子里最有本事,最能让我过上好日子的男人,我希望这个男人是你!”
  拉茵茵的一句话,让奈温的心里一下子充满了豪情,那一刻,奈温只觉得,就算此刻挡在自己面前的是一座高山,他也有信心将他铲倒,这个世间,再也没有可以让他畏惧的事情。
  奈温轻轻的捧起了拉茵茵的脸,看着那双可以让自己为之付出一切的眼睛,“告诉你阿爹,给我两年时间,我就是那个要娶你的人!”
  ……
  奈温觉得自己再也不能浪费时间了,他要去鹰巢山,无论如何,他都要去鹰巢山,就像他阿爸说的那样,一个男人,只能跟着那些有本事的人才能学到本事,才能有出息,才能让拉茵茵过上好日子。拉茵茵他爸是寨里的族长,族长要嫁女儿,别的不说,所需要的聘礼,就能让奈温这样的穷小子在寨子里不吃不喝干上十年也凑不出来,拉茵茵他爸爸曾公开说过,“我的女儿,嫁人的时候一定要是风风光光的!”
  就算只为了拉茵茵,他也要去鹰巢山。
  阿妈和小妹早早地睡了,堂屋里就只坐着奈温和他阿爸,映着堂屋里那堆柴火发出的火光,奈温把自己的想法和阿爸说了,奈温他阿爸听完儿子的话,轻轻地拍了拍奈温的肩膀,“你去吧,你阿妈那边我会和她说的!”
  ……
  天上的启明星还在闪烁,奈温就悄悄的起了床,带上拉茵茵送给他的背包,收拾好了一切,悄悄的出了门,他出门的时候,他阿爸也收拾好行装,背上了猎枪,站在门外等着他了,“晚上有野狗,你一个人走路太危险了,我就把你送到金殿吧!”
  奈温点了点头,有什么话想说却没说出来,他默默的随着他阿爸离开了家门……
  刚刚出了寨子,后面一个急切的脚步声就追了上来,奈温大惊,以为是他阿妈追来了,奈温已经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都不会回去了。
  气喘吁吁追来的是奈温的小妹,稚气的小妹手上拿着一个用纱布包好的包袱,“阿哥,阿妈叫我送来给你的,叫你路上吃!阿妈还叫我告诉你,不管在哪儿,别把自己饿着了,要是呆不下去就回家来。”
  包袱里透出一股香气,那是奈温最喜欢吃的油煎糍粑,因为家里穷,平时做糍粑的时候是舍不得这样用油的。
  接过包袱,最后看了一眼那一幢在黑暗中影影绰绰的竹楼,和似乎站竹楼上向这里眺望的那个身影,奈温忍住了眼泪,咬咬牙,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当奈温决定去鹰巢山的时候,他才17岁,对别人,他说自己18岁!
  17岁的奈温有两个“伟大”的人生目标,一个是每个星期家里都有肉吃,第二个就是要娶寨子里的拉茵茵做老婆……
  第308章 小兵传奇(二)
  说到奈温对于鹰巢山的印象,那要追溯到他小的时候了,鹰巢山总是和罂粟联系在一起的,每年八九月后,罂粟果割浆的时候,鹰巢山都会派人来收购生鸦片。
  在奈温的记忆里,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总是最开心的,收生鸦片的人一来,奈温就知道,家里快要见底的米缸又可以变满了,父母皱着的眉头也舒展了一些,如果收成好,连续几天的饭桌上,他都可以吃到肉,在有的年份里,看着一个劲儿往上长的奈温,他阿爸阿妈还会找人给他做一件新衣服或是一双鞋子……
  说真的,在奈温小时候的记忆里,对鹰巢山的那些人,他总有一些蒙蒙胧胧的期待,奈温的这种期待,到和那些过圣诞节的孩子期待圣诞老人有几分类似,当然,在那个时候,他不知道鹰巢山上的那些人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家里面开出来的那一小块地里种的那些漂亮的罂粟究竟是什么。他记得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他阿爸阿妈反反复复告诫他的一句话——“你长大了可不许像寨子里的那些人一样,抽大烟,吸毒,要是这样,你就完了!”
  在奈温知道什么是吸毒,什么是抽大烟的时候,他那时已经懂事了,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那时的奈温,除了开始承担起家里的一些家务,背着妹妹去打猪草以外,他爸爸上山打猎的时候,他已经可以和他爸爸一起去打打下手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鹰巢山在年少的奈温心目中那一丝朦胧美好的印象开始变得清晰血腥起来,几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到金殿的人,被鹰巢山上的人逮住了,在金殿,被活生生的把皮给剥了下来,被剥去皮的那几个人像一团招惹苍蝇与蛆虫的腐肉一样,被钉在了金殿路边的几棵八角树上,除了恐怖之外,那几个人身上发出的那一股冲鼻恶臭,隔着几十步,都可以闻得到。
  在和阿爸拿着从山上打到的猎物到金殿的集市上去换东西的时候,不可避免的,奈温看到了那几个人被剥皮后钉在树上的模样,虽然他阿爸已经用身子遮住了他目光的大半,并且拉着他的手快速的通过了那个地方,但奈温出于好奇的回头一瞥,那个恐怖而恶心的画面,却让他终身难忘……
  后来奈温才知道,那几个人,是外面来金殿这边收鸦片的,因为犯了鹰巢山上那一伙人的忌讳,踩了由他们独霸的地盘,也因此,那几个人被鹰巢山上的人逮住以后,剥了皮,钉在了树上,向所有看到他们尸体的人传达着一些隐晦而直白的信息。
  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从那以后,奈温再也没有听说过除了鹰巢山上的那一伙人以外,还有谁敢来金殿这边收生鸦片。而挂在金殿路边八角树上的那几具尸体,因为没人敢去收,只能日复一日的发着臭,腐烂着,苍蝇在那里下卵,野狗在那里撕咬——拖着几米长的腐臭的肠子,或是咬着一根连着肉的人的腿骨,在金殿那条满是灰尘的街道上追咬呼啸而过,引来所有赶集人的一阵鸡飞狗跳……整整三年,当那里留下的最后一块骨头被野狗刁走的时候,整个金殿和周边寨子里的人,都生活在一种莫名的压抑之中,即使到了现在,那几颗八角树上,那些钉人的棺材钉仍旧留在那里,虽然生了锈,但仍旧在那里,在天热的时候,似乎仍旧有一股让人作呕的气息在那里徘徊不散!
  ……
  漂亮的罂粟花是带着血腥味的,奈温他阿妈不许奈温到鹰巢山当兵也是有原因的,但不管怎么样,怀着一颗忐忑的心,背着拉茵茵对他的希望,再夹杂着年轻人几分闯荡世界的豪气,奈温来到了鹰巢山。
  鹰巢山上的一切,对奈温来说,都是新鲜的。
  刚来的时候,奈温有些无所适从,从来没有上过鹰巢山的奈温开始时还有些紧张,还有些好奇,对于这个地方,他是闻名已久,但从来没有上来过,但很快,两天都不到,奈温就知道,自己在这里只是一个菜鸟,若大的一个军营,那许许多多的陌生面孔,没有谁会有工夫来关心一个菜鸟心里想些什么,有些什么感触,在这里的第一天,奈温就学会了两件事——服从,还有闭嘴。
  奈温刚上山的时候,鹰巢山正在大肆修建着营房,军营外面站岗的士兵看了奈温拿出来的那张条子,直接把奈温领到了军营里面,奈温一路上睁大了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这里的一切,在带他进来的那个士兵不注意的时候,他还盯着那个士兵身上跨着的枪猛看,一直到那个士兵把奈温领到一栋漂亮的房子面前(奈温认为的),奈温才把自己的目光从那个士兵的枪上移开。
  在那栋漂亮房子的一个房间内(奈温后来知道这里是司令部下面的征兵处,门上贴着字,可惜他不认识),奈温回答了一大堆问题,一个军官帮他填了两个表格和一些资料,另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家伙让他脱光衣服躺在木板床上给他做了一个体检,看到那个军官在表格上盖章,并叫他在表格上签字或按手印,奈温就知道,从今天起,他就是一名士兵了,这个结果让奈温很兴奋。
  “我……我现在是不是当兵了?”奈温自己都觉得自己打着舌头问的这个问题有点丢人,但激动的奈温实在是不知道要怎么问才好,好在那个军官似乎早就习惯了,闻言后脸上并没有出现什么让奈温担心的表情,他只是看了奈温一眼,点了点头,然后就把头低下了,继续在桌子上写着什么。
  “到了这里,完成这些最后手续和体检后,你就是一名金殿护卫军的士兵了,关于士兵的待遇,晋升,还有纪律各方面的问题,你可以慢慢了解,入伍新兵军衔是二等兵,薪水是每月300元,现在你只需要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服从长官的命令,清楚了吗,二等兵奈温!”
  奈温挺着胸膛,大声地回答了一句,“清楚了,长官!”
  ……
  当兵并非像奈温在山寨里想的那样充满激情,在他来这里的第一天他就明白了,在奈温原本单纯的脑袋里,当了兵,穿上军装,再背上一只枪,那就威风了,奈温总幻想着自己抗着钢枪的模样,那样的钢枪,和家里打猎的那只老火枪是不一样的,就像把他带到军营里的那个士兵身上跨的那只一样,奈温叫不出那只枪的名字,但那只枪钢强的线条,威武的造型,还有枪口幽冷的闪光……这一切,都叫奈温着迷,一想到自己也可以背上那么一只枪,奈温的心就痒痒的。奈温一直到现在还记得第一天当别人告诉他去领“装备”时他那时的激动心情,那只枪的影子总在他脑子里闪现,自己的心在胸膛里有力的跳着,脸都激动得有些发红了,到了领“装备”的那里,激动的奈温问了他自认为来到鹰巢山后的第一个愚蠢的问题。
  “长官,是不是要发枪给我?”
  听到他的问题,那里的好几个人都愣住了,然后就一起看着奈温大笑了起来。
  “你们这些菜鸟,一进来就想着要枪,你以为枪是什么,你们家灶堂里的烧火棍吗?”
  “就是,现在这些小屁娃,手腕都还没有老子的鸟粗呢,毛都没长齐,就想要枪,我看他还是把自己裤裆里的那支枪玩熟了再说!”
  “哈哈……”
  在那几个人嘲笑的眼光里,奈温领到了他参军的第一套“装备”。准确的说装备只有两样——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白背心,还有一块毛巾。那时的金殿护卫军,能发得出来的,也就只有这个了。
  奈温被分派了下去,没有摸到枪,没有什么新兵训练,也没有什么适应期,更没有什么毕业典礼和领导谈心,来到鹰巢山的第一天,奈温就被分了下去——金殿护卫军第一野战营二连二排三班,和所有的人一样,奈温来到军营的第一天就当起了劳工。
  鹰巢山上树木连绵成林,繁茂异常,楠桦,水冬,柚木,红木,胡桃木等都随处可见,金殿护卫军的营房基本上都是就地取材,用这些被砍倒的树建起来的,当兵住的地方,不求美观,只求一个实在,能避风挡雨就行,规划好地皮,夯土为基,敲桩为柱,一颗树锯成半指厚的木片,糙的一面向外,垒起来钉好了就是一面墙……
  鹰巢山上的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