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2 节
作者:朝令夕改      更新:2023-09-03 10:33      字数:4755
  300块钱在这里是什么概念?这些钱差不多就是这里一户中等人家一年的纯收入。要是你哪天走到大街上,遇到一个家伙跳出来告诉你告诉你给你一份年薪百万的清洁工的工作,你会不会相信?
  第一天的结果,并没有太出乎意料,那两个当兵的在那里从中午坐到晚上,一个人也没有招到,就连上前问一问的人都没几个,只有几个小孩远远地躲在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一大缸红烧肉,把手指咂得滋滋作响,但始终不敢过来。
  一个当兵地看了看那几个小孩,向他们招了招手,在红烧肉的诱惑下,一个年纪大概约七八岁,胆子稍大一点的孩子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走了过去。
  那个当兵的拍拍这个孩子的起了锅巴的小脸,指着那锅红烧肉,“知道那是什么吗?”
  “肉!”孩子的回答很干脆。
  “想吃吗?”
  “想!”
  当兵的拿了一个馒头,塞到小孩的手里,“回到你家去,找一个大碗来,能装多少你就拿走多少。”
  那小孩看看那个当兵的,又看看手中的馒头,一转身就跑了……
  等那个小孩从家里拿来一个大土碗,满满的装了一碗红烧肉的时候,其他的小孩都醒悟了过来,一个个都往自己的家里跑去。
  当兵的那个男人笑了起来,“这些个兔崽子可比我小的时候聪明多了,这些东西放在这里也是浪费,就当我根岱也做做好事吧,今天的结果,还真被长官给料到了……”
  金殿护卫军在小镇招兵的第一天,一个蚊子都没招到,当天镇上的许多人家倒是吃了一回过节时才能吃到的丰盛饭菜……
  第二天,差不多同样的时间,那两个当兵的又来到了小饭馆里,砸给饭馆老板1000块钱,说了两个字,“照旧!”饭馆老板几乎幸福的快要晕倒,于是在中午的时候,金殿的那棵大榕树下,又满满的堆上了几大缸的饭菜,两个当兵的依旧气定神闲地坐在那里……
  第二天的结果和第一天一样,天黑了,那两个当兵地走了,镇上的人家又过了一个节。
  第三日,那两个当兵的又来了,大家有点觉得那两个当兵的说得也许是真话了,不过今天那两个当兵的没有百来,刚过中午,几个衣衫褴褛,面有菜色的男人就出现在小镇上,他们来到那棵大榕树下的时候,话都没有说一句,全部人就扑到了那些饭菜上,看他们吃饭的那个样子,两只手用上还不够,就差把两只脚也用上了,还好饭馆老板每天都准备了一锅野菜汤,要不然,那几个男人有一半起码在吃到一半的时候就会给噎死……
  那两个当兵地看着这些男人像饿死龟投胎一样的在那里狼吞虎咽,也不阻止,只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一直到那几个男人自己吃饱了拍着肚皮打着饱嗝向他们问话的时候才开了口。
  “呃……听说……呃……你们这里招兵?”
  “对!”
  “……呃……什么……条件!”
  “能吃能打能拼命!”
  “……呃……每天都管饭?”
  “而且还有肉!”
  “……呃……听说你们每个月有……”
  “300块大洋的军饷!”
  “……不是……不是……呃……叫咱们做雇佣军当炮灰吧?”
  “鹰巢山的金殿护卫军,有名有号的,谁敢朝那里打炮?”
  那几个男人互相看了一眼,似乎还有一点犹豫,那个招兵的男人笑了笑,说了一句话,“我以前也是366师的!”
  这句话似乎起了作用,那些男人的目光一瞬间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定定地看了他几秒钟,“你等着!”
  其中的一个男人走了,当那个男人再来的这里的时候,他的屁股后面,跟着十来个人,一个个都跟难民似的,离大榕树还有很远,当他们看到堆在榕树下的那些饭菜的时候,一个个像野马一样跑了起来,有几个家伙还拿着枪,在那一刻,他们连枪都丢掉了……
  没在山林里经历过那些生活,真不明白能吃一顿饱饭有多重要!根岱暗暗想着,要是没有那个能带领着他们一次次创造奇迹的男人,自己,现在说不定还在孟固的监狱里喝着馊泔水呢!
  ……
  从第三天起,那些每天巴望着可以享受免费大餐的小镇居民就再也没有前两天的好运了,因为从那一天起,每天,都有一些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失魂落魄的男人和散兵游勇跑到金殿,跑到小镇的那颗大榕树下,饿死鬼一样的吃上一顿,然后抹着嘴巴上的油,心满意足地跟着那两个当兵的去到鹰巢山,参加了那里的金殿护卫军……
  几个住在金殿附近寨子里的小伙按捺不住,也去大榕树下报名参加了金殿护卫军,他们去到哪里没几天,就往家里寄回了钱,300块,一个月300块,是真的!
  整个金殿和附近的村寨都轰动了,拉敏家儿子一个月的工资,就能给他的姐姐置办一份拿得出手的嫁妆!这要放在一年前,真是想都不敢想啊!要知道,300块的月薪,在金三角,和其他的普通士兵比起来,已经超出了好几倍。这已经是下层军官的标准了。这世界上还真有这样的好事?可越来越多的事实却不得不让你相信,这是真的。
  没有几个小伙不为此热血沸腾的,现在根岱每天最让他心烦的,就是谎报自己年龄的那些毛头小子,有的鼻涕都还没擦干净,手腕还没有自己鸟粗的小屁孩也想来冒充18岁的成年人参军,老大怎么说的,其心可嘉,不过,还是等你脱了裤子,让老子看看你长齐了毛再来吧。
  也正是到了征兵的这个时候,那些当初跟着龙烈血从孟固一起逃出来的聪明人才明白那时的龙烈血为什么要带着根岱他们杀一个回马枪。想到龙烈血的心机与手段,所有人,都有一种无法与之为敌的念头,还好,他是我们的老大。龙烈血的绝对权威,在这些人心中,已经深深的扎下了根,难以动摇。
  在鹰巢山正越来越显出一番气象的时候,龙烈血,带着曾醉,还有两个警卫,已经悄悄的来到了瑞江……
  瑞江还是以前的瑞江,跟一个月前没有多大的变化,与瑞江一江之隔的敢猛的内乱,在这片安静的土地上,看不到半点影子,而龙烈血,却再也不是刚来瑞江时的那个龙烈血了,在鹰巢山,所有人对龙烈血都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司令!
  当龙烈血站在鹰巢山上远眺的时候,从南边吹来的印度洋暖暖的季风,吹拂着这个少年额前的头发,那一刻,飞扬如画……
  第290章 天骄
  坐在车里,隋云静静的凝视着龙烈血,自申海一别之后,这是他们两个第一次见面。
  隋云的眼神是复杂的,他的眼神直接反应出了他此刻的心情,别人也许很难体会他此刻的感受,对隋云来说,自从看到瑞江这边的报告之后,他的心情就从来没有平静过。
  看着面前这个面沉若水的少年,隋云在欣慰的同时,第一次,心里泛起了一种久违的,淡淡的,难以言述的酸楚。
  午后颠簸的阳光从车外射了进来,照在了龙烈血一边的侧脸上,借着阳光,龙烈血有些秀气的下巴和嘴唇上面,那一圈刚刚露出来的稚嫩青涩的绒毛——现在还不能说是胡子——正向旁人无声的诉说着这个少年悄悄走向成熟的历程。
  他现在,应该还不到20岁吧!
  隋云的心里闪过这个念头,这个念头让他心中那种久违的感觉又真实了几分。
  别的少年处在这个年纪的时候,应该还正在学校明亮的教室里,体味着青春的懵懵懂懂,和小女生交换着纸条,和同伴在篮球场上嬉戏,打游戏,上网,泡吧,睡觉,约会——这些东西,才是青春和生活的主题,而他,却早早的远离了这些东西,一双肩膀,过早的承担起了那些本不应该由他这个年纪的人承担起的千钧重担。
  当别的少年正在和女生花前月下的时候,他却单枪匹马,孤身一人穿梭在亚热带的丛林中,和那些凶残的毒枭,玩命的军阀武装兵戎相见,九死一生,披肝沥胆……
  当生活在城市中的那些娇生惯养的少爷们因为吃了一点苦头而找父母倾诉着的时候,这个人,在金三角的矿井和监狱里已经滚过了一个来回……
  当那些所谓的“时髦少年”以残害自己的身体为乐,今天打个鼻环,明天穿个耳洞,后天又在自己的手腕上割出一道细细的伤口,然后漫不经心的向同龄人炫耀,骄傲的谈着自己把手腕上的伤口泡在冰水里时的奇特感觉的时候,这个少年,已经把枪林弹雨当作了抚面微风……
  他们就像生活在两个世界中的人,当那些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因为看了点HK和好莱坞的黑帮电影而热血沸腾,一个个把蛊惑仔和黑道老大当作自己的人生目标的时候,这个人,已经带着一群桀骜狠辣的手下在金三角纵横决荡,闯下了一片大大的天地。
  论身世,这个人可谓出身豪门中的豪门,名副其实的太子党中的太子党。
  论财富,这个人白手起家,凭自己的努力,短短时间打下一片金灿灿的河山。
  论功勋,共和禁卫的荣耀足以让任何人在他面前的显摆变得黯然失色,不需要走什么捷径和后门,这个人只要从军,稳扎稳打,30岁之前,这个人一定是可以做到军内实权派的少将,他的未来,将难以限量。
  这个人是天之骄子,他随时都可以过上比现在舒服一万倍的生活,权利之路已经在他脚下铺开了,一路坦荡,但他,却选择了一条布满荆棘与血腥的最危险,也是最难走的道路。前者,一路鲜花与掌声相伴,后者,坎坷与磨难同行。
  权利就是一切,但——
  “我做不了勾践!”
  这是这个少年当初的回答,就六个字,现在看来,这其中的每一个字,饱含着的是这个十九岁少年怎样的决心以及勇气?
  ……
  想到深处,隋云不知道龙烈血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选择,他总在暗暗的思索着,是爱情?是仇恨?也许吧——但在爱情与仇恨的背后,隋云深信,一定还有一种比爱情更深,比仇恨更沉的东西,在驱使着这个少年不断做出一个又一个艰难的抉择。
  一匹马拉不动火车,一只浆驱动不了军舰,邪恶的种子总是结出邪恶的果实,同样,不一样的行为背后,必定有着不一样的动力!
  这一次,可以算得上隋云和龙烈血的第四次会面。
  隋云静静的凝视着龙烈血,他不光在看着他,他也在听着他,听得很认真,当这个少年在说话的时候,隋云发现,自己乐于做一个听众。
  龙烈血的听众有两个人,一个是隋云,另一个是司机——一个跟着隋云一起来到瑞江的,总参的一个上校。
  龙烈血在讲着他到金三角以后经历的那些事,他说的很平淡,像冲淡的茶,远远没有报告中的笔墨要多,但亲自从他的嘴里说出来,听在隋云的耳朵里,确有一种特别的惊心动魄。
  龙烈血说到自己从拉贡逃出来的时候,听他说到自己在与拉贡自由军的激战中受了伤,隋云的眉毛动动,“伤在哪里?现在要不要紧?”
  龙烈血自然听得出隋云的问题是发自内心的关心,他笑了笑,随意指了指受伤的那个位置,“没关系,擦着肩膀过去,留下一道血槽,还没有要我的命。”
  吉普车在曲折的山道上颠簸着,山道两旁低矮的杂草杂木也越来越多,要不是这里还有一条路,真难让人相信山道的尽头还有人居住。
  路况越来越差,吉普车在爬上一个长坡以后,前面已经依稀可以看到一个偏僻村庄的影子,也不知怎么搞的,看到那个村子的时候,大白天的,隋云的心里居然冒出了一缕寒意,这一路走来,坐在车上,隋云早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但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儿,他也说不上来,他只是觉得这条路有一股死气,在这种地方,车在山路上开了几十里,但路上却见不到半点牛粪羊粪,灰仆仆的地上,连一条新的轮胎印子都没有,更别说见到什么人了,这样的情况,就只能用诡异来形容。
  龙烈血坚持要带隋云他们到这里,隋云也只能把自己满肚子的疑惑压了下去。
  前面就是那个村子,到了那里,谜底也就要解开了。
  看着前面那个村落的影子,车上的两个人暗暗想着。
  ……
  总参驻瑞江的情报站在昨天通过内部网络发来了紧急报告,原本就因为某些难以向别人说明的原因关注着这边情报的那些人在接到报告的时候都震惊了,报告上的内容简直让人难以置信,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这边发生的一系列变化简直让人看花了眼,不过报告中所有的内容,从拉贡自由军换帅,一直到孟固的兵变,全部加起来,都没有报告中提到的发生在金殿的那些事更让那些军人关注和震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