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点绛唇      更新:2023-09-03 10:26      字数: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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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笑说:“真不可思议,一朵花似的年龄,跟这种人去挤公路车,看前座电影,电影票都买不起最好的,便有胆子约女孩子出来,这年头不负责任的男人大多,寂寞的女孩儿太多。”即使是记忆,也不甜美。
  丹薇是很考究的。她不只是那种衣服鞋袜的考究,她在细节上轧排场,浴间洗手的肥皂都是姬仙蒂婀的,而且不是蒂婀小姐,是蒂婀拉玛。家中经年订阅新闻周刊、国家地理杂志、明报月刊,各国的时装杂志,一个月就是一堆,丹薇挑灯夜战,每个字都读过。丹薇是这种人,她自己有一套做人的方式,固执的坚持下去。连抽烟也是这样,开头是健牌,后来银星出来,改抽银星,一只最普通的银色登喜路打火机,丢了,再买一只。这些日子来她变了不少,开头只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现在也穿浅蓝色,衣服都干净,洗熨得无懈可击。尤其是在炎夏,看到丹薇,总是眼目清凉。
  丹薇喜欢玛莉莎贝伦逊。“这才是美女。”她说。我们去看巴利林顿。
  丹薇有男朋友。有一日我在大会堂看见她,她非常的目中无人,木然的站在那里看画展,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男人,眼看便知道不是那回事,替她挽着一件晴雨衣,跟班似的亦步亦趋。我马上皱眉头。
  后来丹薇看见我,马上展开笑容,跟我寒暄。但是没有介绍那个男人。恐怕是不值得介绍的,后来问起她,她含糊地说是一个普通的朋友,约了她多次,她才出来的,没想到碰见了我。那个男人也是个大学生,丹薇说:“戴平价表,我一看马上倒围困。”丹薇自己戴的是福英露贝,连康斯丹顿她都嫌俗气。
  我笑说她:“小资产阶级、法西斯,你有什么资格?”
  她微笑。她不担心。香港协出产她这种废物,她真是个废物,在嘉第吃法国菜,她用法文跟大师傅说:“不是这样的,这只千层叶蛋糕不是这样……”我在她身旁翻看白眼。丹薇这种人对社会一点好处也没有。
  她又找不到工作,她不但挑工作,而且要挑老板,老板若果是个老土,马上辞职,是以一年有十个月闲在家中。可是她自己是个最大的俗人,钱字挂帅。
  “笑话,没钱,没钱怎么活?气温超过七十八度要开冷气,钱便是有这个好处,我没想过要发财,但是人活在世界三不能太刻薄自己,况且我又不骗不偷不抢不卖,有什么关系?我还是十多廿岁呀,我现在不容易上当了。”
  丹薇如果每分钟维持这种论调,倒也是一种性格,可是她也常常忘掉钱的用处,太没用。譬如说有一天我们在街边买水莫,摆水莫摊子的是一对年轻夫妻,穿得粗,长得粗,可是却有说有笑。
  丹薇买了两只菠萝就走了,她说:“你看这一男一女,他们才是快乐幸福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她回到家中,为他们流了一睑的眼泪。
  丹薇常说:“自八岁以后,我母亲便不了解我的快乐与忧伤。”可是我也不了解她。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没有什么好羡慕,他人的幸福不是我的幸福,叫我风吹雨打的跟一个男人去摆地摊,再幸福也还是别人的幸福,我不干,我相信丹薇也不会干,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难过。
  我跟丹薇说:“你是应该认得一个男朋友。”
  “他会不会在仙西巴?”她问:“我一直没找到。”
  我说:“你的地理不灵光,非洲早已找不到仙西巴了,你应该去赞比亚找。”
  她问:“真的?真的改了名?”
  我说:“生命中后来发生的事,与个人事前的预测是永不符合的。”
  “生命中充满了失望。”
  我说:“不是有成语还是什么吗?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也不对的,有种人出奇地幸运。”她说。
  “人家看你也很幸运,你不能这么说。”
  “我有没有告诉你?我是慈禧太后,我不是假洋鬼子,我痛恨洋人。”
  我白她一眼,她这个人说话永远是一块一块的。丹薇是丹薇。她有我屋子的锁匙,喜欢来便来。所以有时候我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会吞见茶几上有一只蛋糕,又有时候会有张字条:“我不吃散利痛,下次记得买百服灵。”
  我知道丹薇只需要一个男朋友,她找到一个好男人的时候,就会忘掉这些噜嗦,什么百服灵,根本来不及头痛,马上结婚生子,抱着一个美丽的小孩,用廉价药水肥皂替他洗澡,看的书是烹饪大全与育婴指南,最好的文凭是孩子脸上的笑容,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苦苦的标新立异,弄得非驴非马做什么。
  我跟丹薇说:“你快找一个男朋友吧。”
  她侧头想一想,“好,要不戴平价表的。”
  我抽一口气,机会马上去掉百分之六十。
  “要是知识份子。”她说。
  机会再去掉百分三十。
  她说:“样子不能太差劲。”
  我说:“你晓得这年头在街上走来走去的男人,他们就是这个样子,再也不会高明的。况且你又这么能花钱,这真是……”
  丹薇说:“昨天半夜我咳嗽,想找一颗咳嗽糖,拉开抽屉半晌,也没找到,却看见张十年前拍的照片,我就呆住了,窗外吹进来的风比什么时候都凉,真的是,什么也没干,就已经十年了,我根本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
  “每个人的日子都是那么过的,”我微笑,“你何必独自伤神。”
  “这个我明白,可是人家至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听话的子女,体贴的丈夫……”
  我说:“各人的命运是不一样的。”
  丹薇不说什么,只笑了一笑。她美丽的眼睛有点疲倦。我们能有多少个人是不寂寞的。
  上下班的时候,每天都要乘搭渡海小轮。我从不在这三分钟内看报纸,我只是肴着我身边的那些人。学生、小职员、花枝招展的女人、老人。在海底隧道没有造好之前,风景更好。当我年轻的时候,深夜跳舞回家,很留恋渡海轮的那一刻。年轻的时候,我与丹薇都太懂得浪费时间。
  现在船还是每天来来往往。就在丹薇来过之后一天,过海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么一个男人。他很瘦长个子,卅多岁,挤在芸芸众生当中,一副孤芳自赏的样子,长型秀气的脸上戴着一副雷朋太阳眼镜,头发很柔轻,梳得非常洁净,无论从那方面看来,都是一个漂亮的男人。
  我坐在他对面,我是不看报纸的,他也没有看报纸。他扬起腕看看时间,腕上是一只薄薄的白金表,表上写着AP。在忽然之间想到了丹薇。他提着一个公事包,现在把公事包放在膝盖上,一套西装的颜色十分优雅,鞋子是极薄底的。香港好几百万的人口,天天有多少人过渡海轮,大家面对面的坐三分钟,之后可能永远也没机会再见,他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
  船到了,我跟在他身后落甲板,在人潮中一下子就不见了他。
  回到家里,烦忙的事很多,吃完晚餐看报纸,丹薇打电话来,“又一天了。”她说。
  “是的。生命真是太长太长,”我笑,“怎么办才好呢?”
  她笑看不答。我忽然想起在渡海轮中那个男人。丹薇说:“明天我来找你。”
  第二天下班,我坐在原来的位子上,看看船外的风景,等到回过头来,吓了一跳,我发觉他又坐在我对面。这不是什么巧事,许多人在同一个时间下班,天天乘同一班小轮,坐同一个位子,像我就是,数十年如一日,没有改变。
  他拿下他的太阳眼镜,放进口袋里,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似乎是陷在沉思中,相当好看的眉毛与眼睛,即使丹薇在这里,她也不能上去跟他打招呼?这到底是香港,女人还没有自由到这种地步。
  我宽慰的想:也许他不是一个知识份子,有很多草包是穿戴得非常整齐的。
  第三天我又碰见他,他身边跟着一男一女,非常年轻,男的最多也不过廿岁左右,他们坐在他的身旁,那个女孩子异常的活泼娇俏,我听见她叫他“老师”。“老师,”她说:“下学期我们一定要非常用功的干。”他并没有笑,他仰了仰头,非常的沉默,依然一派孤傲的样子。
  这一夜我忍不住,跟丹薇说起他。
  丹薇并没有取笑我,她全神贯注的听着。
  听完了,丹薇说:“也许他已经结了婚,对于有妇之夫,我是决不会感兴趣的。”
  我说:“他没有戴结婚戒子,我知道很多男人都没有习惯戴结婚戒子,但是他不是那种含糊的人,如果他结过婚,他一定戴结婚戒子。”
  丹薇说:“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也许他的理想对象,会是另一种女人?”
  我反问:“怎么样的另一种女人?艳丽的?年轻的?像你这样的?”
  丹薇问:“你这个人真奇怪,你也不认识他,你也不过是在渡轮上见过他几次,为什么以家长的姿态出现?”丹薇笑了,这一刻她笑得很高兴,眉毛是弯弯的。
  晚上我想看丹薇的笑,很久很久睡不着,像丹薇这样的年纪,再也娇艳不到几年了,赶快找一个对象,廿四小时的欣赏她,也不枉她长得这么好,那必须是一个有耐心,懂得她的人。她不只是一个略具要色的女子,丹薇有许许多多的好处,不应埋没在寂寞中。
  记得有一次我与她散步,偶而走过,有一户人家的花开了,一盆昙花结了七八个花蕾,雪雪白的探出露台来,那房子却是座空屋,没有人住。丹薇与我在楼下徘徊很久,她说:“不要说人,花也这么寂寞。”丹薇说得一点也不过份,后来我们再经过那地方,花已经谢了,从花开到花谢,并没有人说过一句好。
  我当然又在渡轮里看见这个男人,他天天都准时,就像我一样,固定的一班船,固定的一个位子,他坐在那里,不看报纸,不读书报,只是那么静静的养神,我越肴他越觉得他是丹薇心目中的那种人。可是我怎么向他开口呢?我又不能向他点点“头,说:“先生,我有一个朋友,想介绍给你,你贵姓?”如果我是个男人,倒也罢了,最多被他骂声神经病,可是我是个女人,这……
  机会去了不会再回来,我今天见得到他,明天不一定还可以再见,我一天比一天焦急,但是丹薇说我神经病。
  我抢着说:“看你那样子,你以为你天天坐在家里,男朋友会来敲你的门?那么多的门,他怎么知道敲哪一扇.。”
  丹薇反问:“为什么不,不然什么叫缘份?”
  “你太苛求了,你会失望的。”
  “失望?我早就不干了,什么叫失望?做人像做戏,我早已拉了幕,不再做下去,没什么好看的。”
  她说得这么灰色,我十分的黯然,丹薇就是这样,稍微跟她说一些认真的问题,她就告诉你命运不在她那一边,她再尽力也没有用,事实也确是这样,因此就更加难受。
  我天天练习着,怎么向这个陌生人开口说话,我一次一次练习着,怎么样不经意的说:“天气真好。”然后笑一笑……我可不是为自己。
  但是那三分钟是那么短,我始终没有足够的勇气。我们虽然天天这样面对面的坐着,但是我保证他对我是视若无睹的,我想春穿他的公事包,我想知道他到底是在哪一间学校教书。他天天打扮得这么整齐,领带的颜色是这么素雅,永远笔挺的,皮鞋上面没有灰,衬衫洗得雪白。我尤其喜欢他的一双手,手指织长,指甲修得干干净净,文文雅雅的放在那只公事包上面,那只浅咖啡色的真皮公事包,现在对我来说已经很熟悉了。
  我天天像一个侦探似的盯着地,越舂越觉得他与丹薇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个人都似乎有点怪脾气,冷着脸与世界佗对,这么些日子,我就没有看见他笑过,他的嘴唇是紧闭的,上下班都是一个人,他那两个年轻的学生,也不知道哪里去了,以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天气凉之后,他加上毛衣,那种浅咖啡色的细毛线,一看就知道是开丝米,可巧是那一日丹薇来找我,她身上的毛衣是一模一样的颜色、样子。我不由自主的呻吟一声,她说:“怎么了?这是我新买的,一共两件,可以穿好几年。”
  我说:“丹薇,你一定要找个机会看看这个男人,明天你跟我一起过海,好不好?”
  丹薇笑,“他天天坐你对面,恐怕是爱上你了。”
  我叫丹薇少开玩笑。
  丹薇跟我说:“我今天来,要告诉你,我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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