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
作者:      更新:2023-09-03 10:26      字数:4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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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先决条件是——她一定得是他的。
  “你愿意吗?”他再一次低问。望着她因不眠不休照顾他而花容憔悴的脸,即使在这么气他的情况下仍不吝付出关怀,今生今世,再也没有别的女人比她更好更美了。他一定要得到她,一定要爱她,让她陪他过一生。
  “如果……你可以堂堂正正的做人,我们可以试着去喜爱上对方。其实——其实你不该要胁我的,但我要你当个正常人,不做坏事——这真的是——”她语无伦次了起来,为着他话中之意而心悸不已。
  三天前他是那么意气风发的来告诉她,他在黑道中多么前途无量、风光得意,施恩似地说他要给她在室男的身体,荣派她当他第一个女人——但此刻,他似乎又成了当年那个坏小孩,好不容易与她妥协,夹带着她必须丧权辱国的割地赔款……
  他认真的说着:
  “小时候,你不要我抢同学的钱,便说我可以抢你的钱;不要我吃别人的便当,就把你的便当让给我。这次,道理也是相同。如果你不要我混黑道,那就承诺嫁给我,我不在乎你爱不爱我,反正有我爱你就行了。”
  “依然是霸道独我的性格,只是……钱财与便当怎么能与爱情相提并论呢?他混不混黑道怎么可以用来交换她的终身?
  “没有这道理。”
  “我什么时候讲过道理?”
  “你——”未出口的怒气教他撷取了去,以唇。
  “我不管,我要娶你,不计一切代价也要得到你。”他喃喃的在气息交融中宣誓。
  交换条件再一次达成协议,至少他是这样笃定。
  *         *         *
  第5章
  ——记于二十三岁的冬天。
  我不知道在那名坏男孩信誓旦旦中,怀着怎么的心情;而我更未曾探索过十年来所认定的姊弟情,在他心中留下的是什么样的印象与影响。
  十岁时,他以为我暗恋他,才对他好。
  十三岁时,他不再怀疑我的“关怀”纯属做作,便大方的决定我可以当他的女人,他打算娶我,唉,口气施恩也似。
  他一直都说着要娶我的话,未曾停过。然而我真正忽略了一名小孩子的意志力与实践力有多强。尤其在这一点坚持上,他从不抱持玩笑的态度。而我,却是在今年的秋天,才猛然了悟了他是真正想娶我。
  怎么办呢?我爱他吗?我不爱他吗?
  爱情这堂陌生的课题未曾修过,又哪知怎生模样?
  比这点更令我挂心的,是他们学校捎来的休学通知书,他不见了,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走掉了。
  九月份的那场相会,不能说是愉快的。不过后来由报纸上得知,高雄那一次的械斗,终教警方一网成擒,其中担下最大罪状的——谢天谢地不是他,名单上也没有他。
  他到哪儿去了呢?
  而,另一种会令我慌乱的情绪也日渐困扰住我。
  不敢再把他的话语当儿戏,他说他要娶我。
  他似乎退出了黑道,自作主张的当成我允婚的条件。他的性格,怕是一辈子也改不了吧?
  十年的相处,我没扭转过他什么,也无法让他敞开心胸看清世上仍有美好的食物。他不管黑白,不理是非,善恶之间根本不予分界。
  十年下来,只成就了一件事——他要我。他只信任我,他可以为了我改变他的路……
  他困住我了,真的。
  而我,恐怕在十年前早已作茧自缚而不自知吧?/搁下笔,看着窗外呼啸的北风撞击玻璃,恶形恶状的企图破窗而入,染指一室的温暖。
  快过年了……
  今年特别的冷,而他,孑然一身的他,会到中部与她见上一面吗?
  他现在又做些什么?
  而她心中有一个预感,他们恐怕会好久一阵子见不上面了……
  翻看厚重的记事本,十多年来涂涂写写的习惯,让心情陈述于纸上记下点点滴滴。
  他困住她了吗?
  为何每一个心情记事都有坏男孩影迹浮现?她的哭、她的笑、她的怒、她的惦念,呀……何尝不是自己招惹来的?
  二十三岁的冬天,在此划下失落的句点。
  纪衍泽这三个字,像一滴浓墨,强悍的滴落在纯白无垢的宣纸上,不断的渲染扩散。除非割掉已脏的那一点,否则,宣纸永远回不了最无垢干净的最初。
  叹了口气,怎么也叹不掉心中的抑郁。
  谁来告诉她,爱人与被爱是什么?
  婉拒了洪俊城的表白,将一份可能会很美好的感情往外推。想来,她是不懂爱人的。
  胡乱想了一长串,却什么也里足不前。
  她想,纪衍泽真的困住她了。
  *         *         *
  在他眼中,世界由丛林构成。只有弱肉强食,没有是非对错。所以,他向来对常夕汐所坚持的道德正义嗤之以鼻;但,却也因为她崇尚光明,相信世界皆美好,吸引住他的视线,收服了他一颗放荡不羁的心。
  这世上,原本不该有任何东西可以动摇他的,当理所当然的亲子温情都只是他生命中的泡影,由暴力血腥取而代之时,他还能看向什么光明?认同什么社会公义?拳头才是免于自己受迫害的武器。
  没有人真心对他好,他也不会善待任何人。
  如果常夕汐从未涉入他生命中的话。
  纪衍泽自认是个软硬都不吃的顽石,也有着充足的大男人主义。但这些原则居然在她的哭泣怒骂中轻易动摇。
  原来,他目空一切的心中,容忍不了一丝丝常夕汐鄙弃他、讨厌他的可能性。为了这一点,他甚至不惜摒弃他手上拥有的一切。
  法律道德之于他是屁也不值,然而她却是他的重心;而她,则死守着法律道德——像食物链,互相牵制。所以他退出了可以大展身手的黑社会,退出了他经营四年人脉的校园。
  那个小道姑似的女人原来在他心中地位那么的重要。他不要全世界,只要她。
  所以一切得重新来过。没关系,他不在乎。
  这是个人吃人的丛林世界,常夕汐不会明白;谨守在法律许可的正当工作环境,演的尔虞我诈也是相同的一出,只差没有刀枪血腥的画面出现而已。
  提早入伍当了二年兵出来,压抑了马上去探望常夕汐的想望,首先决定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再去找她。那个蠢女人一定会为他的“脚踏实地”、“流汗努力”的工作而高兴得泪流满面。
  啧!她的脑袋一向与正常人不太一样。
  首先找到的是一份工地建工人的工作。没学历、没背景、没工作经验,理所当然只有卖努力赚钱。豆大的汗一颗颗和入沙土中,换取区区数百元的报偿。幸好他贪玩电动的年纪早已褪去,否则这种薪水连度日都成问题。
  出人头地一向是他秉持的信念。不想被人看轻,更不愿让妻子(也就是常夕汐,没其他人选)吃苦,他是很大男人主义的,所以他必须趁此好好思考未来。
  二十二岁是他人生的起步,他有的是时间与精力在丛林中搏斗,迟早将那些庸才却位居要津的人给踩在脚下。
  奋力将最后一包水泥甩入推车中,抓着湿透的毛巾抹上汗与尘密布的脸。天气太热,早把上衣脱掉了,精健的上身不仅肌肉纠结,更因纹了一条眼镜蛇盘踞在左肩头,而令所有人员退避三舍。连之前不断挑他的工头也闭上了他呱呱叫的鸟嘴。
  他们都戒惧他,那很好。这些草食性的小角色不入他眼,连动动拳头都显浪费。
  “李主任,他是谁呀?”营建部门经理的爱女随父出巡,一来工地便目不转睛的“吞食”着远方男子的好体魄。尤其隐约可见的刺青更满足了她对黑社会人物的幻想。
  随侍的李主任了燠热的脸,递上汽水时回道:
  “哦,他叫纪衍泽,临时工,刚退伍。脸色一向不好,倒是工作挺认真。我猜他一定有混过黑道。”回答时不忘奉送自己与同仁交流过后的小道消息。
  “真的?好酷!”她吹了声口哨。
  “艾春,别忘了你是有未婚夫的人了,别贪玩。”李经理低声警告着。
  “知道啦。”她风情万种的向纪衍泽扭了过去,手上那瓶汽水正是要借花献佛来吸引他注意。这种体格的男子,长相应该不会太差吧?
  果然,她看到了一张并不英俊,却酷味十足的脸,眉眼间几分邪气更令崇拜黑道的她心荡神驰。
  “来,喝汽水。我是你上司的女儿。”
  他甩也不甩,受够了老是吸引这种花痴似的女人上门。难道没有层次高一点的女人吗?
  据说他长着一张“大哥”脸,听起来挺爽,不过他可不需要什么幻想当大哥女人的花痴来烦心。她们看上的并不是他,他早已明白,毕竟他只有一张吓人的脸。
  会真正因为他是他,并且源源不绝付出关爱的,世上只有一个人。
  “我允许你叫我的名字,艾春。”
  他看是“叫春”!臭女人,狐臭味重得连香水也掩不住,双重的恶臭让他想打喷嚏,更想吐。
  “滚开。”他走到放凉水的地方,舀起一杓水往头上淋下,许久没修饰的头发猛力甩动,溅了身后的女人一头一脸。
  “喂!你好坏!”也好酷!她口中娇嗔不已。
  “喂!你怎么敢对李小姐无敬!”狗腿工头立即见机跑了过来叫嚣,一逞自己的英雄气概。“李小姐,你不要怕,有小的在,这个流氓不敢对你怎么样的,凭我柔道一段的功夫,他绝对不敢乱来,我——哇呜!”惨叫声终止了他的自吹自擂。
  一块砖头“不小心”的由纪衍泽推动的推车内滚下,好巧不巧的正好砸中工头的脚丫子,当场K出惨绝人寰的大叫声。
  “哦,不好意思。”他耸肩,将推车推向砌墙的师父那边。没有意外,又听到第二声惨叫,车轮辗过了工头的另一只脚,并且使他昏厥了过去。
  太意外了,连续两次的不幸。
  如果工头了解纪衍泽,那么他绝对会庆幸他从未真正惹火这么一个人。加上当兵二年,戾气敛息不少,不屑与虾兵蟹将斗气,否则呀,以往挑他的人,从没一个可以全身而退的,不死也剩半条命。
  *         *         *
  毕业之后的常夕汐,并没有依顺父母所安排的进入亲戚服务的大公司,以求有更多跃上枝头的机会,不然也至少可以在众多才俊中钓到一名如意郎君。她进入一家私人经营的未婚妈妈之家服务,肩负行政工作以及纾解未婚有妊少女们的心结与怨恨。薪水不多,工作几乎是全日无休,因为她与这些少女们住在一起。
  很巧的,二个月前退伍的洪俊城在考上研究所后,也成了“未婚妈妈之家”的义工。二人复又重逢,初见时她不是不尴尬;当年拒绝了人家,一直于心有愧,难得他好风度的仍以朋友方式相待,至今相逢仍是一贯的温文儒雅。
  能够以朋友称之,真的是很幸运的事。毕竟他是一个很好的人,不当情人也可以当很好的朋友。
  今天是周末,原本是她的轮休日,不过她却忙坏了。一名未足月的小孩几乎让她人仰马翻。而小孩的母亲一大早被洪俊城送去了医院——因为她第四度自杀。
  这名小女婴被她取名为“小蓉”,一出生便带着残疾,是个唇裂儿——在她生母多次企图堕胎不成功后惊险生下来的孩子。出生二十天,没有亲生母亲抱过、过。常夕汐只得多肩负一个保姆责任,等待社会机构的安排了。
  不管是基于什么不堪的理由导致未婚生子一途,正常人总会有一丝丝血浓于水的天性吧?但例外的也不是没有。小蓉的母亲不要她,加上她身上有残疾,怕是送到育幼院也不能获得那些不孕夫妇的青睐吧?
  “哇……哇……”
  刚饱,尿布也没湿,但任何一个清醒的时刻,小娃娃几乎都是在啼泣的状态中,不抱着不成,一放下她会哭得更凄厉。
  “秀文,我去缴费用,二小时后回来。”将小孩背在身前,拎了一大堆必备品,她对助理交代着。
  “你要带那个爱哭鬼去呀!”助理咋舌地问。
  “,免得还要大家分神照应。”
  “亏你有耐心照顾到现在,我们虽有爱心,但早也被折磨得无力了。天哪,世界上怎么有这种睁开眼就扯喉大哭的小孩子呀!害得大家心中直发誓这辈子死也不生小孩。”
  她微笑低斥:“别胡说。我走了。”
  搭上了计程车往市区驶去。怀中的小小人儿习惯性的哽咽、嘤泣了几声,时大时小,整张脸红通通的。她微笑抚着小娃儿的头,不自禁的想起纪衍泽——他曾经也是坏到令全世界放弃感化他的黑羊。
  在社会体系中,人性的趋向大致是相同的;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