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节
作者:幽雨      更新:2023-08-14 17:07      字数:4752
  暖宝也说道:“我觉得可以贩些笔墨纸砚回来,村里也有去村学的孩子,买些便宜的就好。”
  小福也不甘落后,跟着说:“小叔叔要记得买些糖果回来,村里很多人喜欢吃的。”
  张德笑道:“是小福你很喜欢吃吧?”
  “不管她喜不喜欢吃,买回来的东西都是要卖出去的,小福你偷吃的话,晚饭就不能吃了。”
  小福低头绞着手指,究竟是吃糖好还是吃饭好。
  不等小福想明白,草屋建成了,桌椅也做好了,只等着货到就能上架了!
  张德借了牛车去隆庆城逛了一圈,终于把货物都置办好,望着手里仅剩的三两银子,这次一定要开张大吉才好。
  找了个良辰吉日,烧了几串爆竹,张记杂货铺正式开张了。
  ☆、46双喜
  开张那日;张大娘带着几个儿媳妇来捧场,给几个小孙子买了些糖果;其他孩子看见;也嚷着让爹娘买糖;大小媳妇儿看见绣线的分色比墟里的多,相约以后都在张记杂货铺买;还不用等赶集呢。
  杂货铺的生意不算非常好,但也不坏。张家村有百来户人,需求很足;银钱回返的很快;每个月铺子能赚一两;而张德只需要每月去隆庆城贩货两次,这实在是一门来钱的好生意。
  钟家大哥听闻小妹又开了杂货铺,不日就拖运了一车货物来。据说是陈年的旧布,边城的富商很多,陈布与其放在自家店卖拉低顾客水平,还不如放在妹妹的村子卖,这样更能赚钱。
  张德手头只有三两,而且这三两是用作活动资金,要他一次性收下这批布还真困难。钟全敬知道妹夫憨直,提出一个成本价,让张德代卖,多余的钱就是他的劳务费。
  钟彩心觉得既然大哥每个月都运一批布来,不如把杂货铺的其他东西也一并卖给她们,还省了自己去贩货的麻烦,而且比起自己去贩货,大哥批发的价显然更便宜。
  就这样,张记杂货铺的东西更全了,而且那些陈布得确很吸引大娘婶子的目光。陈布虽旧,但花色样式比普通的染布要好看多了,价钱只比普通的染布多几文,大伙儿也乐意到张记扯布。不知张记杂货铺有陈布出售的消息是如何传播出去的,近来越来越多外村的人专门来买,甚至久而久之,大伙儿都知道陈布运来的时间,那一天,张家小院简直人山人海,不仅布匹能卖出去,连其余的东西顺带也销出去不少。
  每月十四是杂货铺统一卖陈布的日子,比每月的赶集前一天,这是钟彩心提议的。暖宝也提出一个买多少送多少的主意:买货物超过五十文,送发绳一条,超过一百文,送木勺子一个,超过二百文,送木碗筷一双。
  这木勺子和木碗筷都是暖宝做的,张德对暖宝会木工很好奇,边替她打下手边问:“暖丫头怎么会做木勺子?”
  暖宝早就编好一个借口,以前她只有八岁,而且天灾**接连不断,没时间也不敢做太突出的事情,现在好不容易安稳下来,她以后可是要接续做木工活的,若是突然能雕刻出繁复的作品,别人岂不是把她当妖怪,所以她就想着先从容易的东西做起,那样几年下来大家都会习以为常了,最多只会赞叹她有在雕刻上有天赋罢了。
  “以前在老家的时候有个大叔会这门手艺,他在教小徒弟的时候,我经常过去玩,看多了也懂一点,而且这勺子和碗筷容易的很,多练练就好。。
  张德点头,“那也是,只要知道道理,一通就明了,明儿我上山砍些木料回来,你慢慢做,做坏了也不要紧,反正这不卖,算是添头送的。”
  做木工不比做木雕,这活计很伤手,暖宝手肉上细腻的皮肤磨出一层茧,心疼的钟彩心直呼受罪。不过,她才不怕呢,为了以后能顺利在她们面前展示她的雕工,她要从低做起,也当是长久不做后的练手。
  十月时候,张大娘收完大豆和苞米,把土地深耕翻作了一遍,又施过一层肥,终于把地交回张德手上。临近年关,杂货铺的买卖更加昌盛,由于暖宝和小福是农家女,并没有不见外人的规矩,所以四人都在草棚里守店,钟彩心翻找货物的时候不停低头弯腰又抬头垫高脚取货物,一高一低间眼前一片晕眩,跌在旁边的暖宝身上。
  这一跌,倒跌出个喜事来。小叔叔回来已经有一年了,小婶婶再次传出怀有身孕,四岁的满头终于要有弟弟或者妹妹了。
  除了张德,小福是最开心的那个。她抱起小不丁躲在墙角,悄悄问道:“满头,你要有弟弟妹妹了,要是大家都喜欢小弟弟或者小妹妹,那你也会喜欢吗?”
  满头是个安静少话的娃,但并不代表他笨,相反人家可是很大气的,反问小福:“小姐姐,满头当然喜欢弟弟妹妹,难道小姐姐不喜欢吗?”
  小福见满头一点儿也没吃醋,不禁反问自己,难道姐姐说自己小气是真的。果然,小孩子什么的最讨厌了,二牛只会对她一个人好,哼哼。
  钟彩心二十五岁怀上第二胎,张德比第一次更为紧张,立刻勒令妻子在屋里歇息并看顾满头,暖宝和小福在外面卖杂货,而他就忙田地的事情。
  暖宝的口算不错,坐在凳子上一边刨木一边算钱,小福好动,有人来买东西她乐的忙前忙后,还对来人一顿大姐大哥的喊个不停,不少五六十岁的妇女最喜欢来逗趣她,暖宝觉得她们就是为了小福那一句:“唉哟,几天不见,大姐又年轻漂亮了,连小福都认不得咯。怎样,糖冬瓜来上一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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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雪飞舞,浅滩,溪流,草地都被冰雪覆盖,这样的天气夷国的大部落最喜欢前来挑战,就算不为抢回粮食,也争个面子图个愉快。
  夷国和雍国自上一朝皇帝时期打过一次仗,太平年间已有几十年,而夷国也承诺退兵迁土几千公里,相方互不侵犯,甚至还有雍国商队进入平原互通坊市,夷人也不远千里前来售卖货品。
  若不是这一次大雍皇帝心存贪念,这和平也许还能持续长久些。
  秦成毅正好每四天带队巡逻边境,每队人马十五人,每人配上一匹战马,一把弓箭或者长矛,队长秦成毅随身携带狼烟,由南至北方向逐渐移动。
  边境处不乏过路夷国商人,夷商有的是部落贵族,也有的是游散平民,相较于贵族,平民更能得雍国士兵的欢心。所以边境上出现了不少驻地平民夷商,专门为对面的敌国士兵提供优质御寒皮毛,奇特功效的雪原植物等。
  秦成毅横视驻扎的大小帐篷,一望无际的雪原上遍布星星点点的白帐,他想着,趁着这个冬,他要把积存的粮食布匹药草都换成皮毛,因为今年八月他将要期满回家了。
  来到这里的第一年,春夏秋日除了练兵就在草原上打猎,猎的肉自己吃掉或者和营里的人换粮食,低等皮毛卖给过路的雍国商队。第二年,他发现把低等皮毛全换成粮食,然后存到冬日拿去和夷人换草原,高山里的雪貂和红狐皮毛更值钱。这三年,他换回来的皮毛都塞到来时放置衣物的黑布囊里,只等着五年一过,他便能在集队回京的时候一次卖光。少了中途的层层剥削克扣,相信这批上等皮草一定能卖上好价钱。
  队伍越过一顶顶帐篷,其中满脸深红沟壑的老人,顽皮稚嫩的小童穿插其中,他们头顶水壶,手捧窜碗,身上裹着臃肿的各色皮毛,和雍国的老百姓不同,夷人彪悍野蛮但也不失善良热情,特别是这些无辜的平民,生活在最底层仍面露笑容。
  这些平民夷商中,有一个出名的药医,听说本是雍国人,后来不知何故做了穆连家的女婿,从此定居在夷国。夷人很少懂药,因为雪原的药草不多,他们信奉天神,认为天神带给他们一切,而疾病,死亡等一切污秽都是天神惩罚犯错的下民,诚心忏悔后通过巫医的治疗可得救,若依然死亡则是罪过无法使得天神原谅。但这药医的出现,无疑拯救了很多急热,风寒的病人,所以大家以他为首,很是崇敬。
  远远就听到一妇人急切的喊声:“阿耶,阿耶!”
  大家回首望着雪地中央的帐篷,这时帐篷中走出一个魁梧的壮汉,灰鼠毛皮的围脖把脸都盖住,只剩余一双眼睛和一个鼻子在外,只见他虎虎生风往声音的来源走去。
  秦成毅一群人也被喊声引去,走近一看,才发现是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儿被他母亲抱在怀里,小儿的右脸和脖子上皆被烫伤,起了一个个大水泡,绯红一片。
  名唤阿耶的男子让女人把孩子放下,他抬高小儿的头查看伤势。
  那妇女不等问话,把孩子的情况说出:“刚围着火塘烧水,没看见青原在旁边,转身倒水却撞上青远的脸,阿耶,这下该怎么办好?”
  穆连耶把孩子的在外的皮毛大衣脱下,幸好有皮毛的遮挡,热水渗透不进里面,身体这才无碍。
  “先拿件衣服来穿上,不然受寒也是糟糕。”他又吩咐跟在后面的妻子:“贞儿,把药柜第二层的止烫膏和包扎纱布拿来。”
  秦成毅骑在高头大马上,俯视底下跪在褥垫上的男子,这声音好像有些熟悉。
  穆连贞小跑而来,旋开盖子将膏药递给丈夫。
  穆连耶把膏药涂在小儿伤处,冰凉的感觉使孩子的啼哭停止,那妇女哭着向他道谢。
  “阿耶,小儿无事吧?这伤要是留下疤痕怎好?”
  “无事。小孩子长的快,这药加了活血的功效,疤痕大了就变淡,妹子不必着急。这药每日涂抹一次,清洗的时候记得要小心,洗完要包扎好,等水泡的水流出来就好。”
  说着,将一卷纱布顺开,围着小儿的脖子绕了三圈轻轻打上小结,剩余的纱布剪出一块,贴在小儿的右脸上。
  秦成毅不错眼的看着名唤阿耶的手,他右手的拇指和食指交界处有一道深深的伤痕,看其形状和大小皆与已过世父亲的疤痕相似,只是手背上更多了些细微的刻纹。
  穆连贞看见丈夫医治妥当,牵起他的手,两人慢慢散步回去。
  开春气温回升,夷商避过寒冬,又要大规模迁徙,他们需要向北挺近深原,雪化后那儿的自然资源更丰富,来年冬他们才会带着交换货物再回来。
  在迁徙大队离开的前一晚,秦成毅约见了穆连耶。
  第二日清晨秦成毅骑着一匹马独自奔驰到草原上,远远的看着他离开。
  “再见了,父亲。”
  七月的大草原仍然早热晚寒,不过这片领土却发生重大的变化。夷国不堪雍国士兵几年的深入挺近骚扰和阻断两国经商,终于同意与雍国皇帝签订朝贡合约,每年上缴皮毛,良马等。征派的士兵终于能拔步撤营,离开束缚了五年的边境。
  金秋九月,全部人马于边境外围登记解散,秦成毅签上生还书,背起包袱朝京都赶路。他二十二岁了,再也等不及了,只希望暖宝也在等着他。
  顺利在京城分点销卖几十件上等皮毛,兑换成轻便银票,到马市买了一匹马踏上回家的征途。
  而远在张家村的钟彩心也在八月的时候诞下一名男婴,婴儿百日过后陆续有民丁返乡,张家村又经历一轮悲喜。秦成毅终于在百日前来到暖宝家门前,笑意荡漾的敲响张家的门。
  ☆、47前奏
  暖宝觉得奇怪;自从家里开了杂货铺,有人找也会来到铺子喊一声;很少走正门。正门已经用铁锁关好;院子散养了十几只家鸡;任由它们在地上吃小石子和小杂草。
  正午村路无人,小福伏在案几上睡的正熟;听到响声发出一声梦呓,又沉沉睡去。暖宝侧身绕过她走出杂货铺,院子正门在杂货铺的左边;所以秦成毅先到张家;而他越靠近越紧张;反而忽略了旁边新建的草屋。
  暖宝这几年长高不少,不过对比起秦成毅八尺身高,仍是显得娇小无比,她需要仰头才能看清楚他的面容。
  秦成毅久不见正门来人,正想翻身上马,马却突然提蹄嘶鸣起来,他抚摸大马的头颅,呵斥了一声:“随云。”
  “它叫随云?”
  她的声音没多大变化,只比之前更多些柔润。秦成毅欣喜的转头,胸腔迸发出一股强烈的喜悦。
  暖宝走前几步,抬头抿嘴:“成毅哥哥……”
  秦成毅同时跟着跨前一步,步伐过大两人差点撞上。
  撞倒没撞上,只是,这仅仅相隔一拳的距离更让人尴尬,暖宝想退后一点点,秦成毅眼明手快抓住她的肩膀,稍微低低弯下腰,沉声道:“不要理我太远。”说话的气息吹拂过她耳边的发丝上,耳朵竟也变得红透起来。
  什么嘛。这也太暧昧了。她左右扭动,却被钳制的更紧。就像一条河流里的小鱼被一只宽大的手掌紧握,全身上下似被包裹,真羞人。
  “秦成毅!”她不满了,怎么这男人变得如此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