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节
作者:风格1      更新:2023-07-20 20:24      字数:5117
  我拒绝不了她诚恳的请求。心想用这段强借来的时间喘息、疗伤。
  她结婚那天,我一定可以微笑面对!
  有没有试过忘了带手提电话出街吗?感觉比忘了带银包出门还要差。然後,就会发现,不知不觉,人类已是如此倚赖这电器,忘了我们以前,四处寻觅电话亭的日子。
  但当身边的人都会有意无意伤害你时,手提电话即成了束缚,被困到透不过气。我害怕窒息而死,为此整整一个月没带手提电话。
  直至王子结婚前一天,我才因著责任,系回那束缚。
  就被困吧!能绑多久?过了最痛苦的明天,我会重生!
  妹子来电,商谈明天结婚事宜。
  回老家,门口贴著的红色对联、屋内的赤色「囍」字,刺眼得很。
  「哥,你来了!快试试这伴郎服合不合穿!」妹子脸上洋溢幸福的笑容,我应该满足了!
  「好!」
  换过伴郎服後行出来,刚见妹子呕吐著。
  「害喜得很厉害吗?」怀了四个月还会害喜的吗?
  「我的程度算轻了,妈说怀我时,头三个月每天起码呕三次!」
  「三个月?」
  我一愣,忍不住抓著妹的肩膊问道:「妹,你现在究竟有几个月身孕?」
  「哥,你发什麽疯?我怀了三个月!三个月呀!」
  不是四个月,而是三个月!
  那就是说,妹肚子里的人命不是在王子和我拍拖前弄出来的,而是在和我拍拖的期间。
  太好!原来是我一直搞不清!王子也没说过这人命是和我拍拖前弄出的!
  一直都是我一厢情愿,以为他是无意的!
  答案却是最老套的:他一脚搭两船!
  妈的!那混蛋!
  还没消化这抽痛我内脏的消息,我眼角一瞥,看见足以把我被抽出来的内脏放进榨汁机榨碎的东西!
  我抓起妹的手,看著她的无名指问道:「你的戒指……是红榴石麽?」
  「红榴石?什麽东东?不是!这是红宝石!宁说他是学生,没能力买贵的,待他有钱後,就买只好的给我!刚才试了没拿下,正好!哥,戒指归你管,麻烦你待回找宁,把他那只也拿著好吗?」
  我把那只熟悉得很的戒指握在掌心,很想告诉妹子,叫她别担心!若不见了,哥有只一模一样的戒指做後备。
  a)t王子爱著我和妹。
  b)t王子只爱我妹,把我当作玩物。
  以上的想法一直在我脑中存在著。有趣的是,我从没想过答案C:
  王子谁都不爱!
  我瞪著掌心的赤红,大笑起来!
  我和妹,是多麽愚蠢!
  回想那带有承诺意味的生日礼物:
  1)t巨型咖喱牛肉包:我不想让人有种事後孔明之感,但我真的,从来不太爱吃面包!
  2)tMP3上的「承诺」:「嗯……你要…是还很爱我,我就…爱你如你爱我那麽多,我…们做恋人。」这句话,带有条件性!前提是,我还爱他!有趣,经过他的「爱情」洗礼,我还爱他吗?我真的不知,但他明显计算过,认为我不会!
  到最後,那伪红榴石,点明这份恋情,如镜花水月!
  我不明,为何他要这样伤害我,枉论知道他玩弄我妹的目的。
  而现在,原因我已不在乎,我要确保明天的婚礼照旧进行!我亦准许自己用秦以玺的身份活一晚,向伤我至深的王子收帐!
  前往王子家途中我喝酒壮胆,也好名正言顺以醉酒疯汉身份,在他公寓门前大吵大叫:「开门!杜熙宁!你这变态无耻下流万能插苏来者不拒爱滋病患……」
  确定声量大得邻居听得清清楚楚,再五分钟应有警察干涉之际…
  「你发什麽疯!」王子终於开门。
  「我人都到门口了!以往你不是以热烈拥抱欢迎我的吗?现在就算不抱,也去倒杯水来招呼我呀!」我手抓著门边,以防他关门。
  「你都不在乎我娶你妹,现在怎麽回忆过去呀!怎样,想在我的last single night来一个single party吗?不用喝水了,喝我下面弄出来的『牛奶』吧!又不是没喝过!来,进来让我操你!要不然我就在邻居探头探脑的状况下强上你!」
  看!同志反面的场面呀!多难看,比王姓导演的强奸12345还要丑陋、还要猥亵!
  不,更难看的还没上场!
  他要胁我後,老神在在认为我必屈服,转身走进公寓里,我关上门,对准他小脚上五寸大腿下五寸(传说中的夺命上五寸下五寸) ,一腿伸下去!
  王子顿时摔在地上,我也没缓下来,坐在他背上压得他动弹不得,再拉他的手往身後,扯下自己的褓呔硬套在他手腕,再脱下他的皮带,缠著他双脚!
  全套动作,一气呵成!熟练得让我觉得自己很有潜质成为SM强奸犯!
  王子终於切切实实感到恐布!这是我从他拼命挣扎扯得手腕都擦伤,又破口大骂粗言秽语尽出而得之。
  他在骂什麽?我听不到,我只一心一意,脱下自己和他的内裤,套弄自己几下,就硬进他那应该没人碰过的洞!
  「XX!停!好痛!」终於,他其中一句狮吼闯进我耳朵中!
  痛?
  够我心痛吗?
  在你嫌弃我是同性恋时。
  在你交女友时。
  在你在天台说那番话时。
  在你陷害我,迫我和大型犬分手时。
  在我知道妹大肚时。
  在我发现,你对我的一切,全是虚假时……
  我把他的身体翻过来,解了皮带,屈摺他的脚,并把皮带缚著他的小腿大腿。
  他另一只脚一自由,就向我的小腹伸去。
  毕竟他一向身高体健,若不是我来阴的,根本不能偷袭成功!所以这有力一脚,自然把我踢飞,并冒起呕吐感!
  但独脚蟹的他攻击力有限,我按著小腹,用自己掉在地上的皮带,困好他剩馀的脚。
  我撑开他双脚,在他的血液充当润滑剂後,这次进入顺利多了!
  我没看他的脸,随便盯著他的小腹作成固定视点,重覆进出的机械式动作!
  滴、滴……
  奇怪,他家的天花板漏水,滴在他小腹上!
  「贱人!是你在强奸我!别他妈的滴泪装可怜!」王子说著,使劲用身上剩下的武器——牙,朝我的肩膊咬下去。
  痛,不过比不上我曾尝过的!我反而,被那个「泪」字震住!
  我伸手摸脸,果然湿的。我哭什麽?今天上来,我是打定主意毁掉这个毁掉我的人!我要伤害他!打他打不过,困起来打,以他个性,伤害不大!所以我强奸他,撑开他的腿,摧毁他自尊!
  伤害王子罢了,我哭什麽?
  你已夺去我的理性了,还要操控我的泪线?
  我愤怒,也朝他的肩膊咬去!
  若我能元神出窍,用medium shot看这画面,应该像在看由颜姓配音,专说森林野兽生态的「哭泣的森林」。
  「看,小明(狮子) 和小强(狮子) 在草原上亘相噬交,非要致对方於死地不可!」颜姓DJ,应会这样说。
  口腔里一直弥漫著腥甜铁锈味……
  我用最後一点气力,翻找衣物里的数码相数,避过自己的脸拍下他的脸和他被插的样子。
  「明天别耍花样!去娶我妹,给她幸福!要不我把照片带回学校派!」
  继强奸犯後,我又多项出路:流氓!
  我穿好衣服,在解下他的束缚前,扫视四周。
  血、精液,有我的有他的,中学时fool女会不是设定我和他的关系是鬼畜吗?
  完来是真的!
  翌日,天气:风和日丽。
  幸好王子和我妹因为经济关系,暂且不设酒席!所谓「结婚」,就真是只有在注册处签纸而已。
  他的身体状况,应能应付。
  我和他全身没有一处没伤痕,各人面上都挂了彩,不过都则上胶布盖了牙印,对上他人疑惑眼神,我还可开朗答道:「这是我和新郎哥的single fight嘛!」
  一切没异样,他准时到礼堂。一对新人就对号入座,听著证婚人宣读婚约条文。
  两人看著文件,提起笔……
  「GAY!」
  新郎大笔一挥,在整张纸上填满这个字!
  全场,呆若木鸡。
  「哈哈……我不会娶你,因为我是gay的!重点是,我的对象是你哥哥!」他站起来道。
  「宁……你疯了吗?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麽?」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出这话。
  「不信?」他扯开衣襟,身上紫红伤痕暴露在空气中。「看!这是你哥弄的,他昨晚还上了我呀!」说著,他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时,冲向我,也把我衣襟扯开。
  一式一样的伤痕,铁证如山!
  这就是你的反击?
  他拉著我冲出礼堂,像对为爱私奔的小爱侣!
  最後一瞥礼堂,妹子倒下……
  他把我拖到街上马路旁,我挣扎著。
  「去死!」我想打他,他这次已能避开!
  他甩开我的手,笑道:「你玩完了!」
  他想装酷,转身过马路离去。
  我不明白,他为何会看不见迎面而来的私家车!
  我更不懂,我为何要推开他!
  直至我躺在石屎地,眼睛慢慢睁不开,眯成一线,就只看到一线蓝天……
  「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庄子.逍遥游》
  天空蓝色,其实不然。只是因其无垠无底,才会像蓝色。
  原意或许非如此,但我读时,认为庄子想说的,就是亲眼看到的,也不一定是事实。
  所以,合上眼时,我在想,会不会这一切,也只是
  庄周梦蝶。
  我跛了。
  不论医生先生用词多隐晦语气多婉转眼神多闪避……跛了就是跛了!事实如此,我这一生都要一拐一拐,双足实在踏在地上的日子,已不复再。
  躺在医院一个星期,没人探过我。
  妈妈、爸爸、妹妹,像平空消失了。
  我受伤的事,他们是不知,还是知道却不愿再见我?我想选择相信前者,理性告诉我後者机率占九成。
  呃,要说探访,不是没有「人」,若那称得上是一个人。
  我一睁开眼,他的态度转了十万八千度,在我身边痛哭流涕,做尽一切浪漫的事要我原谅……
  小受不小心被车撞得东歪西倒,然後小攻在医院守著多天,然後几把眼泪、几个不眠不休的惭愧,终能感动小受,然後两人幸福地生活下去……
  若有人这样想,是因为他真的看BL小说太多!抱歉,我的人生,不是BL小说!
  说回现实情况,我醒来说,王子先生还要耍酷地倚在门边,冷笑道:「怎样了?失去一切的滋味,好吗?」
  这一刻,不禁有点痛恨孟子先生。
  我又一次,因他妈的四端,去救那孺子入井。
  然後,我得到什麽?保了那无形的四肢,却害我实体的右脚瘸了?
  而,我保住的孺子,明明无形的四肢都没了,却能四肢健全地嘲笑我的伤残。
  若你自己有你所说的四端,劳烦你从棺木弹出来,给我解释这是什麽一回事!
  「你现在什麽都没有了,除了我!」
  蓦地,我听到有声音。
  这是金星语,因为我完全听不懂!
  换个说法吧!他所说的话,存在著多大的谬误,害我完全听不明。
  首先,我并非什麽也没有,起码我没被车撞得挂掉,起码……我的家人,只是暂时气我……另外,我不记得自己何曾拥有过他,毕竟经过这一切,我若还相信他是爱我的,那我不应躺在骨科,而是精神科!
  「怎样?我也什麽都没有,凑合正好!」王子高傲道。
  「你在开那门子的玩笑?」我搞清了,原来不是我,是他!他有精神病!
  「是怕你妹吗?她小产了,我和她之间的牵绊已消失了!」
  …………
  一片空白。
  谢……谢谢你告诉我!
  我果然,如他所说,一切都毁掉了!
  「你以为,现在的我,还会和你一起吗?」我很想笑著回答,却怎样也控制不了自己的面部神经。
  「哈!你不是爱我的吗?无条件地。」王子先生,说这话时,是多麽的理所当然。
  「不是!」我推开你的一刻,把我对你剩馀的爱都推走了。
  现在,我只在想,为何那辆车,不把你撞死!
  「不了吗?有趣!在你毁了我之後!」
  去死!你真是疯透了,才把「你」「我」混乱来用。
  「随便!我走了,再见。」说著,他头也不回地离开病房。
  =
  待他走了後,我就像临死前般,将过去一切回想一次。
  还爱他吗?
  不知道,有没有也没关系了。
  反正,比较起来,到现在,我一定恨他比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