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节
作者:做男人挺好的      更新:2023-06-02 12:49      字数:4858
  谁会相信,跟前这个长相彷若天使,笑得无忧无虑的无“齿”之徒,就是造成无可挽回局面,并且让这个错误不断进行下去的祸首?
  “啊!啊!”无齿之徒无视一双充满血丝大眼的怒视,迳自玩起“爬山”游戏,从平坦的床面经凸起的方向攻城掠地而去。左手抓着铃铛玩具当盾牌,右手捞着他心爱的奶嘴当武器,不忘以大大的笑容与无牙的牙龈示威,不时拌着口水“啊!呀!”的怪叫──但这其实也不能怪他,他才七个月大而已。自然是“无齿”,也理所当然只会呆笑与怪叫。
  嘿咻!嘿咻!
  小小身躯征服了一小块凸地,趴坐在目标物的腿上,以志得意满的笑容庆祝自己第一波的胜利;然后,再接再厉,撑起小身子,准备要往目的地──柔软的胸房爬去。
  不料,空袭的怪手卑鄙得甚至没有鸣放防空警报,便已攻来。一只白嫩嫩、青葱葱的食指往小家伙的印堂推去,便见得,那中看不中用的大头已然顺势仰倒在床被上;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婴儿泪满襟!
  “哇──”
  洪亮的哭声响彻九重天,足以吓掉玉皇大帝的假牙。
  唉……
  可恶的东西,随便哭哭就可以予取予求,如果天下间解决问题的管道都那么简单的话,那她哭瞎了也不怕。只求十七个月以前某尾不长眠的精虫别恰巧那么不小心突破保险套的封锁让她面临此刻凄凉的情境;再不然要求少一些,十七个月前的那一夜,至少不该恰巧是危险期,那不就结了吗?
  唉……
  婴儿还是哭个不停。
  “宝宝,乖哦,妈妈疼。男子汉大丈夫,要哭就趁早,免得年纪愈大,愈被禁止哭,唉呀──”
  碰!
  房门被一脚离开,冲入一名手执菜刀的中年美妇,一脸的凶恶将其娴雅的气质破坏殆尽。
  “孙束雅!你又给我欺负小毓了,对不对!”
  “老妈,他……他吵我睡觉……”叹息与啧嚅声同时逸出乾渴的唇瓣。
  “搞清楚!儿子是你生的,你抱怨个鬼!”
  “为了期中考我都快累死了,这小鬼还想找我玩。”将儿子当填充娃娃似的搂在怀中,只差没丢在半空中玩了。
  “是谁招惹来的呀?当年我早说过了,我不反对你与举韶交往,良性的交往可以促进彼此的功课;上了高中之后,你们私底下搞什么,为娘的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出乱子就成了,谁晓得偏偏晚节不保,高中第三年就给我带球跑。没打死你,就算你好狗命了,居然还理直气壮地怪保险套失灵!老娘还没跟你算偷保险套的帐呢!”
  “老妈!拜托,您念了一年半了,不烦呀?如果可以,换点新辞儿才不算虐待听众嘛!”因为抱着小孩,所以无法双手捂耳,只好告饶。看了看母亲大人手上的菜刀,口水不禁吞了下:“妈,我肚子好饿,看你的架势,莫非楼下正在为我炖煮满汉大餐?”
  “泡面一碗,你自个凑合着。”
  那么惨?!
  “我肚子饿了!”
  “先喂饱我的外孙,再下楼吃饭。你兄姊还没回来前,口水继续流没关系。再让小毓哭,看我不剁了你!”威胁完了之后,中年美妇扬着菜刀回厨房去也。
  唉!所以说做人是不能犯大错的。
  想她孙束雅,在十九年的生命中,有十八年因为排行是人见人爱的么艳,而吃香喝辣人人疼。身在福中不知福,又勾搭不,又交了一名英俊出色的男朋友来让自己幸福到最高点。由国中二年级交往上来,至今日晋升为夫妻身分──唉,欲哭无泪。
  人家说折旧率最高的是新娘,因为第二天使成为人家的老婆。要她说,最惨的是当人家的妈,即刻被要求扮演头上有光圈的圣母玛利亚,也不管你昨日以前根本是只晓得吃喝打屁兼念书的小小高中生。
  坐月子那段期间还好,众人前呼后拥不说,自己又生了一名娃娃来玩,可真是新奇得不得了,看在长得很漂亮的分上,就大方地原谅他让她痛上一天一夜。
  但坐完月子之后,苦日子就来了。
  一边为小祖宗把屎把尿,每天气七八次奶的同时,还要重拾课本跟上进度,再回去上一次高二的课程,并且还得应付明年的联考。天呀!地呀!惨无人道呀!
  忍不住又想痛揍怀中笑得无忧无虑的小鬼,不过……老妈有令,先喂奶再说,唉!
  小鬼早已迫不及待隔着衣物寻找他御用的两只高耸处了。她这个为人娘的,也不好太欺负人,乖乖地解开衣钮,让儿子满足且努力地吸吮起来;既然大人们一直强调母奶最好,那她也不好意思实行她天天喊着的断奶口号。欺负归欺负,总也是自己的儿子嘛!
  轻轻抚着儿子柔软的发,低头亲吻了下。脑中开始默背着明日上课要抽背的英文课文。
  为人母呀,真是太辛苦了。
  别说十九岁的小母亲难为;一个十九岁的小父亲也仍在努力的调适中。
  虽然两个家庭的经济情况都属小康,多来几只碗筷吃饭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双方家长有志一同都打算给这对小夫妻一点点小惩罚,以安抚自己被气坏吓坏的心脏功能,所以他们除了代付学费与育婴费之外,其它生活上所需,可得要小两口自己张罗去。
  于是辛苦的小夫妻已然培养出默契!平常在租来的小套房中缩衣节食,回家后
  不管是那一边的家,则尽其所能地吃得头好壮壮,顺便打包回来;也就是吃不完,兜着走的意思啦!
  其实他们本来是很愿意住在家中继续过着被家人呵护的日子的,但双方家长硬是存心要他们“好看”,直说既已成家就该培养成熟的性格与独立处世的能力,不由分说将他们打包踢出门。
  在孙束雅产后三个月复学的同时,他们夫妻俩便沦落到十坪大的小套房来了。幸好宝宝一个星期只与他们住三天,另外四天由孙家与李家的人均分,否则他们夫妻一定会崩溃。
  宝宝真的来得太快了,轰炸得人措手不及。
  李举韶,这个十九岁的小爸爸兼大一新鲜人,正努力地赚外快中。
  如果他依然是个“正常”的青年,他必然会如同以前求学时一路由幼稚园风光到高中时期那样,文武兼修、意气风发,左手捞田径赛金牌,右手执品学兼优奖状,左脚踢足球射门得分,右脚挥洒苍劲有力的毛笔字,然后,口中自然衔着为数不少的奖金、奖学金什么碗糕啥的!
  不过,既然为人父了,就不能再混混度日,醉生梦死下去。在赚钱第一的原则下,他老兄也就稍稍敛起孔雀羽毛,将翘得高高的尾椎垂下来,韬光养晦,以期做好为人夫的表率──至少必须做到若有女人来投怀,绝对不是因为他太招摇的关系。所以他没参加社团,只在偶尔手痒时去运动社团玩一玩、到柔道社将人扛扛摔摔、到足球社射射门、到篮球社投三分球、到辩论社与人斗斗嘴诸如此类也只不过是偶尔。至于期中考得到全企管系最高分,也不是为了招摇,原因有三:第一,因为混混如他,自小向来就有着莫名其妙当榜首的天分,不是他太强,而是别人太弱;第二,家中悬赏奖励学金,第一高分一万元,第二高分五千元,再下去就没啦,如果混得太彻底,则会被大哥修理;第三呢,也是有助于赚钱的,全系第一名的亮丽招牌,足以傲视家教界混吃骗喝不愁了。
  为人夫,可真是辛苦呀!
  除了星期六、日必定留给家人之外,他晚上兼了四天家教,剩一天与志同道合的猪朋狗友在PUB唱歌娱乐自己兼客人,还可以赚取微薄的金钱;白天没课时帮忙写作业、抄重点,卖“考前猜题”命中率百分之六十,每每在考试前成为唯一抢手货。
  这么忙碌的情况下根本没有招蜂引蝶的机会,如果还会招来别人的爱慕,那也只能怪他生得太师;如果招来的是师长、学长们的关爱眼光,就得说他能力太强了。
  不过,抱歉得很,他李家老兄一概没精神理会,赚钱比较重要啦!
  抄得很累,将笔一丢,李举韶高举双手,动了动自己僵硬的肩膀。要命,晚上还得去教那名笨得飞天遁地的国三生何谓“因式分解”,天晓得一个连基本公式都搞不懂的小鬼如何去应付明年七月的大考?要他说,他会直接指着南阳街的方向祝他一路顺风;方便的话,让他赚介绍费更好。
  不过,也不错啦,将那小子的数学分数从个位数提升到十位数,小子的家长早已千恩万谢。这个钱赚得并不辛苦,只是一味的赚钱操心劳力.还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唉──呵──叹息声吁到一半改为呵欠声,十月底了,天气正好催人眠。
  才想拿下二百度的近视眼镜好生眯个十分锺,却见得一位娉婷美女已落座在他对面。气质斯文,看来一极棒的优雅美女形象,足以勾引图书馆内百分之九十九的旷男芳心;只消她放放电,没有半尾家伙能逃其电眼的魔力。而美人儿显然也相当明白自己的功力高强,在梦幻般的一笑后,大眼直直对上对面的俊男──李举韶,用端庄可人的笑脸以对,朱唇轻启,流淌出清脆的嗓音:
  “李同学,又在用功了?”
  他认识她吗?李举韶左看右看,发现一大票痴男眼睛抽筋地定在这边,可见这位美女颇有来头,不会是校花系花之类的人物吧?有可能。
  “请问有何指教?”他直接问着。既没有发晕盗汗,也没有脸红心跳,当然也就不会偷笑自己受美女青睐的好运道。
  美人儿编贝玉齿轻咬下唇,显见他的反应令她颇懊恼,也甚感因反应不对而使话题无以为继。
  “我……我是乙班的刘淳雨。”
  她以那种“这会儿你该知道我是谁了吧”的表情期盼得到回应,实在令李举韶无比为难。会令他注意的人不多,除非是某方面有专长的人才能荣列其上,但这位小姐除了她可能是系花之外,还有什么丰功伟业吗?
  “你好。有事?”无论如何。这才是重点。何况以他现在的身分,最好表现得呆一点,如果对方的企图是当他李某人的女友的话,能撇多远就撇多远。
  “我……我想知道你对我的看法。”似乎用尽毕生之力才将话说完,并且含羞带怯地垂下头。
  “我不认得你,所以没有看法。而且我已有老婆了,没有空出来的怀抱再去容纳他人。我想,你应该也不是这个意思吧?”他很好心地给台阶下。
  “你……你有女朋友了?”而且还到了已称“老婆”的地步?羞怯不见了,大美人此刻的红晕是因为羞怒。
  奇怪,怎么没有人相信他口中的老婆是真真正正的“老婆”?不管啦,没差啦!他点头。
  大美人倏地起身,在眼中涌满两泡泪时,丢下一句:“我不会放弃的!”
  随着白裙飘飘,大美人铩羽退场,看得一票痴男好不心疼。
  “造孽呀!”随着一颗篮球飞来,调侃的女中音也传了过来。
  “杏子,又找我玩球了?现在不行,我工作还没做完。”他将球丢回去。握起笔又开始努力赚钱。
  王春杏甩甩短发,悄立一边偷看他好看的侧面。
  莫怪他一入学就吸引女人注目,谁能不被阳光一般的大男孩吸引呢?俊秀的面孔因架了金框眼镜而显得无此斯文儒雅,而且他的皮肤天生不场晒黑,真正像一名白面书生;功课好,运动也强,口才更上佳,天生是白马王子的料!尤其当他开怀大笑时,简直让女人心怦失神。
  他自知条件好,但并不高傲,和气而逗趣,与任何人都相处得极好。但他也有缺点的,太爱钱以及太过冷淡──对男女之情冷淡排拒。入学至今两个月半了,一路跌碎在他身后的,是女子们的玻璃心。
  因为他一直表明自己有要好的女友,所以大家也没给他按上什么辣手摧芳心的盛名……但,他真的有女友吗?还是只是想阻止女人示爱?
  王春杏衷心希望是后者。
  “干嘛,吃我呀!要收钱了哦!还不把口水擦一擦!”李举韶猛抬头,笑弄着同班同学男人婆。
  “去你的!我玩球去了,下工后咱们打一场。”
  “再说。”他挥挥手,看她仓卒离去,不在意地耸耸肩。
  终于得以拿下眼镜会周公去了。
  眼前花花草草芳华遍地,但他小指上的红线,早与一名女子缠成了一生一世。说来还真的可惜,不过如果束雅不是红线另一头的伴侣,只怕会更可惜吧?
  大概。这么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