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节
作者:谁知道呢      更新:2023-04-19 22:58      字数:4798
  桓龉适率牵骸?939年圣诞节前夕,一个由英国商人自发组织起来的被称为‘波特兰计划’的促销活动,从俄勒冈州的波特兰市开始,在美国全国一百多个城市掀起了主题为‘救救英国——买点英国的东西’的大型宣传活动”。(第167页)读到这里,我哑然失笑,“自由主义”乎?“自在主义”也!所谓的自由主义,不过是美国人想“自在”地赚别人钱的一个花招罢了。实际上,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即使在中国悲叹“黑发人谈成了白发人”的WTO谈判中,这个穿着“自由主义”外套的“自在主义”幽灵,一直都是存在的,而且,它也不可能自动地退出未来的舞台。
  应该说,张博士强调的“大西洋宪章第四条”,确实体现了自由主义的精神实质,但是,这个条款绝对不是理论推导的结果。张振江在文中不厌其烦地引用了韦尔斯的说法:“如果美英两国不能致力于在战后恢复自由贸易,那无疑等于承认失败,让导致眼前这种悲剧的毒素不受约束地继续危害战后世界。十九世纪大英帝国的贸易政策极大地有助于当时世界的和平和繁荣,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关税政策则导致了弥漫战后年代的邪恶”(第191页),那么,十九世纪大英帝国的贸易政策又是什么呢?它是包括“鸦片战争”和一系列殖民主义政策在内的贸易政策。唐德刚先生对于“鸦片”的一段论述,可算是对此类政策实质的一个精准描述:“须知‘鸦片’为当年中英战争中,英方无可代替之‘商品’也——其获利之丰,天下无双;其有助于当年英国国库之收入,亦不可或缺;其有助于英伦之繁荣,‘国民所得’之增长,与夫绅士淑女生活水准之提高,也出乎想象——试看伦敦、香港等地十九世纪所建,今日仍巍然兀立之高楼大厦,有几座与鸦片无关?”(唐德刚:《晚清七十年》,岳麓书社)可见,自由贸易乃是一个障眼法。而罗斯福在给韦尔斯的回信中所强调的“我仍然坚持我的观点,也就是说:对原材料的获得……第四条应该这样:‘对世界原材料的获取’”,其实质就在于夺取那些被简称为“原材料产地”的原英国殖民地。
  “互助协议”第七条,是那个朝生夕死的《美英贸易条约》的一个缩写,当然,它的措辞更加刺激,因为它增加了“废除任何形式的贸易歧视”这句针对英国贸易制度的空话。张振江博士沿用一贯的诙谐方式,用一个“小麦谈判”揭示了它的“假自由,真歧视”的本来面目。小麦的故事是这样的:英国非歧视地从各国进口小麦,美国要求它别买别人的小麦。那么,买谁的呢?当然是买美国生产的小麦了。这不是强盗逻辑么?没有什么比凯恩斯的那句大叫来得更爽利了:“(美国人的)小麦协定草案是一个极好的例证,它显示想在战后世界严格解释‘歧视’是多么的困难。一方面我们被美国政府要求发誓放弃‘歧视’,但是另一方面,在同一周内他们强加的小麦协定草案中,我们又被要求以最极端的形式去‘歧视’任何不接受四大国小麦计划的国家。”(第212页)还有比这样的言行不一更“有趣”的事吗?
  第四个阶段是1942~1945年。在这个阶段,有两件大事值得回味。一个是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一个是英国贸易制度在美国重获新生。
  布雷顿森林体系是二战后的国际金融体系,是美国利用其在二战中获得的经济优势所获得的经济战利品之一。这当然没有什么奇怪的,毕竟在珍珠港事件之前,美国是自在地享受发财好时光的惟一大国,巨大的战争贸易利润足够让它拥有所有领域的话语权了,小小的布雷顿体系又算得了什么?但是,发了财的美国人未必聪明,最突出的例证就是这个金融体系的蓝本《怀特计划》。张振江博士记录了一个“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的历史故事。
  正如张博士所说,《凯恩斯计划》与《怀特计划》之间存在四个主要差异,其中前三个分歧——谁来主导国际金融制度、贷款数值和限制条件、贸易顺差国的责任担当——是一战以来的老问题,这时的英国只能听从美国的安排。而最后一个分歧——美国方案将国际货币的稳定放到了首位,坚持国际组织甚至可以不惜采取干涉成员国主权的手段迫使该国进行国内政策调整以确保国际货币的汇兑稳定,但英国坚持成员国的经济主权,一再强调国际组织的“被动性”——却是源于对大萧条的不同认识:怀特希望避免各国货币竞相贬值造成再次大萧条,凯恩斯则认为可以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稳定投资者的信心,从而避免大萧条。谈判的结果当然是凯恩斯大败而归。但是,有趣的是,凯恩斯的观点在二战后各国的经济实践中却占了上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前25年,凯恩斯的政策建议在全世界日益流行。人们越来越相信政府可以积极地调整预算和货币政策来防止衰退。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经济都增长很快,没有出现严重的经济衰退和高通货膨胀”。(萨克斯:《全球视角的宏观经济学》)思想家凯恩斯用事实说明了思想是可以战胜强权的。
  当然,我们还是不要忘了张博士的幽默方式。他在描述布雷顿森林谈判的时候,还详细地讲解了“稀缺货币条款”的过程,让我们知道强权者的强权与智力未必是同步的。即使我们不懂金融术语,也可以从英国经济学家哈罗德“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神经”的表现上,看出谁是真正的胜者:“数年来我们一直在抱怨美国作为债权国的态度;数月来我们在努力寻找迫使他们承担部分责任的处方,但终归徒劳。而现在他们应众望而起,好心好意地提出了他们的解决办法,这当然是个了不起的事件”。(第249页)与哈罗德的欣喜若狂不同,冷峻的凯恩斯却没有这样乐观:“一旦其(稀缺货币条款)后果为人所认识,它必将被抛到九霄云外……我预计,当明显的注意力集中于这一可采取的方法时,这一方法将被取消。”(第250页)这真是一个洞察人心的结论。虽然它没有体现在这个条款的实施上,但是,在贸易谈判上,却尽显其深刻的力量。
  正如前面所说的,自由主义的贸易安排,一直是美国人的主题歌,但是,真正到了他们来实施这个方案的时候,这首好听的歌曲,却跑调走音了。不仅如此,它还变成了一首维护美国利益的“乡村歌曲”。美国人不是说像英国的帝国特惠制这样的双边方案,是“导致悲剧的毒素”吗?不是说它是“邪恶之源”吗?可是,当英国将提倡贸易自由主义的《奥弗顿报告》交给美方的时候,它却“出于国内政治的考虑,单方面抛弃了‘奥弗顿报告’中的一揽子性的多边关税削减法,将互惠贸易法案中的选择性双边关税消减法作为战后贸易政策的基础”。(第334页)除了那句古老得发霉的话:“美国人就是生意人”(American business is business),还有什么可说呢?
  第五个阶段是1945年8~12月。这个阶段没有任何悬念,英美在经济领域的争霸,到了最后收官的时候了,叫喊自由主义的美国人自由地将胜利的果实放进了自己口袋,谁还能挡住他呢?凯恩斯也不行!张振江博士为凯恩斯在《英美财政协定》中的谈判策略深深惋惜,认为他不该过度地关注美援,“过于沉溺于经济领域而无视和轻视其他方面”。这应该是求全之毁了。被战争耗尽了全部活力的英国经济,除了那块“日不落”的招牌,大概什么都落下去了。战前的英国也许还有一点活气,现在的英国只有出气、没有进气——当然只能让别人在它身上出气了。这时,用空洞的承诺和必定要失去的资格,来换一点实惠,不正是一种经济理性吗?至少这也算认输的好态度。英国这个没落了的昔日霸主,也只能接受作为新兴大国的美国的任意施舍,因为,正如张博士所指出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美国确立经济霸权的第三次机会,它“完全剥夺了在三十年代与之分庭抗礼,构成美国霸权之路最大外部挑战的英国在未来抗衡美国的任何资本”。(第173页)
  读完此书,掩卷长叹,经济霸权真的能和平易手吗?也许会的——似乎英国人也是这么做的。但是,伟大的经济学家凯恩斯一定不相信。他试图努力挽救那个没落的帝国,并为之付出了最后的努力。在参加了全部应该参加的谈判之后,在完成了所有的屈服和让步之后,离开了这个让他深深叹息的世界,留下了他的伟大思想。这个思想有个独一无二的名字,叫做“凯恩斯主义”,这一点可能是张振江博士在本书再版时需要修订的地方。
  (《从英镑到美元:国际经济霸权的转移(1933~1945)》,张振江著,人民出版社2006年11月版,25。00元)
  失真的拉康解读
  马元龙
  近两年来,法国精神分析学大师雅克·拉康在中国学术界内逐渐开始受到重视。当人们发现,对米歇尔·福柯和雅克·德里达的研究很难再有所突破时,开始把目光转移到了曾深深启发过这两个人的雅克·拉康。笔者近六年来一直潜心于拉康的精神分析学,自然为人们给予拉康越来越多的关注而欣喜。
  加上拙著《雅克·拉康:语言维度中的精神分析》,目前国内已出版的拉康研究专著至少已有四五本了。其中张一兵先生的《不可能的存在之真——拉康哲学映像》系统地探讨了拉康哲学最重要的几个方面,比如拉康的思想资源,他的镜像理论,拉康式的欲望,拉康式的主体,以及拉康的对象a。公允地说,作者的探讨是比较深入的,视野也很开阔。尽管如此,通读全书之后,我还是对这本著作产生一些遗憾。拉康之所以被公认为弗洛伊德之后最为重要的精神分析学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把现代语言学引进了精神分析,为精神分析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方法论。拉康对无意识、欲望、主体的形成与颠覆,对想象、象征和实在等的崭新解释都是在这个方法论的指导下完成的。张著最大的不足就在于没有把握到这种方法论的核心价值。原因有二:首先,这本著作尽管对拉康的重要主题做了比较深入而详尽的探索,但就笔者看来,作者在每一个主题上都不同程度地曲解或者误解了拉康;其次,作者在引用拉康的文献上存在致命的缺陷,因为他的引文几乎全部来自褚孝泉翻译的那本《拉康选集》(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而笔者认为这本译著,错误很多,不足为据(见《博览群书》2006年12期拙文)。兹将笔者对这本著作的疑问摘要表述如下,供有兴趣研究拉康的学者参考。
  首先我们来看张一兵先生对拉康式的主体的理解。张著在第五、六章讨论了拉康思想中主体与语言的关系,但他只强调了语言对主体产生的分裂作用,没有指出语言对主体的形成作用,而且,在他强调的那一面,也没有切实阐明这种分裂作用是如何具体发生的。也就是说,没有具体阐明语言对主体的形成和分裂所起的作用。
  拉康对主体与语言的关系的思考是非常辨证的,他一方面指出,婴儿(前主体)只有进入象征秩序,进入语言,才能成为一个主体;但另一方面,他又指出,这种主体的形成(e-into-being)同时也是主体的异化与分裂。因此,主体的“人化”就是“文化”,同时也是“异化”。婴儿在进入语言之前,最初并非一个主体,并非一个他或者她,而是一个前主体,一个它。它唯一的需要就是成为母亲的一个附件,也就是一个东西,一个客体,而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存在者,一个主体。婴儿要成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必须经过两次异化,第一次是发生在镜子阶段的镜像认同,认同于一个形象。然后在此基础上,在俄狄浦斯阶段经历第二次异化,认同于父亲的法律(Law-of-the-Father)。父亲的法律就是父亲的名字(Name-of-the-Father),也就是父亲的不(No-of-the-Father),换言之,就是由父亲代表的文明要求的法则,这些法则首先表现为一些禁令(No),而这种法则归根到底便是语言的法则。文明所要求的禁忌以最隐秘的方式体现在语言的法则之中。那么婴儿是如何认同于父亲的法律的呢?在拉康看来,不像弗洛伊德认为的那样,儿子恋母,女儿恋父,拉康认为,所有的婴儿爱恋的都是母亲,都希望与母亲合而为一。与母亲合而为一便是至善,就是极乐。正是在这种神话般的想象中,婴儿固执于这个问题:妈妈你究竟想要什么?这个问题的真实含义是:你想要什么,我就愿意变为那个什么——一件东西。但这种完满的代价是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