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节
作者:谁知道呢      更新:2023-04-19 22:58      字数:4770
  丝档乱庖迳系摹芭姓苎А保⒉皇侨∠苏苎У摹芭行浴保喾吹那∏〖忧苛苏苎У恼庖徊阋庖澹灾劣诤笫蓝杂诳档碌摹芭姓苎А钡摹芭小币鲆环芯浚薅ㄌ厥獾暮宀拍芾斫狻!?br />
  费希特发扬了自柏拉图理念论以来对于现实的批判性和否定性,但又并不是将一个至高的理念悬在天上,而是从理性自由的第一性原则来审视一切,理性自由所到之处,雷霆万钧,横扫千军,势不可挡;当然不是“不讲理”的,而恰恰是“最”讲理的,不是讲那歪理、邪理,而是讲那“第一性”的理,讲那“自由”之理,不是那“关系网”中的“有限、片面”之理,而是“自身独立”的“至理”。这个理一旦进入世间,犹如一面“照妖镜”,万物毕露原形,举凡社会伦理道德、政治法律以及君主权利等等无不露出自己的“根基一底牌”,费希特那些有关伦理道德、政治法律等等的著作和演讲,从未脱离过他的“第一性”的理性自由原则,其中相当一部分,也可谓是“通俗哲学”,却是“通”而不“俗”。有志于研究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的,或者说,要从哲学上关注、研究道德伦理、政治法律的,决不可忽视费希特的著作。
  费希特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关切,那种从哲学高度审视社会政治的取向,可谓上承康德,下启黑格尔。黑格尔从他的绝对哲学出发,也深入地探讨了社会政治、道德法律甚至历史、艺术等众多学科部门,但是就哲学的“锐气”言,已经“扬弃”了不少,逐渐由“尖锐”向“圆通”过渡了。 说到“锐气”,不能不提到这个选集的主译者梁存秀学兄。梁兄在北大哲学系比我高一班,在校期间并不认识,到哲学所同在一个研究室(组),还没有来得及相互熟悉就有一场政治运动把他打入另册。在这个名册中,他一呆就超过二十年,虽尚未到“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地步,但也只是一步之遥,其中艰苦,我们这些老同学也只能看到一些表面现象,仅此也就很能体会到他那半生的艰苦岁月。
  那时哲学所的业务人员似乎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写文章写书的,一部分是做翻译和资料的,其间区分不是专业的、学术的,而是政治的,以有没有政治或思想问题为界限,譬如我们研究室(组)里的一些刚从国外回来的先生一般只分配做翻译工作。梁兄在北大原本是学生干部,到所后短期内似乎也是骨干一级的,就我所知,他在校期间,就已经发表过专业的哲学论文;但自从入了另册后,写作就没有他的份了,他只能做些资料翻译工作,于是离开研究组,到了《哲学译丛》杂志。
  做翻译需要懂外语,我们这一代人外语都是很欠缺的,幸亏所在的是研究单位,一般情况还是允许甚至鼓励大家进修外语的。那时在中关村曾请北大西语系奥地利籍教员w.Zeisbegerer来教德语,梁兄和我都参加学习,这个班十来个人,其中就只是梁兄一个人学出来了,而且现在是我国少有的哲学翻译大家,相比之下,我自己觉得很是惭愧。
  梁兄做翻译,开始可能是为时事所逼,但坚持下来一往直前,也是他的“精神”所致。
  改革开放后,“缄默令”废除,我原以为梁兄会改弦更张,以著述为主兼及翻译,而实际上他除围绕翻译专题著书立说外,仍以翻译为主,这种精神,我也是很钦佩的。
  我深恨自己拙于做翻译工作,贺麟先生批评我的翻译习作常常篡改原作的意思,我没有耐心字斟句酌,但是做学术工作正是需要这个“字斟句酌”的科学态度的,我也是以钦佩和尊敬的态度来读翻译作品的。有一个阶段,我的确少读甚至不读中文书籍,我认为这对于做西哲的研究似乎是必要的,但只是一个过渡;我深感以自己的母语来说出欧洲哲学大家们的意思,应是哲学学问的上乘功夫,而汉译正是这方面的筑基功夫。
  梁兄的翻译我并无资格来评论,舆论已有定评,据我接触过的一些部分和过去的一些讨论,我是相当放心地引用他翻译或编校的译作的,一如我引用贺麟、王玖兴先生的译作那样。我常想,费希特算是幸运地有了梁兄这样的主译,使他的著作得以有相当准确的译本在中国流传。
  说到费希特哲学的流传,沈真编著的《费希特哲学在当代各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一书编译介绍了德美法意俄日中等国家费希特研究的材料,沈真并有《费希特的复兴》一文,可供阅读。
  我想象费希特这样的哲学思想,一直是“活”的,“兴”的,总是在“复兴”的,因为“理性”、“自由”不会“死”,不会“灭”,可能会“压制”于一时,决不会压制于久远。
  还要说几句关于“锐气”的话。梁兄是充满活力,极具“锐气”的人,用过去的话来说,是很有“革命朝气”的人,因为“敢说”、“敢提意见”被人“另册”,被压制于一时——不过这“一时”也太长了点,如今名列“正册”,但也步入“高龄”,只是“锐气”不减当年。说来仍是惭愧,我在年轻时,就缺乏这种“锐气”,如今老年更是找不到它的踪影了,看到梁兄老是那样精神抖擞地做事做人,怎敢不鞭策自己,于是我把写这个书评,当作策励自己的一个机会。
  (《费希特著作选集·第五卷》,'德'费希特著,梁志学主编,商务印书馆2006年12月版,40。00元)
  现代美国政府观念的形成
  刘 军
  美国政治思想家H.D.克罗利在1809年出版的著作《美国生活的希望:政府在实现国家目标中的作用》(H.D.克罗利:《美国生活的希望:政府在实现国家目标中的作用》,王军英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文中简称《美国生活的希望》,该书引文只注页码。)在美国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因其对美国传统的民主、自由、个人主义和国家权力等概念进行了新的解读,它标志着传统自由主义在二十世纪向新自由主义的转向。更重要的是,该书通过其对美国最高政治决策的影响而渗透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新自由主义不仅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进步主义运动的思想武器,而且是三十年代新政、六十年代“伟大社会”的指导思想。可以说,新自由主义影响了二十世纪绝大多数时间里美国的政治实践。克罗利1869年出生于记者家庭,哈佛大学毕业,因发表《美国生活的希望》引起政界和社会注意,对老罗斯福和威尔逊两任总统均有影响。后来他还出版过《进步的民主》《新共和国》(1914)等著作,但均不及该书影响大。
  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美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传统的农业民主观念受到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挑战,农村政治和道德价值观念的衰败虽不可避免,但其引发的政治和社会危机却不能被置若罔闻。平民主义和进步主义运动就是这种社会危机在农村和城市中的表现。
  霍夫施塔特说,“美国诞生在农村,然后走向城市,它起初的观念和政治价值以农村生活为模型”;“美国人在意识中同乡村生活有着根深蒂固的一系列观念和感情上的联系”;这种观念与爱国热情和共和理想相结合,成为美国的土地神话。这种神话可以在古希腊罗马时代的著作中找到注释。(霍夫施塔特:《改革时代:美国的新崛起》,俞敏洪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7~18页)美国的民主传统是在农场和小村镇里建立起来的,是典型的“草根民主”,美国早期人口中大多数都是自耕农或称小农场主。有足够的土地可供分配,使民主这个原本抽象的概念因在美国具体化而变得神圣了。早期美国人普遍轻视工商业,相信只有农业和从事自耕农是神圣的,杰斐逊就是这种土地神话的信奉者和传播者的典型。他认为自耕自立的农民是最有价值的公民,其他行业都是腐化社会、颠覆民主的行当。
  杰斐逊的共和民主观受到汉密尔顿为代表的联邦主义的挑战,后者认为加强联邦政府权威、发展工商业是现代社会趋势。难以想象,美国建国后是否发展制造业曾经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土地神话论认为,农业是惟一富有成果的产业,制造业生产不出与地租等值的东西。汉密尔顿驳斥这种观点是离奇和肤浅的,“这种见解的真实性,在哪一方面都没有为任何准确、详细的事实和计算所验证”;“它的意思无非是说:在土地的生产中,自然与人合作。所以二者联合劳动的效果肯定比人单独劳动的效果大”。(赵一凡编:《美国的历史文献》,蒲隆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79页)为了扶植工业发展,汉密尔顿还提出国家要实行保护性关税、奖励发明创造和发展交通运输等措施。
  克罗利本人更认同汉密尔顿的观点,但他指出,在十九世纪的大多数时期,杰斐逊的共和民主观占了上风。但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所有的土地都被占有了,边疆消失了,安全阀关闭了”。曾缔造了美国民主的西部和边疆精神,现在成了社会不满和动荡的一个根源。1890年平民运动就是这些农民在社会变化面前紧张、焦虑、愤怒和不满的表现。霍夫施塔特认为,“平民主义运动是美国第一次有实效的要求联邦政府对公共福利负责的现代政治运动;是对工业化造成的危害进行严厉批评的运动”。(霍夫施塔特:《改革时代:美国的新崛起》,俞敏洪等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9页)
  与此同时,似乎不幸被杰斐逊所言中,工商业的自由发展不仅造成严重的贫富分化,而且垄断托拉斯所形成的工业和金融寡头操纵地方政府、控制选举,对美国民众实行新的经济专制并严重威胁民主的社会基础。这是二十世纪初进步主义运动产生的社会背景。一般的个人和民间组织显然无法对付这些有组织的经济巨头,人民在经济上处于依赖地位必然削弱民主的社会基础。于是,一些知识分子和开明政治家通过报纸、书刊等媒体揭露各种腐败行经,呼吁政治和社会改革,克罗利就是其中的一员。他的改革纲领是“新国家主义”。克罗利深知,他“冒天下之大不韪”提出的这一改革“药方”在美国人看来,不仅是猛药,甚至是毒药。对此,他以《美国生活的希望》一书作出了详细的论证和解释。
  传统的美国式民主在大多数历史时期都是反国家主义的。美国人对政治和权力的怀疑和敌视的传统影响之大之强,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甚至至今也没有根本改变。亨廷顿认为,早期美国思想中实质上缺乏国家(the state)概念,国家意味着单一主权、中央集权、政府权威集于一身。这种概念从未被北美殖民者们所接受。1871年一个奥地利贵族访问美国后明言,“个人自由必须受制于国家所代表的全体人民的自由……若是赋予个人太多,就会赋予国家太少。我们在你们的国家所见的丑恶和陋习大都源于此。民意机构的控制力不够。你们缺少的就是全世界都承认的权威的控制”。20年之后,依然有人声称,“美国没有国家理论,也感到无须这种理论……国家不是别的,只是许多个人而已。政府不是别的,只是某些代表和官员而已”。十九世纪一本杂志里写道,“‘政府’这个词本身就潜伏着微妙的危险性。如果将其理解为一种集中的强化的权力,治理并指导着社会的各种利益,那么所有政府都是邪恶的,而且是邪恶之母”。(s。亨廷顿:《失衡的承诺》,周端译,东方出版社2005年版,第40、42页)
  克罗利反对美国人僵化地照搬国父们的教导,主张根据新的社会发展重新解读美国的政治传统。他认为,美国人一直热爱自由和平等,但他们从来没有将这两者结合起来,让它们形成一种互利的关系。民主党人缺少对国家的信任,将国家化过程简单地误解为集权。而国家主义者则对民主保持着怀疑。他们一直没有从汉密尔顿和杰斐逊最初的分歧中解脱出来。(第176页)“美国国家发展道路上的最大障碍永远是美国人只屈服于地方利益和私人利益”,“利己主义的传统和狭隘民主主义的传统是反国家主义政策的中坚力量”。(第228页)他要使美国人摆脱对有力政府的偏见:一个民族国家化从不意味着只是让他们的政府集权。然而,对美国人而言,这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太难转变了。
  克罗利提出的“新国家主义”观念,要求政府首先明确什么是国家或社会的整体利益,这意味着政府必须抛弃狭隘的地方、阶级或群体利益;然后通过各种计划和立法来实现“公平交易”与“合理分配财富”。新国家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