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4 节
作者:赖赖      更新:2023-03-10 15:52      字数:4954
  禁欲生活的意义就在于,它是在自身中同死亡的斗争,在自身中反对死亡。为了永恒的生命
  而同死亡斗争,要求对待自己和他人这样的态度,仿佛你自己和他人在任何一个时刻都可能
  死亡。这就是世界上死亡的道德意义。要战胜对死亡的低级的、动物般的恐惧,但在自身中
  要永远拥有对死亡的精神上的恐惧,拥有对死亡秘密的神圣敬畏。要知道,人们是从死亡那
  里获得了关于超自然的观念的。宗教的敌人,如伊壁鸠鲁,认为承认了宗教的根源是对死亡
  的恐惧,就等于推翻了宗教。然而,他们永远也无法推翻这样一个真理,在对死亡的恐惧中,
  在对死亡的神圣敬畏中,人将认识存在的最深刻的秘密,在死亡里也有神的启示。生和死的
  道德悖论可以表示成这样一个绝对命令:对待活着的人,就像对待死去的人那样,对待死去
  的人,就像对待活着的人那样,也就是说,要永远记住作为生命秘密的死亡,无论在生命中,
  还是在死亡中,都要肯定永恒的生命。生命不是在自己软弱的方面,而是在自己的力量、紧
  张和丰满方面与死亡相关。这一点在狄奥尼索斯①精神中可以感觉到,并在爱中获得显现,
  爱永远与死亡相关。欲望就是生命的最紧张的表现,它总会引起死亡。接受爱的丰满力量和
  爱的悲剧的人就是在接受死亡。过分珍视生命、逃避死亡的人,就是在逃避爱的命运,为了
  生命的其他任务而牺牲爱。在性爱中被赋予了生命紧张的最高峰,这个最高峰将引向世界上
  的灭亡和死亡。爱着的人必定遭受死亡,并使被爱的人遭受死亡。在瓦格纳的《特里斯坦和
  伊索尔德》的第二场就有关于这一点的音乐启示。社会日常性企图削弱爱与死亡的联系,希
  望保卫世界上的爱,并组织它。然而,社会日常性甚至还没有能力发现爱。它只能组织种族
  的生活,只知道一个反对死亡的手段——生。在生里,生命仿佛在战胜死亡。但是这个胜利
  不愿意知道个性,个性的命运及其愿望,它只知道种族生命。一切生着的都注定要死亡,并
  使被生者也遭受死亡。在生中战胜死亡是虚幻的胜利。自然界不知道战胜死亡的秘密,这个
  秘密只能来自超自然的世界。人类在其整个历史中都在努力同死亡斗争,在这个基础上产生
  了各种不同的信仰和学说,有时它们靠对死亡的遗忘,有时它们靠的是对死亡的理想化和对
  灭亡的陶醉。
  3
  在人身上,永生的和永恒的不是心理的元素和肉体的元素,不是这些元素自身,而是精
  神元素,它在心理的和肉体的元素中的作用便构成个性,实现着上帝的形象和样式。作为属
  于不朽世界的精神存在物,人是永生和永恒的,但是,人是精神的存在物不是自然而然的,
  实际上,只有当他用精神的实质来实现自己,当在其中精神和精神性控制了他的自然因素时,
  他才是精神存在物。完整性和统一性是由精神在心理和肉体因素中的作用而产生的,这个完
  整性和统一性就构成了个性。自然个性还不是个性,它不具有永生的特性。自然地成为永生
  的是人类、种族,而不是个体。永生是由个性通过努力而获得的,是为了个性的斗争,唯心
  主义教导的是无个性或超个性的精神的永生、观念或价值的永生,而不是个性的永生。费希
  特或黑格尔不懂得个性的人的永生,在他们那里,人的个性及其永恒的命运为观念、价值、
  世界精神、世界理性等牺牲。这里也有合理的因素。这就是,永生的和属于永恒的不是自然
  的、经验的人,而是人身上精神的、观念的和价值的原则,唯心主义关于永生的学说的不合
  理性在于,这个精神的、观念的和价值的原则不构成永恒的个性,不去为了永恒而改变人的
  所有的力量,而是与人脱离,构成一个理想的天空,构成无个性的和非人性的精神,让人及
  人的个性遭到腐朽和死亡。被实现了的和达到了完整性的个性是永生的。但是在精神世界里
  不存在封闭的个性,个性是和上帝相连的,和其他个性相连的,和宇宙相连的。唯物主义和
  实证主义等学说容忍死亡,使死亡合法化,同时努力忘记死亡,在死者的坟墓上建立自己的
  生活。这些学说没有死亡的记忆,所以它们是平庸的,丧失深度和严肃性。关于进步的学说
  所研究的完全是人类、种族和即将到来的各代人的未来,而对个性及其命运完全是冷漠的。
  和进化一样,进步完全是无个性的,这类学说是非人格主义的。对进步的种族来说,死亡是
  个令人不快的事实,但这个事实是不深刻的,也不是悲剧性的,种族知道自己的永生。死亡
  只对个性而言,从个性的观点看,才是深刻的和悲剧性的。更高级一点的学说则固有在死亡
  面前的听天由命.充满着悲伤和忧郁的苟且偷安。在这种情况下,死亡的悲剧性被显现,个
  性也意识到自己,但是,个性没有精神力量同死亡斗争并战胜它。对待死亡的斯多葛学派②
  和佛教的态度在死亡面前都是无能为力的,都意味着死亡的胜利,但这个态度比种族理论更
  高尚一点,因为后者完全忘记了死亡。对待死亡的心理的态度,而不是精神的态度,总是悲
  伤的和忧郁的,其中总是有回忆的悲伤,这个回忆没有回天之力。只有对待死亡的精神态度
  才是可以获得胜利的。对待死亡的前基督教的态度都表现为在携带着死亡的命运面前的听天
  由命。只有基督教懂得战胜死亡。
  4
  人既是有死的,又是永生的,他属于携带死亡的时间,也属于永恒,他既是精神的存在
  物,又是自然的存在物。死亡是可怕的悲剧,死亡通过死亡而被复活所战胜。但死亡不是被
  自然的力量所战胜的,而是被超自然的力量所战胜的。
  5
  假如人的生命完全被看做是精神,变成精神生命,假如精神原则彻底地控制了自然的因
  素、心理和肉体因素,那么作为自然事实的死亡就根本不会到来,那么向永恒的过渡就会实
  现,而且用不着我们从外部理解为死亡的那个事件。永恒生命在时间中就能到来,它可以在
  每一个瞬间里,在瞬间的深处被显现为永恒的现在。永恒的生命不是未来的生命,而是现在
  的生命,是在瞬间深处的生命。在瞬间的这个深处所发生的是时间的断裂。因此,下面的立
  场在伦理学的意义上是错误的,即在未来中等待永恒,把永恒看做是死后的存在,在时间中
  等待死亡,为的是接近永恒的神的生命。实际上,在未来永远也不能出现永恒,在未来只有
  恶无限。只有地狱才能这样去想像。永恒和永恒生命不在未来中到来,而在瞬间到来,即在
  从时间的出路中到来,在生命在时间里的永恒投影的终结中到来。在海德格尔的哲学术语中
  这就意味着烦的终结,这个烦就是对存在的时间化。就是说,死亡是作为从外部来的某种自
  然事实而存在的,这个事实在未来里到来,死亡意味着存在的时间化,意味着生命在未来里
  的投影。如果从内部看,即从没有投射到时间中的观点看,从在瞬间的深处才能显现的永恒
  的观点看,死亡是不存在的,一般的死亡只是永恒生命中的一个时刻,是生命的神秘剧的一
  个时刻。死亡只在此世存在,在时间化了的存在里才有死亡,在“自然界”的意义上存在死
  亡,而且,揭示精神性,把人引向另外一个意义上的存在,肯定生命中永恒的东西,就是克
  服死亡、战胜死亡。然而,克服死亡和战胜死亡不意味着忘记死亡和对死亡的无动于衷,而
  是在精神内部接受死亡,这时死亡已经不再是时间中的自然事实,而是成为意义的显现,这
  意义来自永恒。
  6
  对待死亡自身,对待个性的死亡的被动态度也是错误的,这是把死亡当做宿命论的和决
  定论的自然事实。应该自由地和清醒地接受死亡,不要反对死亡的无意义,相反,自由地和
  清醒地接受死亡就是精神创造的积极性。有一种虚假的积极性,它反对死亡,不接受死亡。
  这样的积极性产生的是无法忍受的痛苦。但还有一种真正的积极性,它是永恒对死亡的胜利。
  实际上,积极的精神不怕死亡。只有消极的精神才怕死亡。积极的精神所体验到的恐惧和敬
  畏要比死亡的恐惧和敬畏无限地大。积极的精神不被动地向死亡投降,它所怕的与其说是死
  亡,不如说是地狱和永恒的痛苦。积极的精神体验自己的永恒,死亡对它来说只是作为外在
  的事实而存在,内在的对它来说是不存在的。但是,积极的精神在永恒命运和永恒审判面前
  体验到敬畏。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一个心理学上的悖论,对许多人而言这个悖论是无法认识和
  无法理解的。积极的精神直接地和从里面去体验自己的不可消灭性和永恒性,它不但不怕死
  亡,而且它可能还希望死亡,它羡慕这样的人,他们不相信永生,他们坚信的是一切都与死
  亡一起结束。认为所谓的对永生的信仰总能给人以安慰、信仰永生的人已把自己放置在特权
  的和令人羡慕的位置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和轻率的。对永生的信仰不但是给人以安慰的,
  能够缓解生命的信仰,而且还是可怕的、恐惧的信仰,它用无限的责任给生命增添了负担。
  那些坚信没有永生、一切都以死亡而告终的人是不懂得这个责任的。
  7
  死亡问题不可避免地引出地狱问题。战胜死亡还不是最后的、极端的和彻底的胜利。对
  死亡的胜利过分地面向时间。最后的、彻底的和极端的胜利是对地狱的胜利,它已经是面向
  永恒。比费奥多罗夫③所提出的复活死去的人的任务更加激进的任务是战胜地狱,从地狱里
  把所有的体验着“永恒”地狱之苦的人解放出来,这个对地狱的胜利不但是为了自己,而且
  也是为了所有的被造物。这就是伦理学应该完成的极端的任务:刨造性地让所有的被造物从
  暂时的和“永恒的”地狱之苦中解放出来。不完成这个任务,上帝的天国是不能实现的。
  ①狄奥尼索斯:在希腊罗马的神话中,他是植物神,特别是以酒与狂欢之神著称。
  ②斯多葛学派:在古希腊罗马时期兴盛起来的一派思想,这派思想总是鼓励人们参与人
  类事业,相信哲学探究的目的在于给人们提供一种以心灵的平静和坚信道德价值为特点的行
  为方式。
  ③费奥多罗夫(1827…1907):俄国宗教思想家。
  选择性死亡
  弗雷切尔
  当代医学伦理学家。本文选自南川、黄
  炎平编译《与名家一起体验死》,北京,
  光明日报出版社,2001。选文有删节。
  死亡:敌人和朋友
  在所有对选择性死亡的谈论中,即:宁要经过抉择的或道德的死亡而不愿宿命的或非道
  德的死亡(所谓道德的,总是意味着同非自愿或孤立无助相反的自愿行为)——基本问题在于
  人类是否将死亡看做一大公敌,而从不认做朋友。难道死亡从来不受欢迎?我们是否可以从
  不选择以向往和会见死亡?数年前,洛根·克伦顿林博士在其使知识成为大众抗御疾患的武
  器之部分而作的普及化努力中,认为死亡在某种时候也是一个朋友。他这样写道:“我反复
  对它进行回味。在我看来,死亡似乎从本质上是某种创造性的智力展示其特性之作用的几项
  证据,我把这种特性认做心灵素质。我曾经在偶然发现所谓的生命能量的形式中表明了某类
  邪恶的力量。而在偶然发现生命后想到死亡,这对于时代精神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打击。”
  这里的逻辑要么是竭力避免,要么是结盟于寿终正寝,因为它恰好适合于人类需要。而
  这正好就是所有的医学所做的事情;为了那些经过抉择而充满人性的目标,它要么运用,要
  么智胜所有生物学上的力量。医学,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对盲目、残忍而无理性的天性的一
  种抵御和干涉。300 年前,托马斯·西顿哈姆称之为“对使人衰弱者的支持扶植和对残暴天
  性的强迫压制”。医学拒绝“让神(或者天性)统治所有必然之事”,但对死亡则是例外。它为
  何该就此止步?莫里斯·麦特林克坚信“总有一天,科学将会抗议死亡的恐怖并且还会缩短
  我们所受的痛苦”。而这一天指日可待,确切地说,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