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节
作者:热带雨淋      更新:2023-02-27 21:48      字数:4741
  我以特别懂事的卑躬屈膝的模样,乞求我们单位的各级领导:您给我一点时间,好吗?我只需要五分钟。我绝不耽误您的会议。我知道。我知道,一般女方是不可以申请住房的。可是现在,房改来了,公房都要出售给个人了,我们单位的宿舍,很可能有人买不起而放弃。请给我一个机会吧。现在不违反国家政策了!现在一个家庭只要是无房户,女方也可以申请了。我之所以请你们高抬贵手,这是因为,我信赖我自己的单位,多年来,你们像我的爹娘一样,在工作上帮助我,在生活上照顾我(他们囚禁我的情形历历在目啊!我这是怎么啦?下贱到什么程度啦?)。现在,我们一家三口就要流落街头了,请你们一定考虑一下我的申请吧!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工作的!只要有了住房,生活稳定了,我一定全力以赴投入创作,就朝着拿梅花奖(全国戏剧最高奖项)去弄本子!
  ——五分钟到了,我要自觉住口。再不住口,也被我自己肉麻死了!
  好了。卑躬屈膝获得了怜悯。宁弯不折的人生哲学再次奏效。我们单位将一套68平米的两居室(旧房,楼层朝向都不好,人家放弃购买。),赐给我了,当作对于优秀青年编剧的奖励。当然当然,购买产权必须我们自己掏钱,国家已经再也负担不起福利分房了。当然当然,这我知道。我太乐意了。两万多块钱,我已经准备好了(手里正在修改三十集古装戏剧本,每集200元报酬,这就是6000元了!再向沈亚红赊账一万元,老朋友,她一口答应了。再找我哥哥叶祖辉借款4000元,而我的何阿姨!在下雨天,撑着雨伞,给我送来了她积蓄的2000元!够了!数目已经有富余了!)
  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小套居室!寒窑虽破能遮风雨,单独的厨卫让人心旷神怡!我们有心情去逛街了。我们带儿子去吃麦当劳。可恨麦当劳总是开在大商场附近,华林又在一件皮衣面前流连忘返,狡猾的销售小姐特别热心地邀请他试穿(穿穿看,穿穿看,买不买都没有关系的,这位老板多好的衣服架子啊!穿上让我们观赏一下都是开心的事情啊——这些女孩子太狡猾了!我们不要上当,我们赶快走过去吧。可是,可是华林已经穿上了皮衣,他实在不好意思拒绝可爱的女孩子!)
  结果。华林再也无法把皮衣脱下来了。这次是柔软的羊皮,款式也非常时尚,华林的面貌完全为之一新。过去那件皮夹克,肘部都已经磨花了,式样也早过时了,一穿就显得落魄。好吧。咱们买吧(我再接三十集烂剧本就是!)。我们没有必要让衣服暴露出自己的落魄。
  谁让华林运气不好呢?
  要怪都只能怪运气。现在社会的变化太快!拜金主义来得太快,物质主义来得太快,虚假炒作来得太快。这么一个有才华的导演,只是因为没有名气,却再也没有戏拍。杂志社也他妈的都在向钱看。奖金的分配按照拉赞助和拉广告的数额。这样的社会,让华林,这么一个体面的干部子弟,去哪里死乞白赖地拉赞助和广告呢?那就去他妈的吧!华林坚决拒绝参评职称,因为这种庸俗的机制不可能公平对待他的才能。他只是初中毕业,却需要考试外语。外语是什么?他压根儿就没沾边过。他的工作也根本不需要外语!又遭遇俗人!到处都是俗人!金钱把所有人都弄俗了!
  就连沈亚红,都公然把丑话说在前头了:叶紫,剧本必须你亲手操刀!必须!我们就是要把那些玩弄艺术和文化的夹生半吊子的剧本,修改得文理通常,生活气息浓厚,逻辑线索清晰。你千万不要在我面前耍花样,是不是你的手笔,我看一句台词就知道。如果你让华林沾边,我们的朋友关系就完蛋了!生意就是生意!有做生意的规矩,人家付款买货,咱们货得照板。明白吗?
  明白!我完全明白。我庄严承诺(因为我暂时还不能失去这笔生意)。我既然对沈亚红庄严承诺了,我就不会欺骗朋友。我看过华林的剧本《沉浮》,我知道他请我修改的本子,正是他自己做的工作台本。我清楚记得演员们没有办法进戏。我明白一切。
  我承诺了朋友,可我对自己的丈夫怎么办?我只能采取回避的方式。我绝对不和华林交流剧本方面的任何情况。我尽量在院里的单身宿舍加班加点(把成堆的稿纸堆放在那里,不带货物回家。昏暗破旧的小房间,不见天日的枪手。回家摇身一变,成为扎着围裙的主妇。)。谢天谢地!华林这方面的嗅觉非常敏感,自尊心也很强,他很快就接受了我的回避,并且对沈亚红非常冷淡。“那个女光棍来了。”华林说。或者,“那个女皮条客又来了”。反正,华林拒绝称呼沈亚红的名字,就像我父母拒绝称呼他的名字一样。而沈亚红源源不断注入我们家庭的经济血液,华林却根本不领情。“就是因为这些俗人,我国的电视剧艺术完全给糟蹋了!你以为他们给了你好处吗?其实没有,他们是吸附在你身上的一条条蚂蟥!”
  我只能缄默。我得维护华林的自尊心。就像叶祖辉私下再三告诫我的那样:“如果你希望家庭和睦,就千万不要当面指责男人不会赚钱!”我记住了。从多年的生活中我也明白了,女人指责男人不会赚钱如同指责男人阳痿。我当然要我的家庭和睦,因为我的家庭是我儿子的生长基地。我的白胖壮实的儿子!明亮如同太阳一般的儿子!那婴儿的小手刚刚打开的时候,比世界上所有的花瓣还要明艳,比最华贵的丝绸还要柔软,比维也纳水晶还要剔透,粉嫩的手心还散发出一股热乎乎的香醇米酒味,我俯身一闻就醉了,骨头都酥了,一辈子都无法忘怀了!仅仅这气味就足以使我甘愿为他奉献一切!最起码他必须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和睦的家庭就是他美好童年的根本保证。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越来越干瘦和苍老,华林越来越肥胖和苍老(因肥胖本身而苍老)。我越来越勤劳,就连装修房子,都是我站在拖拉机上,找朋友帮忙,去厂家购买更实惠的地砖。而华林,连马桶漏水也懒得修理。嘶嘶嘶,卫生间里一年四季水声潺潺。“哎,马桶坏了你怎么不修?”
  “ 我是修马桶的吗?(你不要忘记我也是文化人!)”
  “你到外面去找人来修理呀?”
  “你不也可以在外面找人来修理吗?(你不是一贯都很能耐吗?)”
  罢了罢了,休战。请你小声点儿,邻居听见了!儿子快回家了,不能让儿子纯洁的小鼻子嗅出战火和硝烟。我出去奔波好了!去找人修理这或者那,去物色和雇请家务工人。男人看武侠小说吧,看电视吧。电视节目越来越多,全天都有,太好了,感谢社会发展,感谢电视台。端着饭碗,歪在沙发里,一边大吃红烧排骨,一边与电视同乐。典典,我的儿子,到爸爸肩头上来。好呐!
  看吧,我的儿子骑在他爸爸肩头是多么快乐,父子俩开怀大笑。看吧,我没有把家庭弄糟,没有把婚姻弄糟。我最初的追求是光荣的伟大的正确的。也许,华林的情绪是阶段性的。像我,一个并不具备贤妻良母潜质的女人,可以努力学习做一个贤妻良母,男人也许会感动的,也可能会努力改变他自己的。
  然而,一个出溜,就是十年!
  十年!我并不服老。我的年纪并不老。早先,我跑到六渡桥的清芬路,在洋垃圾旧服装里头淘宝,用五块钱一条的裙子和十块钱一件的西服(款式的确很好),来扮靓装扮自己憔悴的青春。后来清芬路的旧服装市场被取缔,我如蝇逐臭地跑遍了武汉市的角角落落,在武昌的胭脂路,汉口三眼桥的破布街,寻觅一些便宜的布头、贴花和绣花花片,回家拼凑新颖的服装,穿成一个独特的花蝴蝶。最后一两年,我干瘪得无法再穿连衣裙了。我干脆走潇洒路线,剪个短短运动头,和儿子穿同样的无领T恤衫。
  有一天,我们带儿子去公园玩耍。我剪着短短的运动头,与儿子你追我赶。在一个沙坑里,我们赶走了企图霸占地盘的恶少。恶少跑去向他的父亲告状,说那个男孩子打我。他父亲过来,在后面拍拍我的肩,说:“喂,小子!”
  我转过身来。这位父亲不好意思地顿住了。我微笑着说:“孩子们只是闹着玩儿呢。”
  这就是我的体重直线下降的恶果,从背后看,我都已经变成小子了——我本该是一个丰腴的少妇啊!华林在旁边看着这一幕,乐得哈哈大笑。我却直想哭!却是哭都哭不出来了!
  作为丈夫,华林居然不知道歉疚和害臊!
  我搞不懂了!沈亚红再回武汉,和她丈夫一起,驾驶自家的三菱越野车,从北京一路开过来了!车里还抱下来“来富”和“保财“——它们是一对狗狗。据说是名贵的可卡犬。它们温顺的眼神一下子触动了我的心。我是真爱动物的(顺便提一句:黄咪咪去世了。它老了。消息传来,我失眠整夜,哭泣了半宿。)。我不太喜欢沈亚红宠爱狗狗的神态。我感觉她对动物没有平等敬意,只是把它们当作炫耀的玩物。这不是真爱!真爱必须有一种生命之间的平等,我知道那种感觉。我真的爱动物!可是,我没有条件去爱。
  “得了得了,闲话到此为止。”沈亚红看看手腕上巨大的表盘,说:“叶紫啊,你就别在我面前玩小资情调了!我知道你清纯!来,咱们赶紧把合同签了,切记交稿时间!午饭以后,我们就要上路,得赶到长沙去。”——那么,沈亚红夫妇这么阔绰的手面,就是靠这样,揣着一堆烂剧本,急煎煎地跑这个城市跑哪个城市,就可以赚得来吗?也许也许,电视剧的市场的确越来越大了,人们对电视机越来越上瘾了。
  何阿姨还不断有一些消息告诉我:禹淑荣大夫下海经商了,开了一家私人诊所,生意很好。因为她太需要赚钱,她丈夫和她离婚了(这么优秀的女人怎么会?!),儿子由她抚养(在国外上大学!)。
  而禹宏宽呢,早就结婚生子,家庭和美,新房子装修豪华。他已经转业到地方了,好像就在武汉市的哪一个文化单位当书记(啊!老天爷保佑我不要碰上他!)。老天爷啊!千万不要让我再听,关淳(久违的名字和记忆!)也是“家庭和美”,“装修豪华”“赚钱很多”,“购买大屋”的人!也不要让他因为应酬太多,胡吃海喝,吃出病来了(肝癌胃癌什么的)——尽管他的确是一个苕货。
  我觉得,这些故事情节,都是我在那些拙劣的电视连续剧剧本里看到的,怎么就发生在生活中了呢?我一直都同意不在剧本上署名,就是因为,这些电视剧无非是肥皂剧,是五彩泡沫,是让家庭主妇混混晚饭之后、睡觉之前无聊时间的,是没有生活逻辑的,是消费性的虚假谎言,不仅谈不上艺术,根本也谈不上人生真谛。
  是我愚蠢吗?也许我应该承认:我是一个愚蠢的女人。以前读书时代的成绩好,那是书本知识,并不等于拥有生活智慧。现在我在我父母的三个孩子中混得最差。住房最破最小。家里到了1998年才安装电话。连我父母都拆迁到崭新的宽敞的三居室去了(又在叶爱红港式审美观的影响下装修一番)。允许私人安装电话的政策一放开,我母亲撒腿就往电信局跑(她为安装家庭电话耿耿于怀了一辈子啊!),成为本市安装私家电话的第一人,都上报纸头条新闻了!试问有几个老太婆这么潇洒,愿意一口气拿出2800元的初装费?
  我坦率承认,我是被迫安装电话的。我就是想不通为什么需要2800元的初装费?这不是打劫来了吗?还有购买电话机费、材料费、居住稍微远一些还收界外费,以后每月还有座机费!不打电话也得交费!就跟欠债了一样。好恼火人啊!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一部自己购买的电话机,放在自家的桌子上,还得按月交一笔相当的费用给电信局?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道理?商品经济也是有消费才有交钱嘛!依我的脾气,我就是不要电话!我早就知道电话是怎么回事,我早就享用过电话了,我在年纪轻轻的时候,曾经用电话谈恋爱,一打几个小时,那时候,谁有我这派头?不错,电话曾经是身份的象征,它引诱大家追求它,其实呢,电话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通讯工具!如果我们大家都不上当都不安装,你看他们怎么办?恐怕也得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实行免费安装了吧(我母亲无情嘲笑我:做你的梦吧!我们国家可不是资本主义!)?
  是的是的,我是平庸和吝啬的。我就是不甘心把自己辛苦一年的积蓄全部拿去安装电话。于是,就像叶爱红尖锐指出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