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辩论      更新:2023-02-16 19:55      字数:4802
  咱们可以穿过奥哈拉先生家的河床和方丹家的草地,很快就能赶到那里。
  “到那里俺什么好的也吃不着,只有吃负鼠和青菜了,吉姆斯不服气地说。
  你什么也别想吃,斯图尔特奸笑道。因为你得回家去,告诉妈妈我们不回去吃晚饭了。“不,俺不回去!吉姆斯惊慌地嚷道。不,俺不回去!
  回去给比阿特里斯小姐打个半死可不是好玩的。首先她会问俺你们怎么又给开除了?然后又问,俺怎么今晚没带你们回家,好让她好好揍你们一顿?末了,她还会突然向我扑过来,像鸭子扑一只无花果一般。俺很清楚,她会把这件事通通怪在俺头上。要是你们带俺到到温德先生家去,俺就整夜蹲在外边林子里,没准儿巡逻队会逮住俺的,因为俺宁愿给巡逻队带走,也不要在太太生气时落到她的手中。哥儿俩瞧着这个倔犟的黑孩子,感到又困惑又烦恼。
  这傻小子可是做得出来,会叫巡逻队给带走。果真这样,便又妈妈添了个话柄,好唠叨几个星期了。我说这些黑小子们是最麻烦的。有时我甚至想,那帮废奴主义者的主意倒不错呢。“不过嘛,总不能让吉姆斯去应付咱们自己不敢应付的场面吧。看来咱们只好带着他。可是,当心,不要脸的黑傻瓜,要是敢在温德家的黑人面前摆架子,敢夸口说咱们常常吃烤鸡和火腿,而他们除了兔子和老鼠什么也吃不上,那我——我就要告诉妈妈去。而且,也不让你跟我们一起去打仗喽。
  “摆架子?俺在那些不值钱的黑小子跟前摆架子?不,先生们,俺还讲点礼貌呢。
  比阿特里斯小姐不是像教育你们那样也教育俺要有礼貌吗?“可她在咱们三人身上都没有做得很好呀,斯图尔特说。
  来吧,咱们继续赶路。
  他使自己的大红马向后退几步,然后用马刺在它腰上狠狠踢下,叫它跳起来轻易越过篱栏,跨人杰拉尔德·奥哈拉农场那片松软的田地。随后布伦特的马跟着跳过,接着是吉姆斯的,他跳时紧紧抓住鞍头和马鬃。吉姆斯不喜欢跳篱栏,然而他为了赶上自己的两位主人,还跳过比这更高的地方。
  他们在越来越浓的暮色中横过那些红土垅沟,跑下山麓向河床走去。这时布伦特向他兄弟喊道:我说,斯图!你觉得思嘉本来想留咱们吃晚饭吗?“我始终认为她会的,斯图尔特高声答道。你说呢……
  第二章
  思嘉站在塔拉农场的走廊上目送那对孪生兄弟离开,直到飞跑的马蹄声已隐隐消失,她才如梦游人似地回到椅子上去。她觉得得脸颊发僵仿佛有什么痛处,但嘴巴却真的酸痛了,因为是刚才很长一段时间她在咧着嘴假装微笑,为了不让那对孪生子发觉她内心的秘密。她疲惫地坐下,将一条腿盘起来,这时心脏难受得发胀,好像快要从胸膛里爆出来一般似的。它古怪地轻轻跳着;她的两手冰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沉重地压迫着她。她脸上流露出痛苦和惶惑的神情,这种惶惑说明,她这个娇宠惯了、经常有求必应的孩子如今可碰到生活中不愉快的事了。
  艾希礼将同媚兰·汉密尔顿结婚了!
  唔,这不可能是真的!那对孪生子准搞错了。他们又在找她开玩笑呢。艾希礼不会爱上她。谁也不会的。同媚兰这样一个耗子似的小个儿。思嘉怀着轻蔑的情绪想起媚兰瘦小得像孩子的身材,她那张严肃而平淡得几乎有点丑的鸡心形的脸,而且可能艾希礼是好几个月没见到她了。自从去年十二橡树村举行家中大宴会以来,她顶多只到过亚特兰大两次。不,艾希礼不可能同媚兰恋爱,因为————唔,她决不会错的——因为他在爱她呀!她思嘉才是他所爱的那个人呢—…她知道!
  思嘉听见嬷嬷的脚步笨重地在堂屋里把地板踩得嘎嘎响,便迅速将盘着的那条腿伸下来,并设法放松脸部的表情,尽量显得平静一些。万万不能让嬷嬷怀疑到出了什么事呀!
  嬷嬷总觉得奥哈拉家的人连身子带灵魂都是她的,他们的秘密就是她的秘密。
  只要有一丝神秘的味道,她就会像条警犬似的无情地追踪嗅迹。根据已往的经验,思嘉知道如果嬷嬷的好奇心不能立即满足,她就会去跟妈妈一起嘀咕,那时便只好向母亲交代一切,要不就得编出一个像样的谎话来。
  嬷嬷从堂屋里走出来,她是个大块头老婆子,但眼睛细小而精明,活像一头大象。她长得黑不溜秋,是纯粹的非洲人,把整个身心毫无保留地献给了奥哈拉一家,成了爱伦的左右手、三个女孩子的煞星和其他家人的阎罗王。虽然嬷嬷是个黑人,但她的行为规范和自豪感却与她主人一样高或者还要高些。她是在爱伦·奥哈拉的母亲索兰吉·罗毕拉德的卧室里养育大的,那位老太太是个文雅的高鼻子法兰西人,无论对自己的儿女或者仆人只要触犯法规便不惜给以应得的惩罚。
  她曾经做过爱伦的嬷嬷,后来爱伦结婚时跟着她从萨凡纳来到了内地。嬷嬷要是宠爱谁,就会严加管教。正由于她是那样宠爱思嘉和因思嘉而感到骄傲,她对思嘉的管教也就没完没了。
  那两位少爷走了吗?你怎么没留他们吃晚饭呀,思嘉小姐?俺告诉了波克叫他添两份饭啦。你的礼貌到哪里去了呢?“唔,他们尽谈论战争,我都听得烦了,再也忍受不了同他们一起吃晚饭,尤其怕爸爸也参加进来大叫大嚷,议论林肯先生。”你可像个女孩一般不知礼了,亏你妈妈和俺还辛辛苦苦教你呢。还有,你怎么没披上你的披肩呀?夜风快吹起来了!
  俺一次又一次告诉你,光着肩膀坐在夜风里要感冒发烧的。思嘉小姐快进屋里来。思嘉故意装出一副冷淡的样子掉过头去,幸喜嬷嬷正一个劲儿唠叨披肩的事,不曾看见她的脸。
  不,我想坐在这里看落日。它多美呀。你去给我把披肩拿来。劳驾了,嬷嬷,让我坐在这里,等爸爸回家来我再进屋去。“俺听你这声音像是着凉了,嬷嬷怀疑地说。
  唔,没有,思嘉不耐烦地说。你去把我的披肩拿来吧。嬷嬷蹒跚地走回堂屋,这时思嘉听到她轻声呼唤着上楼去找楼上的那个女佣人。
  罗莎!听着,把思嘉小姐的披肩给我扔下来。接着,她的声音更响了,不中用的黑鬼!她总是什么忙也带不上的。
  又得俺亲自爬上楼去取了。
  听到楼梯格格作响,思嘉便轻轻站起身来。嬷嬷一回来又要重复那番责备她不懂礼貌的话了,可思嘉觉得正当自己心酸的时候,实在无法忍受叨叨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她就犹豫不定地站着,不知该躲到哪里去让痛苦的心情略略平息,这时她忽然起了一个念头,这给她带来了一线微弱的希望。原来那天下午她父亲骑马到威尔克斯家的农场十二橡树村去了,是为了商量购买他那位管家波克的迪尔茜。迪尔茜是十二橡树村的女领班,自从六个月前结婚以来,波克就没日没夜地缠着要主人把她买过来,好让他们两口子住在一起。那天下午杰拉尔德实在已抵挡不住,只得动身到那边去商量购买迪尔茜的事。
  当然,思嘉想,爸爸会知道这个可怕的传闻不是真的。就算今天下午他的确没有听到什么消息,他也可能注意到了某些迹象,感觉到威尔克斯家有什么叫人兴奋的事情吧。要是我能在吃晚饭前一个人看见他,说不定就能弄个明白——原来不过是那哥儿俩的一个缺德的玩笑罢了。
  杰拉尔德该回来了。如果她想单独见他,她也无须麻烦,只要在车道进入大路的口子上迎接他就行了。她悄悄地走下屋前的台阶,又回过头来仔细看看,要弄清楚嬷嬷的确没有在楼上窗口观望。她没有看见那张围着雪白头巾的黑色阔脸在晃动的窗帘间不满地窥探,便大胆地撩起那件绿花布裙,沿着石径向车道快快地跑去,只要那又镶有锻带的小便鞋允许,她是能跑多快就跑多快的。
  沿着碎石的车道两边,茂密的柏树枝叶交错,形成天然的拱顶,使那长长的林荫路变成了一条阴暗的甬道。一跑进这甬道里,她便觉得自己已经安全了,家里的人望不见了,这才放慢脚步,她气喘吁吁,因为她的胸衣箍得太紧,不容许她这样飞跑,不过她还是尽可能迅速走去。她很快便到了车道尽头,走上了大路,可是她并不停步,直到拐了个弯,那里有一大丛树遮掩着她,使家里人再也不能看见了。
  她两颊发红,呼吸急促,坐在一个树桩上等待父亲。往常这时候,他已经回来了,不过她高兴今天他晚一些,这样她才有时间喘过气来,使脸色恢复平静,不致引起父亲的猜疑。她分分秒秒地期待着听到得得的马蹄声,看到父亲用他那吓死人的速度驰上山冈。可是一分钟又一分钟过去了,杰拉尔德还是不见回来。
  顺着大路望去,想找到他的影子,这时心里的痛楚又膨胀起来了。
  唔,那不可能是真的!她心想。他为什么不来呢?她的眼光沿着那条因早晨下过雨而变得血红的大路沉思着,在心里跟踪着这段路程奔下山冈,到那懒洋洋的弗林特河畔,越过荆榛杂乱的沼泽谷底,再爬上下一个山冈到达十二橡树村。艾希礼就住在那里。此时,这条路的全部意义就在这里——它是通向艾希礼和那幢美丽的像希腊神殿般高踞于山冈上的白圆柱房子。
  啊,艾希礼!艾希礼!她心里喊着,心脏跳得更快了。
  自从塔尔顿家那对孪生子把他们的闲话告诉她以后,一种惶惑和灾祸的冷酷感一直沉重地压抑着她,可如今这种意识已被推到她心灵的后壁去,代之而的是两年以来始终支配着她的那股狂热之情。
  现在看来很有些奇怪,当她还没有长大成人的时候,为什么从不觉得艾希礼有什么动人之处呢?童年时,她看见他走来走去,可一次也不曾想过他。直到两年前那一天,当时艾希礼为期三年的欧洲大陆旅游刚回来,到她家来拜望,她才爱上了他。事情就这么简单。
  她那时正在屋前走廊上,他沿着马从林荫道上远远而来,身穿灰色细棉布上衣,领口打着个宽大的黑蝴蝶结,与那件皱领衬衫很相配,直到今天,她还记得他那穿着上的每一个细节,那双马靴多亮啊,还有蝴蝶结别针上那个浮雕宝石的蛇发女妖的头,那顶宽边巴拿马帽子——他一看见她就立即把帽子拿在手里了。
  他跳下马,把缰绳扔给一个黑孩子,站在那里朝她望着,那双朦胧的灰色眼睛瞪得大大的,流露着微笑;他的金黄色头发在阳光下闪烁,像一顶灿烂的王冠。那时他温和地说:思嘉,你都长大了。然后轻轻地走上台阶,吻了吻她的手。还有他的声音啊!她永远也忘不了她听到时那怦然心动的感觉,仿佛她是第一次听到这样慢吞吞的、响亮的、音乐般的声音!
  就在这最初一刹那,她觉得她需要他,像要东西吃,买马匹,要温软的床睡觉那样简单,那样说不出原因地需要他。
  两年以来,都是他陪着她在县里各处走动,参加舞会、炸鱼宴、野餐,甚至法庭开庭日的听审,等等,虽然从来不像塔尔顿兄弟那样纷繁,也不像方丹家的年轻小伙儿那样纠缠不休,可每星期都要到塔拉农场来拜访,从未间断过。
  确实,他从来没有向她求过爱,他那清澈的眼睛也从来没有流露过像思嘉在其他男人身上熟悉的那种炽热的光芒。
  可是仍然——仍然——思嘉知道他在爱她。在这点上她是不会错的。直觉比理智更可信赖,而从经验中产生的认识也告诉她他爱她。她几乎常常中他吃惊,那时他的眼睛显得既不朦胧也不疏远,带着热切而凄楚的神情望着她,使她不知所措。她知道他在爱她。他为什么不对她说明呢?这一点她无法理解。但是她无法理解他的地方还多着呢。
  他常常很客气,但又那么冷淡、疏远。谁也不明白他在想些什么,而思嘉是最不明白的。在那一带,人人都是一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因此艾希礼的谨慎性格便更加使人看不惯了。他对县里的种种娱乐,如打猎、赌博、跳舞和议论政治等方面,都跟任何别的青年人一样精通;可是他跟大家有不同之处,那就是这些愉快的活动对于他来说,都不是人生的目的。他仅仅对书本和音乐感兴趣,而且很爱写诗。
  啊,为什么他要长得这么漂亮,可又这么客气而不好亲近,而且一谈起欧洲,书本、音乐、诗歌以及那些她根本不感兴趣的东西来,他就那么兴奋得令人生厌
  可是又那么令人爱慕呢?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当思嘉同他坐在前门半明半
  暗的走廊上闲谈过以后,每次上床睡觉时,总要翻来覆去好几个钟头,最后只得自我安慰地设想下次他再来看她时一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