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节
作者:不落的滑翔翼      更新:2023-02-16 19:55      字数:4751
  之所以兔死狐悲,有个理由。在中关村的商家看来,走私并不是令人讨厌的事,甚至被当做对于外贸管制制度的一种痛快淋漓的报复行为。如前所述,那时候政府对于进口商品,除了设置高额关税,还构筑诸多非关税壁垒,比如进口许可证和外汇管理条例。中关村的企业多为民间自发形成,产销不在政府计划之列,自然无从经由合法渠道获得批文,所以只好另辟蹊径,甚至采用非法手段,进口他们需要的电子产品。1990年中关村经营电子产品的企业已经超过千家,几乎没有人能够保证自己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与走私者打交道。他们要么是躲避进口许可证,要么是偷逃海关税款,更多的时候是两者兼有海关对中关村31家企业的一项调查认定,1991年的10个月里,它们共销售计算机2573台、打印机5715台、空调器850台。这些货物都没有合法的进口手续(进口许可证和整机纳税单证),而且进货价一般都低于正常进货价的20%至40%。该调查还指出,它们的进货渠道基本上是广东的深圳和东莞。。我们根据保存下来的档案资料,可以知道,当时中关村的那些最著名的企业,大都曾因涉嫌走私遭到警方调查。在金燕静案发之前,柳传志和他的联想也差一点遭遇和金燕静一样的下场我在《联想风云》一书中详细记述了联想涉嫌走私的经过。此处不再赘述。。正因此,中关村一直流行着走私难免的说法,比如当时的中国科学院院长周光召就曾说过,他们是叫社会环境逼出来的。那些最极端的走私难免论者甚至认为,如果有谁想要独善其身,保持清白,那就只有死路一条关于这个问题,本书作者曾就柳传志涉嫌走私一事直接询问周光召,以下是当时的对话:
  周光召:我们当然也批评了他,不过我们觉得有很多社会的原因,不能完全怪他。如果他当时不这样做,没法跟人家竞争,所以我们的态度说坚决保护他,另外告诉他,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了。
  凌志军:你的意思是,他做的有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是为了企业?
  周光召:对。也是逼出来的,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叫社会环境逼出来的。比如说你当时不送礼的话你过不去,比如说海关什么的,就是完全不允许他们进口。至少我们做试验来讲,也不能这样子。所以,中国高科技发展,我越来越知道它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
  这样看来,柳传志得到了他的上级的理解,并且被坚决保护起来,而金燕静却没有那么幸运。部分原因是她的行为过于张扬,竟在光天化日之下为所欲为,这就不仅是个被逼出来的问题,而且还叫地方官员难堪。段永基后来如此评说这件事情:走私还敢明目张胆啊?也就是她敢吧!这不是欺负中国海关无人吗?这话过于直白,但却道出要害。官员有时候义愤填膺,不是因为是非,而是因为脸面无光。当时我们国家沿海一线走私横行,公司、个人、地方政府,纷纷卷入其中。局面如此混乱失控,让中央政府极为震怒,这时候出来一个金燕静,正好杀一儆百。这一点我们从国务院的高级官员对这一案件的严厉批示中可以看得很清楚。
  除此之外,聪明的看客还能想到,1991年的政治形势对金燕静不利。也真该让她倒霉,这年夏天,就在金燕静东窗事发之后不久,苏联发生了8o19事件,这在北京引起连锁反应。反对和平演变的教育被当做党的既定日程贯彻下来,任何人都不能躲避,就连胡昭广也不敢搪塞。而金燕静一案,在那些保守主义者看来,正是和平演变的有力证明。两年来他们发起种种政治性质的攻击,终究还是不能点燃阶级斗争的大火,但是如果谁家后院先烧起来,它却足以火上浇油。
  中关村的舆论从一开始就把金燕静看作改革的牺牲者。有些传言把她描述成一个代人受过的角色。检察官举证说,那些走私交易清单上都盖有她的印章。有人就说,那不过是个公司法人章,从一开始就不是由她亲自保管有些人当时为金燕静打抱不平,好多年后他们和本书作者谈及此事时,还是不改初衷。其中有:
  陈庆振:改革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对原来的法规条例进行突破,对不对?突破什么呢?就是违规。你如果是完全按照过去的条条框框,你不敢越雷池一步,那肯定什么也做不成。
  胡昭广:海关只不过是想要敲山震虎。这个东西是市场经济跟计划经济的碰撞。她没进口批文,可是她要发展高科技。你让她怎么办?
  沈仁道:企业肯定同情她。政府有一批干部也是同情。我作为区里主要领导,有一次想打听一下金燕静被关在哪。那个人都不肯说。他们认为让区政府处理的话,可能就大事化小了。应当说确实有这个可能,因为区委区政府对他们的处境更理解。
  邵干坤:我知道她个人没贪污。她就是为了企业。这个人有能力的,有魄力,有头脑。
  柳传志:这样干是不是走私呢,是走私。可是老实说,当时整个国家是走私风行,都在买卖批文,买卖外汇,他们都没事。你是想抓谁抓谁,想打谁打谁,这不就是民不举官不纠嘛!
  曹友迅:你就没有给她提供一个好的环境。这不是替她辩护,是考虑实际的情况。你不能让这些先行者违法是死,合法还是死。
  纪世瀛:真正的罪人是改革的保守派。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那时进口关税极高,批文垄断。这种情况下,电子一条街上凡是从事电子技术的人,除了通过深圳和广东走私以外别无他法。我毫不客气的说,正是这种有限度的走私行为,支持了中关村的发展。我之所以敢说这句话,就是因为我没有干过这种事。。尽管这么多人打抱不平,金燕静已是罪证确凿,没有人能够公开袒护。接下来的一个月,银行纷纷致函信通公司收缴贷款本息。8月12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把金燕静的总裁职务和法定代表人资格一并免去。9月7日,试验区办公室发出通知,宣布自即日起,撤销北京信通集团公司试验区优秀新技术企业的荣誉称号。
  金燕静是个天生的冒险家。除了更加肆无忌惮、大张旗鼓,应当说她并不比无数逍遥法外的走私者更坏。她在检察官面前一直坚持说,公司的走私情节都是下级人员所为,而她本人并不知情。但是从她一贯的强势领导作风来看,她是不可能对属下失控的。她的下级也不会在长达9个月的时间里把她蒙在鼓里。当时负责此案的检察官出示的证据,也表明金燕静在说谎根据判决书的陈述,这些物证包括:企业合同、政府批文、介绍信、向海关人员行贿的报销单据、库房发货清单、假发票、调汇账目、照片、货物记账单、进口报关单、警察查扣的走私货物现场照片、购入商品清单、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海关笔录、汇款单、传真、董事会纪要、金燕静的日记信函,以及至少35个证人的证言。。这检察官名叫李天裕,一向有铁骨柔情的美誉,不过他在金燕静一案中表现出来的只有铁面无私,这让金燕静再也无法辩白。到了1992年1月19日,区委书记沈仁道终于承认金燕静的案子再也没有回旋余地,只好批准属下清理金燕静还有什么荣誉称号,如有,按程序办撤销手续。
  金燕静和她的公司就这样失去往日的一切辉煌。
  中关村因此一案在道德和法律方面蒙羞,甚至还牵涉到政治的清白,这让政府极为尴尬。有消息说,海关缉私处的调查已经扩展到更大范围,至少又抓到四通公司、东方科仪公司和高立电脑软件公司的三桩案件。这让当地气氛更加紧张。官员们深知中关村很多企业屁股上都不干净,倘若穷追不舍,就有可能让一个信通的悲剧变成整个中关村的悲剧。用当时海淀区委书记沈仁道的话来说,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
  不安的气氛很快逼近台基厂大街一号,于是导致北京市委的一次意味深长的会议。会议在北京市委大楼225会议室召开,时在1992年1月10日。市委书记李锡铭一定是觉得事关重大,所以亲自主持。我们在当时的会议记录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官员们是如何寻找理由为中关村开脱,并且以市委法纪联席会第39次会议的名义发布决定:
  试验区的工作带有试验的性质。这是改革的试验,也是法规的试验。不能把用于管理特区的办法不加区别地完全照搬到试验区来。对试验区的创业不能不管,但也不能管得太死,检查要适度。要研究新的办法,既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又保证它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
  对当前试验区出现的国内买断等问题,要具体分析,划清界限:对国内配套无法解决、需要购置进口关键零部件用于开发企业自己的高科技产品,采取国内买断的做法,不能作为违规问题对待;对有意购买走私物品直接用于倒卖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严肃查处国内买断是当时国内企业与走私者串联起来的一种方式。意思是,走私者负责将货物偷运入关,而国内的公司则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全部买断。这样,走私者不必承担国内销赃的风险,而国内的买家不必直接参与走私。。
  为了更好地搞好开发试验区的工作,有利于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会议决定:目前在试验区进行检查的一些行政执法部门,要从企业中先撤出来,集中后,由海淀区领导尽快向检查组和各检查组上级主管领导,介绍情况,讨论研究适应试验区的执法执纪的政策性问题,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政府。
  决定下达海关方面,立竿见影。2月26日,海关副关长王均银为此写了一信给北京市的两位副市长。信里报告,海关已按预定安排撤回试验区的调查组。对于正在调查的三起案件,王均银认定并不属于国内买断,而与纯粹的走私行为无异。尽管如此,海关还是决定网开一面,对高立公司涉嫌的100多台微机,我关已启封让其销售,责成高立公司向委托人追索合法进口手续;对四通公司,我关又派人南下,尽快查出;东方科仪公司我关仅扣三台残缺微机,正常立案追查。从这封信里还可以看出,海关官员的心情相当矛盾:我们认为建立试验区的决策是正确的,实践证明试验区的工作也是卓有成效的。为保证试验区的健康发展,有如下几点建议:1,对于试验区的实际困难应由国家从宏观政策上给予解决,确应支持的从政策上给以放宽,开正路。2,由市政府与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商讨试验区的有关政策界限,以使具体执法部门便于执法。
  中关村通过政府文件、会议和小道传言,让人知道金燕静已无可救药。同时见好就收,宣布另外一个消息:海关不再继续追究国内买断问题。这是我们可以查阅到的、由政府决议来拐弯抹角地宽容走私行为的典型证据。白颐路上的公司放下心来,但是混乱依然不能幸免。中关村积累起来的问题是复杂的,已经深深地根植在开拓时代的企业中,而且企业越大越是出名,问题也就越是严重,直至发展成为尖锐的冲突,其中关键仍然在于国内买断。
  我们此前已经叙述那桩1364万元的买卖令陈春先的华夏公司陷入一场官司。现在来说后面的故事。事情的表面看上去是一桩合同纠纷。中科院的器材供应站向华夏订购100套微机。等到华夏把全部货物准备齐全,供应站却坚持取消合同,其理由是这批产品的质量存在诸多问题。
  双方各执一词,相持三年,由政府仲裁演化而为法庭诉讼,始终不能了结。在这漫长的过程中,华夏在道义和法律方面始终占着上风。主审法官亲自尾随技术专家进入华夏库房提取样机,开箱检验,结果证明所谓质量问题并不存在。根据1985年8月28日工商局仲裁委员会下达的裁定、1986年10月26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1989年9月6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华夏都是胜诉一方。但是对方仍然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庭审的情形来看,他们希望渺茫。
  然而情势急转直下。问题出在上诉状中提出的一项新指控:华夏想要卖给他们的这批计算机都是走私货。其代理律师还在法庭上信誓旦旦地宣称:为此我方不仅不能不清不白地提货付款,而且还要坚决与违反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上诉者从合同纠纷的一方,一变而为道德化身和法律卫士。这让旁观者看了既惊讶又好笑。然而从法律的立场上说,他们的指控相当严厉,直指华夏的要害。一经证实,则陈春先就不仅面对一场民事纠纷,而且还将成为刑事罪犯。当时华夏在庭审中极力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