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节
作者:美丽心点      更新:2022-12-03 20:02      字数:4721
  我根本就躲避不过去,即使能够躲避,她身上散发出的幽幽的香气也足以把我拉扯回来,我的心一下子就像淋了热水般的冰块化开了,“……你,愿意嫁给我吗?”
  “当然愿意啊傻瓜,”我的话音还不曾落下,囡囡的手就伸了上来,把无名指稍微翘起来一些,好让我给她戴上戒指,我笨手笨脚,戴了半天都没有戴上,她就抓着我的手,再用我的手给她戴上,戴好之后凑在眼前好好欣赏了一会,“哈”了一声,“该我来问你愿不愿意娶我了。”
  “……”
  “本来该你问的——算啦,天气怪冷的,我来代劳啦,”她冲床头柜上的白胡子老头说,即使身处黑暗之中,我也能想像出她满脸的鬼精灵劲。突然把我脑袋上的围巾掀起来一点,露出左边的耳朵,之后,她压低嗓门,嘴巴凑到我的耳朵跟前,甚至都没有声音,只有气流声,“喂,我说弟弟呀,愿不愿意娶你姐姐我呀?”
  我也侧过去,嘴巴对准她的耳朵,同样只发出气流声,“愿意啊,老婆!”
  ——叫着“老婆”二字的时候,我的心里竟是兀自一震。
  “哈哈,哈哈,”囡囡笑着,给我的无名指也戴上戒指,戴上之后,把她的手和我的手并在一起看着,一边抚摸着一边看,这样一来,她精心准备了一下午的“婚礼”就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她舍不得,又要我戴上耳机再听一遍那首歌,挽着我的胳膊,身体靠在我的身上,应该是闭上了眼睛的;再听完一遍之后,她突然直起身来,跪在床上,搂住我的脖子,隔着围巾狠狠地在我脸上亲了一下,哽咽着问我,“我是不是该叫你声老公啊?”我得让她高兴起来,就笑着说:“那当然了,叫掌柜的也行。”
  “掌柜的,小心了,我要来圆房了!”她突然把我推倒,压到我的身体上,张牙舞爪地做女色魔状,然后,又轻悄地缩回双手,“别害怕掌柜的,吓唬你呢。”
  小小子儿,坐门墩儿,哭着喊着要媳妇儿。
  我就是那个坐在门墩儿上面的小小子儿,囡囡就是我的小媳妇儿。
  简介
  我幸福得一阵哆嗦。哆嗦之后,接着又是一阵。
  一、
  我和囡囡“结婚”的当天晚上,囡囡没有回我们的小院子里去,就在窗户外面蜷了一个晚上,搬了两把长条椅过来,坐上去,腿上盖着件我的衣服,那件衣服是我死活都要塞给她的,告诉她,明天早晨她直接带回家就可以了,这样总不会再带进什么细菌来了吧,好说歹说,她总算同意了;两点多钟的时候讲了会儿电话,心里终是不忍,劝她还是回家去睡,她却说:“那怎么行?今天可是我的新婚之夜啊。”接着换成了闽南语的腔调,“我说后生,你有没有搞错啦?”
  唉,好吧,一切就全都任由我的小媳妇儿自己做主吧。
  天快亮的时候,还是各自睡了一会儿,我做了梦,梦见我带着囡囡坐火车回宁夏去住下来了,不是银川那样的城市,应该是在荒凉如西海固这样的地区,住的房子虽说不是窑洞,但是也比窑洞好不了多少,屋顶好似一面斜坡,那是因为方便雨天的时候在屋檐下接雨水的缘故,要知道,不管是吃的水还是洗澡的水,其实都是在屋檐下接的雨水;我好像是拿着把铁锹在外面挖水窖,囡囡坐在屋里的土炕上忙活着什么,穿着红彤彤的印花棉袄,和印花棉袄一样红彤彤的,还有纸糊的窗户上贴满了的囡囡自己动手剪的窗花。
  醒来的时候,囡囡就趴在玻璃窗上看着我呢,手里拿着我的那件衣服和她的包,脸上和头发上都湿了,应该是出门去吃过早饭了。我一看她此刻的样子,就能知道外面应该是雨夹雪的天气。
  见我醒过来了,她连忙示意我拿起电话,告诉我:“刚才我站柜台的那地方来了电话,说要我今天帮他们去进货,我得赶紧走了,对了,你很争气哦,刚才问过医生了,说身体恢复得不错。”
  “是吗?”我的心情也为之一振。
  “是啊,今天就可以送羊骨粥啦,太争气了掌柜的,好了不说了,我得走了,中午不回来了,晚上得早点回家熬粥去啦——”说着又不放电话,自言自语,“嘻嘻,掌柜的。”
  自言自语完了,她也该走了,刚放下电话要走,正好有个相熟的医生走过来,她立即乖巧地站住,和他打招呼,那医生平日里对我和囡囡就甚是不错,伸手摸了摸囡囡的头,囡囡一吐舌头,转身对我做了个鬼脸,摇了摇手,就消失不见了。
  一个多么好的早晨!
  我幸福得一阵哆嗦。哆嗦之后,接着又是一阵。
  “每天你都会在路上和许多人擦身而过,你不会想到,也许有一天,他会成为你的朋友或知己,当时那个女孩子离我只有零点零一厘米,五十七个小时之后,我爱上了这个女人。”这是王家卫的电影《重庆森林》里的一句台词,对这部电影,囡囡简直是喜欢得紧,我则不见得有多么喜欢王家卫,《重庆森林》还是读大学的时候在大学门口的录像厅里看的,看完了也就忘了,不过,现在想起来,却觉得刚才这句话的确别有意趣:世界何其大,一个人的一辈子何其长,假如我们对“五十七个小时”之后即将发生的事情没有半点期待,那么,我们又能拿什么当做我们一辈子的指望呢?
  人之为人,总还是得要点指望的吧。
  当然,我是要除外的。我是一个早就断绝了期待之念的人。不是因为来日无多,而是知道不管怎么样囡囡都在我的身边,我和她不过是隔了层玻璃窗而已,就像十个小时之前,我们“结婚”了,她成了我的小媳妇儿,十个小时之后,她还会回到我身边来,继续做我的小媳妇儿,弄不好晚上还要在窗户外面蜷上一夜——我还有丝毫必要像王家卫一样去想“五十七个小时”之后的事情吗?
  可是,我根本就不会想到,不光五十七个小时之后囡囡没有回来,就算一百一十四个小时过去了,囡囡也还是没有回来。就在囡囡摇着手对我说再见的时候,一场悲剧,一场足以让我们死无葬身之地的悲剧已经向我们逼近过来了,就像一个身着黑袍的厉鬼,已经蹑手蹑脚地跟着囡囡走了好远一段路,现在,那厉鬼只差一步就要拽住囡囡的衣角了——这些,这一切,这一切中的一切,我又怎么能够想得到呢?
  我又怎么能够想得到呢!
  上午,主治医生进了我的病房,告诉我说现在可以看看书了,但是必须得戴着手套,我当然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所谓“漫卷诗书喜欲狂”,说的就是此刻如我之感吧。我立即央求护士帮我去从前的那病房里取几本书回来。本来在我住进隔离病房之后,从前那间病房里是再没了我的什么东西的,但是我依稀记得似乎还有几本书在那个小女孩那里;毕竟相处了这么长时间,这一次,护士痛快地答应了,她临去之前,我给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写了封短信,请她带过去,信是这么写的:叔叔没骗你吧,看,住过来这么长时间了,叔叔还是一点事情都没有,别害怕,吃好睡好,什么都不要害怕。
  护士回来的时候,只带回了一本书,同时带回来的还有那封短信,说是那小女孩也住进隔离病房里去了,就住在我楼下的一层,这仅剩的一本书,还是她走后被护士发现了收拾起来的。
  原来是这样。我突然心如刀绞:住进隔离病房之后,小女孩的父母到医院里来陪她的次数比从前多些了吗?如果不是,那她该怎样度过那些枯燥得几欲令人发疯的单调而无聊的时光呢?
  护士带回来的书是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闭上眼睛我也可以一字不差地背出那段著名的、举世皆知的开头: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后来,当我心不在焉地翻起这本书,看到亨伯特带着洛丽塔去了“五光十色”的利坪维尔小城,给她买了笑话书、可口可乐和带夜光的旅行钟,我的心里又疼起来:那个和我一样身陷囚室一般的隔离病房里的小女孩,又有谁来给她买这些没有一个小女孩不喜欢的东西呢?
  下定了决心:晚上一定要让囡囡去看看她,哪怕隔着窗户和她打打招呼也好。
  凡是看过《洛丽塔》的人都知道我读这本书时想起那个小女孩是多么不恰当,甚至是有罪的,但是没办法,我就是这么想的。
  就这么到了中午。
  就这么,那场让我和囡囡死无葬身之地的悲剧,离我,离囡囡,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了,那个身着黑袍的厉鬼,已经对准囡囡的脖子举起了双手!
  中午,十二点刚过,我正坐在凳子上低头吃饭,窗户外面来了两个警察,好像一个年轻点一个年纪大点,是我的主治医生陪着来的,站在外面交谈了几句之后,再不说话,就这么看着我。我便停下不吃,茫然看着他们,过了一会儿,主治医生进来了,问我身体感觉怎么样,能不能让他们问几句话,我恍惚着点了点头。之后,他们先去了医生办公室,换好白大褂之后才进我的病房里来,主治医生没有再跟着进来。
  “你是沈囡囡的男朋友?”进来之后,那年轻点的警察温声问我,倒是和颜悦色。
  “……是。”我点了点头。
  “她刚才回来过吗?”他继续问,“就是十点至十二点之间。”
  “没有啊,她今天说是进货去了,”其实在他们进来之前我就没了吃饭的胃口,把饭盒都收拾妥当了,茫然问他,“你们找囡囡干什么?”
  “说的就是进货的事情!”那个年纪轻点的警察还没开口,年纪大的倒是先说话了,而且,脾气要大得多,“你要老老实实地回答我们的问题!”
  “……”
  这时候,年纪轻点的又接着问:“那么,你觉得她会到哪里去呢?我们刚才去过你的房子了,她不在。”
  “什么?”我顿时就觉得大事不好,他们竟然去了我的房子,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值得他们像这样费尽了心机去找她?我急了,不觉间站了起来,“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我提醒你,我们现在是在帮你!”年纪大的又吼了起来,“你不要一问三不知,我告诉你
  ,你这是在害她!”也不知道体内的哪根神经被碰着了,我一下子就恼怒了起来:我正吃着饭,进来两个警察,劈头就问囡囡去了哪里,却不告诉我囡囡到底出了什么事情,莫不是囡囡在偷什么东西的时候被发现了,又赶在他们抓到之前就逃走了?那又怎么样呢?无非是再把囡囡拘留几天吧,囡囡定然是不在乎的,反正交不出来罚款,因为她舍不得;既然囡囡不在乎,我也就不会在乎,拘留期满了,囡囡回到我身边,我照样是她的“掌柜的”,她照样是我的“内当家”,
  就冷冷地对他们说:“既然你们不相信,就走吧。”
  我一语未竟,年纪大点的警察顿时怒火中烧,竖起食指对我指点着正要吼出句什么,年纪轻点的挡住了他,对我说:“沈囡囡杀了人。”
  “什么?!”我顿觉天旋地转,全身的毛孔都在收缩,两只瞳孔却在瞬间放大了,“你说什么?!”
  “她杀了人。现在找到她,或者说她现在就来找我们,其实是在帮她,我可以负责任地讲,我办过很多案子,像她这样的失手杀人,将来是不会判死刑的,所以说,越早找到她越好。”“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我突然想起了什么,也对他们大吼起来,“我凭什么要相信你们是警察?”
  他们便互相对视了一下,各自掏出自己的证件,由年轻点的交到我手上来,其实,我明明已经知道了他们就是货真价实的警察,但是心里面存着侥幸,双手颤抖着打开了他们的证件:他们的确是警察,千真万确。
  天哪,怎么会这样啊!
  平空里飞来一台搅拌机,将我的脑子变成了一片轰隆作响的工地——搅拌!搅拌!搅拌!我真正是头疼欲裂了,眼前一黑,差点就要往前栽倒下去。最后关头我拼命站住了,没有倒下,可是,那股疼痛之感纠缠住了我的每一处器官,头发有知觉也会觉得眩晕,我死命抓住头发,死命拽,这时候,一滴血从鼻子里流出来,落在我的小臂上,一滴之后,更多滴像春天里的雨水般从我鼻子里挣脱出来。那年轻的警察见状赶紧扶住我,拿起床头柜上的面巾纸递给我,我接过来了,但是纹丝不动,没去管鼻子,因为早就见怪不怪了,径自拿着面巾纸问
  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情?”
  血还在流着,汹涌而出,永无停歇之期,那年轻的警察正要张口说话的时候,我的心就一下子先黑了,不是眼睛,是心,就像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