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节
作者:美丽心点      更新:2022-12-03 20:02      字数: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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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完这几行字,我的手腕已经酸疼不止了,继续躺下来听童声合唱,脑子却不知怎么跑回了宁夏,满脑子都是小时候的我:有一年春游去了西夏王陵,全年级的同学在王陵前面照相的时候,我却突然想小便了,又不敢跟人说,就憋着,但是同学们大多都不听话,排了好半天的队都还是没照成,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天,我憋到后来,几乎连路都不会走了;又有一次,放星期天假的时候,老师布置我们写作文,题目是《我的一天》,星期天晚上,我想来想去,在本子上写了两个字,“睡觉”,我同样清楚地记得,作文交上去之后,我被老师罚了一个上午的站。
  世事就是如此难以预料,这么多年,如果现在再有人布置我写作文,题目还是《我的一天》,那么,“睡觉”二字倒真是合适得不能再合适了。
  要是作文的题目是《囡囡的一天》呢?
  囡囡的一天——
  清晨就出了门,早饭我在医院里是有人管的,她便自行解决,应该是步行到水果湖寻一家豆浆店喝点豆浆吧,之后在水果湖新华书店门口坐上去中商广场的公共汽车,到了中商广场,通常要等到九点钟之后才开始工作,也是,九点钟之前就逛商场的人真不能算多,工作之前她就和同柜台的其他两个女孩子聊天,其中一个需要特别小心,因为她是老板的表妹,而且一直想把囡囡挤走,原因是自从囡囡来了之后,多了个人手,那老板就给她们降了工资。
  囡囡是何等聪明的人,有时候站在柜台里,要是看到外面有人挑着担子卖草莓啊苹果啊什么的,偶尔是会出去买些来分给大家一起吃的,但是从不到水果摊上去买,因为太贵了,挑担子来卖的人大多是邻近的农民,卖的都是自家产的东西,自然就要很是便宜一些。中午,等吃完盒饭,囡囡总是抢下另外两个人的饭盒拿在手里上楼去洗,但是到了买饭的时候,她从来都是要躲在后面的,“不想请客。”她对我说起过原因。
  如此一来,不算小的柜台里她和其他两个女孩子呆得也算是相安无事了。
  从中商广场下班之后,她要再坐公共汽车去汉口,到了汉口,在公司里领了工,她倒是一点也不显得忙了,当然还是以坐公共汽车为主,但是能走路的时候就尽量走路,而且尽可能地每天去一次江汉路的步行街,这是为什么呢?自然是因为在那条路上不容易被警察抓住。送了那么长时间的快递,对武汉的街衢巷陌她也算是了如指掌了,江汉路上的一家专卖店的背后有间锅炉房,早已经废弃了,可以轻易爬上屋顶,屋顶又连通着后面的居民区的一大片屋顶,所以,只要上了那锅炉房的屋顶,几乎就是什么人也抓不着了。
  三、
  好了,谜底也该揭穿了:她之所以能走路的时候就尽量走路,就是想多找找下手的机会,之所以每天去江汉路一次就是下手之后容易脱身。
  短短的时间之内她就已经训练有素了,送快递的工作也算是帮了她的大忙,但是送快递已经变得根本就不重要,她的全部心思都用在寻找下手的机会上了。
  她和我说起过:有好几次,她都被别人追上了屋顶,每次心里都是紧张得要命,不过最后还是化险为夷了。我也就经常忍不住去想像她在一大片连绵起伏的屋顶上奔跑时的样子:大概和一只猫差不多,将身体压得低得不能再低,一边往前跑,一边要绕开蜘蛛网般纵横交错的电线,身体不时撞在高过了屋顶的树干上,不时又被脚下破碎的瓦片绊得直打踉跄,也不知道跑出去了多远,到了终于可以松口气的时候,囡囡警觉地只露出半张脸来仔细打探一番屋顶之下有人追来了没有,确认没有之后,她才蹲下来,去好好揉一下刚才被树干撞疼了的地方。
  警惕却丝毫没有放松,但凡有半点风声鹤唳,她就要站起身来继续风驰电掣地往前跑。
  一只猫,一只叫囡囡的猫。
  也有差点就被抓住的时候。那是在武昌的阅马场,去红楼里送完快递出来,在前面的广场上遇见了个瞎子,那瞎子无缘无故地站在广场上破口大骂,遇见谁就骂谁,没人理会他便故意去寻一个行人活生生撞上,之后就撒泼耍赖,大人小孩子一个不放过;囡囡在旁边看着,心里就来了气,本来想上去作弄作弄他的,突然看见那瞎子的钱包从口袋里露了出来,她便当即决定上去把钱包掏走,真的就上去了,二话不说就开始掏他的钱包,旁边也有行人看见了,故意不说,都看着她掏,还有人对她竖大拇指。
  哪知那瞎子突然就哈哈大笑起来,一把就要抓住囡囡的手,直到这个时候,囡囡和身边的人才算知道,那人根本就不是什么瞎子。囡囡心知不好,拼命打掉他的手,撒腿就往前狂奔,可是,那人跑起来的速度一点都不比囡囡慢,跟着她跑过马路,重新跑回红楼底下,绕了好几个圈子之后,还是没躲开,最后只好朝黄鹤楼那边跑过去,从黄鹤楼前面的天桥上往下跑,一直到司门口,人流如织,这才终于把他给甩掉了。
  囡囡后来对我说,要是还往前跑一步,她恐怕就得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就是因为这样,囡囡才再也不在这种场合下手了,下手的地方多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总之要把危险降到最低点。
  “真要是适合下手的话,一分钟都不要。”囡囡如此说起过。
  比如上个星期三的下午,她送一盒CD去给电视台的一个导演,送到之后,导演正在另外一间屋子里开会,但又非要他收到后签字不可,她就站在办公室外面的走廊上等,办公室里还有一个正在化妆的女孩子,看样子应该是个什么主持人,囡囡刚向她问了一句那导演大概什么时候回来,那女孩子就烦了,不耐烦地喊了声:“快了快了,衣服不都还挂在这儿吗?”说完就拿着化妆盒和一面小镜子进了隔壁的房间。
  碰了个没趣,但囡囡丝毫不以为意,这种事情她碰到太多了,只吐了吐舌头而已,继续站在那里朝办公室里看,果然,那导演的衣服就挂在墙角里的衣架上,只看了一分钟,她就决定去把那件衣服口袋里的钱包掏出来了,说起来她也是个有经验的人了,只隔了老远看一眼,她也可以知道口袋里装着的稍微显得有些鼓囊的东西就是钱包。
  果真一分钟不到,囡囡蹑手蹑脚地进去了,又蹑手蹑脚地出来了,得手之后飞快地看了一眼,钱包里的钱还不少,但是即使钱再多也不可能老拿在手上看,她迅速地把它塞进了自己的包里,继续哼着歌站在走廊上等那导演,看上去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半个小时之后,那导演回来了,一把那盒CD接到手里就转了身,直奔衣架上挂着的衣服去找笔,掏了这个口袋掏那个口袋——就是在这短暂的一瞬间,囡囡简直被吓呆了,她甚至都已经去想像即将要发生的事情了:虽然是在找笔,但是连掏几个口袋之后那导演总会发现钱包不见了,说不定立即就会大呼小叫起来,隔壁房间的人自然都会朝这边跑过来,而她,当然成了第一嫌疑人,要命的是,钱包就装在她的包里,她根本就还没找到机会塞到一个不为人注意的地方去;一点都不夸张:她从没这么紧张过,手心出了汗,脸上虽然还在笑着,脑子里倒是去想即将到来的被警察带到派出所里去做笔录的样子了。
  结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那导演只掏了两个口袋,一见没有笔,就直奔自己的办公桌上去找,签完字就拿着那盒CD迫不及待地去了别的房间。
  竟然真的什么事情都没有。一直到进了电梯下了楼,在电视台的大门口,囡囡还忍不住再回头去多看几眼那层楼,转身就跑了起来。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么巧,第二天,她又送了一盒CD,去的还是老地方,收件人还是那导演。倒是没有再等,一上楼就看见了他,她若无其事地进了办公室,将CD放在他的桌上,紧张还是紧张的,只是再没昨天那般厉害了,结果那导演非但没有拍桌子向她问话,可能是心情好的关系,反而还和她开了几句玩笑,可能他到现在为止都还不知道自己的钱包已经被人偷走了,当然了,他更加不会知道偷他钱包的人就是眼前的女孩子。
  从电视台里出来,已经是下午五点钟了。天气冷了之后,白昼一天更比一天短暂,天光一副欲黑未黑的样子,其实不对,应该是欲蓝未蓝,我没说错:在城市里生活着,只需稍加留心,就能看出夜幕其实被街灯和霓虹映成了蓝色,就像未出生时的胎壁,裹着城市里的一切,又成了一切中的一部分。囡囡决定不再回公司领工了,但是现在就回小院子里去做饭似乎还是早了点,想了想,就决定去司门口的“巴黎世界”一趟,是啊,冬天就要到了,也该买买过冬的衣服了。
  结果给她和我各买了件毛衣,两件毛衣加在一起不足百元,自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管它的呢,只要穿上去觉得暖和就已经很不错啦。提着毛衣,坐在回小院子的公共汽车上,当暮色里的灯火渐次闪亮起来,沿途枝叶散尽的梧桐树上飞来一只掉队的斑鸠,囡囡的心里,会想起些什么呢?
  首先自然就应该是我吧:“哼,那家伙肯定又睡着了!”
  呵呵,我估计得几乎不会有错。
  之后呢?大概也会像我一样想些小时候的事情?应该是会的,即使是我也会想起她的小时候来,当然,想得更多的是她弟弟,自然都是她告诉过我的那些事情。比如有一次她和弟弟在院子里捉迷藏,弟弟藏起来之后,她找了好半天最后都没找到,最后是在厨房的面缸里面找到的,找到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睡得也不老实,身子东摇摇西晃晃,连眉毛都白了,真是叫她哭笑不得,最后还是把他抱到床上去了;还有一次,两个人晚上打着手电筒出去捉青蛙,青蛙是只要被手电筒的光罩住就不会再往别处跑了的,看见一只青蛙之后,弟弟打着手电筒要她去抓,一把没抓住,青蛙跑了,弟弟撒起腿就追出去了,一直追进了片竹林,她就站在原地左等右等,总也等不来,后来自己进了竹林,一进竹林就发现了,原来,弟弟又安安静静地躺在地上睡着了,睡梦里还不忘记挥着小手赶走朝他叮过来的蚊子。
  “就是这么贪睡,那孩子,”囡囡不止一次对我说起过,“从来没见过像他那么贪睡的孩子。”
  “不知怎么回事情,”有时候我也心里一动,对她说,“觉得那孩子有点像红孩儿,弄不好就是红孩儿贪玩,跑到凡间来耍了一趟,最后被天宫的人发现了,又把他招回去了。”
  “红孩儿?”囡囡有点迷惑了,“就是那个跟老龙王和孙悟空都打过架的小孩子吧,脚上还踩着两个风火轮?”
  “是啊,就是他。”
  “哎呀,你别说还真是——”说着歪头好好想了想,“嗯”了一声,一点头,凑到我脸上就亲了一下,“越说越像,真是越说越像,呀,你怎么这么聪明啊!”
  “不聪明能把你拐来当压寨夫人吗?”我也故作自得状。
  “切,还不知道谁给谁当压寨夫人呢!”她好像想说句玩笑话,似乎又觉得不妥的样子,终了还是说出来了,“起码现在是我在养活你吧。”
  “那倒是。”我哈哈笑着承认,“我得把你吃到死,哦不,是一直吃到我自己死。”
  回院子里之后可就够囡囡忙的了,虽说她的厨艺每天都在“精进”之中,但毕竟是一个人做两个人吃的饭菜,而且,又是煮饭又是熬粥,实在是够她受的了。但她还真就受得了,每天总能变出几个花样,一本菜谱只怕都快被她翻烂了。做饭的过程中她也能够自找好多乐趣,主要就是看影碟,除了为数不多的几张舞曲,我的几乎所有CD她都不爱听,因为大多都是些英文歌,她听不懂,“数你们这种人最可恨,动不动就用英文歌啊什么的来压迫我们这些不懂英文的人,”有一次,她故意抬起双手朝我做凶狠状,“恨不得一把把你掐死算了。”
  我立即哈哈笑着在床上放平了自己的身体,再不动弹,“来吧,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趁着羊骨粥还没熟,她赶紧抽时间洗了个澡,洗完后也不穿衣服,裹着条大毛巾,一边擦头发一边切菜,不时去掀开锅盖看看羊骨粥煮好了没有,每次都要半闭上眼睛好好闻闻粥的香气,我知道,每逢这时,哪怕我不在身边,根本就没人看她,她也满脸都是得意之色,肯定还在心里夸自己呢,兴之所至,说不定就要打开音响来他一曲恰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