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作者:美丽心点      更新:2022-12-03 20:01      字数: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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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我喜欢这部小说里无处不在的珍珠般的句子。譬如,“我想住进她的脚趾里去,”“亡命之徒搂住了他的颤栗的上帝。”“邮差总按两次门铃”。它们让我产生了阅读的小小的惊喜。在貌似浩瀚的独白与对话中,它们玲珑剔透。
  (7)“将来,要是真能上天堂的话……想和你结婚,生个孩子……可是,万一你上了天堂,而我却上不去,怎么办呢?”
  “那怎么会!”我攥着她的手,“老办法,咱们捆在一起上。”
  相信若干年后,会有和我一样的人,在深夜里读这些对白时,眼睛会湿润,不经意间,证明了我们其实都有颗柔软的心脏。就象不经意间,证明了我们每个人,对纯净和美妙情感的渴望,永远是人类最珍贵的本能—即便这本能有时疯狂,有时悲怆。
  后半夜的说书人
  ——《捆绑上天堂》写作记
  李修文
  一定是有过这样一个世代的:画舫在烟波里穿行,歌女们的笑声几欲飞出她们置身其中的朝代;妖狐灵猿在树林里密谋着和人类成就奇遇良缘,但是人啊,别怕,要听穿林打叶
  声;还有,王孙和驸马,秦香莲与宁采臣,以草木花果为侣,以鸟兽虫鱼做伴,忽然一刹那,风生水起,王孙下马,驸马落难,丽质遭弃——但是不要怕,大不了去开封府喊冤,退无可退,干脆随风羽化,化作蝴蝶,要么就是鸳鸯。
  一定是有过这样一个世代的。小说的世代。说故事的世代。
  我想返回那个时代。说不定,我并不适合作为一个“作家”活在今天,当我躲藏在幽暗的书房里翻读过往典籍,我只倾心于过去朝代里的两种行当:做一个梨园长随,或者做一个茶楼上的说书人,果真如此的话,我会幸福得号啕大哭,你想想,我也想想——在我眼前的半尺红尘里到底掩藏着几番春梦?还有,这红尘如何教人拍案惊奇;那春梦又如何教人醉了生死?
  可是,我的确是一个“作家”,我钻过卡夫卡的地洞,在阿根廷的南部见识过博尔赫斯笔下的高乔人,还知道爱伦·坡是如何把一只黑猫埋进墙壁里去的,我不可能把这些同样让我惊骇触目的记忆送到九霄云外,那么好吧,我干脆让他们在我身上打架:卡夫卡配上汤显祖,爱伦·坡配上关汉卿,至于我,我只服从最后的结果。
  最后,我像一个失节的叛徒,带着前者的贺礼向后者投降,并且向更多人投降:蒲松龄,张岱,郁达夫,太宰治,谷崎润一郎,加斯通·勒鲁。说一说加斯通·勒鲁吧,他有一部小说,名唤《歌剧院的幽灵》,在一篇旧文里,我曾做过这样的痴人之梦:“我心目中的完美小说,就应当是《歌剧院的幽灵》这样的作品,故事里有夜半三更的哥特式剧场,幕布背后站着教人唱歌的鬼,慢慢你会知道:那其实不是鬼,是被毁容的人,还有被毁容的爱情。”
  如此一来,对于后半夜写作的我来说,岂不就真的成了一个后半夜的说书人?
  身为一个说书人,我丝毫都不怀疑自己有可能遭逢的传奇:我没准会在我家楼下遇见刚从青楼的地道里逃出来的皇帝;马路对面的大排挡上,喝完酒后痛哭失声的人没准就是从长安出发前往贵州的李太白,而我,我寄愁心与明月,随他直到夜郎西。其实我想说,今天,说书人已经迎来了他的盛世:我们身处其中的这个时代里,每个人,多多少少都生活在故事之中,或者,都有把生活过成故事的愿望。
  我只需要一双眼睛。我还需要一颗柔软的心。眼睛和心和我带入新的造化:看那写字间,有人在办公室里晕厥,有人在打字机上痛哭;再看小酒馆,没喝醉的人在侍侯身边的美人,喝醉了的在对着电话向妻子忏悔。从此等机缘旁边经过的说书人有福了——从摩天高楼之下到街衢巷陌之间,欲望飞翔,疼痛蔓延,它们,都在等着被我说出来。
  那个偷自行车的人说不定就是躲藏在钟楼里的夸西莫多,爱人入睡,他衣锦夜行,与我仅只擦肩而过,转瞬便消失于夜色之中;还有蹲在夜总会门口呕吐着的女孩子,她莫不是乔装打扮的卡秋莎,或者飘洋过海的伊豆舞娘?被夜色掩盖的说书人哪,你伸手就可以触摸到他的的疼痛与欲望,还有她的慌张与迷茫,跟他走吧,也要跟她走,越走越远,直至最后,你会变成他,也会变成她,变成他和她爱或恨的一部分。
  我披上了隐形衣,成了别人的一部分,我确信,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事情了。
  如何才能终成一个手艺娴熟的说书人?我既不能梅妻鹤子,也终不能焚琴煮雪,我已经不能回到我膜拜的时代,但是我能相信疼痛最终被爱意驱赶,相信奇迹会降临在每一个人的头顶。你的门外响起了一阵轻悄的脚步声,来的人有可能是魔鬼,有可能是精灵,你有可能欣喜若狂,也有可能百鬼缠身,但是,在后半夜里说书的人哪,别怕,去听。
  简介
  如果我的记忆是一个房间,房间里有一扇窗户,恰好一道闪电从天而降,那么,它的第一束光芒将映照在房间里的何处呢?
  一、
  一个人,假如他来日无多,甚至只剩下一天可活,那么,那最后的二十四小时,他将何以消磨呢?我经常想起这个问题,但是很是遗憾,没有一次能想出一个满意的答案:世界上千万种人大概会有千万种不同的方法——有的人怕是会喝上一整天的酒,有的人会和喜欢的女孩子抱头好好痛哭一场,也许还有人会抢在死亡到来之前先行解决,以此将这最后的二十四小时也省略掉,我就听一个女孩子这么说起过她的打算;再说,住在华盛顿的人和住在曼谷的人,住在北京和住在上海的人,他们各自的方法显然是绝不会一样的,就像我们的降生
  和长眠之处也都各不相同,如此说来,我想不清楚这个问题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因为本来就没有标准答案。
  对于住在武汉的我来说,那二十四小时,我到底会怎样度过呢?
  ——早晨起来恐怕还是要长跑,不为别的,我是个害怕打乱生活规律的人;之后大概会去图书馆把那些藏书搬出来晒一晒吧,虽说图书馆是早就已经破败了,这座小院子平常除了我之外几乎不会有任何人踏足,但好歹我仍是这座图书馆惟一的管理员,墙壁、地板和窗户都是我自己动手粉刷的,临要走了,就像我自己会洗个澡一样,那些书要是会开口说话,见到我耐心地将它们搬到阳光底下,肯定也会感谢我的。
  接下来呢?晒完书,应该就是中午了,上街吃完饭,再回来收拾收拾屋子,可能还是会决定去郊外的花圃里转一转吧。我有一片花圃,种着些马缨丹啊小麦草啊风船唐棉啊什么的,对了,还种了些辣椒,这块花圃本来是杜离买下来后准备和我一起开花店用的,当然了,还得加上在飞机上跑来跑去的许小男,他们一个是室内设计师一个是波音…757上的空姐,工作不消说都比我繁忙许多,仅仅只去过几次就几乎不再去了,花店自然也没有开起来,反倒是我,去过几次之后却放不下了,每隔几天就去给那些花浇浇水什么的,不过话说回来,当我忙完后躺在花圃里的田埂上抽着烟,那种难以言表的喜悦也是别的什么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最后一次,大概也不需要带上平常要带去的那些小铲子塑料桶什么的了,就去田埂上躺着看看报纸吧。
  如此一趟消磨下来,等我再从花圃里回到武昌的小院子里的时候,夜幕也该降临了,夜幕里的霓虹灯也该亮起来了。
  听听电台吧。这也是我每天临睡前都要做的事情。我最喜欢听的那音乐节目大约从九点半开始,一直到十二点结束,电台里的那个DJ对音乐的口味可谓是相当的驳杂,一晚上听下来,从爵士乐到沂蒙小调,从老鹰乐队到被称为“新宿女王”的椎名林擒,风格各异的音乐渐渐就让我恍惚起来,听着听着就闭上了眼睛,一到十二点,那声音低沉的DJ就会在《春之祭》的乐声里说:“节目到此结束。晚安吧,还清醒着的人们!”说来也怪,每到这个时候,他的声音就像闹钟一样,准会让我睁开惺忪的眼睛。
  到了十二点,我也该去到我该去的地方了。
  那时候也许会有一阵风?那风应该是从东湖的湖面上生成的,吹过了湖面上的游船和城市里簇拥的楼群,吹过了疾驶的汽车的车轮和我院子里的草坪,吹动草坪边的三棵桑树和树冠里的鸟窝,吹动窗台上晾着的衣服和我从花圃里带回来的马缨丹、小麦草和风船唐棉,吹上我的脚趾和睫毛,就是在这么柔和的风中,我长舒了一口气,闭上眼睛,等待万物停止,等待灰飞烟灭。
  晚安,还清醒着的人们!
  如此而已——假如只剩下一天时间可活,这就是我想像中的那一天,没有丝毫不同凡响之处,就像我看过的一本名叫《傻瓜吉姆佩尔》的书,里面说:“当死神来临时,我,傻瓜吉姆佩尔,会高高兴兴地去,不管那里会是什么地方,都会是真实的,没有纷扰,没有嘲笑,没有欺诈。赞美上帝:在那里,即使是傻瓜吉姆佩尔,也不会受骗。”我虽不是傻瓜吉姆佩尔,但也绝不会认为自己是个多么出色的人,无非是一个活在一座普通城市里的平淡无奇的青年男人而已,在我死去的时候,难道会有一个堂皇的葬礼,又或者会有一辆用鲜花包裹了的红马车将我送到下葬的地方?
  这样的妄想,在我身上似乎还从来不曾有过。
  但是妄想过风葬。
  忘记了是在哪本书上见到过风葬的事情,说的是大兴安岭里生活的鄂伦春人,虽说也有土葬和火葬的风俗,为数不少的人还是选择了风葬:人死之后,会被亲人用桦皮包裹好,架在树上,身边放着生前用过的箭杆、狍皮衣和佩刀之类的东西,这些东西连同刚刚失去知觉的肉身一起最终将被慢慢风干。这种下葬的方法我非但不觉得有什么可怕的地方,反而觉得有种奇异的亲近之感,恐怕还是喜欢那种安静的感觉,我这人,是那种无论走到哪里都希望不要生出什么动静的人,到死也还是悄悄的为好,不麻烦任何人,心里也不装任何装不下的事情,有一天果真如此下葬的话,我应该是会觉得惬意至极的。
  风葬的事,就这么总是忘记不了了,也和杜离聊起来过。
  “不是吧,那样去死也太恐怖了吧。”那次好像是他在武汉广场二十八层的一间写字楼里做室内设计,周末,我过江去汉口找他,在二十八层楼上未完工的写字楼里,我才刚刚说完风葬的事情,他就叫了起来,“你想想,人死了,但是那些鸟倒是有可能跑到你头发里来做窝,简直太恐怖了!”
  “也没什么啊,比埋在地底下还是要好许多吧,”我笑着说,“万一有机会复活,也不可能再从地底下走出来了,葬在树上就不同了,要是有机会复活的话,揉揉眼睛直接回家就是了,对吧?”
  “是倒是,不过想着被风干了感觉总是不大好。”
  “我倒觉得没什么,几千年后要是骨头还在的话,又碰巧被考古的人发现,价值肯定比地里的棺材大得多。”
  自打我们认识,大概每个星期都要在一起聚一聚,当然,还有许小男。许小男的工作比我们都要忙一些,几乎每隔一天就要跑一趟从武汉到昆明的航班,不过不要紧,我和杜离聚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打她的手机,好多次她都是刚刚到昆明,就在飞机的轰鸣声里,杜离要她在电话里唱歌,结果她就真唱了,没办法,小男就是这么可爱的人,似乎永远都长不大,对任何司空见惯的事情都充满了好奇。她本来也要比我和杜离小出好几岁。
  说起我们的认识也颇有意思,有一天我闲来无事翻报纸,见到一则小小的广告,广告上说:定于某月某日在汉口的一间咖啡馆举办“宁夏返城知青子女见面会”。六十年代,武汉的确有一批为数不少的知青去了宁夏插队,我就是他们的后代,杜离和许小男也都是。我本来是不想去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虽是从武汉去到宁夏的知青的后代,但是我的父母早就已经不在人世了,即使是后来又回到武汉来上大学,也仅仅只是突发奇想的缘故。不过说来也巧,那天我正好去汉口的一个书商那里送稿子,地方也离那咖啡馆不远,于是就去了,结果也是无论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