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节
作者:      更新:2022-11-18 17:05      字数: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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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天主教把信、望、爱视为信徒的最高美德,简称对神三德。译注
  “你肯定你说的没错?”
  波布打量着我。他一扬头,把棕色鬈发甩到后边。他走到我旁边,身影相随。
  “我既然说了就没错。”
  我一言不发。我还是小心为妙。盖世太保的话题在我内心掀起汹涌的波涛。吕西安正踩着波浪行走。万顷碧波承载着他优雅的双脚、肌肉发达的身躯、灵活柔软的体态、脖项、满头光彩照人的秀发。我惊叹不已,在这肉体宫殿的内苑,竟然深藏着十足的邪恶,而正是这十足的邪恶保持着四肢、躯干、光和影尽善尽美的平衡。接着,这宏伟的宫殿慢慢地沉沦,淹没在惊涛骇浪中。它在大海中漂游,大海惊涛拍岸,我们就在岸上行走。肉身宫殿慢慢地溶化成液状,最后与大海融为一体。大海犹如琳琅满目的百宝箱,面对大海里的世外桃源,多么宁静,多么温柔,我深感受之有愧。我真想头枕波涛,双臂抱胸,睡去而不睡死。人间的阴影,天空的阴云,道路的阴沟,树木的阴凉尽收眼底,在我心中定居下来。
  “喂,叫你呢,你就没想混进去干它几下子?”
  波布稍微转过头,朝我看了看。他的脸忽明忽暗,镇定自若。
  “你疯了。照你那么说,那我现会在哪里?早就同他们一起关进大牢了!”
  他们不是锒铛入狱就是死路一条,盖世太保的大小头目如:拉封、波尼、克拉维叶、帕尼翁、拉布西埃尔,其命运概莫能外。我之所以裁下并保存好这张登有他们照片的剪报,就是要寻找并保存为一次背叛行为辩解的证据。哦,记忆中我总是把一张容光焕发的面孔安在他的头上。莫里斯·皮罗杰从表面上看眉清目秀,像清晨一般爽朗,但实际上是十足的伪君子。他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撒谎。他当着我的面撒谎,笑里藏刀,出卖他的所有朋友。我当时是那么爱他。当我得知他是杀死厄斯库德罗的凶手时,我一下子昏死过去。因为悲剧再一次逼近了我,直到降临我的头上,进入我的生活中,使我的精神为之一振,给了我举足轻重的新地位。(流氓们常说:“他不知天高地厚,连拉屎放屁都没感觉。”)我曾经崇拜过他,就是在他人头落地8年后,我或许仍保留对他的敬仰,皮罗杰从杀人到被处死这段时间里,反正他比我了不起。一想到他身首分离的一生,想起他那具正在腐烂的尸体,此时,我只能说:“可怜的家伙!”也只有这个时候,我的确很爱他。这么说,并非我要以他为榜样,而是求他帮个忙,指引我走上升天之路。在西归途中,但愿我能见到他(我可没有说再见他)。
  我的眼前,闪过一张张脸孔(拉布西埃尔的除外),他们无不因为经常担惊受怕和怯弱卑鄙而满面愁容,疲惫不堪。他们之所以面目全非,当然可以有种种的理由进行辩解,诸如纸张质量差,印刷质量差,拍摄瞬间表情很痛苦等等。他们一个个都露出受骗上当的可怜相,但他们是投入自己设置的罗网,是陷入心灵的陷阱。韦波·威德曼在被警察逮捕时受伤,连同绷带一起被照成漂亮的照片,但他仍然不失为一只掉进陷阱的野兽,只不过这是一个人为的捕捉人的陷阱罢了。他没有自欺欺人,保持了原来的真实面目,因此也就没有自己丑化自己。与此相反,我看拉封及其同伙的照片时,早就发现,现在也看得出来,他们完全是自己背叛自己。
  “一个真正的叛徒,一个爱好叛卖之徒,不装模作样自欺欺人。”我当时这么想。
  我所提及的这几条汉子,每个人都有自己荣耀的片段历史。想当初,他们个个光彩照人。我认识拉布西埃尔,曾看见他出门时,携带着几个情妇乘坐豪华轿车招摇过市。他相信自己,心安理得于真实之中,专营告密勾当获取丰厚报酬。厚颜无耻而毫无愧色。
  “前怕狼后怕虎,动不动就感情用事,必然心慌意乱,必然在表情上流露出来,惟有吕西安不受影响,照样天真烂漫。”我这么想。
  波布在我面前挑拨离间我同吕西安的关系,把他描绘成下流子。但他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我对他的眷恋。我情意绵绵地想象他进行严刑拷打的情景。我想错了。他决不背叛。我曾问他是否愿意随我一起生活,有难同当。他盯着我,我从未看见过如此清爽真挚的眼神。这股眼神好比一汪清泉,灌溉着潮湿的草地,草地上长满了“勿忘我”的花朵和在莫尔旺地区通称的“摇头草”。于是他回答我说:
  “愿意。”
  “我可以信任你,依靠你的友谊了。”
  我得到同样的眼神,同样回答。
  “我愿意随你生活,只是不干偷盗。”
  “为什么?”
  “不干。我只想干活。”
  我没话可说。
  “可你说过,假如我离开了你,你会变成强盗。那又为什么?”
  “因为那样我会对自己感到羞耻。”
  几天以后,我对他说:
  “你晓得,得想个办法,手头太紧了。我们几乎没有钱了。”
  吕西安低头看着地板,来回踱步。
  “只要找个门道偷点东西就是了。”
  他说出这样的话多么不易,我惟恐破坏说这话的脆弱的心理机制,切不可高兴得太早了,只要稍有流露恐怕就会乐极生悲。我故意把话岔开。第二天,我们拜访了G·H,他显得就更干脆了。
  G·H住的是一套公寓套房,德国人占领巴黎不过才4天,家具就配备齐全了。他与三个同伙摇身一变穿上了德国军装(军服是妓女们从那些疲劳、酗酒和纵欲过度而昏迷不省的德国士兵身上剥下来的),抢劫了几家在逃巴黎人的特别公馆。他的卡车在帕西区和自己的车库之间来回奔忙,每趟都是满载而归。现在,家具、地毯齐全,公然据为己有。
  “双脚一踏上这软绵绵的割绒地毯,”我感慨万千,“就得蹑手蹑脚,小心翼翼,显得静悄悄的,甚至是孤零零的,有在母亲怀抱里的安全感。在这豪华地毯上,你可以造谣诽谤,恶语伤人;你可以煽风点火,谋划滔天罪行。”
  他的套间里堆满了各种吊灯。几个同伙平分屋里的赃物,但其中两个已经死了,是继达尔朗①之后被杀的,另外一个被判处终身苦役。分赃同伙两个死一个判刑,使得G·H的财产所有权变得神圣不可侵犯。他独吞赃物名正言顺。不管他信还是不信事情终会败露,他照样在地毯上来回踱步,懒洋洋地靠坐在安乐椅上,摆出一副前所未有的主子神气。
  ①达尔朗(1881…1942),法国武装部队总司令,海军上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与德国法西斯勾结,签订了一系列军事协定,盟军在北非登陆时,又与英美联军合作,不久被暗杀。译者
  “叫他们来把我撵走好了。”他对我说。
  他之所以大言不惭,是因为他坚信他有权占有这些征服来的豪华家具,有权占有这些琳琅满目的战利品。吕西安目不暇接,对此垂涎三尺,赞不绝口。这套住房,事实上正上演一出悲剧,剧情还在继续发展。这套房子也是至尊圣龛,证人日夜在此守候着。自从我知道了这些死人的来龙去脉后,走进G·H的家感到踏实多了,不再大惊小怪了。屋里每一件东西,每一样陈设,好像不再属于别人,不再听从其他鬼魂的支配了。这里的所有东西已一锤敲定,统统属于现在的所有者。我们从套间出来,在下楼梯的时候,吕西安悄悄对我说:
  “跟这家伙合伙干,一定很有意思。”
  “干什么?”
  “干他那事呗。”
  “哪种事?”
  “装蒜,明知故问,偷盗呗。”
  阿尔芒也许正过着同样奢华的生活,要不就已经被枪毙了。德国人占领法国时,他已经回到了法国,自然加入了盖世太保组织。我是从一个警官那里得知这个消息的,这个警察在一次搜捕行动中,在我身上搜出了他的照片。他投奔盖世太保,那是顺理成章的事,我甚至都有可能步其后尘。他对我影响很大,很可能把我也拉进去。
  (这部日记有一大部分已经散失,有些原话我已经记不起来了。我当时是因为这几句话猛然想起阿贝尔和D的事件的,虽然我没有参加他们的冒险行动,但我毕竟可以作证。如今,我已没有精力把这段故事重新再写一遍,但他们彼此相爱颇具悲剧色彩。一种崇敬之情油然而生,我有义务在此补上一笔。阿贝尔当时20岁。他来自勒哈佛尔。D是在桑特监狱认识他的。出狱后他们在一起厮混。德国人已经占领了法国。D被吸收进盖世太保。一天,在一个酒吧里,他一枪杀死了一个德国军官,因为这个德国军官公开讥笑阿贝尔的朋友。在混乱之中,他急忙把手枪递给了阿贝尔。
  “快把枪藏起来。”
  “快逃!快逃!D!”
  他还没跑出50米远,前面横着一道堤坝拦住了去路。也许在一瞬间他窥视到忍受严刑拷打的场面。
  “把枪扔给我。”他喊阿贝尔,阿贝尔于心不忍。
  “给我枪!我告诉你,我要干掉自己!”
  但为时已晚,德国人把他们包围了。
  “阿贝尔,我不让德国佬活着把我抓走。快向我开枪!”
  阿贝尔一枪打中了D的头部,然后开枪自杀身亡。
  我在补记散佚日记时,阿贝尔的英俊形象老在我心中萦绕,他总是戴着海军帽,配有黑色绣花飘带。D穿着长统军靴在蒙马尔特大街上横行霸道,招摇过市。他们俩老是争吵不休D当时已有40岁直到这次同归于尽方肯罢休,我未能目睹这悲壮的场面。我还是按照当初定下的叙述方式,使故事符合我也说不清楚的道德结论。我现在已提不起任何热情来重新讲述事件的始末了。)
  我深有体会,行窃时需要超常的冷静,恐惧感也随之产生。我浑身都感到害怕。站在一家珠宝行橱窗外,只要我还没有踏进店门,我根本就不相信我会下手偷窃。一旦进入店内,我敢肯定出门时必有一件珠宝到手:不是一枚戒指便是一副手镯。这种自信又表现出浑身上下从脖子一直到脚后跟长时间战栗,弄得我不敢动弹。惶恐最后传到眼睛,眼皮跳动几下才算平息。我周身的细胞似乎都在传递一种波,作波浪形运动,不断输送着镇定的养分。我从脚后跟到后脖颈,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我随波逐流。这种波来源于恐惧。没有恐惧之波,也就不可能浑身沉浸在冷静之水中,也就不可能沐浴镇定之光。我需要挖空心思,聚精会神,才不至于仓皇逃跑。一出店门,我怎么也跑不动,甚至快步走也难。我仿佛被一种松紧带束缚了手脚。浑身肌肉发沉,发紧。但有一种极度紧张的戒备心理在调动我全身肌腱,带动我在街上踽踽前行。很难想象吕西安身临其境的狼狈相。他坚持得住吗?更何况破门而入呢?门锁一撬开,我便推开大门,豁然开朗,心中的一团漆黑顿时被驱散。更确切地说,是一团浓厚的水汽,我身不由己就被吸引过去。我进了门。如果是单独作案,在半小时左右的行动里,完全置身于与平常世界相反的世界里。我的心激烈跳动。但我的手从不哆嗦。恐惧一分一秒也不离开我。我不可能确切地想象出被盗主人的模样,但我的每个动作都触及他的存在,一宗宗,一件件,都能看见他的踪迹。我在侵犯他的所有权时,就沉浸在据为己有的想入非非之中。物主不在场,我会再造物主。新物主不在眼前,但活动在我周围。这是一种气流,我吸进体内,鼓起了我的肺叶。刚下手时,并不很害怕。真正的害怕是在我最终决定溜走的时候。下这个决心之时,就是整套房间再无秘密角落可言之时,就是我占据房主地位之时。并非一定要在金银财宝得手后立刻逃离现场。居伊得手后几乎都要饱餐一顿,到厨房或到被洗劫过的客厅里大吃大喝起来。有的盗贼则习惯于事后上厕所。我不敢想象吕西安有这样的胆魄行此大礼。他不具备宗教气质。但不管怎么说,财宝到手就得溜。此时,恐怖大军大举侵占我的全身。赶紧收场为妙。并非我性急加快行动,而是鬼使神差,一切都莫名其妙地变得追不及待。我得赶快离开这鬼地方,跑得远远的。但谈何容易,如何才能加快动作?心越急手脚越沉重,动作越迟缓。拖拉带来恐惧。这样一来,不光是心扑扑直跳,而是全身的肉都乱跳起来。我好像只是一面巨大的太阳穴,安装在这套被洗劫过的房间里,鸣鼓般咚咚作响。有时候,我真想躲到门后,痛痛快快地睡一小时的大觉,以便安定一下情绪,以免匆匆忙忙下到街上,拔腿就跑。因为,尽管我知道并没有人跟踪我,但我还得迂回绕道,穿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