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节
作者:保时捷      更新:2022-11-10 16:22      字数: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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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一定给这孩子动了什么手脚,她似乎已经失去知觉,只一双无神的大眼盯着某一点,可是,我就是能看到那里面深埋的惊怕,这太残忍,太残忍!强烈抑制自己深切的恐惧与恶心,我告诉自己,一定要想办法,一定不能让这么血腥的事发生在自己眼前!
  “炀炀,炀炀!”玄谳担心地叫着我,可能,他也感觉到我全身僵硬冰冷的可怕了。“要阻止他们!那个女孩儿不能死!”我喃喃着,一双眼只匆忙地搜寻着,一定有办法“炀炀,炀炀,别担心,那个女孩儿不会死,无风无云他们会”“玄谳!”突然,我紧紧地握住玄谳的双臂,看我看见什么了?!迷迭香!我没有看错,他们恭敬为神抛洒的圣水,竟然是被迷迭香浸泡过的!!甚至都没有给玄谳一个对视的眼神,我挣脱开他,钻进人群,向祭祀场中间跑去,“炀炀!!”玄谳已经措手拉不住我,他的惊呼瞬间淹没在人海的高歌里
  “喂!你要干什么?!”当我拿起铜盆里的植物准备细瞧时,旁边一众人惊骇地上前,“大胆!哪儿来的野丫头,圣物岂容你随意触碰?!”
  圣物?呵呵,这群愚昧的人还算有些眼水,迷迭香确实是圣物,罗马人称它是“神圣之草”,它确实是一种高贵的香草植物。
  莎士比亚在其戏剧中写着:“迷迭香是为了帮助回忆,亲爱的,请您牢记。”
  如此抒情的植物,在西方宗教被教徒们尊为“圣母玛利亚的玫瑰”的高贵植物,在这里竟然被当成血祭前,神的“开胃小酒”?我深深为手中的翠绿生命悲哀着。
  “既然,是圣物,那只有神能享用咯?”随意地把这丛小迷迭香放进铜盆,我拍了拍手,戏谑地斜睨着他们。
  “当然!神之物,人吃了,是会死的,会死的很惨!”他们恶毒地盯着我,却恰恰称了我的心,微笑着掬起铜盆里的一汪水,我凑近唇边嗅了嗅,故意又看了看他们突然瞪大的双眼,“哦,死的很惨哦那喝了没有死的,就是神咯?”调皮地笑着,那群人完全被我搞懵了!
  突然就着旁边的小铜勺,我舀起铜盆里被迷迭香浸泡过的清水,凑近唇边抿了一口“啊!你!!”人群都开始骚动了,他们各个争着惊惧的大眼看着我,他们定是以为我疯了!
  而我,还就是要装疯给他们看咧,突然猛地扇着舌头,我夸张地张着嘴,“哎呀!舌头快没了,舌头快没了!我要死了,死了!”夸张地掐着喉咙乱跳着,跳到哪儿,哪儿的人群就吓地往后闪,哈哈!我的肠子都快笑地打结了!
  “炀炀!!”看见玄谳惊慌地面容,我的耍宝才稍微克制了些,故意大着舌头,端着铜勺,我看向祭祀的人群,“我快死了,可是,我的主人他会救我,因为,他是神,他是梵宁的神!”人们惊异地看着我端着铜勺走近一位翩翩贵公子,他担忧地看着我,他担忧地只看着我!
  “炀炀…”
  “主人,只有你能救我,只有你!”我的眼神里写着全然的信赖,全然的敬仰!
  “皇”轩锐惊骇的呼喊,截断于玄谳下一秒干脆决然的动作,他一口饮进了我递上的“圣水”!
  “玄谳”我感动地扑进了他的怀里,他相信我!他懂我!
  “神,要的不是血腥,她要的是芳香,就象这勺圣水,它清凉的香,它清甜的香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的妻子儿女,都是她最心疼的生灵,她要的不是你们的血,你们的泪,她要的是你们鲜活的生命,你们朝气的笑脸,你们灵魂里最甜蜜的芳香!”
  望着此时慨然的玄谳,这是一个帝王对他的臣民最真挚的祝福啊!我笑了,从心底里开怀的笑了!
  “神明万岁!万岁!”也不知是谁先呼喊了出来,整个沙滩沸腾了!熊熊地烈火旁,皎洁的月光下,人们互相抛洒着圣水,彼此诚挚的祝愿着!相信,如果此刻真有神,她会和我一样在微笑吧!
  记得,素有完美英伦情人之称的科林。菲尔斯,在其成名作《傲慢与偏见》里有一个杀死全世界女人芳心的火爆镜头:英俊的菲尔斯潜入湖中,“哗”地一下突然从水里冒出来,一件湿透了的衬衫紧紧贴在他的身上,近乎赤裸的他美得犹如古希腊天神复生!
  仅仅一个镜头,被菲尔斯电倒的女子不是一千,一万,而是数百万,数千万。他的魅力何在?答案极其简单:性感!每个女观众看到“出水芙蓉”这一幕,都会忍不住拿起遥控器,“咔”的一声将镜头定格,一咏三叹反复欣赏菲尔斯的肉体。全球还有数千个网站截录了镜头配以声音链接,饱受相思之苦的女人们只要按按鼠标,就能听到菲尔斯神情款款地求婚:“你,不得不嫁给我。”当然,这是从其他电影中截取的台词。
  反正,由于衬衫事件如此轰动,令菲尔斯成为了永恒的性感偶像。看来,男人的魅力有时只来源于瞬间,却可以定格成永恒!
  玄谳并没有展露他美丽的容貌,也没有做出任何迷倒众生的姿态,可是,那一刻,玄谳的魅力也是永恒的!就象《特洛伊》里的赫克托尔,我们赞美他的沉静英武,坚定包容,无论是对自己的家人,还是对自己的臣民,都是一般深沉的爱,端的是大智大勇,大仁大义!
  从来不会掩饰自己对一切美的事物的欣赏,我一直是骄傲地看着这个牵着我的男人,可是,后知后觉的我,走了好长一段路,才发现,玄谳好象在生气?
  突然停下脚步,我认真地看着他,想从他看似平静的脸上找出蛛丝马迹,证明我的直觉。可,一目了然不是吗?我的直觉准确的可怕,美丽的王确实在生气,根本就不看我,松开我的手,他继续往前走着,留我一个人愣愣地呆在原地!
  “玄谳,怎么了?”我是直细胞那一类,要我自各儿揣摩,那是天要下红雨的,干脆,直接问更爽快!我跑上前,双手背在身后,脑袋一探一探地,关心地瞅着他,而玄谳,依然只是注视着前方,根本不搭理。
  “玄谳!”我的小脾气上来了,突然一个转身,霸道地拦在了他的身前,“你生气总要有理由吧!”
  “理由?难道你不知道?!”很显然,我们都是被宠坏的主儿,他的脾气比我还大!
  “我是不知道!”很坦白地看着他,我眼里真的写着好奇。
  “你!”突然紧紧地攒住我的双肩,玄谳眼里的晶亮都快冒出火花,“炀炀!我宠着你,我让着你,我惯着你,却不能让你这么任性冲动!你太让人”此时,我竟然在他眼里看到惊悸,是那种劫后余生般的惊悸!原来,他是在为刚才
  “玄谳”无限感动地偎进他的怀里,我紧紧抱着这个还在为我担心的男人,他确实很宠我,他是真的很宠我!“对不起,是我错了,我害你担心,害你担心了”在他怀里仰起头,我乖巧温柔地看着他,迎上他心疼的吻,“炀炀,你松开我的那一刹那,我的心都掏空了”
  只有风儿见证了这一吻的美丽
  第十九章
  “皇上,还是让臣去吧,歌辞诗赋虽然臣不及您,可是,您去,实在是太危险了!”
  “呵呵,怕什么,朕是去与他闲趣风雅,再说,自朕登基以来,还真没见过琉原此人呢,趁这个机会,会会也好。”
  “可是,皇上,您”
  “不说了,放心,朕有无风无云跟着,况且,以前在王府那会儿,朕不也经常如此出去游玩吗?到是炀炀”
  就知道,他最不放心的是我。盘腿坐在床边缝着小荷包的我连忙调皮地举起双手,“我会很乖的!”嬉皮笑脸,惹地玄谳连连摇头,“看好她了,我就好了。”睨着我喃喃道,玄谳转身朝轩锐点了点头,带着无风无云,出去了。
  看着他一袭飘逸的白缎长衫,手持白玉折扇,俊美温文,气度非凡,相信,今天的那个什么诗会,玄谳一定是里面最夺目的翩翩公子!
  我知道,他是出去公干的,身为帝王,总有无尽的责任,玄谳是个好皇帝,这次来荷泽,他也决不是单单只为了带我来散心,他有重要的事要办,从他一路与轩锐的对话多少我也听出点儿,可,莫说我不懂,就算懂,我也没兴趣知晓,难得能出宫快活一下,我当然更不会给自己自添烦恼。
  我常常一个人玩。
  一个人玩时,我并不感到寂寞,相反,我觉得很热闹。
  我没有特别雅人深致的爱好,以前在家,喜欢的也不过是女孩子们都喜欢的那些东西。漂亮衣服,鞋子,香水,植物,好看的画,动人的书,浪漫的电影和音乐。对了,还有布,各种质地的布。棉,麻,丝绸,雪纺,乔其纱,灯心绒,华丝葛,古香缎。说起来,这也是受静宁的影响,那丫头片子从小就喜欢装淑女,总抱着各种各样的洋娃娃给她们缝衣裳什么的,耳濡目染,搞的我也挺迷这些个东西,爸爸妈妈还乐见其成,他们说,如今这世道,喜欢女红的小娃娃已经不多了,他们家炀炀是个有气质的娃娃。
  就为了这声气质,我有了那么一点儿做女红的基础,现在缝个什么衣服,补个什么扣子,真的不成问题,可要真谈到绣花,缝纫,算了吧,俺依然手痴一个!可,对各种布的喜爱,却一点儿也没减少!如今,来了这香锻满天下的地界儿,怎让我不手痒?看着好料子,我就喜欢把它们剪成各种造型,然后缝成一个个小荷包,做的好不好是一回事儿,关键,享受的就是这么一个过程,我玩的不亦乐乎。
  咳!这只米老鼠,就差两只黑耳朵了,我的黑布呢?在步匣子里左翻右翻,就是找不着黑色的布头,走下床,我开始满屋子的乱瞄。这屋子没有,我就围着整个“濯苑”一间屋子一间屋子挨个找。可能玄谳很偏好白色,这间他的别院到处都是纯净的白,连角角旯旯的地方,我都看了,硬是没黑色的布料咧。
  突然,停住脚,我望向一直不做声,却一步都不离开我的轩锐,“轩将军,我想去集市买黑色的布!”
  “娘娘,您最好不要出濯苑!”平静无波的回答,我也没在意。关键是,我听到的是“最好不要”,而不是“不要”,也不管人家是碍着身份不好直接阻止我,我故意迷糊的打哈哈,赖皮一笑,转过身就直直往外走,人家能怎样,只能跟着呗!
  虽然任着性儿出来了,可我真的还蛮乖,这么热闹的集市,我什么也不多看,直接见着布庄就往里去,扯了点儿黑色布头,就赶紧往回走,心理想着,别给后面这位添麻烦就是了。可,祸事真不是你想避开就避的开的,就算了你低着脑袋,一个劲儿往家里赶,人家盯上你了,却是想逃也逃不开的。
  “站住!”连别院的脊梁角我都望的见了,却硬生生被一只明晃晃的剑锋挡住去路,停住脚步,我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回头望向身后同样被三个黑衣人用剑抵住颈项的轩锐,正好和他的目光碰上,人家眉头蹙着,眼里明显写着两个字,麻烦。而我,也蹙着眉头,眼里写着的却是三个字,对不起。
  “就是这个臭丫头!她破坏了祭祀,神才会惩罚我们!”
  “对!杀了她!用她的血去祭神!”
  “杀了她!杀了她!”
  截住我的人,似乎严重激动着,抵住我脖子的剑刃毫不留情地深入着,眼见着一拉,我就会血溅当场!命悬一刻间,我脑子里全面空白,本能地…“啊!”凄厉的惨叫,绝对有可能震破现场所有听众的耳膜,却在身边的黑衣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之际
  “我来告诉你们一个秘密。神都不会告诉你们的秘密。神们都羡慕我们。他们羡慕我们因为我们是凡人。因为我们随时都可能是我们的临终之时。一切都因死亡而显得更加美丽。你永远不会比现在更加可爱。我们永远不会再回到此处。你们现在杀了我,只会让我更美丽,更可爱,神会羡慕我,神会更加怨恨你们!”
  天呐,我这是在说些什么啊!自己都裹不清楚。可是,狗急了,都会跳墙!何况我这么个怕死鬼被逼急了,只能口无遮拦,一派胡言,那说话的速度,啧啧啧,真没发现我也有说相声的天赋!
  显然,我这象咒语连珠炮似的一串,把这些个黑衣人猛地搞糊了。幸亏!幸亏呀!这时,我们的轩锐将军抓住了时机,就在这千钧一发间,趁其不备,他猛然抽出腰间的软剑,闪着刺眼的光芒,夹着凌厉的气势,一步接一步,一剑下一剑,连贯犀利,凝决心于剑尖一处,直到刺穿敌人的心胆!
  可惜,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他们人数上占绝对优势,轩锐即使再英勇,在又要顾及我安危的情况下,不好应付,他果断的拉起我的手,就往前跑。黄沙滚滚,后有持刃的凶恶追兵,真有亡命天涯的味儿
  真难为我脑子里还能闪现这些有的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