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节
作者:怀疑一切      更新:2022-11-05 09:53      字数:4780
  “不,没有,真的没有。听着,你们他妈的到底为什么事打架?”
  我没回答他。我只是起身走到窗口往外眺望。
  一霎时,我觉得寂寞极了。我简直希望自己已经死了“你们他妈的到底为什么事打架,嗯?”阿克莱说,大概是第五十次了。这方面,他确实叫人腻烦透了。
  “为了你,”我说,“为了我,老天爷?”
  “不错。我是在保护你的混帐荣誉。斯特拉德莱塔说你为人下流。我听了这话能放他过去吗?”
  这话使他兴奋起来。“他真的说了?不开玩笑?他真的说了?”
  我对他说我不过是开开玩笑,接着就过去在爱利的床上躺下。嘿,我真是苦闷极了。我觉得寂寞得要命。
  “这房间臭极了,”我说。“我在这儿都闻得出你袜子的味儿。你的袜子是不是从来不洗?”
  “你要是不喜欢这气味,你知道你可以怎么办,”阿克莱说。说的多妙。“把混帐的灯关掉好不好?”
  我可没马上关灯。我只顾在爱利的床上躺着,想着琴的事。我一想到她和斯特拉德莱塔两个同坐在埃德。班基的那辆大屁股汽车里鬼混,不由得心里直冒火,气得真要发疯。我只要一想起这事,就想从窗口跳出去。问题是,你不知道斯特拉德莱塔的为人。我可知道。潘西有许多家伙只不过老在嘴里说着怎样跟女孩子发生暖昧关系——象阿克莱那样,举例说——可老斯特拉德莱塔却是真的干。我自己就至少认识两个跟他发生过关系的姑娘。这是实话。
  “把你一生中有趣的事情讲给我听听吧,阿克莱孩子,”我说。
  “把混帐的灯关掉好不好?我明天早起还要望弥撒哩。”
  我起来把灯关了,好让他高兴。接着我又躺到爱利的床上。
  “你打算干吗——睡在爱利的床上吗?”阿克莱说。他真是个顶呱呱的好主人,嘿。
  “我也许睡,也许不睡,别为这件事担心。”
  “我并不为这件事担心。只是我最痛恨这一类事,万一爱利突然回来,看见有人——”“请放心。我不会睡在这儿的。我不会辜负你他妈的这番殷勤招待。”
  一两分钟以后,他就象个疯子似的打起鼾来。
  我仍旧躺在黑暗中,竭力不让自己去想琴和斯特拉德莱塔一同在埃德。班基那辆混帐汽车里的事,可那简直办不到。糟糕的是,我熟悉斯特拉德莱塔这家伙的花招。这就叫我心里越发受不了。有一次我们俩一块儿跟女朋友约会,在埃德。班基的汽车里,斯特拉德莱塔跟他的女朋友在后座,我跟我的女朋友在前座。瞧这家伙的花招。他开始用一种极其温柔、极其诚恳的声音跟他的女朋友甜言蜜语——好象他不仅是个非常漂亮的小伙子,而且也是个挺好、挺诚恳的小伙子。我听着他说话,差点儿都呕出来了。他的女朋友不住地说:“别——劳驾啦。别这样。劳驾啦。”可老斯特拉德莱塔始终用他那种亚伯莱罕姆。林肯般的诚恳声音跟她甜言蜜语,到最后那后座上只是一片可怕的寂静。那情况可真恼人。我想那天晚上他还不至于跟那姑娘干那事儿——不过也他妈的相差不远了。真他妈的相差不远了。
  我正躺在床上竭力不让自己胡思乱想,忽听得老斯特拉德莱塔从盥洗室回到了我们的房间。你可以听到他正在安放他那套肮脏的梳妆用具,随即打开窗子。他是个新鲜空气迷。后来过了一会儿,他关了灯。他甚至不看看我在什么地方。
  连外面街上都是一片死寂。你甚至听不到汽车声。我觉得那么寂寞、那么苦闷,甚至不由得叫醒阿克莱。
  “嗨,阿克莱,”我说,声音压得很低,不让斯特拉德莱塔通过琳浴室门帘听见。
  可阿克莱没听见我叫他。
  “嗨,阿克莱!”
  他依旧没听见。他睡得象块石头。
  “嗨,阿克莱!”
  这一声他倒是听见了。
  “你他妈的怎么啦?”他说。“我都睡着啦,老天爷!”
  “听着。进寺院有什么条件?”我问他。我忽然起了进寺院的念头。“是不是非当天主教徒不可?”
  “当然得先当天主教徒。你这杂种,你叫醒我难道就是为了问我这种混帐的问——”“啊,睡你的觉吧,我反正不会进寺院的。象我这样的运气,进去以后,大概遇到的僧侣全不会对头。全都是傻杂种。或者光是杂种。”
  我一说这话,老阿克莱就他妈的一下于在床上坐了起来。“听着,”他说,“我不在乎你说我什么,或者关于别的什么,可你要是拿我他妈的宗教取笑,老天爷——”“请放心,”我说。“谁也不会拿你他妈的宗教取笑。”我从爱利的床上起来,向门边走去,我不想再在那种混帐气氛里逗留了。可我在半路上停住脚步,抓起阿克莱的手,装腔作势地跟他大握特握。他抽回手去。“这是什么意思?”他说。
  “没什么意思。你是那么个混帐的王子,我只是想向你表示谢意,就是这么回事,”我说。说的时候声音还极其诚恳。“你是个了不起的人物,阿克莱孩子,”我说。“你知道吗?”
  “乖孩子。总有一天会有人揍得你——”我甚至没心思听他说完。我关上了那混账的门,走进了廊子。
  宿舍里的人不是已经睡着,就是已经外出或者回家度周末了,所以走廊里十分、十分静,十分、十分寂寞。李希和霍夫曼的门外放着一只考里诺斯牙膏空盒,我一边往楼梯边走,一边用那只穿羊皮拖鞋的脚不住地踢那空盒。我本来想到楼下去看看老马尔。勃里萨德在干什么,可是刹那间我改变了主意。刹那间,我打定了主意怎么办,我要他妈的马上离开潘西——就在当天晚上。我是说不再等到星期三什么的。我实在不想在这儿呆下去了。我觉得太寂寞太苦闷,因此我打定主意,决计到纽约的旅馆里开一个房间——找一家最便宜的旅馆——一直逍遥到星期三。到了星期三,我休息够了,心情好转,就动身回家。我盘算我父母大概总要在星期二、三才会接到老绥摩的情,通知我被开除的事。
  我不愿早回家,我要等他们得到通知、对这事完全消化以后才回去。我不愿在他们刚接到通知时就在他们身边。我母亲非常歇斯底里。可是不管什么事她只要完全消化之后,倒也不难对付。再说,我也需要有个小小的假期。我的神经过于紧张了。确实过于紧张。
  嗯,这就是我打定主意要做的。我于是回到屋里,开亮灯,开始收拾东西。有不少东西我都已收拾好了。老斯特拉德莱塔甚至都没醒来。我点了支香烟,穿好衣服,动手整理我的两只手提皮箱。我只花了两分钟。我收拾起东西来速度快得惊人。
  收拾行李时,有一件事有点儿叫我难过。我得把我母亲刚在几天前寄给我的那双崭新的冰鞋装起来;这使我心里难过。我想象得出我母亲怎样到期保尔丁商店里,向售货员问了百万个傻里傻气的问题——可我这下又给开除了。这使我觉得很伤心。
  她把冰鞋买错了——我要的是跑刀,她给我买了花样刀——可我照样觉得伤心。几几乎每次都是这样,每逢有人送我什么礼物,到头来都会让我觉得伤心。
  我收拾停当以后,又数了数钱。我已记不起到底有多少钱,反正数目很不小。我祖母在约莫一个星期前刚给我汇来一笔钱。我的这个祖母使起钱来手头很阔。她已经老糊涂了——老得不能再老——一年内总要寄给我四次钱,作为生日礼物。可是,尽管我现有的钱数目已经不小,我还怕不够,生怕有什么不时之需。所以我走下楼去,喊醒了法莱德里克。伍德鲁夫,就是借我打字机的家伙。我问他肯出多少钱把我的打字机买下来。这家伙相当有钱,他说他不知道,还说他不怎么想买。可他最后还是买下来了。这架打字机约莫值九十块钱,可他只给我二十块就买下了。他很没好气,因为我叫醒了他。
  我拿了手提箱什么的准备动身,还在楼梯口站了一会儿,顺着那条混帐走廊望了最后一眼。不知怎的,我几乎哭了出来。我戴上我那顶红色猎人帽,照我喜欢的样子将鸭舌转到脑后,然后使出了我的全身力气大声喊道:“好好睡吧,你们这些窝囊废!”我敢打赌我把这一层楼的所有杂种全都喊醒了。随后我就离开了那地方,不知哪个混蛋在楼梯上扔了一地花生皮,我他妈的差点儿摔断了我的混帐脖子。
  第08节
  时间太晚,巳叫不到出租汽车,所以我就一直步行到车站。路并不远,可是天冷得要命,一路上的积雪很不好走,那两只手提箱还他妈的不住磕碰着我的大腿。不过我倒很欣赏外面的新鲜空气。唯一不好受的是,冷风吹得我鼻子疼痛,还有我上嘴唇底下也疼,那是斯特拉德莱塔打我一拳的地方。
  他打得我的嘴唇撞在牙齿上,所以那地方疼得厉害。我的耳朵倒挺暖和。我买的那顶帽子上面有耳罩,我把它放下了——我他妈的才不在乎好看不好看哩。可是路上没一个人。谁都上床啦。
  到了车站,我发现自己的运气还不错,因为只消等约莫十分钟就有火车。我等着的时候,就捧起一掬雪洗了下我的脸。我脸上还有不少血呢。
  通常我很喜欢坐火车,尤其是在夜里,车里点着灯,窗外一片漆黑,过道上不时有人卖咖啡、夹馅面包和杂志。我一般总是买一份火腿面包和四本杂志。我要是在晚上乘火车,通常还能看完杂志里某个无聊的故事而不至于作呕。你知道那故事。有一大堆叫大卫的瘦下巴的假惺惺人物,还有一大堆叫林达或玛莎的假惺惺姑娘,老是给大卫们点混帐的烟斗。我晚上乘火车,通常都能把这类混帐故事看完一个。可这一次情况不同了。我没那心情。我光是坐在那里,什么也不干。我光是脱下我那顶猎人帽,放在我的衣袋里。
  一霎时,有位太太从特兰敦上来,坐在我身旁。几乎整个车厢都空着,因为时间已经很晚,可她不去独坐个空位置,却一径坐到我身旁,原因是她带着一只大旅行袋,我又正好占着前面座位。她把那只旅行袋往过道中央一放,也不管列车员或者什么人走过都可能绊一交。她身上戴着兰花,好象刚赴了什么重大宴会出来。她年纪约在四十到四十五左右,我揣摩,可她长得十分漂亮。女人能要我的命。她们的确能。我并不是说我这人有色情狂之类的毛病——虽然我倒是十分好色。我只是喜欢女人,我是说。她们老是把她们的混帐旅行袋放在过道中央。
  嗯,我们这么坐着,忽然她对我说:“对不起,这不是一张潘西中学的签条吗?”她正拿眼望着上面行李架上我的两只手提箱。
  “不错,”我说。她说得不错。我有一只手提箱上面的确贴着潘西的签条。看上去十分粗俗,我承认。
  “哦,你在潘西念书吗?”她说。她的声音十分好听,很象电话里的好听声音。她身上大概带着一架混帐电话机呢。
  “晤,不错,”我说。
  “哦,多好!你也许认得我儿子吧。欧纳斯特。摩罗?他也在潘西念书。”
  “晤,我认识他。他跟我同班。”
  他儿子无疑是潘西有它那段混帐历史以来所招收到的最最混帐的学生。他洗完淋浴以后,老是在走廊上拿他的湿毛巾独别人的屁股。他完全是那样一种人。
  “哦,多好啊!”那太太说。并不粗俗,而是和蔼可亲。“我一定要告诉欧纳斯特我遇见了你,”她说。“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亲爱的?”
  “鲁道尔夫。席密德,”我告诉她说。我并不想把我的一生经历都讲给她听。鲁道尔夫。席密德是我们宿舍看门人的名字。
  “你喜欢潘西吗?”她问我。
  “潘西?不算太坏。不是什么天堂,可也不比大多数的学校坏。有些教职人员倒是很正直。”
  “欧纳斯特简直崇拜它。”
  “我知道他崇拜,”我说。接着我又信口开河了。“他很能适应环境。他真的能。我是说他真知道怎样适应环境。”
  “你这样想吗?”她问我。听她的口气好象感兴趣极了。
  “欧纳斯特?当然啦,”我说。接着我看着她脱手套。嘿,她戴着一手的宝石哩。
  “我打出租汽车里出来,不小心弄断了一个指甲,”她说。她抬头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她笑得漂亮极了。的确非常漂亮。有许多人简直不会笑,或者笑得很不雅观。“欧纳斯特的父亲和我有时很为他担心,”她说。“我们有时候觉得他不是个很好的交际家。”
  “你这话什么意思?”
  “呃,这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