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作者:乐乐陶陶      更新:2022-10-16 12:01      字数:5037
  “修谨,为什么非要这样,和修爱和平相处不好吗?”杜晋南看低垂着头的唐修爱不由的有些心疼,看向唐修谨的视线带着责备与不满。
  唐修谨看了他一眼,心里哼笑,想不明白自己的眼光是不是被狗吃了,这样一个男人凭什么值得她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去争抢。
  “杜晋南,请你搞清楚自己的身份,你不过是一个养子罢了,就算你将来接任了唐家企业也没有权利对着我指指点点。”这男人以为她曾经喜欢过他,难道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了不成?
  她虽然不会去仇恨,不会去报复,并不代表她可以任他们去羞辱,更何况是一个“外人”。
  杜晋南身子一僵,俊美的脸蛋忽的涨红。
  他到唐家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被这样羞辱过。唐盛云拿他当未来接班人培训,唐宁华夫妇也当是亲生孩子一般,唐修谨更是用崇拜爱慕的眼光看着他,虽然骄蛮,但事事以自己为中心,从不曾在任何事上反驳过他,以至于时间久了他早已忘记自己只不过是唐家收养的孩子罢了。
  看着杜晋南忽青忽白不停转换的脸色,唐修谨在心里嗤笑。
  “你要知道,我唐家可以把你轻松的捧到天上去,也可以毫不费力的把你抛到地狱里。”语调淡淡,没有怒气也没有怨气,可字字句句间的认真与冰冷却让客厅内的人不由自主的一僵。
  唐盛云惊异的看着眼前这个混身散发着冷冽惊人气势的孙女,不明白这个只知吃喝玩乐从不上进的孙女,何时变得这般模样。
  对这个孙女,他太了解,那就是一朵多刺而艳丽的玫瑰花,虽美丽夺目,却是没有什么内涵在里面,所以在沉静聪慧的唐修爱出现后他才会把筹码压在修爱身上,他很清楚,修谨压制不住杜晋南,也许他在世时还好些,可当他百年之后,唐氏怕真要沦为别人口中肉了,可修爱不一样,修爱看似柔弱却如柳条般,韧性十足,这样的女子是绝不会被男人所摆布和利用的。
  可此刻看着眼前这个依旧娇艳美丽的孩子,他却觉得自己竟然已经看不透她了,这是何时的事?她是何时练出这般的城府?玫瑰艳丽如初,却蒙上了细细迷雾,竟是再也看不清原貌!
  “滚、滚,你现在就滚出去。”看着女儿说话还是和以前一样跋扈霸道,唐宁华气的指尖颤抖,“有本事你就一辈子别回来,有本事别指望的家里的钱,我到要看看,没有家里的支援你拿什么去任性。”
  唐修谨看他一眼,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她爱父亲,很爱。父亲虽然在经商上没有天份,和母亲一样更注重享乐,可是父亲对自己的宠爱却决不比任何人少,小时候,只要自己想要的,父亲一定想办法为自己寻来,生病时,更是一夜夜不睡的陪在自己床边,虽然自己是个女孩可父亲却从来没有嫌弃过,反而总是骄傲的和别人说着女儿好,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
  可是这份爱在那十多年的怨恨中渐渐磨光了。
  她知道此刻的父亲仍是爱自己的,可她却不能确定在忍受了父亲十年冷漠与忽视的自己是不是还有心力却维补这份亲情。
  放下茶杯,唐修谨站起身对着坐在沙发上的爷爷父亲和母亲深深鞠一个躬,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的走出去。
  门外,晚霞一片,红光耀眼。
  “小谨?”叶雅看着女儿认真的模样突然心一慌,忙站起身想要追出去。
  “你让她走,我到要看看没有钱她能活几天。”唐宁华扯住妻子的手,心里打定注意这次要给女儿一个教训。
  叶雅一愣,明白丈夫的用意,终是没有追出去,只是红着眼睛坐在那儿。
  所有人都认定过惯公主生活的唐修谨受不了几天苦就会乖乖的灰头土脸的回家来。
  直到很久以后,所有人才发现自己错的离谱。
  叶雅更是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追出去。
  文章正文 第十一章
  “刺啦!”“呀!”唐修谨扔掉手中的铲子,用左手捂住手背。
  “小唐,你没事吧?”李文娟忙关掉油锅,拉过唐修谨的手细细查看。
  白嫩嫩的的手背上溅起了几个红红的泡泡。
  李文娟忙打开一边的水龙头把她的手放到水下冲洗。
  “李老师,痛死了。”唐修谨一边吸着气一边委委屈屈的哼哼着。
  “小唐,你也太笨了吧,为什么别人都好好的,你却老是出状况。”旁边的几个同时学烹饪的学员笑着调侃道。
  唐修谨委屈的不得了,“我哪里知道那油突然一下子就溅起来啊,痛死我了,呜呜,手都起泡泡了,李老师,这不会留疤吧!”
  李文娟一边轻轻的给她手烘干,然后找来喷剂轻轻喷到手背上。
  雾般的喷剂落到手背上像是会吸热般,让整个手背的疼痛霎时舒缓许多。
  “跟你说过几次了,下菜时菜里的水要控干,不然水遇热油能不起溅吗?”李文娟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看着皱着一张小脸的唐修谨。
  做了这么多年烹饪老师,她第一次承认,有的人天生就不是做饭的料,明明是一样的材料,一样的佐料、一样的步骤,可唐修谨做出来的东西就是比别人差一个味道。
  “我看油烫了,一着急就忘记了。”唐修谨被瞪的缩缩肩,感觉自己怎么就头脑想不开来学什么烹饪,以至于最近手上大伤小伤不断,原本白皙细腻的美手也变得惨不忍睹。
  “小唐,你实在不适合学烹饪。”李文娟看着她正色道。
  她遇到过很多人第一次做菜就能做的十分美味,也遇到过有人做了十多年菜依然难以下咽。
  这东西,其实也是讲究天分的。
  “可是我想学。”唐修谨郁闷的看着她。
  前世没有机会,这一世,她自然想让自己的生活过的好一点。
  每天回到家,放些舒缓悦耳的音乐,做几样自己拿手的饭菜,喝上一杯红酒,然后看一会儿电视,最后安然的进入梦乡……
  这样的日子多美呀!
  可为什么她对做菜这么不在行啊,明明自己所做的和其他人都一样,下菜放料的时间也相同,就连火候的大小都和别人无二致,可为什么做出来的东西和别人差的就不是一个档次?
  唐修谨觉得自己真是受打击了。
  “小唐,要不你找一个会做饭的老公得了。”旁边的学员笑看着唐修谨一脸郁闷到不行的模样。
  “对对,现在男人一般都会下厨,而且都不比女人差。”其他人也跟着开玩笑。
  唐修谨刚来到前几天,学员都不是特别喜欢她,虽然唐修谨剪去了那头□浪长发,可是那张艳丽的让女人嫉妒的容颜依旧是不太讨女人喜欢的,在加上那副凹凸有致的好身材,正是所有女人眼中一致抵御的坏女人类型。不过相处时间久了,多数人对她的印象到是都有了改观。发现她并不如长相那般骄艳傲慢,性子也很随和,虽然她做的菜每每难吃,可是她却每每不灰心不放弃,简单是个打不倒的小强。而且她不时闹的小笑话也在无形中调节了大家的学习气氛,让众人的关系不由的拉进了许多。
  “小唐,我认识几个会厨艺的男子,要不介绍给你认识吧!”其中一人也上来凑趣道。
  唐修谨看着众人打趣的表情又是无奈又是好笑,低下头,扯着衣摆,故作娇羞道,“各位姐姐,人家还小呢!”说完自己先笑起来。
  众人更是被她逗的哈哈大笑。
  文章正文 第十二章
  校内吸吧里,连天晴看着好友满是伤口的手颇为不理解的看着她,“虽然你被扫地出门,切断经济来源,可你也不必这么委屈自己吧?”
  唐修谨不认同的看着她,“我没有委屈自己,难道你不觉得我说的比较好?听着音乐,围着围裙,洗着菜…整个屋子里弥漫着饭菜香……多有意境啊!”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资了?”连天晴摇摇头,“我发现你最近情绪有些亢奋的过头啊,在学校里忙着转系,在家里兴冲冲的学烹饪,每天都忙得脚步沾地,这不会是传说中的用忙碌来疗伤吧?”
  唐修谨挑眉,风情乍现,“我这是对生活充满热情好吗?”前世没有时间没有心情,这一世她真的对以前测有来得及触碰的东西很感兴趣。
  “而且我有什么伤,本小姐现在是金刚不坏之身,谁能伤得了我。”
  连天晴无语,不明白为何好友自从家里搬出来就兴奋异常。
  “哎,我想加入咱们学校的社团,你说我参加哪些好?”好不容易年轻一回,当然要大玩特玩疯玩,才不枉重活一世。
  连天晴严肃的看了她一眼,正经道,“小谨,我觉得你这是典型的空虚寂寞症,要不,你还是找个男朋友吧?这次找个乖点体贴点懂事点的。”
  唐修谨一愣,看着她,半晌才轻轻拍击手掌,开心道,“天晴你太有才了,走走,咱们现在去狗市买一条狗。”说着拉起她就要往外走。
  啊?连天晴傻眼,她说的是男人啊,怎么到她嘴里怎么变成狗啦?
  这个女人真的没有受刺激吗?连天晴不确定了。
  坐上车,唐修谨手脚利落的将车向着锦绣西道驶去。
  连天晴打量了一眼身处的平民车,再看着好友认真驾车的侧脸,不知道心中是什么滋味。
  “家里真的断了你的经济来源啊?”曾经自己认识的小谨出入非好车不坐,衣服非名牌不穿,吃饭非高档餐厅不入,可现在,开着不到三十万的平价车,穿着不到千元的廉价服饰,甚至还为了学做饭而将手弄的伤痕累累……
  “对啊。”唐修谨点点头,手下将方向盘熟练的转向。
  “小谨,你要是没钱可以和我说。”看着曾经天之娇女的好友沦落至此,连天晴只觉心底酸涩,感慨人心凉薄。
  唐修谨转头讶异的看她一眼,见她正一脸心疼,不知是该笑还是感动,想了想认真道,“天晴,我现在的物质生活可能真的不如从前,可是我现在很快乐,发自内心的快乐,和现在相比,以前的我才是真正的空虚寂寞,以前的自己每天只想着去哪儿shoping,去哪儿spa,只关心哪家有珠宝新品上市,哪款跑车拉风有型……现在想来,那样的生活才是真正的乏味。”
  连天晴坐在一边没有搭话,心里其实是不相信一个人能在一夜之间适应这么巨大的落差的。
  “天晴,你说我买什么狗好呢?”看着坐在那儿神情有些郁郁的好友,唐修谨扯开话题。
  她知道好友是在为她担心,可她经历了这么多年是真的想开了,而且她真的非常喜欢现在的生活。
  “你是想买大型犬还是小型犬?”见好友转移话题,连天晴也跟着附和道,想了想又接着道,“你自己一个人住,要不还是买大一点凶一点的吧?”
  唐修谨完全没有养宠物的经验,所以一时之间也不知道买什么样的好。
  “要不买藏獒吧,那家伙长大了顶十个保安了,怎么样?”虽然玫瑰庄园的安保很好,但一个女孩子终究是让人不放心。
  “藏獒啊?”唐修谨刹住车等着前面的红灯,“那个太…我不太喜欢长毛狗,每天洗澡估计都得花好久的时间。”
  “你呀,又想马儿快跑又嫌马儿吃草。”连天晴笑着点点她的头,“那买些小的宠物狗吧,蝴蝶犬吧,漂亮。”
  唐修谨提起刹车,摇头,“不要,看起来就不好养。”
  “贵宾犬吧,又可爱智商又高。”
  “……不要,不喜欢。”
  “那比熊?卷卷毛,毛茸茸的招人喜欢。”
  “………”
  “吉娃娃吧,好养,眼睛还骨碌碌的,挺逗人的。”
  “………”
  “小鹿犬吧,又小毛又短,洗个澡用不了十分钟。”
  “………”
  “……老大,你是在挑狗,不是在挑老公好吗?”连天晴扶额,觉得自己怎么会提出让好友养狗这个坏主意。
  唐修谨看着她头疼的模样扑哧一笑,“你说这几样狗都很好,只是……怎么说呢,这些狗都……太制式化了,全都被人训练成一个样,跟个玩具似的,我买来有什么意思。”
  “晕,你买来的时候是小狗,你可以自己训练它呀!”
  唐修谨还是摇摇头,还是觉得有些排斥,“狗而已,非被人们弄出什么名犬之类的,人类还提倡人人平等呢,怎么到了狗身上又出来什么血统高贵、名犬后裔这一说了,还不就是为了哄价。”
  “那你想买个什么样的啊?”连天晴根本不能理解好友对这个名犬有什么好纠结的。
  唐修谨皱眉,半晌才憋出一句,“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