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节
作者:莫莫言      更新:2022-10-11 20:28      字数: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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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至自会。
  二月,伯姬归于宋。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未有言致女者,此其言致女何?录伯姬也。古者妇人三月而后庙见,称妇,择日而祭於祢,成妇之义也。父母使大夫操礼而致之。必三月者,取一时足以别贞信,贞信著,然后成妇礼。书者,与上纳币同义。所以彰其絜,且为父母安荣之。言女者,谦不敢自成礼。妇人未庙见而死,归葬於女氏之党。○庙见,贤遍反,下同。操,七刀反。别,彼列反。且为,于伪反。
  '疏'“未有言致女者”。○解云:谓《春秋》无此经也。○注“古者妇人”至“之义也”。○解云:此皆《曾子问》文也。其文云:“孔子曰: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郑注云“谓舅姑没者也,必祭成妇义者,妇有共养之礼,犹舅姑存时,盥馈特豚於室”是也。○注“书者与上纳币同义”。○解云:即上八年“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传云“纳币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注云“伯姬守节,逮火而死,贤,故详录其礼,所以殊於众女”是也。今此书其致女者,义亦然,故云书者与上纳币同义。○注“所以彰其絜”至“敢自成”。○解云:重得父母之命,乃行妇道,故曰所以彰其絜也。其女当夫,非礼不动,光照九族,父母得安,故曰荣之。○注“礼妇人未”至“氏之党”。○解云:《曾子问》文也。其文云:“曾子曰:‘女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於庙,不祔於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郑氏云“迁,朝庙也。婿虽不备丧礼,犹为之服齐衰”是也。
  晋人来媵。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义与上同。复发传者,乐道人之善。○复,扶又反。
  '疏'注“义与同上也”。○解云:谓亦与上致女,皆同书纳币矣。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晋人执郑伯。
  晋栾书帅师伐郑。
  冬,十有一月,葬齐项公。
  楚公婴齐师师伐莒。庚申,莒溃。日者,录责中国无信,同盟不能相救,至为夷狄所溃。○溃,户内反。
  '疏'注“日者录责”至“狄所溃”。○解云:正以凡溃例月,即僖四年春,王正月,蔡溃;文三年春,王正月,沈溃之属是也。今而书日,故如此解。
  楚人入运。
  秦人白狄伐晋。
  郑人围许。
  城中城。
  十年,春,卫侯之弟黑背,率师侵郑。
  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其言乃不郊何。据上不郊不言乃,僖公不从言免牲也。
  '疏'注“据上不郊不言乃”。○解云:即上七年夏,“不郊犹三望”是也。○注“僖公不从言免牲”。○解云:僖三十一年夏,“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是也。
  不免牲,故言乃不郊也。不免牲,当坐盗天牲,失事天之道,故讳使若重难不得郊。○难,乃旦反。
  '疏'注“使若重难不得郊”。○解云:宣八年传云“而者何?难也。乃者何?难也。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何氏云“言乃者内而深,言而者外而浅。下昃日昳久,故言乃”。然则乃者难之深,今经云“乃不郊”,故云使若重难不得郊也。重难之义,皆出於乃字。
  五月,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不致者,成公数卜郊不从,怨怼,故不免牲,不但不免牲而巳,故夺臣子辞以起之。○数,所角反。怼,直类反。
  '疏'注“不致者”至“牲而巳”。○解云:庄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注云“此谓公与二国以上也”。然则此经“公会晋侯、宋公”以下“伐郑”,亦是二国以上,若得意宜致会,不得意宜致伐。今全不致,故如此解也。言成公数卜郊不从者,即此上文“五卜郊,不从”是也。五卜郊,卜之多者,故言数。云不但不免牲而巳者,谓成公意,卒竟而不复郊。知如此者,正以不免牲,上文巳有说。今此仍不致,故知更有罪也。○注“故夺臣子辞以起之”。○解云:谓不致也,夺其臣子之辞,以起见其罪矣。所以不致得谓之夺臣子辞者,桓二年注云“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今不书至,似若不得脱危然,故曰夺臣子辞也。桓元年注云“不致之者”至“故复夺而凡夺臣子辞,成诛文也”者,义亦通于此。
  齐人来媵。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三国来媵,非礼也。曷为皆以录伯姬之辞言之?妇人以众多为侈也。侈,大也。朝廷侈於妒上,妇人侈於妒下。伯姬以至贤为三国所争媵,故侈大其能容之。唯天子娶十二女。○侈,昌氏反,大也。妒,子故反。取十,七住反,本或作“娶”。
  '疏'注“朝廷侈於妒上”。○解云:言妒其有贤才而居於巳上位者,是朝廷侈之妒也。○注“妇人侈於妒下”。○解云:言不能容众妾而妒恶之者,是妇人妒也。○“故侈大其能容之”。解云:考诸旧本,“大”上无“侈”字。○注“唯天子娶十二女”。○解云:《保乾图》文。孔子为后王立制,非古礼也。
  丙午,晋侯獳卒。不书葬者,杀大夫赵同等。○獳,乃侯反。
  '疏'注“不书葬”至“同等”。○解云:《春秋》之义,君杀无罪大夫,例不书其葬,见其合绝之。是以僖九年“晋侯诡诸卒”,何氏云“不书葬者,杀世子也”是也。其杀赵同等,即上八年“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是也。
  秋,七月。○公如晋。如晋者,冬也。去冬者,恶成公,前既怨怼不免牲,今复如晋,过郊乃反,遂怨怼无事天之意,当绝之。○去,起吕反。恶,乌路反。复,扶又反。
  '疏'注“过郊乃反”至“天之意”。○解云:谓明年“三月,公至自晋”,是过郊乃反,是其无事天之意。○注“当绝之”者。解云:当合绝之,不可为鲁侯矣。
  《春秋公羊传注疏》
  成公卷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八年)
  成公卷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八年)
  十有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
  晋侯使郤州来聘。已丑,及郤州盟。○郤州,本亦作“犨”,尺由反。
  '疏'“晋侯”至“州盟”。○解云:上三年冬,“晋侯使荀庚来聘”,“丙午,及荀庚盟”,传云“此聘也,其言盟何?聘而言盟者,寻旧盟也”,注云“以不举重,连聘而言之,知寻绎旧故约誓也。书者,恶之。二国既脩礼相聘,不能相亲信,反复相疑,故举聘以非之”今此亦然,而无传注者,从彼可知,故省文。案桓十四年夏,“郑伯使其弟语来盟”,注云“时者,从内为王义,明王者当以至信先天下”,是以《春秋》之例,莅盟、来盟悉书时,即僖三年“冬,公子友如齐莅盟”之属是也。今此经及上三年“荀庚盟”之属,皆书日者,盖以既脩礼相聘,不能相亲信,反相疑,是故不与信辞耳。
  夏,季孙行父如晋。
  秋,叔孙侨如如齐。
  冬,十月。
  十有二年,春,周公出奔晋。周公者何?天子之三公也。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自其私土而出也。私土者,谓其国也。此起诸侯入为天子三公也,周公骄蹇不事天子,出居私土,不听京师之政。天子召之而出走,明当并绝其国,故以出国录也。不月者,小国也。
  '疏'“周公者何”。○解云:既是周臣,自周无出,而经书出,故执不知问。○注“私土不听”至“小国”。○解云:《春秋》之例,大国君奔,例皆书月,即桓十六年“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之属是也。小国例时者,即昭三年冬,“北燕伯款出奔齐”,及此经书春皆是也。又《王制》云“天子三公之田视公侯”,既视公侯,何言小国者?据其私土之言也。周公本是小国诸侯,而入为天子三公,於王畿之内,虽有采地,但从私土而去,故从小国例。
  夏,公会晋侯、卫侯于沙泽。○沙泽,素禾反,又如字,二传作“琐泽”,定七年同。
  秋,晋人败狄于交刚。
  冬,十月。
  十有三年,春,晋侯使郤锜来乞师。○郤锜,鱼绮反。
  三月,公如京师。月者,善公尊天子。
  '疏'注“月者,善公尊天子”者。解云:正以朝聘时故也。
  夏,五月,公自京师遂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娄人、滕人伐秦。其言自京师何?据僖公二十八年诸侯遂围许,不言自王所。
  '疏'“五月”至“自京师”。○解云:“公”下“自”上有“至”字者,衍文。○注“据僖公”至“自王所”。○解云:僖二十八年“冬,公会晋侯”以下“于温。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诸侯遂围许”是也。然则彼亦朝天子而往围许,不言自王所,与此异,故难之。
  公凿行也。以起公凿行也。凿犹更造之意。○凿,在洛反,造意也。公凿行奈何?不敢过天子也。时本欲直伐秦,涂过京师,不敢过天子而不朝,复生事脩朝礼而后行,故起时,善而褒成其意,使若故朝然后生事也。间无事,复出公者,善公凿行。○复出,扶又反。
  '疏'注“生事脩朝礼而行”者。○解云:“生事”之上,亦有“复”字者,衍文。○注“间无事复出”至“凿行”。○解云:昭十三年“秋,公会刘子、晋侯”以下“于平丘。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注云“不言刘子及诸侯者,间无异事可知矣”。然则彼以间无事,不劳重举刘子及诸侯,此亦间无事,但言夏五月遂会晋侯以下伐秦足矣。而重举公者,善公凿行故也。定四年召陵之会再言公者,彼注自具。
  曹伯庐卒于师。○庐,力吴反,本亦作“卢”。
  秋,七月,公至自伐秦。月者,危公幼而远用兵。
  '疏'注“月者,危公幼而远用兵”者。解云:正以凡致例时,故如此解。
  冬,葬曹宣公。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莒子朱卒。莒大于邾娄,至此乃卒者,庶其见杀不得卒。至此始卒,又不得日。
  '疏'注“莒大子”至“不得卒”。○解云:正以庄十六年冬十有二月,“邾娄子克卒”;二十八年“夏,四月,丁未,邾娄子琐卒”。《春秋》之序莒常在上,而至此乃卒者,正由文十八年“莒弑其君庶其”,是以不得书其卒矣。○注“至此始卒又不得日”。○解云:邾娄子之卒,所以书日者,非直行进,其邾子克往前已卒,是以《春秋》得详录之。今此始卒,故不得书日。曹书日者,何氏云“老,使世子来朝,《春秋》敬老重恩,故为鲁恩录之尤深”是也。然则此注何以不言故不得日,而言又者?欲道曹伯终生虽亦始卒,但於鲁有恩,是以书日。今此莒子非直始卒,又无善行,是以不日。
  夏,卫孙林父自晋归于卫。
  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凡娶早晚皆不讥者,从纪履緰一讥而已。○凡取,本又作“娶”。
  '疏'注“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解云:隐二年注云“不亲迎例月,重录之”。今此不月者,盖以成公即位十有四年,始娶元妃,非重继嗣之义,故略之。○注“凡娶早”至“讥而已”。○解云:隐二年“九月,纪履緰来逆女”,传云“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始不亲迎,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然则宣公元年春,“公子遂如齐逆女”,丧服未除,是其大早也。成公十四年秋,始使侨如如齐逆女,非重继嗣之义,是其大晚也。故言凡娶早晚矣。但略举一二人,则桓公三年娶于齐,文公四年娶于齐,合在其间也。然则诸侯之法合亲迎,而鲁侯悉使大夫,所以不复发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不亲迎”者,正欲从隐二年纪履緰之一讥而已,是以不复发传以解之。旧解云隐二年履緰之下,注云“内逆女常书,外逆女但疾始不常书者,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也”。然则外之娶妻,莫问早晚,其不亲迎者,皆不复书。而讥之者,悉从履緰之经一讥而已。所以此处注之者,正以内逆女常书之末,是以於此处决之。更有或解,不足述也。
  郑公子喜率师伐许。
  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
  冬,十月,庚寅,卫侯臧卒。
  秦伯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