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节
作者:青词      更新:2022-09-26 14:22      字数:4789
  晕颐枪冢栽谖颐腔丶已扒笪屡氖焙虬臀魅俗呱辖滞房窕丁7绞讲灰唬康囊谎:谝估镉凶藕谏幕ǘ洌蔷簿部拧R桓銎锶殖档娜丝吭谏痰昝趴诎傥蘖睦档氐却潘墓丝汀K切量嗟模蚕牍冢胱挠笥诨丶夜诘挠N阈胫靡桑乔罾У摹G钊嗽谡飧瞿甏驯蝗撕鍪樱ㄋ亲约骸!?br />
  习惯的力量会让人变得麻木冷漠。他们已不再关心别人甚至于自己。默默的愤怒在他们心底滋长,一旦某个盖子被掀开,这种愤怒将排山倒海。人与人永远是不会公平的。就算是在柏拉图的理想国内,也有着统治与被统治。除了在时空一定位置上的占有,人是生而不平等的。抱怨诅咒不会改变现实本身。现实是个陷井。不管是谁坐上〃王〃的位置后,他将变成〃王〃,也同样会奴役与他原来一般之人。
  角色是心灵最大的敌人。
  角色能带来喜怒哀乐。但也只是角色的喜怒哀乐,而不是自己的。必须在某些时候忘掉自己所扮演的种种角色,与天对视,在大地上行走,这样才有可能感受到生命的大悲喜。那里是我们能来且要回去的地方。
  穷者未必可耻。富者未必可敬。穷者未必善良,富者未必不仁。财富只是个符号,它能让我们的身体更舒适,但绝对不会让我们的心灵更加温暖。财富不具有延续性。中国有句古话,富不过三代。这些朴素的观念隐含生命至道。宇宙有无数,你我皆有无数。财富在无数这个概念中何其可笑。
  一朵朵花有着惊心动魄的美丽。而我们总是对它们熟视无睹。因为我们已经不再是自然意义上的人了。蚂蚁能知道雨什么时候要下,地震之前,鸟儿会惊慌地飞。生命最可贵的直觉与本能被人群淹没。我们总不知道自己是谁。
  把心静下,把自己放开。融入自然中。一只鱼在水里,一棵树在山上,生长的力量不是因为它要生长,而是它天性是如此生长。〃要〃让我们迷失,成为心灵上的重荷。跳出欲望的存在,看着欲望本身。无所谓它,当饿则食,当冷则衣。
  在现实中,要学会拭去心灵上的灰尘。哲学的世界里有着太多声音。别人的声音终究是别人的,要记住自己只是自己,自己是这个世上的惟一,自己是这个宇宙中不可取代的神灵。
  用手抚摸心。满是老茧的手掌或许会让它隐隐生痛,但这是值得的。或许在某一时刻,因为这样,自己会热泪盈眶。完美在这个世上并不存在。圆因为它的形态而更凸现出圆外的不完美。不去抱怨,生命简单说,就是来来去去。把自己忘掉,只是呼吸。
  把这些话在纸上写下,我喜欢这样对着日记说话,虽然它们杂乱无章,但这样似乎能够轻轻触摸到自己的心灵。柔软的,也是惬意。我把日记放在枕边,搂着它,我想它一定可以进入我的梦里再与我说话……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青如水。日子在慢慢“过”,身边来来往往的人,像树上的叶子,老的飘落,新的长出,天道生生不息。
  那个宁静的晚上之后接连发生了一些事情。所以这些天,心态一直很不好,而且每当发现状况不妙,便试图把现状弄得更糟以证明未来会有多么美好。这很可笑,可潜意识中就是不自觉在这么做。伤害自己仿佛能带来莫名其妙的快感。
  “一米八零”终于走了,我如释重负,爸妈现在没有理由可以怪我,像他那样好的条件完全可以找到比我好百倍的女孩儿。他默默地对我笑了笑,他父母已经给他安排了一个更好条件的女孩儿,他当然不能拒绝。“一米零八”送来一个刻有我名字的戒指,听雨花,24K足金。我收下来然后扔入抽屉深处。接受人家的礼物是对人家的尊重,我也买了套西装送还给他。OK,就这样,两相抵消。
  新年钟声悠悠敲响,在那一刻,心里头想的全是五个字——我爱你,不舍。天上若真有神明,他们知道我的虔诚。不舍,我只希望你快乐。看天天不语,问花花满泪,一束束腊梅在雪花中飞舞。这个世上冰清玉骨的还会有谁?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着风和雨。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尘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今天在公交车上,有个陌生男孩轻轻拍了拍我肩膀,我瞪圆了眼,一脸不屑。现在想来,是我做得过分,也许人家只想与我说两句话,或说声新年好。也罢,过去的事都算了。以后待人接物,要更多谦和,不要认为自己是个在别人眼里条件还不错的女孩儿,就可以眼高于顶目空一切。人有聪明愚笨之分,但更多是机缘使然。
  路很滑,很多人在不停摔跤,最后还是得靠自己爬起来。一个人更易保持身体的平衡,而两个情侣之间的牵手反而更误事,不过,他们似乎很陶醉于这种一起跌倒然后再分头爬起来的感觉,这让我有些心痛。婚姻也许就是只守候于爱情旁边张口血盆大口的野兽。一日的锅碗瓢盆交响曲或会觉得新鲜,几十年如一日下来,那就是不堪忍受的躁音。我说过愿意嫁给不舍,现在细细想来,这怕也仅仅是一种爱的手段,是因为想得到,所以许诺。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是人性,也是婚姻的实质。婚姻关系因为义务责任而牢固,而爱不应该有这些字眼,很多时候它可以是单方面傻傻的付出,而不求于回报。有时想,上帝可真会拿人类开玩笑。
  很想收到不舍的贺卡,但是没有。生命的旋律经常是暗哑无声,要习惯它。我是个不愿惹事生非让人飞短流长的人,走着别人已走过的路,用缄默装饰别人眼中的“美德”,我恨自己,我也不想大哭大叫。我只是祈祷老天,有一日忽大发慈悲,把我与不舍都打碎,然后搅拌在一起,再重新塑出我和他,这样,他身上有我,我身上有他,这也就够了。
  爱是无法以客观存在形式来体现出来,婚姻不是爱。也许正因为我深深地爱他,所以我们之间不会有任何结果。全身乏力,已精疲力尽,我把梅花一朵朵摆在桌上,一朵朵地数,我慢慢数出了结果。打开音响,听音乐,他们都很快活,不管他们心里是否快活,至少他们的声音很快活。我闭上眼睛。
  歌声凝玉露,问君意何如?
  天凉红尘好大雾,此刻都不哭。
  佳人幽静处,衣白夜色浮。
  从来都是伤情苦,日子已恍惚。
  没过两天,我就与吴情上了床。上完床的第二天,我拿起枝红笔在挂历上画勾。我仔细地数了数,从认识她到上床,总共用去31天时间。可见我与她的工作态度是端正的,工作业绩也是卓有成效的。忽然间我想起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什么东西让我们躺在一张床上?那还是夏天,阳光大朵大朵从窗纱处飘落,顺着洁白的墙壁微微一漾,一缕缕清香便四散弥漫。我扭过头看吴晴,她正坐起来,漫不经心伸着懒腰。晨曦似水,屋里漫着一种奇异的静静的响声。她皱皱眉,冲我吐出舌头,黑色长发洒落在赤裸的胸脯上,非常非常地好看。她穿好
  衣服,从后面抱紧我。被子已被掀开,床单上一抹鲜红。
  说实话,本来并不打算讲述我与吴晴床上的事,她都是我前妻了,又怎么可能会没有做过哪种事?刚才的叙述似乎是多此一举。但我之所以要厚着脸皮在键盘上把上面这段话敲出来,便是因为床单上这片污血。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细节。一个男人得到女人的第一次,若他没有抱着以玩弄天下女人为已任的愿望,多半会有些感动。不管现代医学多么发达,一个女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只能有一次。它是珍贵的,不可替代的。
  所以我当时声音都有了些哽咽。觉得自己对不起她,我不是处男,在她之前,我有过许多女人,因为我是马老板。我决定向她坦白。有如下几点原因:一是为减轻心中的负罪感;二是我认为既然打算娶她为妻,那么多些坦诚,应该更有利于夫妻之间的沟通;三是窃以为无情揭露自己那些风流情史,会让她明白我对她确属一片真心;四是以为她或会从中读到眼前这个男人是多么珍贵,屁股后面有着大把女人,所以干脆先下手为强早点嫁给我算了……
  接下来几天,我绝不留情毫不手软地批判自己,就差把自己当成一只臭虫摁死。我不停说着话,把她说得一下哭一下笑,说得唇干舌燥,天女散花,最后她抬起头,张开盈盈泪眼,深情无限地说,马原,我相信你,我爱你的现在,不是你的过去,我理解你,明白你,也原谅你。女人的胸怀是多么博大!我差一点就要痛哭流涕。我现在当然知道自己是多么愚蠢。可当时却洋洋得意。可见愚蠢是多么富有喜剧色彩。它让我们觉得有趣,并活得乐此不疲。
  没过两个月,我就与吴晴结了婚,兴高采烈地走入坟墓。这里面也有我妈一半功劳。我的名声并不大好,她一直担心我找不着老婆,邻居大婶又经常抱着那大胖小子在她眼前直晃悠,不仅眼馋心馋,连手都馋。我妈看着吴晴这般美若天仙的女子忽然降临,令她老人家蓬壁立马生辉,当然笑得合不拢嘴。吴晴那时在我妈面前可真乖呀。我妈说哪去哪,绝不打半点儿折扣,上厨房切菜做饭,帮我妈洗衣拖地……比亲生的女儿还更像一件贴心的小棉袄。我妈到今天都还在不断回味那个黄金时代。所以在结婚之后,我妈对吴晴的渐然疏远并没有丝毫责怪,只是常愤怒地看着我,认为我是一只花喜鹊,娶了媳妇忘了娘。用她的话来说是,儿子若整天想着娘,媳妇敢不想吗?
  我妈说的也并非没有一点儿道理,若真打起架来,吴晴当然不是我对手,虽然她张牙舞爪的样子确实是气势汹汹。但我又怎么可能因为吴晴对我妈的疏远大打出手?再怎么说,现在是文明社会,何况万一打坏哪里,够得上伤害罪,自个还要去牢里蹲几年,那可太不划算。我知道,吴晴越来越不喜欢我妈,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无声的回答,就是最好的回答,就如同她决定与我离婚一般。我没有继续死皮赖脸地问下去。男人多半死要命子活受罪,我也不例外,所以男人常常很贱,明明是在床前跪洗衣板,还要安慰自己是在做床上运动前的准备活动。
  男人是不会说自己被女人甩了,哪怕女人甩他的那个动作再为干脆利落,他们也会在朋友身边满脸春风,打了个响指,说自己又刚玩腻了一个妞。我是过来人,对此也算是有点儿心得。后来一直觉得自己很贱,也许人都是下贱的,这道理与人都要吃喝拉撒一样。为了不让自己心里太过于难受,我翻开字典,开始查找什么是“贱”。A:价钱低;B:地位低下;C:卑鄙。我越看越伤心,但很快我又看见了第四条,于是便笑起来,原来还有D呢,只不过藏在下面呢——D:谦词,称有关自己的事物——我终于明白,我说自己贱,原来我是在自谦呢。
  结婚的第二年,吴晴的一个同学找到我,是个男的,很帅,有点儿像现在电视里的当红小生。我很客气地问他,“有何贵干?”他嘿嘿直笑说,“你捡我的破鞋,有什么得意的?不就仗着钱多?钱多好牛逼哦。”我眨眨眼,想起床单上那朵花瓣样的血迹,我很开心,这应该是个神经病,我问他,“我就会仗着钱多,你咬我啊?”他仍然笑,不过笑得有点儿阴森森,令人毛骨竦然,“你不相信我?”我不耐烦了,挥挥手,示意他出去。他哈哈一笑,“小晴的字迹,你总认得吧?这个东西送给你,也算是我给你们的结婚礼物。虽然迟了一年,但愿不会让你失望。”
  这是一个封面都有点儿泛黄的日记本。我漫不经心地打开,里面有一页被折叠着,我还是第一次发现吴晴的文章原来也能写得这么情深意重,温柔缠绵。里面有段话被红线勾出,是吴晴的字迹。
  “那天是他生日,他说他家人都不在,希望我去陪他,我们在气氛很好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我们两个都是第一次,所以很紧张,也一度想放弃,但是我抗拒不了。耳朵、脸颊、嘴唇、脖子,他温柔地亲吻着,我意乱情迷了。每星期都有一次甜蜜时光,我爱他,我们以身相许,将来也会共组家庭,我们要甜甜蜜蜜过一生……”
  没有再看下去,啪地一声,我把日记本重重合上,脊梁骨似乎被抽去一般,牙齿缝里传来丝丝凉气,我瘫坐在椅子上,聚精会神打量着眼前这个帅哥。他的眼神充满怨毒,这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