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
作者:青词      更新:2022-09-26 14:22      字数:4757
  诿趴谧邢傅赝靠诤臁N掖┥匣业琅酆螅愠逦倚ΓΦ煤芷嗔埂N揖醯煤ε拢肭竽侨鋈肆粝挛业某しⅲ伤钦庀滤凳裁匆膊煌狻N叶崦哦樱蔷驮谏砗蠊笮Γ茏排茏盼矣峙芑亓怂巧肀撸Ъ耍簧砝浜梗缓蟊阈蚜恕:懿镆煺飧雒危侨鋈说拿嫒菀恢笨床惶澹孟窬褪前致杌褂行∫獭U飧雒握媸且坏阋庖逡裁挥校型酚形病!?br />
  刘琴走后,我又继续请过几个女孩儿,现在都忘了她们的名字了。人是会遗忘的,皇帝老儿也不能把过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清清楚楚全部想起。人是必须要学会遗忘的,否则过去一旦成为巨石,沉甸甸压在心底,滋味可就不好受了。有谁能够在腰间系块大石,还能游过黄河长江?万幸的是,人的大脑很争气,像一面筛子,自动地把许许多多东西渐然滤去。还能停留在筛面上的,也只剩下那些粗糙的沙。这样的沙子,风吹不起来,我们不再担心风吹来的沙,当然也就不再莫名其妙地流泪。
  我认识了我前妻。那天生意很淡。我在另几家店里忙乎了一整天,着实累得够呛,便来到卡拉OK,自娱自乐。我懒懒洋洋躺在与刘琴做过爱的那张沙发上。地上很干净,看不到一片玻璃碴子,我不死心,聚精会神地继续寻找那种会闪光的东西,可终究是没有。于是,我拿起话筒,开始唱歌,我的嗓子一向比破锣还要糟糕一点点,所以若谁想奉承下我,也只需要说一声你在敲破锣,那我就很满足了。
  店里那个女孩儿却不敢这样奉承我,因为她弄不明白这对我来说,到底是奉承还是辱骂?她当然不知道我的要求会是如此微不足道。否则说不准,我会爱上她。她曾经夸过不少客人,说他们的歌喉若让四大天王听见,那些人准会羞愧难当,抹脖子的抹脖子,上吊的上吊。但她若这样夸我的话,我立刻会怀疑她准贪污了我不少钱。她是老实的,我第一次引吭高歌时,她吓得一哆嗦,把手中的茶杯给摔地上了。我问她怎么了,她涨红脸,什么也没有说。我明白,她会是一个忠心的店员,但不会是其他。于是我更为怀念刘琴,她在我唱歌时,总会让她的长发披落下来遮住耳朵,然后抱紧我,用灵巧的舌头轻舔我的耳垂。这样,我就不能继续唱歌了。
  我眼角的余光瞥见店里这个女孩儿,她正不时地把双手抬起,估计是想去掩住耳朵,可能又担心被我发现,手不断拿起又不断放下。我猜想她深更半夜独自看恐怖电影时,大抵也是这种情形。我又怎么能再忍心去折磨人家?
  我刚想把话筒放下,后面响起一个尖锐的声音,“天哪,这还是人唱的吗?”这话让我生气了,我唱歌,我不是人;你听歌,你也不是人。我扭过头,就想唾沫四溅,然后整个人仿佛被子弹击穿,我愣住了。灯光下,两个女孩儿亭亭玉立,其中一个就好像莲。翠绿的歌声从水面上阵阵吹来,一圈圈涟漪把多日的烦躁一下子就冲洗得无影无踪。我揉揉眼睛,一个是我认识的姑娘,叫许芹,在我一家店里做事。那个莲花般的姑娘,却是不认识。是谁说刚才那句话的?许芹好像没这么大胆子吧?我朝这个莲花般的姑娘瞪圆了眼睛。
  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我差点就要摇头晃脑了。过去读书,老记不住这些话,可这么多年过去,该忘的都忘了,为何偏偏还能把它想起?我忽然发现自己发现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当年高考,我若能买通主考官在座位前排放上个这么样的美女,准能考入北大清华,也犯不着在这小城里来回折腾。
  许芹笑了,“马老板,你想用眼睛吃人啊?”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我想说,我不想吃人,只想用眼神扒光那位姑娘的衣服,可不知怎么搞的,竟然没有说出口。但由此也不难发现,当时的我,一见着漂亮女人,就满脑子龌龊念头,恐怕比公共厕所还要脏点。鲁迅爷爷说得好,有些中国人看见女人的手,马上想到她的手臂,然后就想到……那时,我就完全能从一个女人的手,想到她身上每一处不应该被男人看见的地方,然后幻想自己正在那些地方游荡。所以我现在猜想,刘琴之所以没对我说要嫁给我,可能也有这个因素在内。那女孩儿莲花般盛开了,落落大方伸过手,“我是小芹的高中同学。”
  这就是我未来的妻子,未来的前妻。她叫吴晴。听到她的名字,我立刻想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无情的女人,常会让男人生出更强的征服欲,要想征服女人,首先就得接近她们。所以我笑得非常殷勤,如果那时谁能有足够细心,便可察觉我的嘴边正淌下一条细长的口涎。今天我坐在屏幕前,想起我那时的样子,总觉得那是一条狗。又或有人说自己对狗的定义不大清楚,那他完全可以去读读先人留下的那些光辉灿烂的典籍,比如: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这里就不一一举例,那些书名完全能够编成本煌煌巨著。序幕已经拉开,就意味着一定会有开始,高潮,结局这几个过程。但我与吴晴的结局绝对不会是“从此他们过着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那不是结局,只是睁眼说瞎话。为何这么说?可以随便找出许多条理由加以证明。比如,生活会永远无忧无虑吗?不说钞票美女欲望什么的,万一自己病了,会不会忧虑?如果不会,那自己岂不是傻子?傻子幸福吗?还有,什么是幸福?若有人认定有忧有虑,铁肩担道义是幸福生活,又怎么办?拿破仑说,把别人的脑袋砍掉,别人就与自己一般高了,要不要向他学习?我一直不怀好意地猜测,童话书里之所以常给出这么个结局,是因为作者不忍心说王子与公主日子没过两年,就被无忧无虑的生活养出五百斤体重,然后为了减肥,每日里大打出手。而再怎么说,童话是写给小朋友看的。若让他们在小小年纪就明白了什么是暴力,确实不利于社会稳定。
  许多东西,不去面对,那就会美好。于是,我们一直求索我们得不到的。我把另一根烟点燃,刚才那根带血的烟蒂已被我扔入烟灰缸内。我舔了舔自己嘴唇,让它不那么干燥,不再那么有粘性,我不想嘴唇再次被撕裂。我继续思考吴晴为何会成为我前妻这一命题。
  要如何去解释他的行为?我简直要发疯了,在纸上不停地写着你的名字,不舍,我真想就这样一直写下去,直到这个名字能对我说声为什么?这几个月来,我对你朝思暮想,还不够好吗?可你为何总是这样不冷不淡,昨天你与那个女孩儿还在一起!你骗我。
  陈自立、英雄,还有更多的男孩,他们不比你差半点儿,可我却一口拒绝,我不喜欢玩什么脚踏两只船,爱就是爱,掺不入半粒沙子,除非它不是纯粹的爱。不舍,你要我如何
  说你?有时真觉得你太幼稚,或许不是你幼稚而是我自己幼稚得近乎愚蠢。
  是我勉强你,是我一厢情愿,是吗?不舍。我要静下心,好好想想。早晨三点多,爸妈把我叫起来,坦率地说了他们的意见。爸妈说的都对,爱是互相的给予,我不应该耽误你,你又是书香门第,你是大学生,或许有朝一日还要出国留洋。但我知道爸妈只是因为你的病。妈妈说出那些话已着实不易,几乎就是完全站在我自己的角度想的。
  古人说,不为物喜不为已悲,勿为刑役,勿为物劳。人又怎么能为情所惑所困?情是可笑的,春梦从来了无痕,青烟何时有认真?上午,洗头、吃饭、看书、做作业,然后遵守父母之命去看那位公子哥儿,大我二岁,身高一米八零。爸妈的潜台词没说出来,但我亦明白,我与这位“一米八零”才是他们眼里的门当户对,天造之合。算了,什么爱不爱的,只是一个屁,放完了也就没有。我得做个正常人,虽然天晓得什么是正常,但我应该可以正常一次听听爸妈的话。
  独自来到清真寺,没有去孙菊常去的那个基督教堂。阿旬正在唱经,声音好听极了,远远传开。我没有进去,我是女人,按古兰经之教义,我不可在此时进入。想起来也真是可笑,女人生来就比男人低贱?与清真寺与一墙之隔的是归元庙,前来烧香的人一脸虔诚,钟声撞响,和尚在念南无阿弥佗佛。我进了庙,说实在的,三大宗教,我还是更喜欢佛,因为所有的佛都已经京剧脸谱化了,人总是易在与自己相似之处找到认同感。脑袋里忽然有个奇思怪想,若是释加牟尼耶稣穆罕默德三大宗教领袖坐在一起探讨问题,是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于各自启迪?还是抡起拳头打上一架?再要么是彼此不屑鼻子里哼一声迅速分开,井水不犯河水?
  想想都有趣。
  在佛祖面前站住,这个用木头雕成的佛正傻乎乎地笑着,浑不知自己早已成为和尚混饭吃的道具。这或也是佛想为自己积下的功德吧。佛渡世人,渡的是心,不是香火钱财。荒山破庙,一盏孤灯,虽然清冷,但更为接近佛的真意。我在庙边摊上买了件手制品,是一个同心结,一个胖大嫂笑眯眯地为我挑三捡四。她很善良,从她的笑容眼神里可以看出。她不是尼姑,但比庙里的那些和尚应是更为接近佛的本身。我一直觉得宗教与人一样,都可以用善恶一分为二。没有人天生就真善美,然后到老都是。宗教也一样。人的一生其实就是宗教的一生,苦,痛,狭隘甚至报复,翻开宗教历史,任何一个宗教的发展都有其血腥一面。有宗教裁判所,有十字经远征,有圣战,有不信教者死,有以诳语欺世愚人心智,有假佛之名让人如食鸦片……宗教是人的宗教,它有人性。
  胡思乱想可以让心里好过些,我要让我的心活着。不要因为渴望深刻而冷漠,因彻悟而麻木。悟非悟,只也是刹那菩提树。
  听齐秦的歌,大约在冬季,这些老歌更能深入骨髓,映耀心灵。在读《悲惨世界》,冉阿让死了,我也哭了。“轻轻的,我将离开你,请将眼角的泪拭去……”齐秦先生此刻眼里怕多也是泪。把书本合上,阳光在窗外浮,有着微香。我对自己说话,把他忘掉,那个叫不舍的男孩。我是在撒谎,我根本就忘不掉,哪怕是今生今世。我爱他?我不爱他?为何他那般对我,我仍然恨不起来?没有恨也就没有爱,也许这么久来,我或一直是在扮演“痴情人”角色。
  这个世界很不真实。认真想来,好像没有什么值得相信。音乐在身边旋转,孤独的灰姑娘在等待白马王子。没遇上,那更好,至少是可以痴痴等待;遇上了,爱了,结婚了,然后也就互相生厌了,幸福的日子若每天都是一样,那也是不幸福的。女人为何这么渴望男人?若没有了男人,这世界又会怎样?
  英雄对我殷勤得就似只苍蝇。从小我就最讨厌苍蝇在耳边嗡嗡地飞来飞去。昨天他开着辆车来接我,说是他家刚买的,这要是放革命年代,就是一只要痛打的资产阶级买办的乏走狗。不过,我仍然与他一起去了郊外。做朋友,他倒是不错。鸟在树上飞起落下,各种小花漫山遍野,蓝色、紫色、白色、黄色……还有色彩斑斓的蝶。几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光着上身在泥塘里捉鱼鳅,几丛青山在远方碧绿,生机盎然。这里很美,因为自然,但令人厌烦的是英雄,喋喋不休叫我上他家新开的那间连锁店去看看。英雄不明白我,明白我的只有不舍,他甚至懂得用冷漠来诱惑我。
  与“一米八零”开始来往,上班下课,有人接送的感觉还真不错。“一米八零”也有车,他在市政府开车,党员,长得很帅,也不多话,应该是女孩儿理想的丈夫模样。爸妈的眼光确实不错,并没有因为想什么门当户对给我找来一个纨绔子弟,可我偏偏就对他没一星半点儿的感觉。不过没关系,爱是爱,嫁是嫁,日久生情,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出来,这就像栽树一样,只要懂得浇水施肥,树就会长大。人是不是树,这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让爸妈难过,好歹是他们生了我。古人完全凭媒妁之言,父母作主,几千年不也是过来了吗?爱情这玩意儿值得怀疑,很有可能,它的成分与鸦片一般。只是因为服用,便恍恍然,产生光晕效应,以为自己是身居天堂,浑不自自己正蜗居于臭水沟中。
  “一米八零”也许是个很好的人,我不说话,他就不打扰我。我看窗外,他就看我。卞之琳说,你在看风景,你也是别人眼里的风景。写戏的看戏的演戏的,都是戏,只是分工略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