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节
作者:一半儿      更新:2022-08-16 20:33      字数: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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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干年来,计划经济者亦尝应允吾人享受若干经济自由。但彼等所谓应允我们享受若干经济自由,其意义恰好是说,我们必须放弃自行解决经济问题之权,并由彼等代吾人作种种选择。因为,在现代社会组织与结构之下,我们一举一动,几乎都有赖乎他人供给的工具。计划经济一行,则吾人之生活势非全部遭受统治不止,在计划经济之下吾人从原始需要到我们与亲朋的关系,从吾人工作之性质到空闲时间之利用,几乎很难找出一事不受计划者之“有意识的”控制。(这就连蜂蚁都不如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味?——译者)
  吾人须知,主持计划经济者,即使不直接控制吾人之消费,也不见得不能全部控制住吾人之私生活。计划的社会大概在某种程度以内采取配给制和相似的办法。可是,主持计划经济者对吾人私生活之控制并不一定限于这些办法。如果消费者不过只是在名义上得以自由消费其收入的话,那末便是在实际上受官方控制。无疑,在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中,官方具有控制一切消费之权力。
  在自由竞争的社会中,我们的选择自由系基于一项事实之上,即是,如一人拒绝满足吾人之希望,则吾人可转而求诸他人。可是,如吾人面临一独占者,则吾人惟有任其摆布。时至今日,管制全部经济体系的官方,实乃吾人所可思议之最有权力的经济独占者。(译者按:在事实上,此种独占者所造成之桎梏与灾害,并不因其藉标榜“经济平等”或“社会正义”起家而稍减。恰恰相反,因此种独占者握有全能且无与之抗者,其所造成的桎梏与灾害之普遍与深入,远非私人独占者所可比拟。极权暴政与经济统治者,互相表里之现代灾害也。可不惧哉!)即令吾人或不需惧怕官方滥用此一权力亦如私人独占者之所为,且官方之目标或非强夺最高限度的财政所得,官方依然有全权决定吾人需在何种条件之下拿出些什么。握有独占权的官方,不仅能决定我们可以得到什么用品和接受任何种服务,并且可以决定得到多少。不仅此也,官方还可以决定将这些东西分配给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团体;而且,如果官方高兴的话,还可以分配给不同的人,它高兴给谁就给谁,高兴给他多少就给他多少。
  吾人须知,从控制生产和物价所产生的权力往往是没有限制的。在自由竞争的社会中,我们购买一物时所需付之价格,系基于其他相关的东西之数量而定。且价格之高下,从不依任何人之意志而决定。复次,如吾人发现一物之价格太高,吾人即得自由找别的地方去买。吾人此类选择设遇阻碍,那末并非由于有人不予同意,而系因在别处价钱也系如此所致。在管制经济下,若官方有权监视个人追求的经济目标,则一定会利用其权力以助私人达到某些目标,并阻止私人达到别的目标。在这种经济体制之下,我们不能依自己的看法来决定我们应喜欢什么,或不应喜欢什么,以便决定我们应该得到什么;而是别人代我们作这些决定。既然官方有权阻挠任何人规避其所强制加诸大家的规定,于是它可以控制住我们的消费。其控制之有效程度,亦若其直接规定吾人必须如何花去我们的收入然。(译者按:这就是百分之一百的经济的父权主义(Economic Paternalism)。在历史的过去,政治的父权主义(Political Paternalism)盛行。到了现代,二者紧密结合于俄式极权统治体系以内。于是,受其统治者,虽亿万人亦不能动弹矣!世人欲免此浩劫,须及早清醒预防。若待其势已成,天罗地网撒下,便万劫不复矣!)
  当然,即使在社会最好的部分,我们要自作决定与选择还是会受到种种限制的。在这个社会中,很少人有充分的选择行业之自由。但是,问题之重点并不在此。问题之重点,在我们是否能主动地自作选择。我们不能绝对束缚于别人替我们选择的行业之上。我们应该保有改行之自由。我们应须可以牺牲当前的利益来达到这个目标。如果我们无论作何努力都无以改变这些情况,那是最令人无可忍受的事情。(在特殊遭际之下的人,多失去此种自由。此固可悲,但如忘记或竟不知人应有此种自由,一若生而盲目者不知太阳之美,则尤为可悲。——译者)
  一个政府可以做许多事情使大家消息灵通,让大家具有选择行业方面足够的知识,并且令大家因此容易找到从事其愿意选择的行业之机会。但是,吾人必须明了,政府此类行为能增加个人从事某项事业之机会,但往往与现在普遍赞同的和实行的“计划经济”刚好相反。虽然,最大多数的计划经济者允诺我们,在新的计划社会里,将会小心翼翼地保持个人择业之自由,甚至增加这种自由;但是,他们所作的诺言常比他们所能兑现的事实为多。(在若干政治范围中,尤其如此。甚且有专门出产“诺言”以作政治资本者。此固已司空见惯,不足为奇。颇足为奇者,为出产诺言成为习惯,而听信诺言亦成为习惯。当然,人穷至极时,即持假钞,亦聊起象征作用:望梅可以止渴也,悲夫!——译者)如果他们从事计划,那末他们必须控制住各门商业及行业之关卡,控制住酬报之条件,或者二者都予控制。几乎在一切已知的计划经济实例中,此类控制是必须首先实施的方案。如果此类管制系普遍由一单一的官方机构执行,那末我们就不必胡思乱想,以为官方所允诺的“自由选择行业”之说会兑现。在计划经济成熟的社会,“选择行业之自由”势必消减无余。在计划经济之下,大家所能希望的唯一“选择”,就是一任政府包办“选择”。(亦如由其包办选举然——译者)政府从事“选择”时,他们认为在客观上需要那种人,就派遣那些人去。(其尤甚者,更依据这一原则来调配青年的,代定其志愿。结果,被其调配之人,都变的“身不由主”。身不由主者,就是自己的生命不属于自己的了。人生之可悲,孰甚于此?——译者)
  在计划经济之下,即使主持计划的官方之行动限制到规定雇用条件,并且藉此试行管制行业人员之数目,结果也好不了多少。若事先规定酬报数量,则此种办法之足以有效限制许多人之从事某些行业,几无异于把许多人从某些行业中排斥出来。因为,这两种办法所产生的实际结果相差无几。假如官方又规定全部酬报之种类,并且选择雇员时还要举行考试,则求职者希求得到职业之欲望,几乎不在考虑之列。(问题只看你要不要活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人被折磨得志气全消。如果一个社会的人志气全消,则生力从何而来呢?生力无从而来,又怎会有大的作为呢?从反面去看,有而且唯有在一个自由社会里,个人才有选择之自由。个人有选择之自由,才能保持其志节。个人保持了志节,才会放射出各自的光芒和力量。所以,有而且唯有自由的社会才能产生真正的力量。有了真正的力量的社会,才可能有大的作为。所以,有而且唯有自由的社会才可能有大的作为。——译者)俗语说,人上一百,种种色色。有的人不喜欢做刻板的琐事,而喜欢做一些无定时的工作。这样的人,也许乐天安命,襟怀豁达。他只希望得到一点点收入,或不定期的收入就满足了。显然得很,这样人是无害于人的。但在计划社会之中,他便无法生存下去。在计划社会中,一切力求标准化,划一化,和简单化。这样一来,个人置身其中,一举一动都得受规定,被控制。这真是无所逃出于天地之间了。执行计划的官方为要把这种巨大的工作易于管理,必须将各个人之个别差异归约到几种简单的范畴以内,而且这几种范畴又是易于互相改换的。(例如,驾驶汽车者可以改换为驾驶坦克车。反之亦然。——译者)至于各个人之间精微的个性差异与能力差异,官方必须有意予以忽略。因不有意予以忽略,则计划碍难行通。
  虽然,实行计划者有时宣言实行计划之目标是使人不复只成为一种工具;但是,在事实上,个人在计划社会中必至成为工具,且其成为一种纯粹的工具之程度,为前所未有者。因为,在计划之中无法顾及个人之好恶。而个人之好恶,在人之所以为人方面,只要其无损于他人,又是如此之重要。在计划社会中,个人常被官方用来为一些空空洞洞的口号而献身,例如,“社会福利”,或“社群之善”,等等。(无论如何,这些玩意儿都是近代的“大谎言”。这类好听谎言,至少在东方世界,不知骗苦了多少天真的好人,害得他们肝脑涂地,暴骨原野,搞得天翻地覆,祸乱相寻,结果却便宜了唆使他们“为理想而牺牲”的少数“先知”们,筑成了权力的宝座,万人却更遭奴辱。这一条路,无以名之,姑名之曰,“好人作乱”之路。至少在东方世界,如果再走这条“好人作乱”之路,那末将会应验圣经上所说的“没有一块砖头砌在一块砖头上”。——译者)
  许多人在经济问题上常抱种种如愿的想法。其中有一种如愿的想法,以为我们现在忍受贫困于一时,将来则可发挥社会“潜在的富力”。照我们看来,这种说法是不足信的。自有社会主义以来,社会主义者会用各种不同的说法来宣讲“发展潜在富力”。显然,这种说法是假的。其为假也,与百年前固无以异。自有社会主义以来,没有任何主张“发展潜在富力”的人弄出一个可行的经济计划来增进生产,并藉此使欧洲免于他们所谓的“贫困”,遑论整个世界?所谓“发展潜在富力”之说,倡之者或不诚实,或不知其究为何意。然而,这一虚妄的希望却把大家驱上计划经济之路。(可不戒哉?现代共产主义者有一特色,即鼓励人牺牲“现在”以为“将来”。而彼等所谓之“将来”,又从无一定之界说,颇类街头彩票铺之市招“明日开奖”。彼等所谓之“明日”,并非大年初一,而系无穷无尽之岁月。尝见有跑狗者,置一假兔于狗前,以电动之,假兔奔驰不已,真狗则穷追不已。操纵者则因之博利焉。今之“未来主义”之于群众,与假兔之于真狗,奚何以异哉?——译者)
  然而,计划经济运动依然利用这一虚妄的信仰而发展。计划主义者以为计划经济,较之自由经济,确能产生更大的生产力。可是,这种说法,近年以来,不断为大多数研究此类问题的学人所驳斥。时至今日,即使采取社会主义眼光的许多学者,如果已经认真研究过中央管制计划问题,他们就会承认,计划经济之效率如能与自由竞争的经济制度相等。则感心满意足。这类经济学者之所以主张主张计划经济,不复因计划经济有较为优越的生产能力,而系因他们以为在计划经济之下财富可以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认真来说,此种说法,是主张计划经济之唯一有力的论证。无可否认,如果我们想要依照某些预先规定好了的标准来分配财富,如果我们有意要决定何人可得何种酬报,那末我们确乎必须将整个经济体系加以计划与管制。但是,吾人须知,问题之所在,仍在我们实现某些人所标尚之“社会正义”的理想时所须偿付之代价,是否制造更多的不安和更多的压迫。(推广言之,凡社会发生激剧而巨大的人为变动,从中获利者总是少数野心人物及其亲近的附随之众;而最大多数的人,无论在变动之前夜或变动漩涡之中,悉沦为牺牲品,其惨痛必数倍于昔,至少从未有蒙其利者。东方世界数十年来之变乱可证此言为真。劫后余生,何不三思之耶?——译者)
  有许多人对于“以集体方式来满足大家的需要”之事抱有热望。社会主义者则利用此种热望为极权政治铺路。(千真万确——译者)吾人须知,如以集体方式来满足大家的需要,我们就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预先规定好了的方式以内来满足需要。(这与来亨鸡用膳有何不同?——译者)自然,这种热望,有一部分是被用来作政治教育方式的。(一针见血之语——译者)
  有人常说,如无经济自由,则所谓政治自由便无意义。这话是确实真的。这话之为真,其意义与计划主义者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