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节
作者:爱之冰点      更新:2022-08-16 20:15      字数:4790
  摹P∷蹈腔袄镉谢啊⒁衾镉幸舻亩鳎⒉皇侵豢垂适拢ゴ靠垂适碌亩琳呖梢匀タ吹缡恿纭!?br />
  在我个人看来,一个人藏书不宜过多、过杂,这就好像交友,泛泛的皮毛之交,这种朋友不如不交。书太多、太杂、太新、太昂贵,反倒成了一个人精神上的负担而不是财富了。
  第27节 流行
  带穗的东西流行开来,一开始是袖口和下摆带穗的毛衣,随后又有了带穗的裙子和小包,什么东西一旦有了穗就变得特别时髦。我有一条下摆带有毛茸茸穗子的裙,颜色是稻草黄,穿上怎么看怎么像跳草裙舞的女人,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条裙子。
  过年时,我穿的是一件非常独特的毛衣,他们告诉我,那叫“圣诞装”,因为领口和袖口都各有一圈雪绒绒的羽毛,穿上后整个就像一个雪人。
  有时候,衣服就像会说话一样在表达心情。我从来不相信别人说的流行,什么春夏时装流行预测之类,似乎都是纸上谈兵。
  有些东西永远穿行于流行之外,比如说,一条裤形适合自己的牛仔裤,一双黑色露小腿的长靴,一双红毛线手套。我永远记得由张爱玲小说改编的电影《半生缘》,那里面就有一双红手套。
  流行让人觉得永远有东西要去买,流行让人觉得不满足。我一生最大的两个嗜好就是买衣服和书,虽然我是一个职业小说家,但我买书却不是为了工作,纯属乐趣,买书时的心情和买喜欢的衣服一样。
  我有一个朋友告诉我说,她总是买不到合适的衣服,买回来的衣服
  这是我当兵时的“新兵照”,80年代的军校女学员都特别爱照相,照的大部分是黑白照片。
  总是后悔,穿一次就再也不穿了,或者干脆一次也没穿过就想送人。我想这是心情问题,当时买下这件衣服时的心情,度过那一个时间的点,就再也找不回来了。这倒有些像写小说,那时的心情才能写下那样的文字。写小说就像开着一辆轰轰向前走的列车,沿路经过的风景,一边走一边把它们甩在后面。如果你要说把某处的风景重来一遍,那找起来可就难了。一朵花无法重复开放,艺术也是无法重复第二遍的。
  流行就是对生活有兴趣的人不断花样翻新。流行就是女人和女人达成共识,在一段时间内,都想穿紧身的上衣和修长的裤子,或者,反过来,穿宽大的上衣和细腿裤。现在正流行前者,所以就觉得大衣小裤是很难看的,可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那种打扮是很流行的,所谓“休闲装”,就是宽大衣服的代名词,现在想想真不可思议,那么难看的打扮,居然能流行。
  第28节 阅读之美
  卧室里有一盏带着长长流苏灯罩的床头灯,即使在白天,如果我躺在床上看书,我会拉上窗帘,开这盏灯,细雨一样的流苏就像灯的睫毛一般,垂顺而又飘然。我喜欢开着灯的上午,寂静慵懒的时光,我靠在枕上阅读。
  有很多书都是在这种环境下读到的。那些诗歌刊物,大小不一的开本,或粗糙或精美的印刷,生动爽利的文字,很是吸引人。还有村上春树的小说,也很适合躺着阅读。
  我很想与读者分享阅读之美,阅读是一种境界,是寻求自己跟自己内心对话的一种方法。清晨或者下午五点,迷乱的泡沫正在上升的时候,放一杯清水在床边,直口杯,没有一点装饰,灯光照在单纯的杯口,闪烁着迷人的光亮。
  这时,你已站在一个通道的入口,忘掉那些烦心的电话,要发还没发的电子邮件,邮政信函,未过目的合同,大会发言,小会提纲,统统忘掉它们吧。翻动书页,会带来哗啦哗啦的响声,流苏灯罩,发出静谧的令人难以想象的光芒。阅读的快感在你翻开书页那一瞬间就开始启动了。
  我是一个很怕换地方的人,因此每次旅行我都要带上同样一本书,这是一本法国人写的书,无论我走到哪儿,翻开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椰子树》,看到它的第一行“在我们故乡每一棵树都像人一样直立,岸然不动……”的时候,我的心就会变得出奇的宁静。其实,旅行就是从一个酒店的标准间到另一个酒店的标准间,身体的移动会使人难以适应,陌生的气味,陌生的人和酒,陌生的人脸。
  我不喜欢旅行主要是害怕夜晚睡在陌生的房间,有书为伴,陌生的房间就不再陌生,在不一样的灯光下阅读同样一本书,感觉并未走远。
  我曾在旅行车上朗诵那本书的序,其中“今夜,直到清晨,这是我最后一次与中国同眠的时刻了,在我们的身后,事物并没有因为我们的离去而停止存在”是我喜欢的句子。车身晃动,抚摸这样的句子使我感到安心。
  阅读可以随时随地进入,在候车室,在朋友的房间,在电视演播厅的一角,在酒吧的窗子旁边,在人多的地方,在人少的地方。吵闹与安静,慌乱与安闲,爱着与失恋,有朋友或者没朋友,有工作或者没工作,事情进展得顺利或者不顺利,心情好极了或者心情糟透了,种种状况下都可以开始阅读。
  阅读有时就像飞一样,可以带你去任何想去的地方。
  我的长发常常被人称赞,他们说长发飘飘是一种美,其实,我一直梳长发的原因是没时间上理发店,我是一个写得很慢的作家,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写作上了。
  第三辑 尼罗河之夜
  第29节 尼罗河之夜
  我被尼罗河夜晚的月色沐浴过之后,从船顶下来,再回到房间,有种重新回到人间的感觉。尼罗河的夜晚有种静谧之美,大船都降低了马力,把发动机发出的噪音降到最小。巨大的游船平稳得就像一幢陆地上的房屋,如果不掀开窗帘,你会以为你住在家里。
  在船顶,可以看到两岸的景色,有时也可看到和我们体积同样庞大的游船。一开始,我被尼罗河夜晚的景色吓坏了,两岸的原始景象,让我感觉时间恍若隔世,这里有属于前世的忘记,它们离我是那样远,又是那样近。
  “前世”,隐藏在我们的记忆深处,皮肤下面,血液之中,埃及是能够唤起人类对远古“回忆”的地方,我想,这就是埃及之旅的魅力所在吧。
  船上的日子有种“天上人间”的幻觉。一日三餐,有咖啡,有美食。餐厅在大船的“地下”,一天早晨,窗帘洞开,我惊奇地发现,尼罗河的水平面几乎和我们的视线“等高”,用眼睛看过去,那碧绿的水平面几乎漫过玻璃。
  我身穿红色埃及刺绣棉布衣服,拿着盘子在餐厅里走来走去,在西方人眼里,我是长发如丝的日本女人,每当他们对我说着“啊里啊朵”的
  我在家中,身穿美丽的埃及长袍,感觉仍在旅行。日语,我都会不厌其烦地告诉他们:“我是中国人。”
  尼罗河的夜晚,静的是大船的外表,热闹的是大船的芯子。当我从寂静的船顶下来的时候,咖啡吧里的舞会正热气腾腾地酝酿着,迷幻的彩灯已转动起来,我已换上了美丽的埃及长袍,那个在灯影里缓缓走动的女人,那个穿着埃及鞋和袍子的女人,她是不是一个幻影呢?
  舞会开始了。各种肤色的脸。笑容极为灿烂。肢体语言很美。想象着几分钟以前,我还置身于被黑暗包围的船顶,两岸的神秘庙宇一座接一座向我走来。我昨天被风吹走的那条红纱巾,它现在又在哪里呢?
  第30节 热情的沙漠
  古装
  埃及那种宽大的袍子,很像我们的古装,又像戏服一样夸张,有戏剧感。在埃及旅行,女人看到那些在风中飘动的长袍,没有不动心的。我先是得到一件粉红色的,那是在参观一个国王墓的间隙,我和女友偷偷跑去买的。时间总是来不及,以至于买东西总跟打仗似的。
  那件粉红色长袍,胸口绣满嫩黄和绿的十字绣,配色十分诱人,我一眼就看中了,在问价钱的同时,热情的埃及人已经把一块藕荷色的包头,三缠二绕,在我头上包好。我打着包头从里面出来,引得同伴一阵惊呼。
  长袍穿起来,只有在风中走动,才有那么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风是一只神奇的手,它使女人的身体瞬息万变,在瞬间曲线毕露,在下一个瞬间,又什么也看不见了。
  穿袍子的感觉就像什么也没穿,舒服极了。
  这就是著名的埃及金字塔。这张照片是我的好友著名女作家徐坤拍摄的,她一再叮嘱,照片发表时,要署名。
  亚洲人的面孔
  在埃及逛市场,到处能感受到沙漠人的热情,也许是我亚洲人的面孔和丝一般顺滑的黑色长发,对他们来说既新鲜又陌生,无论走到哪儿,买什么,他们都忘不了用英语说一句:“你好漂亮啊!”
  在餐馆吃饭,会忽然冒出个小伙子来,悄悄跑过来对我说一句“我爱你”!他是用中文说这句话的,全桌的人都听得到,让我觉得有点尴尬,因为我们中国人是从来不把这句话放在嘴边上的,我们是含蓄的,内向的,很难把“我爱你”三个字这么顺畅地说出来。在埃及,一个礼拜听到的“我爱你”比在北京一年听到的“我爱你”还要多,他们是愿意表达的民族,他们的性格就像热情的沙漠,因为吸收了过多太阳的光和热,人也变得火辣辣的。
  警察
  从红海往开罗走,至少要走5个小时,这一路上的风景异常美丽,有海水、沙漠和雪白的风车,5个小时,全程都有持枪荷弹的警察一路跟随保护,临时停车,我们下来拍照片、抽烟,他们就站在离我们几步远的地方,他们手持长枪,带着黑色钢盔,穿着黑皮靴,使人感觉自己仿佛深陷卡通片的意境里,沙漠一片金黄,海水在不远的远方,蓝得诱人,就像玻璃似的。我穿着磨旧的牛仔裤和鲜艳的阿拉伯绣花上衣,头上顶着一头金色的珠片,感觉就像一个公主。
  临时停车,我们想起上厕所这回事来了。“奔驰”牌的大旅行轿上虽然也有厕所,但导游告诉我们尽量不要使用它,因为那样可能会使车上空气不好。
  我们几个漂亮女人有说有笑地往可能有厕所的地方走,没想到岗楼上持枪的士兵枪口一转,对我们大声问话。我们意识到里面可能是军事禁区,于是,我们冲他们招手,仰着脸对他们微笑,用尽量甜美的声音对他们说:“可以用一下洗手间吗?”
  “可以,可以。”
  他们立刻也变得笑容可掬。
  另外一些士兵也在岗位上冲我们友好地招手,大声说“Hello”!一时间,局面全变了,搞得像一场联欢似的。他们热情的本性一旦展现出来,就收不住了,等我们从兵营简陋的厕所里出来,他们竟然来了个全体鼓掌,好像在欢迎凯旋而归的战士。
  第31节 日光草原
  现在,我坐在大地的中央,呼伦贝尔大草原的心脏地带,聆听大地的呼吸声。耳边是轻微的风的呼呼声和昆虫鸣叫的声音,远处有一片湖和马群,天空蔚蓝,云层低矮。
  一个人坐在草地上,阳光静静地晒在后背上,我看得见自己梳辫子的影子。隐约听见马的嘶鸣,仿佛是远古的声音。远处的马群开始奔跑起来,它们一个接一个结伴走远了。
  我在草地上躺下来,把阔边草帽盖在脸上,牛仔衣上沾着青草的香味儿,怎么闻也闻不够。第一次如此坦然地张开四肢,平躺在蓝天下,让阳光穿透我的身体,进入每一个毛孔深处。
  是谁用一只炽热的大手,沿着我如雪的肌肤缓慢行走?
  是谁用一把巨大的纸扇,在我耳边不停地扇起轻风?
  是谁派来体形轻巧的昆虫,绕着我的头发飞呀飞,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却又说不出口。
  独自一人坐在辽阔草原的手掌心里,心像被什么人握着,先是握着,然后一下一下用力揉搓。那是一种类似恋爱的情绪,兴奋,欢娱,却又有那么一点想哭。
  我与内蒙女诗人安心。大概是刚刚喝了一点酒的缘故,四肢绵软,身体被柔软的草地紧紧地抱着,有草尖轻轻扎着我的腿,像是什么人的抚摸,动作过分轻柔,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那人已经不见了。
  日光草原,是生长蜜一样情绪的地方,好想和什么人说说话,好想听蒙族妹妹唱歌,好想无缘无故地哭一场,好想无拘无束地跳舞,好想谈恋爱。
  远处的马群已经不见了,刚才还在视线之内,现在仿佛插翅飞了去。他们还没有走远吧?
  第32节 夜航
  夜来了,大船在寂静尼罗河上无声地航行,我在裙子外面套了一件牛仔夹克,脖子上胡乱地缠了条长纱巾,沿木楼梯一路奔跑着来到船顶。船顶的大露台白日里热闹非凡,躺椅上挤满了穿泳装的白人男女,他们抓紧时间日光浴,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