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节
作者:老山文学      更新:2022-08-10 08:18      字数:5172
  他想起年轻酒保的话,她和朋友们很久没有联系,她和男朋友分手,她无依无靠,这些,都是因为她想脱离过去的生活所受的。
  如果她单纯只是想到旅行社行骗,根本不至于布局这么久。
  他记得,那存折本上的数字,那个女孩,为了生活,有多努力。
  所以,无论过去如何,他愿意相信她。
  因为唐恩的指责,余晓东尴尬。
  唐恩好象和那个女孩子有交情?他知道多少?
  余晓东很怕这件事情会牵涉到自己,如果可以,他真想装聋作哑。
  唐恩习惯了扯少爷后腿,但是,借余晓东天大胆子,他也万万不敢。
  “你一句话,可能让一个女孩白受十几年牢狱之灾,你一句话,能改变一个人的将来!现在,不是让你来撒谎,只是让你说出真相而已!”唐恩把后果一一道明。
  会判十几年?
  余晓东的脸色惨白了几分。
  但是。
  “什么一句话?什么真相?我、我不懂……该说的,我都和警察说了……”他只能这样苦苦挣扎与推卸责任,“对!就这么简单!是她和别人起冲突,才会演变成这样!”昧着良心,一口咬定。
  有些事,不是他不愿意说,是他不能说啊!
  如果说了,他是可以挽救一个女孩的十几年,但是,他自己的十几年呢?
  万一少爷一怒之下,把赠予他的一切都收回去了怎么办?他一穷二白的再奋斗个十几年,也不一定有今日的成就。
  良心,这种玩意,还是留给不愁吃穿的富二代吧!
  “就这么简单?这件事情明明不是这样,不是吗?”唐恩的态度自始至终都温温的,不会给人很大的压迫感,但是,却有一种深沉坚定的气质,也容不得任何人敷衍。
  姚律师带叮当去验过伤,她的身上淤青部位,根本曾被人用力扭捏过,别告诉他,是和人打架打到这些敏感部位?!
  但是,太晚了。
  出事当晚,没有任何人关心过她,如果出庭的话,她身上的上,对方律师随随便便就能以她不诚信的过去,把事实推翻。
  他们的证据不足,真的太不足!
  余晓东整个太阳穴都开始抽搐。
  怎么办?少爷不能得罪,但是恩少爷同样不能给他脸色看!!!
  “我只是让你说出真相,很为难吗?”唐恩淡声试探。
  为难,很为难啊!怎么不为难?
  唐恩见着余晓东挣扎、又为难不已的神情,最后一丝期望也破灭了。
  “是……承宇……?……”所以,对方执意要她的“命”?
  余晓东整个人石化。
  他知道答案了。
  静默些许时刻,龙井茶早已经散尽最后一丝热度,他抬眸看向阴沉沉的窗外。
  很快,要下大雨了。
  叹口气。
  “你把真相说出来吧!其他,都我担着。”他最后希望,大家有商量。
  承宇有什么怒气,会报复,就冲他一个人来好了。
  他习惯了。
  “不行!恩少爷,你别让我为难!少爷……说过,这事不能让你插手……”这件事情,怎么会搞到连恩少爷也知情了?难道是Vincene?
  余晓东觉得头痛不已。
  他不能冒险,从小到大,只要一涉及恩少爷的事情,少爷整个人就会很不对劲,听父亲说,这次春节因为恩少爷没有去美国,少爷的脾气一天比一天暴躁,就好像火山爆发一样。
  直到在中国和恩少爷平静度完假为止。
  这次恩少爷如果要插手,只怕会引起他和少爷之间的争执,到头来,被殃及、被迁怒的人,只会是身边的人。
  “恩少爷,我现在的一切都是少爷给的,我有我的难处。”余晓东只能硬下心来,把话说白了。
  小时候,大家一起玩耍,不知道什么叫贫富,不知道什么叫阶级,但是,长大以后就会知道,高高在上的少爷想弄一个人,比捏死一只蚂蚁还简单。
  如果不是一直由唐恩当着,只怕少爷不知道现在都变成什么样子。
  只是唐恩虽然是少爷的恋人,但是各自为营,他的思想太独立,奢侈豪华、事业名车通通都不爱,太过淡泊。
  余晓东自认自己不可能。
  人一旦爬上去了,就死也不想摔下去。
  这里的一切,都是江承宇给的,他随时随地可以收回去。
  所以,不行,真的不行!
  唐恩知道,已经交涉不下去。
  每个人的性格里,都有懦弱、贪念,而承宇刚刚好能拿捏住这位“手下”,所以让余晓东出面说出真相,机会微乎其微。
  而和承宇谈判,根本不会有结果,他只会表面顺从、讨好他,背地里一直搞小动作,那时候,他一被蒙蔽,可能叮当早就被判刑。
  怎么办?
  不能再这样下去。
  唐恩淡淡的阖了一下目,二秒后他再睁开眼睛时,这喧哗的世界,再他眼里,已然平静。
  不用怕。
  他如果打定主意保住一个人,任何人也无法阻止。
  他已经有了计划。
  如果实在不行,就找一个人。
  “晓东,你记得太子这个人吗?”只是,为什么打定主意以后,他的胸口莫名的有似疼痛。
  余晓东僵住。
  “小时候,太子说过,承宇指东,他就要指西,承宇说是太阳,他就要月亮。”两个家世相当的“龙子”,互不对眼,不对盘到了极点。
  “其实这几年,太子还常常暗地里打听承宇的消息,想一较高低。”
  小时候,龙子龙女们都很骄傲、霸道,大院子里更是分成三派,就属承宇派和太子派的斗争最厉害,双方人马常常打架。
  “前段日子,我和高以贤碰见了,互留了电话号码,还闲扯了一小会儿,原来,他和太子还常常有见面。”
  大院子里,除此,还有一派,是中立,以高以贤为首,在旁边偷笑蹲着看热闹,战事一发不可收场时,出来打圆场。
  听到一个又一个久违的龙子们的名字,余晓东莫名紧张。
  唐恩想做什么?小时候打架还斗不够吗?
  余晓东记得太子被父亲挥藤条时,一边哭一边搁下的狠话。
  谁是江承宇的朋友,就是他太子的敌人。
  “我记得小时候,太子常常想拉拢我。”唐恩淡淡一笑。
  太子一直自认,只要把唐恩拉到自己这边,对江承宇就是莫大的羞辱。
  “我想,我现在和太子示好的话,他会很欢迎。”
  小时候,江承宇常常动不动就讽刺、讥笑太子样子长得象猪头,脑子又笨,连九九表都不会背,太子现在一想起小时候还很跳脚,觉得自己现在样子不够帅,都是江承宇的错。
  这些,都是高以贤玩笑时,一语带过的。
  当时,被他记住了。
  高以贤还说,只要能对付到江承宇的地方,太子就绝不放过,幸好现在江承宇人在美国,不然两个人肯定又斗得天昏地暗。
  唐恩会去向太子示好?他要加入太子党?
  少爷知道了,怎么办?惨了!他会被少爷砍死!
  余晓东呼吸顿时紊乱起来。
  “你考虑下,听说太子有心想进军旅游业。”唐恩淡淡搁下一句话。
  余晓东面色苍白。
  太子想进军旅游业,那还给不给他们这些虾兵蟹将活路?特别,他是少爷的人。
  唐恩这辈子最痛恨被人威胁,但是,今天,他自己却做到了这份上。
  叹口气,他起身。
  “等等,唐恩,你不是少爷的……”恋人?
  为什么要做这些?
  唐恩盯凝着自己的鞋尖,片刻,不语。
  “你有这么痛恨少爷?”余晓东继续追问。
  眼眸,有微微的酸意,慢慢凝聚。
  唐恩淡淡一笑,没有回答,推开办公室的门。
  他的背影,疏离、孤寂。
  余晓东看傻了眼。
  片刻后,他回过神来,就想翻出摄影带。
  绝不能让唐恩和少爷闹成这样。
  没想到,他的手腕被人抓住,摄影带被人抢先了一步。余晓东错愕的抬头,见到Vincene这张俊美、冷峻的来脸。
  对了,他差点忘记,唐恩来之前,Vincene就在他的办公室。
  他在里屋,吧一切都听进去了?
  “Vincene正好,你快通知少爷!”余晓东急忙催促。
  他很怕少爷,少爷一个冷音,就能让他发抖,所以能不和少爷通话,还是不要了。
  特别是汇报这事。
  “为什么要通知他?这样看着他们翻脸,不是很好?”他很眸底闪过寒冰一样的冻意。
  余晓东冷抽一声。
  Vincene是个典型的鬼谷子,他的事业全部在美国,一年前,少爷谈的合并案,就是Vincene的家族企业。只是谁也没想到,合并案不成,Vincene却喜欢上了少爷,执意从家族里抽身,想进入少爷的公司,以朝夕相对。
  少爷为了利用、为难他,于是提出,只要把叮当这个女人骗到手,让她跌得很惨,他就收Vincene当特助。
  但是,显然,Vincene的任务勉强只完成了一半而已。
  Vincene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冷漠的笑容。
  上次,他只不过被那个女人碰到,恼怒下想讨个赏,偷袭了江承宇一下,江承宇就拿起他的猎枪,狠狠的指着他,那股戾气,谁也不会怀疑,他会毫不犹豫的开枪。
  所以,他想看看,这次唐恩会有什么下场。
  只是,他很好奇,他们口中的“太子”会不会也“好”那事?!
  22
  早上接完母亲出院,难得的,他今天晚上六点,已经能准时回家。
  原本,母亲舍不得他,让他回家里小住一段时间陪着。后来,他想想被自己窝藏在楼上的那位女住户,多多少少放她一个人在家,有点不放心,只能摇头拒绝。
  开锁,推门。
  他提着一大袋的泡面。
  单身汉的生活本就如此,不是泡面,就是便当。
  只有承宇在的时候,他才会打电话让附近的餐馆炒一些家常菜过来。
  只是,承宇的适应能力很强,完全已经融入美国的饮食习惯,每次对着饭店里用油爆炒的中国菜,反而有些勉强。
  所以,有时候,他会见到承宇悠闲下厨的样子。
  通常,他站立难安,会帮忙洗碗、洗菜。
  也许是因为不喜欢味精又少油的关系,承宇做的菜淡而无味,每次,他吃的也很勉强。     但是,那时候,往往是他们之间最有默契,最和睦的时刻。
  ……
  一推开家门,他就闻到满室的饭香。
  错鄂。
  是承宇?
  自从承宇在他家门口,从大年初一到大年初七,两个人一见面,承宇就黑着脸向他要钥匙。
  他给了。
  所以,现在承宇能自由出入他的家门。
  他走近,桌上摆着三菜一汤。
  清蒸免鱼,酱烧牛肉,清炒白菜,蛤蜊蛋汤。
  真真丰富,令他有种食欲大作的感觉。
  这些,绝不可能是承宇的水准。
  承宇只会烫白菜,烫红虾,烫肉片,承宇的所有烹饪技术,只会在热水里溜一圈的水平,和他相差无几。
  不不,比他好一点。
  老实说,他就是很怕火,可能是因为小时候亲眼见过母亲过油火候太过,整个锅子烧起来的关系,所以,能用微波炉热一下的食品,能用开水烫一下的泡面,他绝不用到火。
  所以,他一向离厨房远远的。
  摸一下盘缘,蛤蜊蛋汤还是热的。
  “砰”刚巧,电饭锅的煮饭键,刚刚好,跳到保温开关。
  有人,把他回家的时间拿捏的很准时。
  他看着一桌的菜,有些许的发呆。
  一年前,同一张餐桌上,他会帮她吃掉她讨厌的红萝卜,而她每次都会帮他剥掉虾壳。
  吃饭的时候,她喜欢有说有笑,而他总是坚持咽完最后一口饭才能说话,无论她如何逗他,他总是迅速埋头苦吃。
  那时候,她也总是为了保持菜肴的热度,把他下班的时间拿捏的相当准时。
  以前,他们常常一起吃饭。
  但是,那些好像真的离他很远很远了一样,久到他已经有点忘却自己当时的心情。
  也许是因为受伤,所以那时的自己,遗忘了“叮当”。
  原来,得失忆症的人,不是她,而是他。
  他喜欢过她。
  会脸红,会心动。
  但是,这些,他已经不想再去经历。
  现在能如此淡定的面对她,可能就是因为,当初他对她的心情,刚刚好只维持心动与喜欢之间,做事按部就搬的他,刚想把感情放得更深一点时,她已经以嘲笑的姿态,推开他,决绝的离开。
  他的初恋,是一场骗局。
  他的心动和喜欢,都不过是一场笑话。
  当时,他好像,伤得很重,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又远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重。
  不然的话,他不会收留她。
  如果是“爱”的话,他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