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节
作者:人生几何      更新:2021-02-17 15:16      字数:4726
  後来,阿迪达克心有余悸地对我说:“飞人,你简直就不是人。你教我们用木头和岩石做的那个叫什麽滚木雷石太可怕了,我们没有下山就杀了帝国军团四万三千多人,想起来都後怕呀。”我看著阿迪达克,苦笑了一下,“我也不想这样,但如果和他们对拼,我们不会有一个人能够活著离开那个农庄。”“我知道,”阿迪达克闭上眼睛缓缓地说,“我只是有点後怕。”我拍拍他的肩膀,用一种严肃的腔调说道:
  “这就是战争,为了自己的命运,我们没有选择。”
  在经过认真的讨论後,我们决定放弃塔拉哥,在帝国的其他援军赶到以前前往西班牙内陆的重镇纽曼细阿,建立新的根据地。
  在离开的前一个旁晚,我为小蝶儿──乔丽娜做了最後的一个杜鹃花环,吹完了最後的一支萧曲。在长时间的静立在小蝶儿的坟前後,我轻轻地对小蝶儿说:“叔叔就要离开你了,小蝶儿。不管怎样我都会努力的活著,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想我们又会在一起的。”我转过身,一步一步地走下了开满了红杜鹃花的後山坡…
  “全体注意,休息完毕。”我看了看身後的队伍,发出了行军的命令,“继续前进!”
  第二天清晨,一万七千名士兵就这样离开了塔拉哥,沿著伊比鲁斯河向下一个目的地纽曼细阿前进。
  第十一节 不屈的战斗
  长长的队伍沿着伊比鲁斯河向西慢慢的移动,在河的对岸是连绵不断的群山。我已经忘了山的名字,只觉得在这秋意浓浓的季节里,整个山脉给人以一种冷漠的、没有一丝一毫的亲切的感觉。而河岸这边则是起伏不停的丘陵,树丛。只有在河岸上是不足五百米宽的坑坑洼洼的草地。
  人群挤在坑坑洼洼的枯草地上,向前不停的挪动着疲惫的双腿。手里的铁器在冷冷的秋风中本来就已经是十分的冰凉了,偏偏在这个时候,老天爷又下起了雨来。让身上仅穿着单衣的士兵们更加的不堪忍受。饥饿、困倦、寒冷,全都压在了士兵的身上,以至于很多士兵把手里的铁器扔掉,以减轻负担。我和阿迪达克他们只好来回地巡察,让扔掉兵器的士兵重新拾起来。但往往是顾的了这个而疏忽了另外一个。我不由得仰天长叹:“这样下去,只怕是走不到纽曼细阿了。难道天意如此?”
  正当我摇头苦笑的时候,巴拉姆踏着泥泞的草地踉跄地奔了过来,气喘吁吁地对我喊到:“老大,不好了,后面的探子回来说,帝国的援军已经到了塔拉哥,前锋骑兵团离我们不足二十里了。”我的脑袋顿时“嗡”地一下,好不容易才缓过劲来。望着巴拉姆脸上焦急的表情,我想了一想,说道:“追兵是在对岸还是在我们这边?”
  巴拉姆楞了一下,摇了摇肥大的脑袋,说道:“这个到没有说。”
  “那就快去打探,要快。”我几乎是在冲着巴拉姆大吼大叫了。
  巴拉姆下了一跳,连忙回过头,狂奔着执行命令去了。
  我立即找来了阿迪达克,告诉了我刚刚得知的消息。最后说道:“现在只能原地集结,布下阵势迎敌了。”望着阿迪达克青一下、紫一下的脸色,我便知道他比我还不经吓,虽然我也知道我的脸色并不比他好过多少。
  我和阿迪达克费尽了力气,好不容易才把混乱不堪的队伍组织起来,在泥泞的河岸上勉强布置了一个方阵。但是,帝国大军追到的消息让这个方阵中的士兵们人心惶惶,士气严重低下。我站在了方阵的前面,看着眼前的这些士兵们脸上惊慌的神情,我在心里莫名其妙地愤怒了。因为我知道士兵的士气是一支军队能否具有战斗力的决定因素。
  我跳下马背拔出了长剑,手起剑落,将马头一剑斩下。马血顿时喷了我一身,和着雨水往下流淌。所有的人都被我的动作惊呆了,全都用惊疑不定的眼光望着我。
  “你们,如果在帝国军团的面前变得胆小、懦弱、贪生怕死的话,”我手举长剑,用一种阴极冷极的声音对着身前的士兵们吼道,“那么,你们就会象这匹被杀的马一样,任人宰割。”我又一次挥动手里的长剑,往下一斩,恶狠狠地道:“要么,你们杀死敌人自己活命;要么,就让敌人把你杀死。你们和我一样,不会有第三个选择。现在,你们回答我,是让敌人杀死,还是杀死敌人?”
  “……”
  耳朵里听着一些稀稀拉拉的回应声,气得我浑身发抖:“你们还是不是男人?他妈的,是娘们儿的就给老子滚远点。你们这群猪,你们这群胆小如鼠的奴隶!天生就是拿来让人杀的杂种!”
  方阵中的士兵们立即群情激愤地爆发出了滔天声浪。
  “我们不是奴隶!我们不是杂种!!”
  “他们凭什么踩在我们的头上!”
  “我们就是死也要杀他几个垫背!”
  “跟他们拼了!”
  “对,跟他们拼了!”
  “……”
  看着士兵们的愤怒,我知道士气已经开始回升了,是个好兆头。不由得在心中一乐:“嘿嘿,我这激将法看起来还挺管用的。”
  我扭头看了看河的对岸,然后大声喊道:“现在,全都给我安静。”原本哄闹的方阵被我以内劲送出的声浪镇住。看看逐渐安静下来的人群,我大声说道:“我们不能光凭愤怒去和敌人对仗,那样我们只会有去无回。打仗还要动动脑子,不要呈匹夫之勇。你一个人能有多厉害?不是我在这里说大话,你们当中没有一个人会比我更加厉害。我这么厉害人都只能对付几十个普通的帝国士兵,而你们当中又有谁能够对付得了更多的敌人?一百个?一千个?那他妈的就不是人,是神仙。所以,我们要动用脑筋,要利用自己的长处攻击敌人的短处。”说到这里,我停了一下。
  “那敌人的短处在那里呢?”立即有人大声地问道。
  “问得好。”我吞了一口口水,“敌人的短处就是:盲目穷追,骄傲轻敌。为什么呢?他们自以为人数比我们多,兵器比我们好,大队步兵还在塔拉哥,而骑兵却马不停蹄地追了上来。事问,在这种天气下,这样的地理环境中,一队骑兵能够对我们做出什么打击?好歹我们也曾打败过他们,何况他们现在的人数也不见得会比在塔拉哥的时候多出多少。他们妄大自尊,以己之短击我之长。这就是我们的优势,这就是敌人的短处。”
  “好啊,杀他个片甲不留。”
  “你要我们怎么做,我们听你的。”
  “哗……”
  士兵的情绪一下子高涨了起来。这个时候,巴拉姆回来了。这次是连滚带爬地窜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叫:“他们…他们是、是从我们这…这面过来的,离我们只有十里了。”
  我心里顿时一乐:“这群狗娘养的,跑的还真够快的。在这种天气、环境之中,倒也难为他们了。”
  一边的阿迪达克看见了我脸上露出了笑容,奇怪地问:“敌人马上就快追到了,飞人,你怎么不惊反笑啊?”
  “惊?!我为什么要惊?他们在这样的条件下跑得越快,我就越是高兴。你不明白么?哈哈哈哈…”
  望着大笑的我,阿迪达克一脸的惊讶。大概现在的他是满头雾水,搞不清楚东南西北了。
  “现在,我命令,巴拉姆带领五千人,必须在半个小时以内,在我们站的这个地方挖出一条宽5米,深两米,长五百米的拌马坑,并且还要把河水引进来。在敌人的骑兵追抵之前一定要在你们挖的拌马坑后面三百米的地方列出阵势,如果有敌人冲过拌马坑,你们就给我杀。阿迪达克带领五千人到后面的树林里,砍些树木来,越多越长越好。在敌人的骑兵要从你们那里绕道通过拌马坑的时候,用你们砍的圆木顺着山坡往下放,阻止他们过坑。记住,一定要守住你们的阵地。剩下的跟我来。”说罢,率领着剩下的六七千人爬上了右面的丘陵中的树丛里。
  我将所有的弓箭手全都布置在了树丛之中,并命令他们在敌人向前面发动进攻的时候,要以最为密集的箭雨支援友军。在留下两千枪兵保护箭手以后,我带着另外的看上去较为强壮的三千名刀剑手,冒着大雨,在山坡顶上的树丛里往敌人追来的方向悄悄地摸了过去…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我在树丛里隐隐约约听到了战马的嘶呤声。我立即命令队伍停止前进,让所有的刀剑手全部爬在了中。透过树叶的缝隙,我模模糊糊地看见在丘陵底下的右前方的河岸上,一群帝国的骑兵正冒雨急奔。然而,战马在泥泞的河岸上不停地打滑,不时地将一个又一个的骑士摔落马下。后面的骑兵为了防止踩伤前面摔落在地的同伴,又不得不将马勒住,所以,整个队伍的形状十分可笑:前面的已经冲得老远了,而中间的却停止不前,后面的就只好从两边的空隙中缓缓穿过。
  望着追兵的队伍如此的混乱、狼狈不堪,我身边的刀剑手们立刻士气高涨,几达顶峰。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我笑着对他们说道:“我们可是要等到最后才出场哟,怎么?现在手就痒了?呵呵。”身旁的一个长剑手答道:“头领,我可真是服了你了,他们这个样子,恐怕我们还没有动手就被肥头他们杀光了。你真厉害。”我听得大乐,失笑道:“肥头?谁是肥头?”“就是巴拉姆头领啊。”另外一个刀手插嘴说道。“哈哈,巴拉姆叫肥头?我到是第一次听说。谁给他起的这个名字?”“不知道。反正大伙都这么说。”“哈哈,他娘的,你们可真会乱叫。”但是,因为我怕笑得太过大声会被丘陵底下的敌骑听见,所以只得拼命忍住,不想竟憋得十分难受。
  大雨渐渐地下得小了,而丘陵底下的追兵也仅仅剩下不到一千人了。看着这些大半因落马而被自己的同伴骑马踏伤的帝国骑士,正三三两两的坐在泥地上的时候,我在心里面估计了一下时间:“恩,前面的追兵恐怕已经和阿迪达克、巴拉姆他们交上了火,现在是时候了。”我腾身而起,将手里的长剑一挥,大吼一声:“是男人的弟兄们,就跟着老子冲下坡去砍他妈的狗杂种。杀…”
  我左足一撑泥地,右脚往前一个跨跃,头一个从树丛里冲下了丘陵。
  在我的身后,早就憋得一肚子火的三千刀剑手,立即跟在我的背后,蜂拥而下,冲着丘陵下河岸上的几百个伤兵砍杀过去。
  完全没有抵抗,也来不及抵抗,这群被敌人抛弃的近千名伤兵就这样被我们这群“猛虎”瞬间杀了个干净……
  我指挥着刀剑手们,以最快的速度清理了战场,将尸体全部抛进河里,兵器不够好的立即换上骑士身上的长剑。将战马统统拉到一边。
  “头领,我们是不是从后面杀上去?”
  看着大家眼睛里的期待,我摇了摇头说道:“你们不能只顾着眼前,眼光应该放得长远一点。现在趁敌人的后续部队还没有来,我们得赶快布置一些阻挡他们前进的陷阱之类的东西。记住了,我们的动作越快,后面的弟兄就越早得到我们的支援。”
  ※※※
  大约用了一个多小时,我们这队人在这不足四百米宽的河岸上挖掘出了一条7米多宽、3米多深,从河边一直抵达丘陵底下的一条阻兵坑道。然后,将骑士们的长矛全都插在了坑底。当所有的工作完成后,我翻上马背,看着身边的士兵,大声说道:“现在,没有马骑的弟兄跟在有马骑的弟兄后面,我们一起冲过去,配合前面正在做战的弟兄,把这支帝国的骑兵消灭掉…前进!”
  我将手中的长剑向前一指,催动坐下的战马,率领着这支刚刚更换了装备的“王牌”部队,由原路杀向敌人的后方…
  当我带领着弟兄们来到离前面的战场约有一千米的时候,形势正如我事前所料的一样:长长的拌马坑挡住了奇兵的冲击,一小部分的骑兵收不住马腿,一头载进了坑道之中。剩下的则混乱地往丘陵上冲,想绕过拌马坑。而阿迪达克则放落滚木,顿时将坡下的骑兵砸得人仰马翻。被我埋伏在丘陵上树丛里的弓箭手们,在敌骑向后溃退之际以高射低,密集的箭雨再一次将混乱不堪的骑兵们射倒了一片。更何况骑兵在这样的环境中根本就没有任何的优势可言。
  看到这样的,大大有利于我们的战况,我没有命令身后的士兵向前进攻,反而命令他们跟在我的身后,下马向山坡上跑去。虽然不明白我的用意,但是士兵们还是照着我的命令做了。
  我来到了弓箭手的阵地上,命令他们继续发射箭支,攻击敌人的后方;同时命令原本保护箭手的长枪兵立即加入我所率领的刀剑手中,组成一支混合部队。然后与阿迪达克的部队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