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作者:瞎说呗      更新:2022-07-17 17:19      字数:4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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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很快发现,在中欧,很难进行无风险偷盗,因为警察制度无懈可击。各国边境岗哨林立,看管有方,休想越雷池一步,而我又缺乏联络手段,很难见势不妙就溜之大吉,何况我一身法国人气质,更容易显山露水。我还注意到,我的同胞在国外行乞行窃者寥寥无几。于是我决定返回法国,重操小偷旧业,也许我的活动范围仅限于巴黎。但我仍然向往继续周游列国的流浪生活,沿途且偷且盗,收获不论多少,何乐而不为。但经过深思熟虑,我还是选择了法国。我对法国毕竟知根知底,可以放心地进行偷盗活动,集中一切注意力,确保万无一失;就像能工巧匠精雕细刻一块绝无仅有的材料。此时,我约二十四五岁光景。为了追逐精神冒险,我宁可牺牲远走四方的计划和光芒四射的光彩。我当时做出的选择理由并不明确,也许因为今天我要将它落成文字时,其中的原因才昭然若揭。我想,我需要刨根问底,需要钻探发掘语言的宝藏。只有进入语言的宝库,我的思想才能自由飞翔。也许我愿意用母语出人头地。阿尔巴尼亚、匈牙利、波兰、印度或巴西,不可能向我提供像法国那样丰富多彩的语言材料。的确,偷盗——以及随之而来的铁窗监禁和小偷职业的耻辱——已经成了一种公然存在的行业,成了一种有价值的艺术品和精神产品。必须借助语言,借助我的母语才能功成名就,才能对比研究用母语写成的法律条文。在国外,我好赖算得上是一名熟练的小偷,但我用法语思维,就得承认自己是外国人中的法国人,此外没有别的可能。在我自己的国家当小偷,使用失主——他们与我是同语同胞——的语言,我就可以成为国偷,也就可以证实我是名副其实的国偷。这就使得我这个小偷有幸脱颖而出,具有独一无二的特质。这样一来,我又变成了法国人中的外国人了。
  中欧地区政局混乱,可能造成了社会不安,迫使各国完善警察机制,提高办案水平。我说的自然是警察快速破案问题。一名罪犯,可能因为有人告密,在作案之前就登记在案了,但当地警察显然不如我们法国警察精细。有一次,我从阿尔巴尼亚进入南斯拉夫国境,有奥地利人安东做伴,通过海关时我出示了护照,所谓护照其实不过是一本法国军人证,只是我在里面夹了四页奥地利护照的空白签证(由安东提供),其中一页盖有塞尔维亚领事馆的签证用章。在火车上,在街道上,在旅馆里,我已经多次向南斯拉夫宪兵出示过这本古怪的证件,他们居然都放行了。有签证,有印章,他们就信以为真了。后来我被抓了起来——因为向安东开了一枪——警察竟把证件还给了我。
  我爱法兰西吗?我当时头上一直戴着法兰西的光环。驻贝尔格莱德的法国武官曾多次要把我引渡回国——这是违反国际法规定的——南斯拉夫警方来了个折中处理:警方负责把我押送到与法国毗连的意大利边界上。我从一个监狱转到另一个监狱,横穿了整个南斯拉夫。我因此结识了不少罪犯,有的脾气火暴,有的阴险狡诈。破口大骂的语言粗野之极,不失为世界一流的下流话。
  “我舔上帝他妈的屁股!”
  “我贴他娘的墙!”
  没过几分钟,他们哈哈大笑,露出满口白牙。当时南斯拉夫的国王是一个年仅12岁(一说15岁)的翩翩少年,头发整齐地梳向一边,他就是皮埃尔二世,其肖像画印上了邮票,也挂在所有监狱的看守室和警察局办公室里。流氓、窃贼怒气冲天,一股脑儿往这小孩头上撒泼。他们骂骂咧咧。他们牢骚满腹。这些坏人声嘶力竭的恶毒咒骂,就像对残酷无情的情人公开发泄兽性,他们把国王骂作婊子。我来到意大利边境的苏撒克监狱时——我已经辗转领教了十来个监狱,每个监狱只呆了几夜——被关进了一间大牢房,里面关押了不下20人。我与拉戴·佩里斯一见如故。这是一个克罗地亚人,因偷盗被判了2年监禁。我有一件大衣,他想沾点光,就让我睡在他身边的地铺上。他有褐色的皮肤,健美的形体。他穿着蓝色工装裤,洗得褪了色,当胸有一个大口袋,他喜欢把双手插进口袋里。我在苏撒克监狱只呆了两夜,但我已恋上了拉戴。
  监狱外面没有高墙,但有一条壕沟与大路隔开,我们牢房的窗户就开向壕沟。开始是警察后来是海关人员把我押送到边境,让我进入意大利国界,我在冰天雪地里翻山越岭,连夜赶到的里雅斯特。我在法国领事馆的门厅里偷了件外套,立刻出手卖掉了。我用这笔钱买了10米长的绳子,一把钢锯,沿着皮耶迪卡公路回到了南斯拉夫。我乘一辆车子返回苏撒克监狱,已是夜深人静时刻。我从路上打了声口哨。拉戴立即出现在窗口上,我很容易就把整套工具递给了他。第二天夜里,我又去了,但他拒绝冒险越狱,其实这次行动易如反掌。我一直等到黎明,最终未能说服他。没办法,我打着寒战,再次登上山路,我很伤心,这个彪形大汉宁可稳蹲监狱,也不肯跟我到处冒险。我翻过了意大利边境,回到的里雅斯特,接着去了威尼斯,尔后去了巴勒莫,在那里又被抓进了监狱。回忆使我突然想起了一件有趣的细节。我进入巴勒莫监狱的牢房时,已经关在里面的罪犯问我:
  “王妃玉体安康吧?”
  “我也不知道。”我回答说。
  早上院子里放风,有人又提出同样的问题。原来说的是国王的儿媳妇皮埃蒙太子妃的健康,但我对此的确一无所知。后来我才弄明白了,太子妃怀孕了,凡王室生孩子必有大赦,如何赦免则必须由孩子的性别来定。意大利监狱的房客们竟然和宫廷的权贵们操着同样的心。
  人家把我押送到奥地利边境释放了,我在维拉茨附近翻越边界。拉戴幸好没同我一起逃跑。但他的音容笑貌,无时无刻不在陪伴我浪迹中欧各国。他不仅和我一起走路,陪伴我睡觉,就是在我当机立断时,我也要无愧于我在他心目中树立的勇敢形象。又一个倾国倾城、体貌具佳的美男子给了我显示勇气的机会。
  我反复列举事实,纵横交错,山重水复——但我并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也不知道它们在时空中受到什么限制——尽管对事实进行了推陈出新的说明,但我至今未能找到开启事实的钥匙,也未能通过事实找到开启我自己的钥匙。一张巴罗克式的古怪图案提示了我,我得重提某些往事,也算是弥补一下疏漏,以对它们——我生命表层轨迹最原始的脉络——绚丽多彩的情结表示重视。如果说法兰西是艺术家或艺术家式的激情长河,有种种承上启下的艺术细胞神经元,而我说到底只不过是一串兴奋的浪花,我至今说不出最初的发端。犹如要用一根带钩的长蒿把一个溺水者从水荡里救出来,我为我的童年肉体感到痛苦,真的可以用鱼叉来寻找尸体吗?我在原野中跋涉,在麦浪中,在冷杉棺木下,发现了一些溺水者,我对死者举行了非现实的葬礼。难道我可以说,这就是过去?或者说,这就是未来?一切已成定局,直到我死了,在一块是非的大浮冰上,我为历历往事浑身战栗:一个狂欢之夜,有一个彪形大汉自告奋勇要做我的老公(我发现他的欲望就是我的哆嗦);在茫茫夜色中,从一个沙丘看到阿拉伯游击队正向法国将军们投降;我的手背搁到一个大兵的裤裆开口上,战士则用讥讽的眼光看着我的手;在比亚里茨两栋房屋之间我突然看见大海;我从听告罪神功的神甫那里蹑手蹑脚逃脱,惊慌失措,并非害怕被再抓回去,却担心成了自由的猎物;在外籍军团,我骑在一个金发大兵的大屁股上,他沿着墙根把我驮出20米远;我似乎不是英俊的足球运动员,也不是运动员的脚,也不是他脚上的球鞋,而是圆滚滚的足球。我摇身一变成了开场“第一球”,开球以后我又不是球了,产生了飞脚踢球的意念;在大牢房里,素昧平生的小偷们竟然亲切地叫我的大名;光脚穿着凉鞋,在茫茫雪地上星夜跋涉,翻越奥地利边境,但我仍然毫不泄气,只是独自思忖,应该用这痛苦的经历丰富我人生的壮丽,切不可把这段光阴和余生变成一堆堆废渣。我要化痛苦为神奇,以精神威力一飞冲天。在波尔多码头上,一些黑人给我送吃的;一位著名诗人让我的双手抚摸他的前额;一个德国士兵被杀死在俄罗斯雪地里,他的兄弟写信告诉了我这件事;在布列斯特军团,一个图卢兹青年帮助我把军官和士官的宿舍洗劫一空,后来这青年死在监狱里;我得提到一个人——顺便说一下,在监狱中,在谈情说爱的放风时间里,一天晚上,听着为开赴苦役营的船队送行的歌曲,我爱上了一个戴白手套的高手——他早已死了,也就是说盖棺定论了。我此生别无他求,只希望为我最初的苦难伸张:我的人生应是一部传奇,可歌可泣,而且常读常新,会产生新的激情,我把这种新的激情称之为诗。我早已一无是处,只不过是一种寄托而已。
  史蒂利达诺缓慢地运动着身体,像晒太阳一样享受爱情。他辗转反侧,接受阳光的全方位沐浴。我在安特卫普与他重逢时,他已是脑满肠肥模样。不能说他是肥胖,只是丰厚多了,身上的棱角圆滑了。但从他的举手投足的行动上看,仍然保持着那股野性的灵活和神经质,虽有些缓慢,却更威风了。那天天灰云暗,在安特卫普埃斯科河岸边一条最肮脏的街道上,他的后背活像斑马,有西班牙百叶窗明暗相间的条纹。与他同行的女人穿着一袭黑缎紧身衣,真是天生的雌雄配对。他看到我大吃一惊,似乎喜出望外。
  “让诺!你在安特卫普?”
  “你好呀?”
  我握了握他的手。他给我介绍了西尔维娅。在欣喜重逢的寒暄中,我却对他陌生起来。突然他吐出了一句悄悄话,刚一张口,就满口白沫,我一直弄不明白那黏糊糊的口液是什么成分构成的,而且未曾枯竭,但我从他的白齿白痰中,找回了原来的史蒂利达诺。我也没有客气,劈头就说:
  “你保持了老样子。”
  史蒂利达诺一听就明白了。他顿时脸红了一下,笑了。
  “你看出来了?”
  “还用说吗。你对此骄傲得不得了。”
  西尔维娅不解地问道:
  “你们说什么呀?”
  “宝贝,人家聊聊天。你甭操心。”
  心有灵犀一点就通,我与史蒂利达诺重温旧梦。他原来所有的魅力,又在我身上春风化雨:强壮的肩膀,灵活的屁股,在丛林中可能被另一只野兽砍断了手,以及那具久违了的阳物,殊不知它一夜险象环生,深藏不露,臭气熏人。我任他摆布。我对他的用心一无所知,但我肯定,他是下九流的头目,码头、酒吧间都是他的领地,他甚至君临整个城市。一旦臭味相投,必显出登峰造极的风度。史蒂利达诺一身打扮可谓精心挑选,无可挑剔:黄中透绿的鳄鱼皮鞋,一袭褐色西装,白绸衬衫,玫瑰色领带,五颜六色的围巾,碧绿的礼帽。服饰点缀一应齐全,该夹的夹,该扣的扣,该修饰的地方有金链显耀,史蒂利达诺好一派花花公子风度。在他面前,我寒酸依旧,无地自容,但他并没有因此显得尴尬。
  “我来这里三天了。”我说。
  “你还能应付吧?”
  “跟以前一样。”
  他笑了。
  “你还记得吗?”
  “你瞧这小子,”他对女伴说,“他与我是患难之交。是我的铁哥们。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上我们窝里来。”
  他们把我带到港口附近的一家饭店吃了晚餐。史蒂利达诺告诉我他正在走私鸦片。他的老婆是一个妓女。一听到可卡因和鸦片一类字眼,我的想像力就关不住了。在我看来,史蒂利达诺已是无法无天的冒险家,大富翁了。他是一只在空中盘旋的猛禽。不过,鹰界鹞眼虽然有时极其凶狠,但他并不贪得无厌。相反,财富对他似乎是手中玩物。我很快就发现,他只不过是装装门面、摆摆阔气而已。他住在一家小客店里。我一眼就在壁炉上看到一大摞彩色儿童画刊。只是画报语言变了,从西班牙文变成了法文,但幼稚浪漫的格调依旧。主人公英俊,勇猛,精力过人,几乎一丝不挂。每天早上,西尔维娅带回新的画报,史蒂利达诺就躺在床上看个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