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5 节
作者:瞎说呗      更新:2022-07-12 16:18      字数:4733
  性特别来劲,老是不停地谈这个问题。她年纪不轻了,大概已经有三十了吧,人也长得不漂亮。”
  胡兰说舞会定在美国俱乐部举行,这个疯女人也要去。美国人邀请中国飞行员参加,也可以带夫人和女友去。我们当然要去!舞会上还有音乐──留声机和唱片──,还有许多好吃的,以及尝起来像苏打水的威士忌潘趣酒,让大家跳得更疯些。
  我记得舞会那一天,正好是1941年的圣诞节,也就是日本飞机又一次来昆明投弹后的第四天。但这次美国志愿部队把日本人赶走了。
  那么多年来第一次打了个大胜仗!大家都跑到大街上奔走喊叫,向机头上涂有鲨鱼牙齿的美国战斗机欢呼。锣鼓喧天,爆竹四放,汽车喇叭齐鸣,就像过新年似的。所以或许我们大家跟那位教师差不多,都有点疯疯癫癫了。
  我们一走进美国俱乐部,就听到震耳欲聋的音乐。放的是敏教过我的那支曲子,我们管它叫“空中邮车”,非常活泼。文福打着响指,眼睛望着前面的什么东西笑着。已经有人跳起来了,女孩子的高跟鞋格格响,美国人的大皮靴踩在地板上,发出柔和悦耳的声音。
  即使那女教师在场,我也不认得。在场的中国姑娘全疯了:大学生、教师、修女,还有不少从全国各地飞来的──大家全都想跟美国人跳上一曲。谁知道她们是怎么找到这地方的。谁知道她们身上穿的西式晚礼服是从哪儿搞来的──粉红的、碧绿的、黄色的、缀花的,许多人穿着拖地的长裙子,上身几乎一丝不挂,胳膊和肩膀全露在外面。可她们就这样与那些人高马大的外国佬跳着,把飞行帽戴在新烫的头发上,做出各种各样可笑的样子。
  当然美国俱乐部不是一个真的夜总会,只不过是一个大仓库。白天,美国志愿兵拿它当大会议厅用。为了举行舞会,地上已经打了许多道蜡,所以虽然是水泥地,却像大理石般闪闪发光。长条椅都被推到一边去了。长条桌上摆了一个个点了蜡烛的小盘子,本是夏天用来驱赶虫子用的。那时只有这种蜡烛还能买到。
  屋顶和墙壁上,全都挂满了美国人用纸做的装饰品──树啦、糖果啦、蜡烛啦,还有其他各种各样色彩鲜明的图形。它们并不十分有趣。但家国说,这些特别的圣诞节装饰品,是仰光的传教士和红十字会的姑娘专门做好,用飞机穿过缅甸山峰运来的。我们知道这趟旅行是很危险的,即使运送重要的军用物资也是如此,于是我们重新用敬佩的眼光观赏这些美国圣诞节装饰品。红十字会送的是一棵圣诞树,文福说这是正宗的美国树,他以前在杂志上看到过照片。在我看来,这棵树看上去跟当地的灌木差不多,只不过削成了圣诞节的样子罢了。树上挂满了贺卡、红缎带、白棉球,还有看上去像是用白的莲子穿起来的长长的项链。树下有几百只大的红口袋,可以挂在身上,里面放着用锡纸包的巧克力或糖果,用缎带扎起来了。我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因为胡兰一连拿了四袋,每次都说是美国人鼓励她多拿的。
  文福告诉我,他是好多年前在上海的夜总会里学会跳舞的。我知道他很想在我面前露一手。但我马上就看出,他什么也不懂!没有节奏,没有技巧,舞步也不正规,根本就不会跳!哪比得上敏,跳起来就像风中的柳枝。文福带我转圈,转得很厉害,我觉得手臂都要被他拉脱臼了。最后他很笨拙地带我转圈,弄得我一只高跟都掉了。我突然感到像被子在跳舞,一脚高,一脚低。文福只好把我放开了。
  我坐在椅子上,看文福钻进姑娘堆里,她们全都打扮得很漂亮。
  他指指自己的制服,一位姑娘就哧哧地笑了。我把脸别过去。他想调情,我才不在乎呢。
  然后我就看胡兰和家国跳。他俩的肩膀靠得很紧,但胡兰的步子迈得太大,一只脚和另一只脚踩的是反方向。家国紧紧搂住她的粗腰,然后摇一下,好像这样就能使她脚步配合得好一点。他好像在责备她,可她却在笑。我望着他们,心想,不知道胡兰是否能实现她的愿望,家国是否能做她的好男人。这时她看见了我,向我招招手,挣脱了她丈夫。
  “如果一定得跳舞才能救我们的命──那就让大难全落在我们头上吧。”她说着坐下,捡一张纸树叶给自己扇风。“你见到她了吗?”她问。
  “谁?”我说。我正把掉下的高跟塞进鞋子里去,然后使劲蹬脚让钉子进去。
  胡兰俯下身,“当然是说那个教师呀,穿蓝衣服的。她把眉毛全拔光了,然后重新画上去。”
  “她在哪儿呀?”我问道。一面瞧瞧四周。
  “她正在放食品的桌子边,和另一个美国人调情呢。我们过去看看吧。”
  但我们到了桌子边,没找到一个疯女人。胡兰倒是发现了她想吃的东西,精美的美国点心,也是传教士从很远的地方空运过来的。老实说,我也很想尝尝这些历经危险、长途跋涉运来的食品。于是我把三种不同味道的点心全尝遍了。第一种是很软的馅饼,名字从颜色而来,叫褐色果仁巧克力馅饼,甜得我牙齿都疼了。第二种是挂在圣诞树上的像项链一样的东西,爆玉米,又硬又脆,我的口水都流出来了,想一饱口福。然后我又吃了一点上面涂有可怕的东西的小饼干,胡兰也吃了,以为我这块已经坏了,其实不是,这是我们第一次尝到奶酪的味道。
  这时我和胡兰注意到有个很不寻常的人。有个中国人围着每张桌子转来转去,跟美国的和中国的飞行员说话,用西方方式握手。他长得和美国人差不多高大,精力充沛,态度友好。更怪的是,他身上穿的是一件美式制服。他向我们走过来的时候,胡兰很粗鲁地问他,“喂,你身上穿的美式制服是哪儿搞来的?”──好像在说是他偷来似的。
  但那男的仍然笑着说,“我是美国人。”他用中文说,“美国出生的。”然后他就用英语很快地说了起来,说到了他的父母亲和他出生的地方。胡兰惊讶地笑了起来,然后说他的英语很地道,不像牛仔说的。当然她是用中文说的。
  但我开口用英语说了,那男的和胡兰都吃了一惊:“我以前在上海学过英语。”
  他就用英语问了我不少问题。
  “不,不,”我用中文回答,“‘学过’不一定就会说。我很调皮,是个坏学生。修女们不得不拼命为我祈祷。”
  他笑了,“那么,上帝回答她们的祈祷了吗?”他用中文问。
  我笑着摇摇头,“可我懂的英语够我用的了。我看你外表像个中国人。可听你说话,又完全是个外国人。”
  那人又笑了。“上帝啊!”他用英语说,然后又改用普通话向我道谢。再后来呢──哇!──他又说起广东话来了,接着又换了几种少数民族方言,然后又换了日语。
  “你换外语比留声机换唱片还轻松!”
  “哎哟!’湖兰取笑说,“敢情你是个间谍哪,不过我们不知道你是哪国的间谍。”
  那人从皮夹里掏出身份证,然后解释说,他是美国情报部的,帮助美国志愿兵和中国空军做翻译工作。“这工作并不难,”他谦逊地说,“比方,你们有个飞行员想对美国人说谢谢。”他指指我们面前墙上的一条标语,“我就告诉他写这些字。”
  “上面说些什么呀?”胡兰问。
  “‘呼啦,美国佬。’”
  “这是什么意思呢?”我问。
  然后这个既是中国人又是美国佬的男人看着我,足足几秒钟没说话,仿佛拼命在想怎么把意思准确地翻出来。最后他终于说了,“这话的意思是你高兴得大吃一惊,高兴得你无法用平常的话来表达这种感情。”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感到他已经把我内心深处最隐秘的愿望表达出来了,就是总有一天我也会被这种幸福之感所捕捉,就像鱼落在网里一样。
  突然我感到我和他靠得太近了。房间很拥挤,我想往后靠到墙壁上,就在这时我的鞋跟又掉了,我刚要摔倒,这男人伸出胳膊把我抱住了。
  这就是我碰上吉米·路易的经过──是的,他就是你父亲!你想象得到吗?我明明是去找那个爱美国人爱得神魂颠倒的女教师的,可反倒发现了一个爱我爱得神魂颠倒的美国男人。
  多年后,你父亲还当着他的美国朋友的面宣称:“我一见她就坠入了爱河。而雯妮呢,只不过坠在地上而已。可那有什么关系,我把她抓住了。”他就是这样的,很有魅力,很风趣。还记得吗?打我跟他认识起,他一直来就是这样的。
  ,他就是这么说的。我不能说我对他一见钟情,我没有这种罗曼蒂克的念头。我是个有夫之妇,尽量避免婚姻上的麻烦,没有想得很多。
  不过我得承认,我很喜欢看吉米·路易,看他和其他美国人交往时的轻松自在。当那些大男人走到放点心的桌子边上时,我和胡兰连忙躲开,想让出空地方来。但吉米·路易毫不犹豫上去拍拍他们的背,叫他们的名字,“嗨,史密斯”,“嗨,琼尼”,“嗨,汉克”,就把他们打发走了。
  说老实话,我得承认,那天晚上我对自己身上穿的那套衣服越来越感到难为情。我穿了一件很普通的褐色的长袖衫。更糟的是,我的两只鞋子都掉了跟,只得把鞋脱了,赤脚站在那儿。我看上去肯定跟一个当地的乡下姑娘差不了多少。一个美国人会怎么想呢!我周围有那么多姑娘,全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烫着最时髦的鬈发,从她们的脸上一点也看不出战争或不幸婚姻的迹象。
  那天晚上,好像所有的漂亮姑娘都扑到吉米·路易身边来了,一下子来了五六个。当然,他很潇洒,但他没有像文福那样勾引这些姑娘。他很受欢迎,因为他给这些姑娘都起了一个英文名字,这样她们就能向新结识的美国小伙子作自我介绍。
  吉米·路易仔细打量这些哧哧笑着的姑娘的脸,好像短短几秒钟就能了解她们的性格似的,然后给她们找到最合适的名字。他给大多数姑娘起的名字都很顺口:多娜、多迪、帕迪、蓓基、雪莉、苏西、玛格、玛娣、珍尼、朱迪。如果哪位姑娘很挑剔,很粗鲁,一定要起个比她的女友更漂亮的名字,他就会给她起个很拗口的,中国人的舌头发不出的名字:格蕾辛、弗斯、塞奥多拉。他告诉这些姑娘,“这是最好的美国名字”,然后就转过头来,朝我们挤挤眼睛。
  “你们两位怎么样?”最后他问,“你们也该有个美国名字。”
  他问我们中文名字叫什么。然后他眯起一只眼睛,翘起一只嘴角,装出一副拍照的样子,好像他只要用一个字就能准确地把我们摄入似的。
  这就是胡兰变成海伦的原因。吉米·路易说,海伦是个很优雅的名字。可我觉得他选这个词,只不过因为发音踉胡兰相近罢了。而我也就成了雯妮。吉米说,这是一个非常生动而幸运的名字。“雯,雯,雯”①,他说着,把我俩的名字写在一张纸上。
  ①雯,英文原文为WIN,意为“胜利、赢得”。
  就在这时,我们的丈夫找到了我们。吉米·路易以美国方式与文福和家国一一握了手。同时,又用中国方式稍稍点了下头。要是他得知我已婚而失望,他也不会当时就流露出来──不过他马上就找到了一种方法,让我知道他对我丈夫的看法。
  胡兰告诉家国自己新起了个美国名字。她的手指头在纸上点来点去,好像她懂英语似的!“胡一兰。胡一兰。”她慢慢地发着这个音,听上去跟原来那个中文名字没什么两样。
  “你的呢?”文福问我。
  “雯妮。”我说。
  “不错,不错,”文福说着,转过脸去,对吉米说,“既然你今天晚上那么慷慨,给我和我的朋友起一个怎么样?”于是吉米也给他们起了英文名。他给家国起了个杰克,“就像杰克·伦敦一样,”吉米说,“一个以冒险和奋斗出名的美国人。”
  “酒客,酒客!”家国重复了好几遍,“我非常喜欢这名字。”
  吉米没有纠正他的读音,就写下了家国的新名字JOKE。吉米就是这么个人,很有礼貌,从来不有意难为别人。
  吉米给文福起的名字是维克多。“这个名字对飞行员来说很吉利,而且正好跟你太太的名字①相配。”他解释说。
  ①维克多,英文原文为VICTOR,意思也是“胜利”。
  但文福一定要起一个比我的特别的名字,应该要非同一般,与众不同。
  “或许起最近一个英雄的名字。”吉米说。
  “比这更重要。”文福说。
  “某个永远改变了历史的人的名字。”吉米提议。
  “对了,”文福回答,“那最好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