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节
作者:瞎说呗      更新:2022-07-12 16:18      字数:4709
  ,找一种无法想象的可怕的生活方式来警告,再找一个好得令人无法相信的好孩子做榜样。这么做就能叫你的孩子循规蹈矩,这么做就能把他们笨脑袋里的自私思想赶跑,这么做就表示你对他们的前途很关心,教育他们在家里也要守规矩。
  但这也是我那天在暖房里感到害怕的原因。花生让文福亲嘴,这事有多坏呀!她这么干可能会断送我自己的前途,所以,后来花生再叫我送信给文福的时候,我当然一口回绝了。
  “你自己送去吧,”我说,“我不再做你的红娘了。”花生先是哭着求我,后来就破口大骂。打那以后,她就不再理我了。我以为我的麻烦总算到头了,我怎么知道反而惹来更大的麻烦呢?
  我后来才知道,文福也生气了。他在大路上等了好几个钟头,等我把花生的信送去。第二天我也没送去,第三天又没送去,他等不及了,于是就找了一个真正的媒人,不光送信,也来提亲。
  你明白吧,文福决定娶花生为妻,不是因为他真的喜欢花生,而是想借婚姻进入她的家庭。实际上,他跟那个时候的大多数男人没什么两样。那个时候,结婚就像买房地产一样。在这儿,你看中了一所房子想住进去,你就去找房地产公司。那时在中国,你看中了一家有女儿的大户人家,你就去找一个知道怎样做成一笔好生意的媒人。
  他找的媒人是个老太婆,大家都叫她苗阿姨。她名气很大,能把最好的姑娘配给最好的小伙子,这样他们结婚后就会生下一连串的孩子。几年前,老阿婶的两个女儿的婚事就是她给安排的。现在我想起来了,苗阿姨也就是那个帮助老阿婶赶走了姓林的小伙子的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小伙子,但我本来是应该嫁给他的。可我还没来得及抓住我的希望,这个机会已经失去了。
  “这桩婚事没有钱,”苗阿姨告诉老阿婶,“不错,林的父亲很有文化,可那有啥用啊?他连一个小官也没得做。再看看他太太吧──生最后一个孩子都快四十了,真不害臊。”
  但这不是苗阿姨不喜欢林家的真正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好多年前他们两家有过纠纷。花生无意中听叔叔提起过这事。林家和一个当地的姑娘订了婚。“可就在婚礼举行前几个月,”花生说,“林家的儿子跑了,娶了一个上海姑娘──为了爱情,就为了这个!当然这家里的人硬要那位上海姑娘做小老婆,让那个本地姑娘做大老婆。可这成何体统呀?那男的实在讨厌他的未来的大老婆,就故意讨个小老婆来气气她。”
  然后花生笑起来了,“多年前的那本地姑娘不是别人,就是苗阿姨。她又气又尴尬,不得不又等了三年,才有人考虑娶她做媳妇。”
  就是这同一个苗阿姨现在经常到我家来喝茶,和老阿婶新阿婶聊天,张家长李家短的,谁生病了,谁收到海外亲友的来信了,谁家的儿子跑走当共产党去了。
  我和花生当面都叫她苗阿姨,可背后,我们都叫她喵喵,因为她就像一只猎,竖起耳朵,到处打听别人的隐私。
  我想,苗阿姨肯定已经把我们家的所有秘密全告诉文福了:叔叔有一笔大生意,但又丢了好些合同啦。新阿婶是叔叔的小老婆,很受他的宠爱啦。老阿婶是他的大老婆,大家都不得不讨她喜欢啦。花生最小,是全家的宝贝啦。我是花生的堂姐,是在我母亲失踪后,马上被送到这里来的啦。我母亲究竟是被土匪绑架还是杀害,是淹死在海中,还是被埋在土里,没人知道啦。我的亲生父亲富得能给他的小儿子一整个工厂和河口,一幢最富丽的房子,因为他在上海还有很多很多财产啦。我知道文福肯定问过这些问题,因为后来就发生了下面的事情。
  就在我拒绝再给他们当信差后不久,苗阿姨敲开了我家的大门,把文福的父母亲给带来了。他们来的那天下午,花生兴奋得不得了,以至于给他们奉茶的时候,把茶也给泼了。她格格地笑个不停,新阿婶责备了她两次,不让她给叔叔端茶了。但我发现文福的母亲对花生傻乎乎的行为并不注意,倒是一直在用挑剔的目光打量我。
  她问我身上穿的衣服是不是自己做的。她检查了我衣袖上的针脚,然后说我的针线活不错,不过还要改进。她问我皮肤为什么这么苍白,是天生就是这种颜色,还是有什么病?为什么我这么文静?我在咳嗽吗?我很容易疲劳吗?
  第二天,老阿婶和新阿婶到岛子另一头的文家作了一次回访。花生兴奋得不得了,她已经在盘算该穿什么样的西式婚礼服装了。又过了一天,老阿婶宣布了和文家订的婚约──但不是为花生,而是为我订的。
  我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没人来征求我的意见,因为这个决定不是我作出的。
  当然,我没有拍手,感谢我的婶婶们给我安排了这么好的一个前途。可我也没有跑进自己的房间里,拒绝吃饭,脸色发白,威胁说要死给她们看,有些姑娘在她们的父母给她们选了坏丈夫后就是这么干的。
  如果你问我,她们告诉我说我要嫁给文福,当时我心里是怎么想的,我只能说,就像有人告诉我说我中了头奖,又有人告诉我说要砍我的脑袋,介于这两者之间。
  宣布了这个决定后,我仍然坐在桌子边,脸上毫无表情,脑子一片混乱,不知说什么好。花生撅着嘴说,“干吗非得让雯雯出嫁?”
  她问道。
  新阿婶误解了她女儿的抱怨,以为是出于好意,“别那么自私!
  她还会经常回来看你的。但她现在必须嫁人,离开我们。她最大,她年纪刚好,比她丈夫小五岁。以后呀,你也可以到她的新家去看望她。”
  我坐在那儿,一言不发,竭力想象文福做我的丈夫会是什么样的。我看到我自己跑到路口去等他。花生就是这样的。只不过他现在是和我亲嘴,不是和花生亲嘴。他笑着,做着鬼脸。他告诉我,我有一张漂亮的脸蛋,是玫瑰红的,像我身上穿的衣服那样。他给我一封情书,我好像已经感到我的心在跳,准备把信打开来。
  我看花生,还是撅着嘴,一言不发,她在鼻子里出气。哼!哼!
  就像一条龙尾巴撅起来了。她不知道像我一样把感情隐藏起来。干是,就在那个时候我才明白,我把自己的真情隐藏得那么久,那么好,直到现在还不承认。那时候,我为什么会对花生让文福亲嘴这事生气呢──现在我明白了,我想要他来亲我。
  不,这不是爱情!我说的不是那种爱情。这是一种傻乎乎的希望,这是一种学会为自己的前途着想的希望。
  你不信?海伦舅妈给你讲过这段往事吗?是的,她想讲的,我不让她讲。我知道要是她告诉了你,她会把一切都搞糟的。她会告诉你,“你母亲坠入了情网,真浪漫啊。”
  可你知道她的为人。某件事明明是假的,她却以为是真的,某件事明明是真的,她却认为是假的,就像她脑袋里的那颗瘤一样──她根本就没什么瘤。我跟她这么说了,可她不信,她以为我这么说只是出于好意。“我干吗要出于好意呢?”我问她。“因为我快要死了。”她说。跟她这种人你还有什么好争的呢?
  所以我要亲口告诉你这个故事,而不要让海伦来告诉你。你得相信我,因为我是你母亲。我不爱文福,从一开头就不爱。当然,我很高兴,但这只是因为我觉得结婚是一个新机会。也许我有点糊涂,错把高兴当爱情了。
  宣布亲事后的那几天,我一直低着头,做出一副顺从的样子,留心听两位婶婶的开导。她们告诉我,文家怎么怎么好啦,我怎么怎么运气啦。老阿婶说,尽管我母亲名声不好,我的公婆还是同意我去文家做媳妇。她们告诉我,文家在海外生意做得很红火,文福能帮助我父亲和叔叔把我们家的丝绸和棉花全卖到外国去,他已经答应了。她们说,文福的母亲很能干,是个裁缝,又是个风景画家,还烧得一手好菜,家里的事全是她一手张罗的。她能教我许多东西。房子嘛,当然不如我们啦,不过还不错,有一大群佣人,甚至还有一辆汽车!
  我越听越信。我想象著文福用汽车把我接走,我很高兴终于要和我的旧生活告别了。我梦想着住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那里没有一个人会发牢骚。我想象我未来的婆婆对我好得不得了,简直令人没法相信,她只会表扬我,从来不会责备我。我想象着我自己还不觉得渴,佣人们已经在为我倒茶水了。我脑海中跑过了许许多多孩子,模样全差不多,扯着我的裙子,一个接着一个,逗我发笑。当婶婶们告诉我说我要嫁给文福的时候,我又想起了那个算命女人跟花生说过的话。
  现在好事都要落到我头上来了,我当然为花生感到难过。但她开始指责我,说我背叛了她。在婚礼前的那段时间里,我们还是不得不睡在同一张床上。我一进房间,她就往地上吐口水。半夜里,她踢我的腿,把我推一边去,掀掉我的被子,咕哝说我比那些叮死牲口的蛆虫还要坏。
  “你听听你妈怎么说的,”我说,“我最大,我得先出嫁,我得听话。你要是想改变这个决定,自己跟你妈去说。”
  当时我要是仔细思量一番,就会明白:我的婶婶们根本就没考虑我最大、花生最小的问题。花生是全家的宝贝,他们给花生安排的一切都要比别人好:衣服最好,表扬最多,零花钱最多,求运气时做的法术最多,生病时抓的药最多。我已经说过了,他们并没有虐待我,他们只是对花生更好。所以,我干吗那么傻呀?我早就该明白──既然她们要把我嫁到文福家,那么说不定就不是什么好事。
  后来发生的一些事使我觉得所有这些好事全都会泡汤。我的婶婶们跟我说,她们要把我带到上海去看我父亲,我的婚事要征得他的同意。她们给我看了他的来信,告诉我们必须去一趟,就这些,连一句祝贺的话也没有。那时,上海和崇明岛之间还没通电话,这封信是托熟人送来的,而不是通过正式的邮局寄来的,所以我把信掂在手上觉得事情很严肃。
  你用心想想我当时的感觉如何。打我父亲把我送到这岛上来以后,我差不多有十二年没见到他了。我们到上海去的时候,我的婶婶们从来不带我去看我父亲。他从来没给我写过信,也从来不到崇明岛或到我的寄宿学校来看我。所以我不知道他见到我时会生气呢,还是会高兴;我也不知道我见到他时该害怕呢,还是该高兴。
  那天早上,老阿婶、新阿婶和我早早地洗了澡。我们穿上了最好的衣服,闪闪发亮的丝绸衫和外套。我们买了去上海的轮船的头等舱,两个钟头就到了上海港。我们刚下船,一辆长长的黑轿车和一个司机早已等在大门口,把我们带到九龙路我父亲的住宅内。一切就像一个幸福的童话故事。
  但我们一踏上通向住宅的过道,我就知道我们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我们的服装太刺眼了,大招摇了,反而让大家都知道我们不是什么重要人物。然后门开了,我站在我曾经住过,但现在一点儿也记不起来的通向屋子的大门厅里。
  这屋子比我们在河口村住的屋子要大十倍,也要好十倍。或许,根本就没法做这样的比较。这里的所有东西你都想碰一碰,可你又不敢迈开步子,怕碰坏什么东西。我身边有两个华美的高架于,里面放着两尊小小的白雕塑,一尊塑的是一个猎人在追一头鹿,另一尊是两个穿英式服装的女子在走路。一声咳嗽,一声擤鼻,一句话听上去都太响了,肯定会把这些塑像震破。
  我瞧瞧我的脚下,恨不得弯下腰去把新鞋上的灰尘擦干净。于是我就盯住白色的大理石地面。
  忽然我记起来了,我母亲告诉过我,大理石上的花纹是河水从岩石上流过留下的痕迹。在我眼前的大理石地面上,各种不同色彩的光影令人眼花缭乱,我母亲曾说,就像同一条河中不同颜色的鱼的倒影。
  于是我就抬头去找这光影的来源──原来一层楼梯口顶上那扇很大的玻璃窗,把花啦、树啦、草啦、天啦全都映在上面了。我看到了那个螺旋形上升的楼梯,竭力回想我的手触摸着那光滑的红木扶栏下来的感觉。
  就在这时我看到我父亲正慢慢从楼梯上走下来,一步一顿,像神一样从天而降。
  我想起了他的派头,他总是不慌不忙。我想起了以前我老有一种在等待,在害怕,不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的感觉。
  但是现在他正踏上最后一级楼梯,眼睛盯着我,脸上没有表情。
  我可以肯定,我也正这样望着他,就像一个幽灵盯着另一个幽灵。哦,也许,他从我脸上看到了我母亲,他恨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