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节
作者:冷如冰      更新:2022-07-04 09:51      字数:4806
  ,寂寞如兰。而我,也许,在遇上利贤之的那天起,就注定了那寂寞的宿命。
  说起和贤之的渊源,其实很简单。她的妈妈是我的妈妈的专属护士。我的父亲在B市担任着不算小的官职,公事繁忙,而我妈妈在两年前,因为糖尿病引起的严重并发症,已经不能下床行走了,所以,父亲就请了陈阿姨,也就是贤之的妈妈,来专职照顾妈妈。
  陈阿姨是个非常温柔可亲的女子,有着对病人充沛的的爱心和体贴,这使得妈妈的病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也让妈妈在病痛之余,慢慢体会到生活的乐趣。我和父亲都非常的感激她,终于有一天,妈妈提出,爸爸做东,请陈阿姨和她的儿子来吃家宴,那一天,是我第一次见到贤之,那一年,我高一,他初三。
  我一直很清楚地记得,那是大年初十,B市的冬天总是很冷的,那一天也不例外,甚至还飘起了小雪,开门之际,我望入一双深邃的眼睛,从此,我的心里就再也抹不去那溺人的深邃。
  可是,落雪时节的相遇,是不是也注定了,只能是寂寞的呢?
  席间,爸爸妈妈和陈阿姨相谈甚欢,而贤之一直很安静,不是什么乖巧小孩的拘谨式的安静,也不是什么自闭男生的阴郁式的安静,更像是一个早熟男生的泰然自若般的冷静。
  我不由自主的悄悄观察他,发现,当我爸爸妈妈和他说话时,他会有分有寸地对答如流;夸奖他时,他也会面带微笑的称谢,可是,眼神依然深邃无痕。而每当陈阿姨和他说话,他也是微笑,但那时的眼神,却可以隐约看到深邃中流动的柔波;甚至,贤之会主动帮他妈妈夹她喜欢吃的菜。
  于是,我小小的领悟,贤之非常地孝顺他妈妈。我听说过,贤之的爸爸,在贤之很小的时候就生病去世了,一直是陈阿姨一个人,含辛茹苦地养育贤之,两母子相依为命,感情不深厚是不可能的。
  那一次的饭局,更加拉近了两家人的关系,我爸爸妈妈甚至主动提出来,让我辅导一下贤之的功课,毕竟我刚读完初三,对初三的课业比较了解,希望可以帮助贤之考取理想的重点高中。我无可无不可的答应着,心中似乎有股怪怪的滋味,却一时分辨不出是什么。
  就这样,喊我“轻云姐”的贤之开始了跟随我的家教生活。没过几天,我就发现,贤之的学习能力非常高,数理化水平,是我当年绝对望尘莫及的,甚至,他已经开始自学高中的数理化了。大概,我勉强可以辅导他的,也就是语文方面了,尤其是写抒情文的时候。
  每次,看到他对着作业面无表情,下笔迟缓时,我就了然其中原因,会直接打趣他,“贤之,你和抒情文又开始互相折磨了呀?”心中更是暗笑,“笨蛋疙瘩,写个抒情文都那么痛苦,以后怎么甜言蜜语追女生呢?”当时的我,是完全无法想象一个连抒情文都写不出的男生,会在将来对某人爆发出那么热烈而又深沉的爱情。
  贤之很顺利的考取了我所在的高中,那是所全国重点高中,而我和他一起学习的习惯,竟也不知不觉的保持了下来。每天放学和他一起回家,一起学习,我们都是爱静、不多话的人,但就算交流不多,说的也都是学习或学校的琐事,我依然觉得十分快活。而我快乐的原因,一直到发生了一件事,我才完全地明了。
  那个时候,体育课快要进行跳远考试了,而我一直跳不好,某天傍晚,我拉贤之给我做技术指导,结果,自己没领悟好要领,竟然跳扭了脚,脚踝处顿时肿起一片乌紫。我痛得两眼噙泪,贤之见状,立马拦腰抱起我,拔腿就急步前行,赶去医务室。被他这么一抱,我羞得忘了疼痛,两手没敢搂住他的脖子,只敢拽住他肩膀上的衣服。
  贤之的侧脸,英气逼人,在夕阳的映照下,有种蛊惑人心的魔力。我竟然恍惚的想起,这段日子以来,同班要好的女生,在我面前扮花痴状,嘀嘀咕咕的闲话。
  “轻云,你的弟弟,高一x班的利贤之,个子高高的,长地真的好帅哦。浓浓眉毛下,深邃的眼睛,勾引女生的注目;薄薄的双唇,引诱无数女生的幻想,幻想他的吻有多么醇美醉人;又顺又滑的黑发,像他的性格,温文有礼得让人无法抵挡;成绩又超好,真是完美型的男生。”每每听到这些话语,我总是会回笑,“有那么优秀嘛?我都没留意呐。”然后,我又会忍不住的补上一句,“嗯,他也不是我亲弟弟,只是我爸妈朋友家的儿子啦。”
  为什么要那样的解释呢?答案在此刻的我的心中呼之欲出。
  我的耳边听着他的急呼,“轻云姐,你忍忍痛,马上就到医务室了。”我低低的应到,“没关系,也没那么痛了。~”
  在医务室包扎完毕,我不肯让贤之打电话通知我爸爸,说是怕他担心。于是,贤之就让我趴在他的背上,背我出校门,再打车。
  在他宽阔而结实的背上,我轻声说,“贤之,谢谢你,要你那么辛苦,不好意思。”
  “轻云姐,别客气,也是我没示范好动作,让你扭了脚。再说,你一点都不重,背你也不累的。”
  “贤之,可不可以,嗯,可不可以……”我犹犹豫豫了半天,终于说出口,“可不可以以后叫我轻云,别叫我姐了……”话一出口,我的脸就烧了起来,家世好、相貌好、才气好,这些世人眼中的好条件,养成我有些骄傲清高的性情,所以,这样的话语,对我当时而言,已经是底线了。
  “为什么?叫姐不是更亲切嘛?”
  “可是,我是女生,不喜欢被人叫老的……”我低声辩解,心中却没底的打起鼓来。
  “嗯,就依你。轻云。”贤之似乎有过刹那的犹豫,不过很快就从善如流。
  那是第一次听到贤之,唤我“轻云”,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的名字听起来,也能如此的缠绵悱恻。
  就这样,勾着他宽阔的背,合着彼此的呼吸,我侧脸看红彤彤的夕阳,将我们的影子拉的长长的,感觉那是很亲密的依偎,我觉得好安心,贤之是那样的沉稳,那么的可依靠。我知道,我的爱情来了,却忘了去猜,对方的爱情是不是也发生了。
  时光又如流水般淌过,我和贤之依然一起放学,一起温书,但是,我的心中一切都改变了,我比以前更关注贤之,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句言语,都会在我心头无限放大,不停的猜测其中的意味,好似那些都蕴藏着,他对我没有明白说出口的情意。
  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那些所谓的猜想出来的情意,只不过,是我爱着贤之的心的反射,并不是贤之爱我的心的反映,至少不是爱情的爱。只是,当我明白这个是暗恋的必有情绪时,我已经逃不开了,逃不开也许是贤之,也许是我自己给自己下的一辈子有效的魔咒了。
  高二那年的春天,发生了一件事情,改变了我的人生道路。那一天,我去医院看望妈妈,却无意间听到了爸爸、妈妈和陈阿姨的对话。那番对话,让傲气的我,羞愤交加,完全无法自处。接下来,对贤之也很有些刻意的冷淡,也觉得一直可亲的陈阿姨有些面目可憎了。
  高二下学期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远在上海的F大,来我的高中,招收文科基地班的特优生,高二和高三的学生都可以参加笔试和面试。我瞒着父母,参加了考试,凭着一直以来的文科方面的天分,很顺利地拿到了offer,成为我们学校唯一一个高二学生进入文科基地班的学生。就这样,我放弃了留在B市就读B大中文系的一贯梦想,去了上海,那个繁华如梦的都市。
  临走的那一天,机场人群拥挤,爸爸和贤之来送我,贤之的眼神依然深邃,仿佛蕴涵着我看不透,却放不下的谜。凝视着他,我突然不想再刻意冷淡了,放下执意维护的骄傲,对他说,“贤之,希望两年后,你也能来F大读本科。”说完,我不敢看贤之的神情,拥抱下爸爸,就转身,与他们告别。
  那一刻,我想,如果,贤之愿意,放弃他的Q大计算机系的梦想,考来F大的话,那么,我会努力放下所有的心结的。
  终于,两年后,贤之出现在了F大的校园,那样的稳重儒雅,那样的挺拔美好。见到他的瞬间,我听到自己的心花绽放了,一个长久以来瑰丽的美梦终于可以实现了。我觉得,我的骄傲也是可以低到尘埃中的,只要他欢喜快乐。
  可是,美好的,永远要遇到转折。
  后来的我,才知道,贤之来F大,只是因为陈阿姨的意愿,希望贤之能过来照顾我。那时的梦碎,有多痛?当初以为梦想成真时,有多快乐,那么,梦碎时,就是那快乐的十倍的痛。
  余伯牙的琴声真美,而你却不是知音。兰花的绝世之姿真美,而你却不是惜花人。
  很多年后,午夜梦醒,我想起高二那年春天所发生的事情,总是忍不住深深痛想:如果我没有那么骄傲,如果我没有做那个去F大的决定,是不是贤之就不会遇到薇薇,所有的一切都会不一样了呢?
  似被前缘误。而我,却在那漫长的时间中,再也不能放下、回头了。
  时间磨损的不是我的痴恋,只是我的骄傲。
  画意
  你发如雪,纷飞了眼泪,我等待苍老了谁。
  那一夜,我倒头就睡,没有丝毫的认床失眠;一梦香甜。
  也许那是因为药力的助眠功效,也许是因为我睡在盛开粉嫩玫瑰的床上,也许是因为空气中若有似无的幸福香气,也许,根本就没有也许。
  第二日,15号,周一,池华的morning call唤醒了沉睡中的我,也唤醒了我一天的好活力,昨天那突如其来的发烧,也早已经退去,杳无踪影了。
  在电话里推辞了池华来接我上班的好意,我说我想要自己搭巴士、坐地铁去上班,买早餐便当当早饭,感受一下上海的Office Lady的生活,池华闻言,轻笑一声,道声一切小心,下午再见,也就没有再坚持。
  我精神奕奕地出门,走出小区,发现在小区门口附近就有“可的”便利店。买了它家的“照烧鸡柳饭团”和一杯豆浆,用微波炉微热,就在店内食用。同时,也从店员口中得知,前面不到十分钟的步行距离,就有二号线地铁站,我道谢离开。
  那之后的的半小时,我终于深刻地体会到,上海的上班高峰时候的地铁,有多么的疯狂了,新加坡的MRT和它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被人群挤进了地铁,根本就不是自己走进去的;在地铁里,身体被挤撞了N次,脚被踩了N次,所幸我今天穿的是黑色皮鞋。终于,我狼狈万分地挣扎着坐到了“南京西路”站,走出地铁站,觉得外面的空气真是太新鲜、太自由了。
  此时,我回想起今早的电话,池华那丝轻笑的意味,已是昭然若揭了。看来我的狼狈样,一定在池华的预料之中了,想到他会在暗地里偷笑,心中不由一阵郁闷。
  整整仪容,我准点到达了中信泰富里的新加坡旅游局上海代表处。Lisa和我先开会,再次确定关于今天要见的两家旅游公司的一些细节,也彼此明确,选择合作旅游公司的标准:企划要符合“奢华新加坡”的目标群,要有绝对的创意,要有足够的合作诚意和支持。
  我也趁此机会,告诉Lisa,我刚知道,“薇薇假期”的方池华董事长,是我的好友,不过他为了避嫌,已经不直接参与这次企划了。Lisa微笑,表示理解,但是她的笑容中,似乎除了宽慰我,也有些其他的含义,而我没能看懂。
  上午十点,来到南京东路上的那家老牌旅游公司,它家的老总亲自热情接待,可是他们企划内容的presentation,并没有增加什么新意,对“奢华新加坡”这个主题活动的针对性不强,目标群也有些过于宽泛。我和Lisa对视一眼,彼此的心意都很清楚了。
  Lisa婉拒了这家旅游公司老总的饭局邀请,与我一起,在南京东路上找了一家环境清幽,又能上网的西餐馆,各点了一份午间套餐。
  我们边吃边聊,交换了彼此的意见,我们都还是倾向“薇薇假期”的企划,不过,最终决定还是要等到下午听取“薇薇假期”的presentation后再定。
  才吃一会,我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是池华的来电。
  “Vevay,吃午饭了嘛?”
  “嗯,正和Lisa在一起吃呐。你呢?”
  “我还没有,本来打算,要是你还没吃,我就过去接你一起吃。看来现在,我已经被人抛弃了~”池华在电话那头,可怜兮兮的说。
  “少装可怜了,我可不会为你浪费同情心的哦。你赶紧去吃饭吧,也别饿着了。”我啐他,却也不忍心他饿肚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