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 节
作者:指点迷津      更新:2022-06-29 10:59      字数:4958
  我撑着他的肩头,再也不敢多看,赶紧爬了起来。
  就在我半爬起身的瞬间,下身敏感的部位再次被顶了两下,身体一软,我再一次轰轰烈烈的倒了下去,又一次重重的亲上他的面纱——下的唇。
  “啊……”那声音,象是索取不得的嗔怪,象是满足后的叹息,暗夜中的精灵在撒娇。
  撑着他肩头的手,在那么一刻,想要直接扯掉他的衣衫,轻抚那修竹似得身子。
  不行,不行,不行
  他是夜的人,他是夜的人!!!
  我猛的推开他,借着手中的力气,把自己弹到船尾,靠着船板呼呼地喘着气。
  此刻,我也终于看清楚,那刚才在我和他身体最敏感部位捣蛋的,正是刚才被他钓上来的鱼,在他张开的双腿间乱跳着。
  靠,姑娘我还没碰过的地方,居然被他给抢先了。
  一把抓起那条捣蛋的鱼,扯下鱼钩,噗通一声丢下水,“今天算你运气好,不然大卸八块。”
  他已经撑着船板,悠然的靠着船头,两腿交叠着,施施然的望着我,“怎么,王爷动情了?”
  “动你个头啊。”我狠狠地回头瞪他,“你哪只菊花看到我动情了?”
  他的手搭上唇,微微的抖动着肩,细细的笑声从面纱后传来,让我再一次思绪纷乱。
  “你夜晚能出宫?”我忽然发现,月亮早已高悬天际,湖面上只有我和他这一叶小舟,随波逐流,飘飘悠悠。
  他拿起鱼竿,再一次的甩手,嗤笑,“有人敢拦我出宫?”
  “可是……”看着着夜空,应该已经过了二更时分,“攻门二更天就关了,你怎么回去?”
  “回去?”他随意的摇摇头,“不回去啊,为什么要回去?”
  “哦。”我轻声应着,“那一会去我那,我让子衿给你安排给房间,明日早晨再回宫吧。”
  修长的指尖微微晃了晃,随意的撩过额前,拨弄着散发,“我有地方去。”
  有地方?
  他一个人见人躲得瘟神,在宫外还有地方可去?
  突然,我的脑海中闪过一个人影,一朵艳丽的曼陀罗。
  夜她此刻,应该在京城吧,莫非兰陵煜他……?
  “嗯。”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甚至有些不想回答,看着他惬意的半躺在船头,那完美的姿态,更象是酥软的靠在香榻边等待怜爱的男子。
  他的手指撑在颊边,目光透过面纱停留在我脸上,仿佛在探索什么,我深吸了口气,压下心头那跳动的奇异感觉,平静的将眼神落在远远的湖面上。
  他轻轻哼笑,“我以为你会说我不守夫道,未嫁便与人私会。”
  “只要相爱,何必守礼节。”这是我的真心话,却第一次说的有些不是滋味,“我身边的爱人,我也未曾来得及给名分,只要心中爱着,又何必管世俗的教条?”
  他的声音一下下的震动,从喉咙深处逸出轻松地笑意。“这才是传说中不羁的逍遥王爷,兰陵煜总算没有看错人。”
  他的话让我打心里有些烦躁,冷笑着,“我承认你很敏锐,但是没有人喜欢被人猜测心中的想法,你既然如此聪明,为什么不猜猜四国的动态,猜猜自己的未来?”
  “四国的动态?”他咀嚼着这几个字,歪着脸看着我,“说准了有奖励没?”
  “说说看。”被他吊起了好奇心,我一撩裙子,坐在他身边,看他雪白的足泡在水中,那种清透的舒爽看的我心痒痒的,干脆扯了鞋子袜子,学者他把脚踢进水里。
  凉凉的水波划过脚趾,舒服喔眼睛都眯了起来。
  “‘九音’无论谁赢,都已是‘云梦’的囊中物,‘御风’此刻选择与‘云梦’联姻,至少保证了自己不会再受到威胁,虽然有依附之嫌,却将最大的‘沧水’逼到了绝境,要么和解,要么开战,而我个人认为,和解不过是大家扯平,不算上策,打破‘御风’和‘云梦’之间的和平态度才是最聪明的做法。”他的脚踢着水,“方法无法为二,让你死在‘御风’或者让你娶得皇子死在‘云梦’,如果是我,更喜欢第一种,毕竟皇子‘御风’多了去,逍遥王爷,弑神战将可只有一个。”
  他说的轻松无比,好像在商量明天吃什么一样,“死了你,即让‘云梦’和‘御风’的关系破裂,更除去了一个心头大患,即便他日兵戎相向,也少了一个最大的障碍,‘沧水’依然可稳坐四国最强悍之位。”
  我哈哈一笑。“那我现在是不是该写下遗书,读过我一旦身死,‘云梦’应该向‘沧水’开战?”
  “噗嗤……”他的笑声抑制不住,带着几分嘲弄,“你如果没死,这仗就打定了,你如果真死了,只怕‘云梦’和‘沧水’根本不会开打,就像是上次,如果你死在‘九音’,你们‘云梦’只会立即派一个人来接手你的工作,而不是开战。王爷,别把自己看的太高。”
  我被这突然的声音惊得一怔。
  ‘九音’的事情是我自己一手策划的,我知道结果,所以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死在‘九音’会是什么结果。
  静静的思考,他说的一点都没错。
  我死了,‘云梦’动武,只会招惹‘沧水’和‘御风’为保‘九音’而联手,我没死,动武就是质问和威慑,他国无权干预。
  “王爷,要不要再猜猜您的未来?”他手指一动,大鱼上钩了,身体不断地扭动,怎么也无法挣脱。
  “好!”我收敛了玩笑,侧过脸,盯着他。
  还是那份轻松惬意,说着事不关己的话,却字字如针扎入我的心中。
  “您是‘九音’的调停人,也会是未来‘御风’的皇媳,更是‘云梦’的王爷,您不觉得您的权势太大了吗?功高震主这句话,您不会没听过吧。”
  “胡说。”我一皱眉。“很多事你不知道的,我早已不问朝堂,如果不是皇姐力留,我根本不会拥有这样的权势,去‘九音’来‘御风’都是皇姐给的恩赐,如果真害怕物品功高震主,放任我江湖游荡不就行了,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他举着杆子,也不收鱼,只任那鱼儿在钩子上挣扎,垂死的跳跃着。
  “您在江湖,天高皇帝远,纵然管不了朝堂,那朝堂却也拿您没办法,如何管理您这一代天才,不如放在身边,既可以榨您的能力,又可以放在眼皮底下管束着,上了钩的鱼,我想什么时候用网兜起来,就什么时候用网,您说对吗?”他举起手中的小鱼网,一兜,把鱼拉了起来,“如果是我处之而后快的人,我绝对不会让她逍遥快活,可是找不到理由杀,只能放在身边,给她权,给她势,要什么给什么,给到所以人都觉得她会造反的时候,扑杀之,天下都无人会说她罪有应得,谋逆之罪谁敢平反?”
  我没有说话,之看着他潇洒的每一个动作,还有那清润却犀利的嗓音,“听闻‘云梦’国师容貌无双,王爷风流倜傥,想必不会放过吧,就算王爷懒得勾搭,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替您制造这个机会,让您与国师多亲近亲近呢?也顺势让您的权势不断膨胀?”
  清修半月,我与临月栖!
  是皇姐所谓沄逸的身体不好,是皇姐一句国师繁忙,是皇姐说让我成为太女!
  我呼吸渐渐的变得粗重,脚下的水流冰冷,从脚底一直冷到心头。
  我不相信,我绝对不相信皇姐会如此对待我。
  “你错了,找我回京城的人,不是皇上,”我尽量让声音平稳,却发现无论怎么控制,都有些颤抖。
  他根本恍若未闻,继续着他下鱼,放饵的动作,“王爷,兰陵煜希望您不要有带兵上战场的一天,输了,您就是千古罪人,百姓心目中的英雄崩塌了,赢了,您的权势就到了顶点,我所预言的故事,就要开始了。如果可以,我真的希望您永不要上战场。”
  民心再加上军功,是以让我够上功高震主这几个字了。
  他放下鱼竿,转身看着我,语气凝重而深沉,“还记得那局棋吗?王爷您纵然天纵神勇那又如何?兵是‘云梦’的兵,官职是‘云梦’的官职,您所有的一切,都是皇上给的,如果失去了这一切,您还拥有什么?一旦被人断了这些,您的下场,就如同那局棋一样。”
  惨败吗?
  和三年前一样,瞬间一无所有吗?
  不,比三年前更惨的是,我只怕连命都没有了。
  我勉强的挤出笑容,故作轻松“我为什么要信你的话,我与你,不过是两三面之缘,你不过是后宫的皇子,对天下局势又了解几分?”
  “正因为与王爷几面之缘,你我之间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我的话才更有可信度,不是吗?”他的声音越随意,我的心越沉重。
  “王爷,去发展属于您的势力吧,就当是他日为自己留一个退路,一个落脚的地方,不需要争天下,也要有一个家不是吗?”
  是的,我不要天下,也要一个家,一个能容下我,容下子衿,容下流波,容下月栖的家。
  “那你说,我怎么样才能让自己的势力不被人推上顶点,在拖拉一阵子?”他的影子在月色下有些透明,忽然觉得眼前的人,不是一个男子,而是月光幻化出来的妖精。
  他笑了,我听到了笑声在风中轻荡。
  “娶一个‘御风’最没用的皇子,让这联姻看上去不那么牢靠,‘沧水’不会动,你也不用担心自己成为风头最威德人物。”
  我盯着他,慢慢的蹦着字,“你是说你自己吗?”
  他歪着脑袋,动作可爱已极,“王爷觉得还有人比兰陵煜更让整个‘御风’皇族讨厌的吗?您娶我,会让‘沧水’觉得两国根本没有诚心联姻,不是么?”
  我吐出一口气,“兰陵煜,上官楚烨从来没被人如此轻易的说服,你不过三言两语,我不想娶你都不行了,你真的很厉害。”
  “过奖,过奖!”他的声音也似乎轻松了很多,又变回了散漫,“当做奖励,王爷明日陪我逛街可好?”
  好?不好?
  两种想法在脑海中纠结着,还不及开口湖对岸的林中,一道艳红人影飘飞而起,如一片枫叶飞舞,缓缓的迎向我们,金黄色的面具透着冷冷的寒意。
  夜!
  他的足尖在船头一点,红色的袖子卷上兰陵煜的腰,人已入怀。
  我看见,兰陵煜的手,没有任何迟疑的抱上她的肩头,两人相依。
  夜没有任何停留,借力腾身,红白色的人影乘风而去,空中,传来夜的腻笑声,“我的宝贝陪你聊了一晚,夜深了,我心疼了,人我带走,你自己回去吧。”
  眨眼间,爱侣消失在我的视线中,荡荡的小舟里只剩下我一个人。
  第九十四章
  从内心说,从来没有哪位男子让我从心里有一种敬佩的感觉,而这兰陵煜;第一次让我发现,从不理朝堂之事的悠闲之人,居然会有这么透彻一切的心。
  如果他是女子,可以入堂,绝对是良相之材,如果不是传说中那丑的无以伦比的容颜,否则我将再挑不出他一点瑕庇。
  并非我觉得自己差,而是我永远也做不到他那种云淡风轻看世情的透彻心态,我太重感情,亲情,友情,爱情,被感情左右了思想,即使很多事明白,也不忍去相信。
  不过我刚刚培养起的一点点敬佩,在他现在的动作中逐渐崩塌。
  似乎知道是要逛街,他居然老实的穿上了鞋,不过那动作……
  一只脚踩在小贩的凳子上,幸好今天里面有丝绸的亵裤,不然光裸的大小腿又被看光光了。
  一只手插着腰,扯直了嗓子生怕人不知道一样,“喂,以前臭豆腐都是一文钱八块的,为什么现在一文钱六块了?你是不是欺负我不懂行情?”
  “没,没啊”小贩苦哈哈着脸,“赋税加了,一文钱真买不到八块了,只能,只能是六块。”
  兰陵煜抱着双臂,从脸的角度可以清晰地看出,他正直勾勾的盯着油锅里翻滚的臭豆腐,那阵阵味道熏得我脑袋真犯晕,他倒是一点都不含糊,“那我两文钱你给十三块行不行?”
  小贩皱着脸,摇着手。“真不行,您就是买十文钱的,我也是一文钱六块。”
  “真不给?”他伸直了脖子,活像好斗的公鸡,“好歹也是老主顾了,你要是这样,以后我上街东头那家去买,再也不光顾你这了。”
  小贩一叹气,拿着荷叶就准备包,“好好好,爷您厉害,两文钱,十三块。”
  “等等!”他手一拦,抢下小贩手中的筷子,“我自己来!”
  他抓着筷子,细细长长的筷子在臭豆腐堆里挑挑拣拣,“这块比较大,这块胖一点,这个也不错厚实,哇,这个两块连在一起,没刀痕的,算一块!”
  我的眼睛都快直了,那么小的豆腐块,几乎都一样大小,他也能挑出胖瘦来?
  在所有人的目瞪口呆中,他志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