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节
作者:浮游云中      更新:2022-06-15 12:50      字数:4796
  二、Breaking News——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NO NEWS IS GOOD NEWS
  一年前的“中秋”前后,在我们学校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个故事。山脚下(我们学校大,有山有水)那家我经常光顾的邮局在某一个中午突然检测出了邮包炸弹,于是大批警察叔叔开来严阵以待,小邮局被里三层外三层地戒严了,层层警察外边,是更多层数来看热闹的同学们。这样一个剑拔弩张的场面我竟然没赶上——当时我正在校外走动,现场看热闹的同学给我打电话报信,说是连平日里难得一见的排爆机器人都给他们瞧见了,场面十分刺激。我听了赶紧打车往现场跑。
  等我跑到现场的时候,警察叔叔已经开始撤退了。逮个人一问才知道原来是邮局大惊小怪,所谓的“邮包炸弹”不过是一盒月饼。天知道邮局是通过什么手段检测出了里边有几根细细的电线,于是联想起电雷管来,心急火燎把公安叔叔找来了。
  需要说明的情况是当时那个邮包里确实有两根电线,不过和爆炸物无关,而是一张音乐贺卡的线路——事情基本就是这个样子,没有什么大场面出现,也没有人失望——对于爆炸案来说,NO NEWS IS GOOD NEWS。而在7年前的武汉,一则爆炸案的新闻则在最短的时间内震惊了全国。
  1998年的情人节那天中午,我正在家听广播,就听见负责播报交通路况的直升机传来消息说长江大桥上发生严重爆炸,把路给堵了。当时的广播语焉不详,主要是号召司机绕道,因此没能引起我的注意,都还以为是交通事故。到了下午给我上课的老师就给堵在汉口了,没能及时赶回来,大家才知道爆炸不一般。晚上看了新闻才知道是遇上了罕见的大案。
  值得一提的是,7年前我还是个半大小子,刚一听说这个案子,脑子里第一个反应就是罪犯选择“情人节”作案一定是因为感情纠纷搞不清楚。后来公安部门把案子破了,果然就是这么回事——这倒不是说我多么有先见之明——根据当年我们一伙中学生的讨论,罪犯为了个人感情去搞这些实在是愚蠢之至。作案动机的愚蠢同时也作用在了作案手段上,用的是导火索引爆硝鞍炸药,在矿区工作过的人作案却连一点特色都没有——不过在这一点上他要比在北大清华制造爆炸案的那个家伙强一点,那个家伙使用的玩意居然是落后一百年的黑火药,更离谱的是这点东西居然还是他不辞劳苦从鞭炮里一点一点剥出来的。
  相比之下,国内搞爆炸犯罪的最高水平出现在西安,2002年就有人玩上了黑索金,要不是后来被逮住了,他现在很可能已经玩起了C4。2003年7月的炭市街爆炸案,歹徒用的炸药虽然没有什么长进,但是随后出现的敲诈案就厉害了——犯罪分子居然没有任何实物炸药作为资本,光凭一张嘴就开始勒索,已经基本达到“要什么有什么,想谁就是谁”的老Q境界了。
  热水袋也能成炸弹
  那是在一年以前的12月11日,法国总统府和内政部同时在那个雾气蒙蒙的早晨收到了一封署名为“AZF组织”的爆炸恐吓信,这封信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被扔进了情报处的“冷宫”。此后的三个月里,相同来历的恐吓信接二连三地出现在了法国政府的办公桌上,歹徒在后来还附上了相关信息,邀请政府排遣专家前去巴黎通往图鲁兹的铁路沿线上观察他们的炸弹。政府的专家漫不经心地出发了,然后像受惊的兔子一般回来报告:“歹徒极其专业!”
  事情随后的发展证明了歹徒的专业不仅仅体现在爆炸物制作上,反正法国政府当时从大局出发,表面上服软给钱,然后想尽办法(可能还派出了传说中的GIGN、RAID、UCLAT等等神秘部队)捉拿歹徒,不过歹徒一直没露面,终成一件悬案。此事搞的法国政府颜面尽失,一直藏藏掖掖地不太想说,最后是被媒体捕风捉影捅出来的。
  相比这个没有硝烟的爆炸案,最近发生在兰州的“热水袋炸弹案”虽然没有任何爆炸物(除了警方惟一一颗狙击弹的底火)却要惨烈得多——60多岁的犯罪嫌疑人抱着热水袋混充炸药包去讨债,被警察包围,顽抗9个小时不投降,手里藏着的热水袋被警察判断为炸弹,叫狙击手来打爆了他的脑袋。只能是这样,因为在实际操作中,要判断犯罪嫌疑人所持炸药的真实性非常困难——2002年2月初,乌鲁木齐天山百货大楼爆炸案中,乌鲁木齐的警察还没来得及看歹徒的炸药就被玉石俱焚了。
  但是这种案子最教人头疼的一点绝不在警察而在罪犯,根据近期国内刑警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频频采用狙击战术(成功或者不成功)这一趋势,很可能导致歹徒,特别是玩爆炸物的歹徒在做炸药的时候引入松发式起爆——预防警察冷枪,人死松手就炸。除此以外,还有种种多元引爆的诡雷:衰竭电路的爆炸装置就不能乱剪电线,热敏和气压敏感的爆炸装置就不能乱用液氮,平衡引爆里的小钢珠和水银柱则是众多港片中喜欢用来渲染紧张气氛的,如此种种,十分凶险。针对这一犯罪趋势,警方也由过去的经验技术排爆逐渐走向远程遥控排爆的路线,机械臂、高压水炮(火药推动)等工具的引入,大大提高了排爆的安全系数。
  从另一方面来说,真正有野心的犯罪分子做炸弹,多半是为了谈条件,因此炸弹都是有破绽可以拆除的。所以说,任何复杂的炸弹,再先进的技术,还是可以拆除的,这一点早在1994年的《生死时速》里,还没有学会靠衣服和眼睛装酷的青年基努里维斯就已经告诉我们了。
  打不死
  数年前,我曾经有过一次旁听生的经验,那是一位不知名的老中医奉命前往某军事单位进行有关针灸战场急救的授课。那会儿距离战场的炮火停息也有很多很多年了,战场急救几乎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听课的战士们只在演习时用过过期的三角巾急救包,看见一个半老头子上台讲战场扎针就很郁闷,怀疑人家是江湖骗子,老头为了保住面子,开场说了三句话,把大家都镇住了。“全身二百多个穴道,不能要你们都记下来。除了五个地方:眼珠、后脑、心脏、丹田、宝贝蛋不能扎,其余的你们记住:哪疼扎哪儿。战场上那么大一颗子弹只要不打中要害都死不了人,何况一根小针?”
  这个老中医惊世骇俗的理论此后我一直没能在任何渠道得到学理上的证实,更没有欲望和机会去试验。不过有一点他说的是没错的:战场上一颗子弹只要不中要害,一般很难打死人。根据外军的统计,战场上手枪毙敌,平均需要11发子弹。具体的枪弹特性撇开不谈,光就子弹数量来说,我国除了80冲锋手枪和最新的92手枪之外,大家平日里喜闻乐见的54、64,平均下来要在战场上干掉一个人至少需要更换一次弹夹(这里忍不住要再次插嘴呼吁在公安队伍中配备9毫米的92手枪,警匪枪战时火力持续性决定生死啊)。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我军的野外生存课程中一向不太提倡用自卫手枪去捕猎——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这样太浪费子弹了。
  不过任何事物都不能走极端,电影里的猛男们一个个挨了枪子还能冲杀的情景在现实中基本不能出现——现代化的步枪发射的子弹可以轻易地卸掉一个人的胳膊大腿——如果说国造7。62毫米子弹能把人轻易放倒、拉回医院还能捡回一条命的话,那么西方国家的5。56就显得阴毒了——人中枪也许还能冲一段,但是一倒地就不能活了。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子弹还不是主要因素,战争死亡率关键还是要看战线的推进情况。根据克劳维塞茨的理论,正常情况下作战双方僵持阶段的死伤人数应该差不多,而一旦逃跑被人追着屁股打就危险了。
  歹徒越来越耐打了
  很多年以前的《故事大王》曾经刊登过一篇讲述抗美援朝期间我军狙击战术的儿童故事《冷枪战》,深得童年的我的喜欢。现在想来,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听说狙击战术。根据后来公布的资料显示,当年在朝鲜志愿军的冷枪战中确实让美军吃足了苦头——特别是我军的狙击之王张桃芳(这里爆个料,张老除了枪打得好,后来还去开飞机,在那个汽车司机都很少的年代实在是难得的全能人材),前前后后用冷枪打死了200多个敌人——而且用的是苏联44式步骑枪——你要是见过国产53步骑枪(国造53是仿苏44式的)就知道,这种东西是给骑兵造的,突出火力和便携性。设计时,精确射击并非主要出发点,但是真正打起来,却精确地出人意料——这里插句嘴,其实张老除了老大哥的44式之外,大概还用过美军的M1,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我军很早就喜欢从敌人手里夺取武器,只要能打击敌人,管它是黑猫还是白猫。
  纵观国内历次使用79狙(后来还出了改进型85狙,未必强到哪里去)的战例,多是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打脑袋,结果要不就是没打着罪犯(这里发个牢骚,79狙是仿苏SVD,由于成本原因,没有像苏联一样特制专用精确射击的子弹,而是一直在使用53重机枪弹凑合着,精度缺陷问题在战场上能凑合,处置突发事件时就有点力不从心),最后不得已玉石俱焚,要不干脆就是一枪爆头,很少出现打上一枪让歹徒瞬间失能却不伤性命的情况。这样看来,2004年10月发生在佛山顺德的人质劫持案中的犯罪分子就应该大感庆幸——新闻报道显示,武警同志在双方僵持不下时,最初是考虑上狙击步枪的(兄弟估计八成还是85狙),后来研究发现,30米的距离用狙击由于瞄准镜通光量小、视野小,晚上用,远了看不清,近了抓不住活动目标,还不如用普通机械瞄具反应快,最终决定换了81。神枪手一枪下去,子弹刚刚稳定就打上了歹徒的脖子,还没来得及翻滚又擦着颈椎飞出去了。大家都以为他必死无疑了,可两天之后被子弹穿喉而过的他竟然奇迹般地在医院里坐起来喝水了。
  我认为,这个事情应该不是狙击手手下留情的结果——瞄准后脖子打的,明显是冲着颈椎去的,目的就是破坏歹徒的中枢神经让其瞬间失能不能伤害人质。但是距离太近,子弹还没来得及翻滚擦着颈椎就打穿脖子飞出去了,歹人捡回一条性命。这里不是说81性能不行,想当年空降兵某部里一个马上要转士官的小兵不知道怎么回事,实弹射击时用81把指导员给打了,子弹穿头而过,受害人连声音都没来得及出就死了。
  子弹夺门而出
  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里有这么一段:Mathilda遭受灭门之厄的时候,小女孩躲进了邻居莱昂家里,多疑的警察前来搜查敲门趴在猫眼上往里看,屋里的莱昂没有出声,只是摸出了一枝枪悄悄顶住了门上的猫眼,只待警察准备破门时给他一枪。
  不过影片里那颗子弹最终没有射出——对此不知是否该感叹这个警察好运气,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飞入他脑瓜的除了那颗大口径的手枪弹之外,没准还有个净重500克以上的铜制猫眼和不计其数的玻璃茬子——我敢肯定那颗倒霉的脑瓜一定会比一个摔坏的西瓜更难看。
  这个警察的幸运或许让部分心里阴暗的观众没能得到满足,所以我号召大家看北野武的《大佬》。在这个日本黑帮的意淫片中,北野老大猛龙过江召集了一批美国手下,其中一位黑人兄弟在被人寻仇时趴在猫眼上往外看,被人用枪顶着门镜打漏了脑壳,完成了吕克…贝松中那颗未射出子弹的遗憾。
  这两个段子也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如果都到了动刀动枪的地步,不管是有人来敲门还是自己去敲别人的门,都不要趴在门上瞅了。凶悍的匪徒,就像保定逃犯黄昌兵,一见警察敲门就隔着门开了三枪打伤两名警察从容逃脱;如果是警察的话,就要费事些。警察不能隔着门先用子弹把屋子清扫一遍,通常的做法是悄悄的潜入,比如在门缝里塞一个探头什么的,看看屋子里情况再作打算,做好破门而入的准备——这里也不妨披露一个警察破门的战术动作:通常是一个小组中的前面两三人负责。国内警察破门很少看到用霰弹枪打独头弹或者用专业破门器(就是金属制的大锤,类似古代攻打城门的大树桩,为了对付日益坚固却防不住小偷的防盗门,现在有了更先进的液压破门锤),一般就是警察叔叔穿着靴子用脚踹了。一个人猛力踹门锁把门踹开,身旁接应的战友(这个位置的人一般是战斗小组组长)一看见门开了立刻把踹门的战友一把拉到旁边避开可能射出来的子弹(这个时候破门手身体是出于不平衡状态的),然后边上的?